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奢摩他28》

雪歌仁波切 教授
2008-04-04


思惟如虛空的有情眾生,無論如何都要達到所得果位之中,最究竟圓滿的果位。如此圓滿的佛果,祂是等智和後得階段毫無差別同時存在,身體和內心同時存在,心意所在之處身體存在,身體所在之處心意就在那裡,身體和心意是雙運結合在一起如此的果位。這個果位能得的方便,主要的原因,就是止觀雙運的實修,就是我們現在所作的學習,靠著這個實修,未來就可得等智位和後得位雙運結合在一起,身體和心意雙運結合在一起的果位,將來能夠得到的。

我們現在所要學習的是止觀雙運實修的部份,這個部份的學習,首先是學習安止、勝觀,先個別個別分開來學習。在個別分開學習之中,我們進行到安止段落的聞思修,靠著這個學習,將來究竟的時候得到等智以及後得階段雙運,身體和心意是雙運的果位,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來學習教法,首先調整自己動機,來聽聞教法。

安止的所緣非常多,現在這個階段,要緣取什麼對象來作實修,對學習道次第者,在學習安止段落的一個人,要緣取什麼對象?如果緣取佛像(佛身)來作實修,有很多特別必要性,因此在現在的段落,應緣取佛身來作實修,前面段落,至尊大主談到過緣取佛像的必要性,是因為:

  1. 隨念諸佛能引生無邊福德。
  2. 因緣取佛像能觀想明晰堅固,就是我們頂禮、供養、發願、集聚資糧的對境,不僅如此還能進行懺悔,作實修清淨罪障的對境。
  3. 引用《三摩地王經》,死亡時能隨念佛陀不衰損。
  4. 特別要觀修密咒乘門的道路,本尊天的瑜伽更加必要。

共四個特色,了解四個特色之下是非常有必要的,就現在這個段落,緣取佛像來作實修是很重要。

了解前面的四種功德之故,緣取佛像來作實修非常重要,接下來產生一個問題,當以何等如來之像為所緣耶?緣取什麼樣的佛陀形像?如《修次下編》云:「諸瑜伽師,先當如自所見所聞如來形像安住其心修奢摩他。當常思惟如來身像黃如金色,相好莊嚴,處眾會中,種種方便利益有情。於佛功德發生願樂,息滅昏沉掉舉等失,乃至明見如住面前,應於爾時勤修靜慮。」向上溯源根據佛經來作說明,《三摩地王經》云:「佛身如金色,相好最端嚴,菩薩應緣彼,心轉修正定。」…(P.357 第5行)引用論典說明,如《修次下編》云…,更引佛經《三摩地王經》云,佛陀所作開示,要緣取佛像來作實修…,至尊大主在這裡引用論典來作說明,引用佛經來當根據。

引用《修次下編》來作說明,佛像看到是什麼樣子?放在內心裡面,佛像有圖畫畫的佛像,有雕塑像,用眼睛看到的這部份是這樣,佛陀的形像,在佛經和論典裡面都有談到過。佛身功德是如何,在利益眾生事情時都會談,聽聞到了放在心裡面思惟,所見所聞如來形像安住其心修奢摩他(安止)。安住其心(第六意識),不是放在任何眼識、耳識…,是在第六意識好好作一個思惟。怎麼思惟呢?當常思惟,經常思惟如來身像是純金顏色,基本上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莊飾形相非常圓滿美好。外形作如此觀想,而且還要思惟佛陀正在利益眾生,處眾會中,眷屬圍遶,經常利益有情,種種方便利益有情。

佛陀利益眾生,利他的部份特別究竟,自利的部份也徹底究竟。常常思惟,容易產生欲求之心,於佛功德發生願樂,渴求要得的想法。欲求之心強烈,可息滅昏沉、掉舉等等的過失。內心思惟佛陀,佛陀功德二利徹底究竟,二利徹底究竟功德好好了解,內心產生強烈也要得到的心,這種想法,內心非常感動就產生,所以在這個感受之下,緣想佛陀,內心昏沉容易息滅掉,妄念紛飛的掉舉也容易息滅掉。心裡面思惟如來功德,內心產生強烈欲求、強烈感受之後,心就一直追隨在佛陀的功德行相,渙散到心裡的容易去除掉,昏沉也容易息滅掉。

因此之故,二利徹底究竟的佛,思惟衪的功德之後,昏沉、掉舉容易息滅,專一地觀想佛就安居在我的面前,努力的心專一專注,一直到佛像能夠明晰,乃至明見如住面前,明見在我面前安居在那裡,這樣地觀想明晰,一直到這裡為止,要好好地修靜慮。

在緣想如來佛像之前,應該要怎麼做?

在緣取觀想如來佛像之前,應該對如來的功德,自他二利徹底究竟的功德,悲智力三者徹底究竟的功德,好好了解、好好聽聞再三思惟,思惟到這些功德,內心產生的配合追求,產生欲求心我也要得到。內心思惟功德種種的好,思惟到這些功德,內心自然清澈非常寧靜,對這些圓滿功德,內心感到震撼感動,希望我也要得到它,產生強烈欲求心。然後再去緣取佛陀的佛像時,自然就能止息掉昏沉掉舉,毛病自然就能去除,可見這是有順序存在對的。先談到經常思惟,再三思惟,先二利究竟功德,悲智力三者的功德,了解後再去緣想佛陀形像,再三思惟;接著對功德產生強烈欲求心,努力想要得到它。這種想法產生後,努力觀修,逐漸地好像真實安住在我們前面一樣,愈來愈明晰,一直到這個程度,好好修靜慮。

我們現在的情況,對如來悲智力三者功德,二利徹底究竟的功德,都尚未有強烈定解,信心不是很強,感受震撼的力量不是很大。雖然直接緣取佛像來作禪修,不要說止息昏沉、掉舉,不但達不到效果,緣取佛像時,更加昏沉、掉舉,更加嚴重,這種情況都會出現。那就表示對佛陀的功德,內心的感動、震撼都不夠強烈,信心不夠強烈,欲求之心不夠強烈,這樣的徵兆。

看《修次下編》的文句就能了解其順序存在的,首先第一個步驟是“當常思惟如來身像黃如金色,相好莊嚴,處眾會中,種種方便利益有情。”這個要常常思惟。已經經常思惟之後,會發生什麼成效?第二個步驟了,“於佛功德發生願樂”,願樂是欲求之心,因此會息滅掉昏沉和掉舉等等過失。第三個步驟,“乃至明見如住面前”,一直到觀想非常的明晰,好像真的在我前面一樣。到這裡還沒到這個程度之前,“應於勤修靜慮”,再三再三地觀修,最後好像一個真的佛在我前面,達到這個效果。

來源根據佛經《三摩地王經》經文和《修次下編》的文章,意義是一樣的,首先“「佛身如金色,相好最端嚴,菩薩應緣彼,心轉修正定。」,前面提到“如來身像黃如金色,相好莊嚴,處眾會中,眷屬圍遶,種種方便利益有情。於佛功德發生願樂,息滅昏沉掉舉等過失”,應當專注在上面來作觀修,內心產生純淨的信心,緣取佛像,心轉修正定,心好好來作觀修。所以和前面的《修次下編》辭句意義都是一樣的。

…如此所說而為所緣。此復有二,謂由覺新起及於原有令重光顯,後易生信又順共乘,故於原有令相明顯。(P.357 第8行)如此所說而為所緣,前面所說緣取佛像來作實修,此復(又)有二,另外,再討論另一種情況「實修方面上有些毛病或重點」,作補充解釋說明,又「怎麼講?」,二種方式來緣取佛像來作觀想:

(一) 由覺新起:由內心新產生

(二) 於原有令重光顯:原有令它明白顯現出來

二種方式:用內心新觀想而產生形成粗心(粗分),是指看到了佛像,看到了雕塑像、圖畫的佛像也好,看到了之後,要進行迎請,要進行開光,佛才真正地安居在雕像、圖畫裡面,產生信心來作實修。這是用內心新把衪觀想清楚,新迎請、新開光,這是一種方式。但是有一種是「原有令重光顯」,看到佛像在那裡,很自然的佛已經安住在上面了,雕塑或唐卡的佛像,看到佛像時,其實佛本來就已安住在那裡了,佛親自本身就已安住在那裡了。在這個了解之下,原有令重光顯,內心思惟一下,知道本來佛就已安住在那裡。後易生信又順共乘,後面那一種方式,比較容易產生信心,好像不是我迎請觀想形成,是衪自己本來就安住在那裡了,所以這個比較容易產生信心。又順共乘,是和顯教乘門共通的,因為要進行迎請開光,送返送駕回去,這是要順著密咒乘門的儀軌,順著實修的方式進行的。除此之外,在經教乘門沒有這種方式進行的。

後者迎請佛像自然地原來就安住在那裡,這是共通乘門,顯教也有的比較容易產生信心。故於原有令相明顯,故已存在原來所看到的佛像,內心完全相信,明白顯現出來佛真的就安住在那裡,這樣子來進行就很好的。前面談到後者易生信心而且又順共乘,不去討論進行開光、迎請、送返,先不去管它。顯教乘門都講過了,而是只要看到佛像,內心產生強烈信心,佛陀本身就在那裡,思惟對我們生信心很有幫助。現在段落還沒到密咒乘門的階段,現在所談的實修方式,以後者方式為主,和顯教乘門比較相隨順。

其次尋求所緣處,要先找一個所緣對象,先求持心所緣處者。謂先當求一若畫若鑄極其善妙大師之像,數數觀視善取其相,數數修息令現於心,或由尊長善為曉喻,思所聞義令現意中求為所緣,又所緣處非是現為畫鑄等相,要令現為真佛形相。…(P.357第11行)

其次尋求所緣處,先求持心所緣處(P.357第11行),首先尋求所緣處(對象),要先找一個所緣對象,二種方式。謂先當求一若畫若鑄極其善妙大師(佛陀)之像(畫像或塑像),數數觀視善取其相,數數修習令現於心,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或圖畫做得非常好的,雕塑也好,作得非常精緻,眼睛再三再三看,不多自觀想的時候,要運信於心,因為禪修的時候,所緣處不是指眼識的對境,而是內心第六意識的對境,因此要數數修習,運信於心,才是真正的禪修。

其次並不一定要請一尊佛像來作觀想,不一定花錢去請。或由尊長善為曉喻,思所聞義令現意中求為所緣。有一些人止觀徹底究竟的時候,完全不需要靠佛像,在內心裡面就出現形相非常清晰,重點放在意識上的觀修,所以就不一定要請一尊佛像。上師所講解的「佛的身功德是什麼?語功德是什麼?意功德是什麼?」這些聽聞到的意義,在內心思惟「佛的形相是什麼樣子」,或在經論的所聞義,經論開示過的佛的形相是什麼樣子。觀修不是眼識的對境,是內心意識的對境,用雕塑像、畫像、上師所開示的,好好在內心思惟,這樣觀想出的形相來實修。不一定要有一尊雕塑像,譬如密勒日巴尊者在山洞中禪修,禪修的山洞一尊佛像也沒有,所以在先求所緣處、所緣對象,主要是內心觀想的形相,不是以眼睛看的形像為主,應該是以內心觀想的形相為主,因此就不一定要靠雕塑像了,主要是意識所出現的形相,先找一尊比較好的形相在意識中讓衪出現。可是就我們初學者而言,眼識所看到的形像,在意識上觀想形相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在眼識所看到的等無間緣之故,一方面也有雕塑像,一方面也靠上師作解釋說明,然後再加上佛經論典看到的解釋說明,一起配合,眼睛也看著雕塑像,上師的解釋說明,自己經論裡面聽到的解釋說明,全部配合之後來作觀想實修,就非常好了。眼睛看到的對象佛像,上師和佛經論典說明,綜合在內心裡面把衪觀想出來,一個佛陀的形相,這樣就非常好了。

這是最初階段,首先有持心所緣處,之後已經這樣做到了,有一個所緣處。又所緣處非是現為畫鑄等相,要令現為真佛形相。但是當所緣處找到之後,在觀想時,不能夠把觀想的佛像,觀想成不能動搖的銅、鐵、銀物質所做的,是一個物質,是一件東西,這樣就不得了,完全錯誤了,要令現為真佛形相。就算是雕塑像,我們內心緣取衪之後,也要把衪想成就是佛親自本身就在那裡。因此前面有談到過,《修次下編》提到,當常思惟如來身像黃如金色,相好莊嚴,處眾會中,種種方便利益有情。衪是悲智力功德徹底圓滿,而且眷屬圍遶,處眾會之中,正在利益眾生講經開示,是能夠活動的,不是由金銀銅鐵的物質,不能搖動的,不能這樣觀想。

有說一種主張是有問題的,

…有說置像於前目覩而修,智軍論師善為破之,以三摩地非於根識而修,要於意識而修。…(P.357 第13行)有人這樣講,禪修的時候應當把佛像放在前面,眼睛仔細看著祂而做實修,智軍論師善為破之,這種說法,智軍論師把它破除掉,講得非常好。因為禪修是第六意識的活動,不是眼識的活動。佛像眼睛好好看著而做禪修,這一個問題的毛病在什麼地方呢?以三摩地(等持)非於根識而修,要於意識而修。

…妙三摩地親所緣境,即是意識親所緣境,須於意識攝持心故。又如前說是緣實境之總義(或義總),或影像故。…(P.358 第1行)

妙三摩地親所緣境,即是意識親所緣境,殊勝的等持它所緣的對境,講的就是意識所緣的對象。須於意識攝持心故,應當於第六意識的對境,心攝持在第六意識的對境上面。又如前說是緣實境之總義(或義總),或影像故。我們在修等持禪修時,等持所觀想的對象,應該是在第六意識上面所形成的一個對境,這個對境是什麼呢?如果用佛像來作例子,應該是如來的影像,亦稱為影像或義總。除此之外,如來身體的形相,要在第六意識裡面真實的出現,作為第六意識現量的對境,對一個初學者更不可能。因為對一個初學者而言,第六意識所緣取的對境,第六意識在進行活動,都是由妄念分別心。

因此對境不會直接出現的,分別心所趣入的只能趣入對境的義總,就是對境的影像。所以依第六意識趣入這個義總或影像,不能直接趣入對境,在意識上現量出現,初學者沒有這個能力的。所以能了解在禪修時,應當佛陀的形相,在第六意識上出現影像,我的心一心專住在上面,再三觀修再三觀修。第六意識所出現佛陀的影像,這個才是觀修的所緣對境,而不是眼識的對境,因為禪修是意識在禪修,而不是眼識在進行。如果是意識在進行,第六意識只能趣入義總或影像,所以這個是如前說是緣實境之總義或影像。

如果大家沒有學過攝類學,對於所談到的義總,就有點困難,不容易了解。藏文裡面有總義也有義總,義總是影像的同義詞,什麼是義總呢?佛像、佛陀雕塑像──佛像會在我們第六意識裡面出現它的形像。在第六意識裡所出現佛像的形像,稱為義總,不是佛像本身,這有很大差別。譬如父母幾年前的形像,現在已經過幾年了,已老了一點點了,可是幾年前的形像,在我們腦袋裡面,還是能夠回想起來,會很明晰地出現。

在第六意識裡所出現的形相,稱之為義總,所出現的那個形像,當然不是對境本身。如果是對境本身,已經過了那麼多年,父母年紀更老了,形像已完全不一樣了。或者說我吃的水果,已經吃完了,我還沒吃之前水果的形像,我看了我明白了,在我內心還是可以出現水果的形像。在我第六意識所出現水果形像的義總,是它的義總而已,不是水果本身,因為水果本身已經沒有了,已經吃掉了,可是它的形像在我的第六意識裡面還是可以出現。所以第六意識所出現的形像、影像,就是對境水果的義總,水果出現的形像本身不是對境,不是外在的對境,它只是一個義總。

因此正式實修安止所緣對境,所緣對象是如來身像的義總。第六意識所出現的形像,佛陀形相的義總,要靠雕塑像、畫像,或上師明白作解釋,或經論所聽聞的,在內心緣想,思惟形相,在第六意識所出現的義總。第六意識所出現的義總,好像佛陀親自本人出現的影像,這個才是安住所緣的對象。

佛陀親自本人的形相,怎麼會來的呢?要靠圖畫像、雕塑像,要嘛靠上師開示,或經論裡所讀到佛陀的功德,綜合起來,佛陀親自本身是什麼樣子?首先要靠一尊雕塑像,思惟是佛陀親自本身,但是佛陀親自本身要在我的第六意識出現影像,第六意識出現義總,才是我持心的對境,修等持所緣取的對境。

緣取佛身的時候,最初觀想粗分形像,後來再進入細分形像。粗分形像容易現起之故,應先觀想粗分形像為所緣境。

…影像亦有粗細二分,有說先緣粗分,待彼堅固次緣細分,自心亦覺粗分易現起故,應先從粗像為所緣境。(P.358 第2行)

再來又要講一個重點,

尤為要者,謂如下說乃至未得如欲定時,不可多遷異類所緣修三摩地。若換眾多異類所緣修三摩地,反成修止最大障礙。故於修定堪資定量之《瑜伽師地論》及三編修次等,皆說初修定時,依一所緣而修,未說遷變眾多所緣。…(P.358 第4行)

所緣對境不可經常更換,在還沒得到等持心滿意足堅固的程度之前,不能夠經常換來換去。異類不同類型所緣修等持的對象,反成修止最大的障礙。故於修定堪資定量(作為標準)之《瑜伽師地論》及三編修次等,皆說初修定時,依一個所緣而修,未說遷變眾多所緣。修等持時一定要緣一個對象,不可換來換去。根據無著《五部地論》及蓮花戒《修次初中後編》談到修等持的時候,首先一定要緣一個對象,不可換來換去。

…聖勇論師於修靜慮時顯此義云:「應於一所緣,堅固其意志,若轉多所緣,意為煩惱擾。」《道炬論》云:「隨於一所緣,令意住善境。」說「於一」言是指定詞,故應先緣一所緣境,待得止已後乃緣多。《修次初編》云:「若時已能攝其作意,爾時乃能廣緣蘊處界等差別。如解深密等說瑜伽師緣十八空等,眾多差別所緣。」(P.358 第6-10行)

聖勇論師於修靜慮時顯此義云:一定要緣一個對象,第六意識上出現影像,一心專住在上面。若轉多所緣,意為煩惱擾。所緣對象常換來換去,只會煩惱我們內心,不能作實修。阿底峽尊者的《菩提道炬論》云:「隨於一所緣,令意住善境。」「於一」是固定的意思,引了很多根據,無著《五部地論》及蓮花戒《修次初中後編》、聖勇論師、阿底峽尊者的《道炬論》開示的內容,都說要修等持時,首先所緣對境一定要一個,不能一直更換。

最初緣一個所緣對境來作觀修,非常重要,一個所緣對境得到安止之後,才可去緣取諸多所緣,進行實修。先緣一個所緣對境,待得止已後乃緣多,在一個所緣對境得到安止之後,再去緣取很多對境來實修。《修次初編》引經據典,若時已能攝其作意,內心不再胡思亂想,內心不渙散已能完全收攝,安止已經得到了。爾時乃能廣緣蘊處界等差別,乃能廣大緣取蘊處界各別對境,來作實修。如《解深密經》也談到瑜伽師緣十八空等,眾多差別所緣。等持安止已得到之後,內心不渙散,緣取眾多不同項目來實修,瑜伽師指己經成就安止之後緣十八空,不是還沒得到安止的情況。

前面有談到緣取身體的情況,粗分和細分,應該先從粗分開始後細分。粗分指頭部大致輪廓、身體大致輪廓、手腳輪廓大致出現,一個段落一個段落大致觀修。

如是初得攝心所緣之量,謂先次第明了攀緣一頭二臂,身體餘分及二足相,其後思惟身之總體。心中若能現起半分粗大支分,縱無光明應知喜足,於彼攝心。…(P.358 第11行)

前面談到緣取佛身時,先粗略形像,再細緻形像。首先進行粗略觀想是什麼意思?可見佛身不是完完整整的形像出現,因為一開始沒辦法出現完完整整的形像,這樣觀想只有身體一個輪廓,其他頭、手、腳不會明晰的,所以可見粗略的意思。謂先次第明了,按順序來作緣想,首先是頭的粗略形狀,眼、耳、鼻細緻部份都還沒觀想,頭的輪廓大致出現。之後才是二臂,手的形體輪廓大致出現,之後身體輪廓大致出現,二隻腳形狀輪廓也大致出現,之後整個身體大致出現。

心中若能現半分粗大支分,就是整個身體的形像,能大致大略出現,粗略是這樣子做的。縱無光明應知喜足,即使不是非常光亮、明晰,這樣也就完全夠了。於彼攝心,心非常地專一在上面就夠了。即使所緣對境不是很明晰,不是很光亮,也可以的,現在的段落,只要心能安住、堅固為主要,不是以明晰為主,心要安住在上面逐漸禪修,讓安住能堅固、穩定,而不是去追求明晰。假設現在所緣對境,觀想大略粗糙出現,可是不明晰,如果把重點放在明晰,觀想它非常明晰的話,會丟掉安住。

…此中道理,若以此許猶不為足而不持心,欲求明顯數數攀緣,所緣雖可略為顯了,然非僅不得妙三摩地令心安住,且障得定。…(P.358 第13行)

若以此許猶不為足而不持心,現在粗略形像出現還不滿足,心不能維持在上面,而去追求欲求明顯,希望變清晰,數數攀緣,再三再三去緣取,希望能奇蹟出現。所緣雖可略為顯了,變得愈來愈清晰,然非僅不得妙三摩地令心安住,且障得定。這樣子實修,不僅不能得到好的等持,沒辦法讓心安住,而且是障礙得到等持。因為內心能夠安住的力量都沒有形成,祗是不斷去追求明晰,當然心不能得到安住,等持永遠得不到的,障礙得到等持。

…又若所緣雖不明顯,然於半分所緣持心,亦能速得妙三摩地,次令明顯其明易成,此出智軍論師教授,極為重要。(P.359 第1行)

又若所緣雖不明顯,假設所緣對象不是很明晰明顯,然於半分所緣持心,粗略的形體雖然不是很明晰,但心穩定安住在上面,亦能速得妙三摩地,心不斷觀修、心不斷安住,等到安住的力量愈來愈進步,得到等持,次令明顯其明易成,之後再去觀想要讓它明晰明亮,很容易觀想形成。此出智軍論師教授,極為重要。應當在粗分輪廓之下,先求內心堅固安住,等待內心堅固安住,之後再求明晰,就很容易達成。

心中若能現起半分粗大支分(P.358 倒2行)…然於半分所緣持心(P.359 第1行)…,半分是一半,百分之五十,對境雖然出現不怎麼明晰,可是整體輪廓出現一半就可以、足夠了,心就要追求能安住在上面,等得安住堅固,再去追求明晰。努力作觀想,所緣的對境能夠觀想出現,出現的情況到底是什麼樣子?不是固定的方式(類型),有人觀想某一形像會出現有難有易,有明不明,容易明晰、不容易明晰,有堅不堅固,不是固定的情況。

又所緣境現顯之理,雖有二種四句之說,然由補特伽羅種性別故,種種無定行相現顯有難有易,即已現中有明不明,此二復有堅不堅固。…(P.359 第3行)又所緣境現顯之理,所緣對境出現的道理,雖有二種四句之說…此二復有堅、不堅固,有許多差別,這是因為緣想對境,它所出現的行相,到底容易不容易之故?不一定,實修者個人差別不太一樣。實修對境不一定要選擇導師釋迦牟尼佛行像,一般個人禪修信心最為強烈的對境,某一尊佛、菩薩、上師或本尊天,任何一尊信心最為強烈的,緣取對境來觀想。對某一對境而言,有些人觀想容易出現,有些人觀想不容易出現,實修者個別情況,不是固定的情形。

…若修密咒天瑜伽時,天之行相定須明顯,乃至未能明顯之時,須修多種明顯方便。此中佛相若極難現,於前隨一所緣持心,以此主要在得止故。…(P.359 第4行)

密咒乘門本尊天瑜伽實修時,修安止時情況不一樣,明晰非常重要,和前面所講要先修安住,明晰不用管它,安住之後才追尋明晰,又不一樣了。密咒乘門實修,要配合本尊天瑜伽來修安止,觀想本尊天瑜伽的行相,要明晰為主,明晰非常重要,到明晰未能出現之前,再三用各種方法讓他能觀想明晰,和現在講的不一樣。現在不是密咒乘門的段落,現在是菩提道次第的段落。

現在是菩提道次第的段落,此中佛相若極難現,很難明晰出現,於前隨一所緣持心,以此主要在得止故。現在的段落,並不需要所觀對境行相非常明晰,現在是以內心能夠安住穩定,得到安止,和密咒乘門本尊天瑜伽禪修不太一樣。本尊天的瑜伽,本尊天行相一定要觀想,第一個要明顯,第二個要安心,二個條件要齊備。菩提道次第和密咒乘本尊天的觀修,必要性不一樣。

這一段落要說明的思想,至尊大主宗喀巴大師的主張,在《菩提道廣論》講完之後,再講密咒乘的道次第,會做這個教導。造作的菩提心產生之後,實修六度波羅蜜,同時實修安止和勝觀,但是實修時就算沒得正式的安止和勝觀,也可以進入密咒乘門。在密咒乘門實修的情況之下,在那一個時候成就安止和勝觀也有的,因此,這裡才會談到密咒乘門本尊天觀修如何進行。

若修密咒天尊瑜伽時,即使沒有得到正式止觀,也可以進入密咒乘門。在密咒乘門實修本尊天瑜伽時,也可以同時成就止觀的。但是有一種情況,造作菩提心已產生之後,實修六度波羅蜜,同時修安止和勝觀,也得到正式的安止和勝觀,直接進入密咒乘門。兩種情形都有,有的是得到止和觀,才進入密咒乘門;有的雖然沒有得到止和觀,可是進入密咒乘門實修的時候,同時得到安止和勝觀。

…又緣像修,若像不現任持心者,不能成辦所樂之義,故須行相現而持心。又緣總身像時,若身一分極其明顯可緣彼分,若彼復沒仍緣總像,若欲修黃而現為紅顯色不定,或欲修坐而現為立形色不定,或欲修一而現為二數量不定,或欲修大而現為小形體不定,則定不可隨逐而轉,唯應於前根本所緣為所緣境。(P.359 第6行)

又緣本尊形像實修,若像不現任持心者,不能成辦所樂之義,故須本尊行相現而持心,密咒乘門本尊形像而修。前面講不一定要修本尊形像、緣取佛像來作實修,不一定配合本尊形像。假設配合密咒乘門修安止,就緣取本尊形像來作實修。在此情況,當然力求本尊形像要明晰,若像不現任持心者,若像不能明晰和持心,不能成辦所樂之義,所以應當緣取本尊形像,至少一半程度的明晰,心完全維持在上面,繼續實修下去。

。又緣總身像時,若身一分極其明顯可緣彼分,若緣取本尊天形像,整體有一部份清晰,也可以緣取這一部份。

若彼復沒仍緣總像,若欲修黃而現為紅顯色不定,或欲修坐而現為立形色不定,或欲修一而現為二數量不定,或欲修大而現為小形體不定,則定不可隨逐而轉,唯應於前根本所緣為所緣境。不僅本尊行相觀修的情況,我們平常禪修觀想上師形像、世尊形像也是這個樣子。有時候要觀想黃的顏色,可是觀想的時候想到其它顏色;觀想一尊,可是想成二尊;應當要觀想坐的姿勢,心裡面想一想變成站的姿勢;應當要觀想大的,可是心裡面想反而變成小的一尊,這些都是禪修的毛病。當這些毛病出現的時候,心要立刻撥招回來。唯應於前根本所緣為所緣境,一開始內心所持的對境是什麼樣子,內心馬上招回來,以之前的根本所緣,最初內心所緣形像,持心之處,心要專注在上面,緣取最初那個形像,來作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