《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



複次,慈氏!以食施者當施五事。云何為五。
一者施命,若人無食難以濟命。
二者施色,因得食故顏色和悅。
三者施力,以是食故增益氣力。
四者施樂,以此食故身心安樂。
五者施辯,若饑餓者身心怯弱,言說謇訥不能辯了,飲食充足身心勇銳,得大辯才智慧無礙。

菩薩摩訶薩施飯食時,應作如是回向發願:
“我施食時施此五事。若施命者,願與一切眾生得佛壽命長遠無盡,一劫二劫隨願而住。
二施色者,願與一切眾生得佛色身如紫金色,照曜世間過百千日。
三施力者,願與一切眾生得佛十力,一一節中皆有八萬四千六百六十三種那羅延力。
四施樂者,願與一切眾生得佛無比涅槃安樂。
五施辯者,願與一切眾生得佛世尊四無礙辯。

若施味時,願與一切眾生得佛無上甘露法味具足充滿,安置無比清淨涅槃。
若施漿時,願與一切眾生除其渴愛。
若施美飲砂糖石蜜甘蔗蒲萄種種香飲,得如來口中四牙,所有飲食及諸毒藥,至此牙時變成甘露。
若施醫藥,願與一切眾生得六度藥療生死病,悉得痊除獲涅槃樂。
若施衣服,願與一切眾生得慚愧服以覆其身,離諸陋形端嚴殊勝,獲金色身最勝無比。
若施塗香種種末香,願與一切眾生戒香塗身,悉除煩惱臭穢習氣。
若施象馬車乘輦輿船筏,願與一切眾生皆得如來隨心三昧,游止自在無所障礙。
施橋樑時,願與一切眾生得六度橋,越生死河至涅槃岸。
若施瓔珞,願與一切眾生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瓔珞莊嚴。
若於曠野沙磧之處,往來渴乏為日所曝,施以井池飲水沐浴,願與一切眾生離於流轉生死曠野,三毒炎火渴愛之苦。

複願我身為法泉池,一切智水充滿其中,隨彼眾生飲水沐浴,竭生死源得真解脫。
施義堂屋令諸眾生,離風雨怨賊惡獸怖懼,身得安樂,願與一切眾生悉得入於涅槃堂屋,離煩惱賊地獄寒熱生死風雨,永無怖畏。
若施氈褥細軟敷具,願與眾生坐菩提座,自然覺悟得真平等。
若施種種上妙衣服,願與一切眾生得三乘法衣,普覆一切苦惱眾生。
若施三寶師僧父母種種燈燭,願與一切眾生得一切智眼。
若施音樂,願與一切眾生得真天耳,十方世界所有音聲皆悉聞知。
若於迥遠無佛法處,建立僧坊及招提舍,置諸資具飲食湯藥,願與一切眾生置涅槃城安樂之處,永離流轉生死之苦。若施湯藥,願與一切眾生施以法藥除煩惱病。
若施僕使,願與一切眾生悉如阿難奉侍如來。
若救囚系令得解脫,願與眾生遠離一切煩惱囚系,得真解脫住法王位。
若施金銀及無價寶,願與一切眾生得百福相莊嚴其身。
若施寶冠莊嚴之具,瓔珞環釧耳璫珠鬘種種校飾,願與一切眾生獲八十種好莊嚴法身。
若施阿蘭若修道之處,願與一切眾生得四聖種依止之所。
若施伏藏,願與一切眾生得佛無上功德法財。
若施七寶及轉輪王位自在安樂,願與一切眾生得大力用,以妙法手拔濟眾生出十惡業,以十善水洗令清淨,以淨戒香用塗其身,除斷一切惡名臭氣,以慚愧衣服而為覆蓋,以佛功德而為瓔珞,以忍辱為花鬘莊嚴其身,以靜慮為床座安處不動,以菩提冠置於頂上,處法王位而受灌頂。
”慈氏!當知如是施者,此即名為菩薩行於小施。


複次,言大施者,菩薩摩訶薩於所愛敬貞順妻妾,及以端正孝友男女愛無雙者,以用佈施。
若我不舍此妻子者,云何得與一切眾生為法父母,及能憐愛一切眾生,悲湣救護如己愛子,能令離於生老病死。
以是義故,菩薩摩訶薩一切寵愛珍惜之者悉皆佈施,乃至成佛無上菩提。
慈氏!當知如是施者,名為菩薩行於大施。

複次,第一義施者,菩薩摩訶薩以清淨心,於自身手足皮肉骨髓頭目耳鼻乃至身命,以用佈施,心無吝惜。
以此功德,願與一切眾生於當來世得佛金剛不壞之身。
若施手足心無吝惜,願與一切眾生於生死流轉漂溺瀑河無救護者,授正法手拔濟令出置安樂地。
若施耳鼻舌時,願與一切眾生於當來世,悉得諸佛清淨五根,以是妙法莊嚴眾生。
若以血肉施諸眾生,如是施時,願與一切眾生當得此身猶如大地,與諸有情作依止處,亦如大水能除垢穢,潤澤枯涸百卉滋長,又如大火能除暗冥成就一切,複如大風能鼓一切,開發生長使得敷榮。若施眼時,願與一切眾生而得佛眼。
若施頭首及施寶冠,願與一切眾生得佛無上七覺寶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