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奢摩他38》

雪歌仁波切 教授
2008-08-22


聞法動機

正講

思惟利益遍滿虛空的如母有情眾生,因此無論如何一定要得到所能夠獲的果位之中究竟圓滿的佛果。就佛果而言,是等智跟後得同時存在,要能夠達成,而且法身色身要同一本質。因此之故,在原因的階段,要有什麼樣的原因,才能達到這樣的果呢?原因的時候,就是我們現在這個段落,應當要安住修、思擇修能夠雙運,就是止跟觀要能夠同時雙運。如果這樣能夠達成的話,將來逐漸進步,在究竟上才能夠達到上座等智跟後得同時存在,色身跟法身同一本質的佛果才能夠達成。

因此現在應當把止觀雙運的部分,安住思擇雙運的部分,這個部分應當要好好的實修,能夠做的好。安住修的部分主要就是講安止的禪修,這個部分如果要做觀修的話,當然要先聽聞,所以先把至尊大主對安止這個部分的開示,好好的做一個聞思,將來了解到安住修來進行安止的話,到底裡面是什麼內容?先學習之後有一個好好的了解,之後進一步的把安止好好的實修,能達到止觀雙運,思擇安住要能夠雙運。現在是種下一個非常好的因,那將來逐漸進步,就能夠成就佛果,同時也要思惟遍滿虛空的眾生,產生這個動機之後來學習這個教法。

複習

我們的大綱,現在講到的地方分成兩項,首先要看347頁(倒數第四行)

「第二正行分二 . 一.身何威儀而修 . 二 .正釋修習之次第 」。現在到正式說明觀修之次第這個段落,此中又分二(第二 .正釋修習之次第。349頁)正釋說明觀修之次第的時後,這裡面又要分成兩項,「(此又分二 .)一.引生無過三摩地法 .」 引生無過失的等持是什麼方式,以及「二 .依彼引生住心次第。」

住心次第後面才要講,住心次第就是九住心,因為安止產生要靠九住心,九住心達成安止才會產生,可是九住心達成的前面,還要再產生一個無過失的等持,所以就分成兩項,第一項,引生無過失的等持是靠什麼方式,之後才要解釋九住心的次第是什麼。現在在第一個,無過失的等持怎麼樣子產生,無過失的等持如何產生裡面又分成三項。

「初又分三 . 一 . 繫心所緣先如何修 . 二 . 住所緣時應如何修 . 三 . 住所緣後應如何修。」心專注在所緣的時候前面要先怎麼做,正在專注的時候怎麼做,已經安住之後要怎麼做,現在就進行到第三項,已經安住之後要怎麼做。

我們現在進行到的段落是第三項,365頁,住於所緣之後應如何修,前面應該已經安住在所緣上面了,對不對?所以第二項就是繫心所緣的時候應該怎麼做,這前面講完了,講完了之後才會說,繫心於所緣之後,才會談到這個項目嘛!所以住於所緣之後,後的意思就是前面已經繫心、安住在所緣上了。

心怎麼維繫在所緣上面?那就是第二段要講的內容了,359頁「第二心於彼所緣如何安住 .」這就是安住的時候怎麼做,這裡面要講三項,就是「一. 立無過規 .二 .破有過規 . 三 .示修時量。」立無過規的地方就談到,心要怎麼樣子安住在所緣上面呢?方法是什麼呢?要在俱足兩種特色之下,將心維繫在所緣上面,兩種特色、兩種殊勝是什麼呢?「一. 令心明顯,具明顯分」是具有力的明分,心本身要具足有力的明分,「二 . 專住所緣無有分別具安住分」這是一心專注,沒有分別妄念,這個是住分。所以有力的明分跟住分,這兩個要加在一起,這樣子達成的話,心就能夠維繫在所緣上面了。在這兩個條件都齊備的情況之下,讓我們的心維繫在所緣上面,心維繫在所緣上面的意思就是指,有力的明分已達成了,沒有妄念又能夠一心專注的住分也達成了,這個就已經心維繫在所緣上面,然後要怎麼做呢?所以就談到今天這個段落:

「第三 . (住所緣後應如何修。)」安住在所緣之後應當怎麼樣子來做觀修。為什麼談到這個項目?因為心已經能夠維繫在所緣上面,前面談到兩個特色都有了,有力的明分跟住分,但是其實不會持續做安住的,不能夠長久持續安住的,為什麼?會有毛病產生。什麼毛病呢?昏沉,掉舉就會出現的。因此昏沉掉舉出現的時候,要先認知它,假設不能夠認識的話,那昏沉掉舉產生的時候,不能夠排除,這個毛病就會出現,就會掉入這個毛病裡面,所以首先要認識它,才能夠把它破除掉。

先認識,因為認識了之故,就能運用把它破除掉的對治,把它驅除掉了,所以首先要認識。如果要認識的話,應當要先說明這一個性相是什麼,要先解釋「沉」它的性相是什麼,是如此如此,「掉」它的性相是什麼,要做一個解釋說明,這是抉擇的段落,從性相上來進行抉擇,在進行抉擇的時候,首先要解釋掉舉,365頁「掉舉如集論云(無著所寫的):『云何掉舉?淨相隨轉,貪分所攝,心不靜照,障止為業。』」講了這麼一個句子,這個句子裡面,要分成掉舉的所緣,掉舉的行相,掉舉的作用力,三個部分來做說明。底下講了,「此中有三 . 一所緣.(掉舉的所緣)可愛(悅意的對境)淨境。二行相.(掉舉的行相,讓我們的內)心(很)不寂靜(而且)向外(面渙散)流散,是(屬於)貪(念裡面的一部)分中趣」可愛美好的對境「境愛相。」「三 .作業.(它的作用力)能障其心安住所緣。」能夠阻礙我們的內心安住在所緣的對象上面。

後面這一段是至尊大主把前面《集論》裡面的引文,引經據典的引文,為了讓我們明白之故,把它分成三段來做一個解釋說明,三段是掉舉的所緣,掉舉的行相,掉舉的作用力。

366頁第一行,這裡還談到掉舉對我們內心造成什麼障礙,造成障礙的情形是什麼樣子,「於內所緣令心住時,由貪色聲等之掉舉,於境牽心令不自在,貪愛散亂。」牽心讓我們的心不由自主,這樣一種貪愛所形成的散亂是掉舉。這個句子講的是掉舉它會形成障礙,形成障礙的情形是什麼樣子,就是前面談到的俱足兩種特色之下,已經把我們的心放在所緣的對境上面,而且繼續再安住下去,可是,掉舉會讓我們的心不由自主,會牽引我們的心離開現在所要安住的對象,讓我們的心離開這個對象,對境跑到別的地方去,因此我們等持所安住的對境就丟掉了,這個等持丟掉了,心跑到別的地方去,這就是為什麼形成這種情況,這種情況就是掉舉所形成的。

所以月觀所寫的《懺悔讚》裡面就談到:「如緣奢摩他,令心於彼住,惑索令離彼,貪繩牽趣境。」當我們的心在所緣的對境上面安住的時候,等持正在進行的時候,讓我們的心再三安住在對境上,正在努力呢!「如」是指正在努力的時候,「如緣奢摩他」正在努力安住在等持所緣的對境上面。就在這個時候,「令心於彼住」這是我們已經讓心安住在對境上面,所緣在對境上面,就正在這個時候,一般來講,這個時候讓我們的心,不能夠緣取,不能夠安住在所緣的對境上面,使我們的心跑到別的對境去。

這種牽引的力量,其實是煩惱,但是煩惱有很多種,所以「惑索令離彼」惑是煩惱,煩惱用繩索來當比喻,讓我們的心離開,「彼」是所緣的對象,那這裡面當然最主要的是煩惱,煩惱很多種,不過裡面最為主要的是貪心,貪心用繩子來做比喻,「貪繩牽趣境」貪心會牽引我們的心,讓我們的心不由自主,被貪心這個繩子牽走了,牽的時候,跑到別的對境去,「牽趣境」就是跑到別的對境去,因此離開了修等持所緣的對境,這種情況就是障礙,這個障礙的形成,就是掉舉所形成的。

貪心跟其它的煩惱不太相同,不太相同的原因何在?貪心會使我們的心,牽引我們的心,離開安止所緣的對境,貪心讓我們的心對於悅意美好的對境,再三回憶、再三回憶,不斷的去想它,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會牽引我們的心,不會停留在原來的地方,原來的地方是已經放在安止所緣的對境上面。把心正放在安止所緣的對境上,放在這個地方上的時候,牽引我們的內心,再三想到一個悅意美好的對境,再三回憶、再三回憶,所以心就離開了所緣的對境上面,這個把心拉扯,引離開停留在所緣的對境上面,力量最大的就是貪心,這一點跟其它的煩惱不一樣。

其它者讓我們的心本來是放安止所緣的對象上面的,現在把我們的心拉開了,拉開到悅意美好的對象上,這種牽引的力量最強大的就是貪念之心,因此在煩惱那麼多之中,特別把它列出來,特別做一個說明。意思就是指如果能夠把貪念之心滅除掉的話,其它者當然就更加容易滅除了。掉舉是屬於貪念之心的一部分,如果力量強大的貪心都能夠滅除掉的話,那掉舉當然也可以滅除掉。

掉舉屬於貪念之心的一個類型,在它的行相裡面談到了,365頁,無著的《總集論》裡面行相的地方談到「心寂靜向外流散,是貪分(之)中」所攝,「趣境愛相。」趣於對境可愛悅意的行相,下面是屬於貪念的一種類型。至尊仁波切的解釋後面也談到「由貪色聲等之掉舉,於境牽心令不自在,貪愛散亂。」所以也談到了掉舉,是屬於貪念色聲等等之掉舉,對不對?色聲香味觸等等悅意美好的對象,對它產生貪念、貪愛,這種類型的掉舉,就是屬於貪念之心的一種類型。

月觀居士的《懺悔讚》裡面也談到:「貪繩牽趣境」裡面也談到貪念,所以無論如何掉舉都是屬於貪念的一種類型。就是它有這麼樣一個毛病,會讓我們的心離開所緣的對境。

正講

後面要問一個問題,「問」就是有這麼一個問題存在,問什麼問題呢?後面要講的大綱內容是這個意思,現在心在安止的情況下,專一安住在所緣的對象上面,在這個時候,有一個力量會牽引我的內心跑到別的對境去,不能夠一直放在所緣的對境上面。一般來講,把我的心牽引離開所緣的對境,跑到別的對境去,這種牽引的力量,當然掉舉也有,其實還有其它者也有,不只掉舉,其它的煩惱也有這種力量,譬如忌妒之心,傲慢之心,其它類型很多種,還有很多的煩惱等等,這些也有很多種。連善良的心也會呢,善良的心也會牽引我的內心跑到別的對境去,不能夠停留在所緣的對境上,也有的。

但是這一切之中,造成了我的心離開了,這樣的一個毛病,牽引的力量,最大的什麼呢?就是掉舉。其它的心,即使會牽引我的內心,引動我的內心,但是牽引的力量也沒辦法跟掉舉來相提並論,所以貪念之心跟它的煩惱不一樣,那掉舉之心是屬於貪念的類型,其它的心,要牽引我的內心離開對境,都沒有辦法跟貪念之心相比。不是說其它的煩惱不會牽引我的內心,當然牽引也是會牽引,但是力量不能夠像貪念之心這麼強大,因此之故,如果能夠把掉舉滅除掉的話,那其它的煩惱牽引我的內心力量就比較薄弱了,當然那就很容易滅除掉了。不僅如此,前面談到的都是煩惱,煩惱會引動我的內心離開所緣的對境,不要說煩惱會有這樣一個作用,善良的心也會啊,善良的心也會牽引我的內心離開所緣的對境,不過善良的心牽引的力量沒有辦法跟煩惱相比,它引動我內心的力量是比較薄弱的,善良的心牽引的力量比較薄弱,比起其它而言煩惱的力量就要強大多了,煩惱之中又以貪念之心的力量最為強大,前後有這個順序存在,這一點要了解。

「問」就問了這麼一個問題了,「由餘煩惱,」由其餘的煩惱,「從所緣境令心流散」掉,以「及於所餘善緣」於善所緣的對境,「流散」到其它善所緣的對境上面,「是否掉舉?」是不是也是掉舉?

那做一個回答了,首先「答:掉是貪分,」掉舉是屬於貪念的一部分,「由餘煩惱流散」由其餘的煩惱所導致的流散「非掉」舉,這是第一個回答。

第一個回答就是如果這樣講的話,由其它的煩惱導致我的內心離開了所緣的對境,而流散到別的對方去,那這樣的情況是不是掉舉?回答不是的,因為首先要解釋掉舉是什麼,前面講過了,掉舉是貪念的類型,貪念的一種。所以前面談到由其它的煩惱,導致我的心渙散離開所緣的對境,跑到別的對境去,這個不能稱之為掉舉。因為前面談到掉舉是屬於貪念的類型,貪念的一部分,所以前面談到由其它的煩惱,其餘的煩惱意思就是指不是掉舉的類型的,不是貪念之心的煩惱,不是屬於貪念之心的類型,其它的煩惱。

既然不是屬於貪念之心的類型,是其它的煩惱所引致的,所引發我的內心流散掉的話,那就不能稱之為掉舉。因為前面已經講,掉舉要是屬於貪念之心的類型,現在問了「餘煩惱」就是不屬於貪念之心的其它的煩惱所導致的內心流散的話,這個不能稱之為掉舉,這是第一個要答覆的。

其次如果是這樣子的話,無論如何,心還是流散掉了,還是渙散掉了,這種情況,要給它取一個什麼名字呢?這個不能稱之為掉舉,要給它叫什麼呢?底下講了,如果由於煩惱流散了,就不能是掉舉,那給它叫什麼名字呢?這「是二十隨煩惱中散亂心所。」二十隨煩惱裡面有一個心所,稱之為散亂的心所。

所以那種情況,假設是由貪念之心的掉舉,導致我的內心離開所緣的對境,跑到別的對境去,當然稱之為掉舉,但是假設不是貪念之心的話,我的心還是離開所緣的對境,跑到別的地方去,那不能稱之為掉舉,那要把它稱之為散亂,所以名稱不一樣,這是第二個要回答的。

再其次問到了,如果是對「於善」所「緣」的對境「流散」的話,「隨其所應,是善心」或者是善的「心所,非一切散」亂「皆是掉舉。」但是有時候我的心也是流散到善的所緣對境去,這個時候它是流散掉了,那是不是掉舉呢?不是的,要看它流散到什麼地方去,也許是善的心,也許是善的心所,雖然它是流散掉了,但是不是掉舉。

首先要了解,一般來講,心專一安住於所緣的對境上面,這種情況會被破壞掉,會有阻礙出現,這阻礙是從哪裡而來的呢?善良的心也會製造阻礙,但是比起來,力量強大的阻礙,是煩惱的心所造成的。在煩惱的心之中,形成阻礙,力量最大的又是貪念的心,這個情況要先了解。所以把製造阻礙力量最大者,特別把它提出來討論,要把這個毛病部分排除掉,這就形成一個問題了,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一個問題,這種能夠形成障礙最嚴重者,我們就給它取一個名字,叫做掉舉。

現在討論到這個問題,不僅僅是在上座正行的時候是這個樣子,在下座的時候也是這個樣子,要特別注意呢!下座的時候對於引發我貪念之心的對境,就是引發貪心的這種對境,我就要特別注意,第一個要防護根門,第二個要正知而行,第三個要飲食知量,第四個要不睡眠而精進瑜伽,睡眠時應當如何做,分成四項,這早上才剛講過,這是止觀的四種資糧。

四種資糧裡面第一項,防護根門就是指根門遇到色聲香味觸的對境,不由自主就引發我產生貪念之心,因此之故,最好的方式,對於引發我產生貪念之心的這種對境,色聲香味觸的對境,根本不要去遇到,因為沒有遇到對境之故,內心貪心也不會產生了。其次就算是遇到了,也要想辦法如何讓我的內心裡面沒有產生貪念之心,這個部分要好好的做,要防止,這是防護根門的部分。這是安止的原因哦,因為我如果這樣子去防護根門,防止這種毛病出現的話,當然安止就很容易產生,所以這當然是安止的原因了。這是下座的時候如果能夠好好的做到的話,那上座的時候,內心很容易脫離貪念的對境,因此就不太容易受到掉舉的控制,這我們早上才剛談過這個問題。

49頁倒數第七行,「此與密護根門二者」密護根門是第一項,對不對?現在討論的是正知而行,現在這個段落講的是正知而行,正知而行跟密護根門這兩項,「如聖者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就是無著談到的,現在把它在這裡特別做一個說明,「若能勵力修此二事,」二事就是指密護根門跟正知而行,「則能增長一切善行,非餘能等。特能清淨(戒律)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故應勤學。」至尊仁波切講了,應當要好好的努力去學習密護根門跟正知而行這兩項,一定要努力的去學習,原因何在呢?因為這兩項有很多的幫助。前面談到清淨戒律方面也很有幫助,特別能夠清淨戒律嘛,還有什麼?以及能夠迅速的引發止觀所攝的無妄念的等持,這個方面幫助很大,很容易產生,所以應當努力去學習,這就是我們這裡所談到的問題了,這些對等持的產生,都非常有幫助之故,應當要好好的去學習。

這個段落所談到的就是,不僅僅上座正行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前面談到不要產生貪念之心,而且在下座的時候,貪心不要產生也要做到守護根門,還有正知而行,這些要做到。這些做到的話,對正行的實修當然也會有幫助。因此等持、安止的證悟要產生,也很容易了。

我們看書本裡面談到,這個地方所談到的是心維繫在所緣對境上的時候,應該要怎麼做,那個時候講的是上座正行的實修,但是不僅那個時候要注意,下座的時候,我不要產生貪念之心,這個也非常重要。怎麼樣使我的內心不要產生貪念之心?就是守護根門也要做到,正知而行也要做到,如果這些都做到的話,那對我上座正行的實修,這要產生證悟,也會有很多的幫助。

如果不這樣子做,只有上座正行的時候,我把掉舉滅除掉,可是在下座的時候,貪念之心再三的產生,守護根門也不做,正知而行也不做,因此這個時候會發生影響,會影響到上座的正行,因為下座那時候的心,再三產生貪念之心,因此也沒有做到守護根門,也沒有做到正知而行,內心再三墮入貪心之中,受到貪念之心的控制,等到我上座正行實修的時候,腦袋裡就很多的回憶,一直想到貪念之心的對境,因為下座的時候,已經貪念之心很強烈嘛!所以上座的時候內心一直想到貪念之心的對境,那就會有這個危險存在了。所以在上座的時候,在下座的時候,這二者都要特別的注意了,都要小心謹慎了。

在修安止的時候,心專注在所緣的對境上面,要持續安住的時候,會有沉跟掉產生阻礙,所以要把沉跟掉先做一個了解,才能把這個障礙排除掉,要做了解的話,首先要知道掉舉的性相是什麼?沉沒的性相又是什麼?這些要先明白,明白了之後,才能夠了解沉跟掉到底來了沒有?有出現還是沒出現?能夠把它分析清楚,之後才有辦法把它排除掉。所以首先要了解性相,這其中掉舉的性相已經講解完畢了。

我們現在要進入到沉的性相,366頁第五行,「沉者」這地方底下講了很多,這個要討論沉沒,這個沉沒裡面要講的主要分成兩段,第一個,對方的主張,先把對方的主張提出來,說明之後要把它破除掉。之後才是自宗的主張,自己的主張,自己的主張在哪裡呢?「沉者亦譯退弱,」開始,都是講對方的主張,然後要把它破除掉。

自宗的主張,到底在哪裡呢?倒數第二行,「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緩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這個才是自宗的主張,那前面那一段,都是講對方的主張,但是在談到對方主張的時候,實際上在我們前面有一個段落就曾經談到過,前面有一個段落「破有過規」的地方,破有過的傳軌,那個地方曾經談到過。在362頁倒數第六行,「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別之言,)」這個是沒有去區分昏昧跟沉沒兩種項目的差別才會講這種話,這前面有講一些話嘛,這個是你沒有把它分辨清楚,昏跟沉這二者不一樣,你沒有辦法區分,「下當廣說。」後面還要詳細解釋,有沒有看到?後面在哪裡還要詳細解釋呢?366頁才要詳細解釋呢!

為什麼前面沒有破除掉,要到366頁這裡才要詳細的解釋?因為366頁這裡要指出對方的主張是什麼?前面談到對方是把昏跟沉混為一談,不能夠把它區分清楚,有這麼一個情況。但是前面沒有把它破除掉,因為對方的主張昏跟沉沒有區分的情況,這個要在366頁才要詳細說明,才要把它破除掉。所以這個地方要說明一下對方的主張是什麼?指出來對方的毛病在什麼地方?不能夠把昏跟沉這二者區分開來,會有這樣一個毛病的,再把它破除掉,之後才要解釋我們的主張是什麼?

首先要指出對方的主張,「沉者亦譯退弱,」沉沒這個沉,有時候也翻譯退弱,有一些翻譯師把它翻譯成退弱,退縮的意思。不過這個「與喪心志之退弱不同。」至尊仁波切提出這麼一個說法。這個退弱跟意志喪失掉,喪失精神這個退弱也不相同的。底下才要談到沉沒的性相,「於此沉相,」那個相,是性相,沉沒的性相怎麼樣做解釋呢?(「雪山聚中修静慮者,多於」)雪山之中很多的禪定者,修静慮的人,它的說法是這個樣子,底下是這個性相,「安住不散,」安住而不流散,心能夠安住在所緣的對境上面,也沒離開掉,也沒散亂沒有離開,但是行相「明晰澄清」沒有,明亮、明晰、很澄清、很清澈這個部分又沒有了(「相不明澄之昏昧,許之為沉。」)。這樣子昏暗的內心,就把它稱之為沉,就是這樣的一個主張。

這跟我們前面談到的,要去界定沉沒,跟界定昏昧是一樣的,同樣的一個情況,那就表示昏跟沉這二者,沒有辦法區分清楚。所以前面才談到這種說法是不能夠區分,(362頁)「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別之言,下當廣說。」所以在這個地方提出對方的主張,把它破除掉,前面那個地方等於就破除掉了,所以前面不必討論嘛,意思跟這個一樣,所以這裡才要詳細討論。

那這個要怎麼破除呢?(366頁)「此不應裡。」就是要把它破除掉了,你這個講法不合理呢!你的講法就是前面講的「雪山聚中修静慮者,」如何、如何,這是他們所談到的性相,沉沒的性相是這樣做解釋的。哦!這個解釋不合理呢!不合理就是要把對方破除掉,為什麼?因為論典裡面有談到「論說昏昧為沉之因,」昏昧跟沉沒二者來講的話,昏是原因沉是果。那就表示二者各個各個區別的,因為一個是因一個是果,不會一樣的,所以「二個別故。」兩個是各自各自分開來的,各自各自不同的原因,是因為昏要當原因,沉要當它的果,因跟果不一樣,當然個別個別分開。所以你前面把它當作一個,那就不合理了。

因為對方談到,什麼叫做沉?去解釋沉的時候,講到的是昏,那就是昏跟沉都一模一樣了,這個不合理,是二者個別分開的。「論說昏昧為沉之因,」哪裡說呢?底下引了兩個,一個是:

《修次中編》云:「此中若由昏昧睡眠所蔽,見心沉沒或恐沉沒。」「昏沉」是昏昧,還有睡眠所遮蔽之故,遮蔽就是壓住,因此心就會陷入沉沒,《修次中編》,《解深密經》,裡面都有談到。恐怕會陷入沉沒。「若由」的意思就是指由前面那個項目產生後面那個項目,表示它有因果關係,因為昏昧或者是睡眠的影響之故,這個要當原因,所以心才會產生沉沒,或者是恐怕將會產生沉沒,表示這個是果,那表示兩個應該不一樣,有因跟果之關係。

《解深密經》裡面也談到:「若由昏昧以及睡眠,或由沉沒,或由隨一三摩缽底諸隨眠煩惱之所染污,當知是名內心散動。」若由昏昧以及睡眠,這個也是表示昏昧或者睡眠是當原因,由它引發沉沒。所以昏昧跟睡眠要當因,沉沒要當果。(「此說由由昏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沒,名內散動」)

現在去解釋什麼是沉的時候,卻把它解釋成昏昧,那就是把昏跟沉二者當作是一項,相同一項。這個說法不正確,這是對方的主張,要把對方的主張破除掉。破除掉的時候,首先談到第一種方式就是要了解清楚,昏昧當原因,沉沒要當果。因跟果應當各自分開,不會是一個。現在你把它當成一個,當然不合理,這是一個破除的方式。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個破除的方式,另外一個破除的方式談到,就沉沒而言,它也可能是煩惱,但它也有可能是善的類型。可是假設是昏昧的話,它不可能是善,它純粹只有煩惱,也有這個差別,所以二者也不一樣。因此以這個方式要把它破除掉,這個方式是《集論》裡面所談到的,倒數第五行「集論亦於說」就是另外一個破除的方式,用《集論》來討論

「沉」不一定是煩惱,善也有,《集論》裡面談到了,主要就是這一點,故「集論亦於說隨煩惱散亂之時說其沉沒,然彼說散亂亦有善性」就是沉沒也有可能屬於善,「非定染污。」它不一定是屬於煩惱。但是昏昧的話,《集論》裡面又談到了,「昏沉如《集論》云:『云何昏沉謂癡分攝(愚癡所攝),心無堪能,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與一切的煩惱跟隨煩惱相助伴就講了,它僅僅只是煩惱,不可能有善的部分,所以昏是屬於愚癡的類型(「是癡分中身心沉重」),它是身心很沉重,然後「無堪能性。」昏是這個意思,屬於愚癡的類型,「身心沉重無堪能性」就稱之為昏。它是屬於煩惱的類型,它只有屬於煩惱,不會有善的。

《俱舍論》“釋”,那個是《俱舍論釋》,這世親所寫,注意一下,《俱舍論釋》,俱舍論的注解。不僅僅無著在《集論》裡面所談到,無著的弟子世親在俱舍論的注解,《俱舍論釋》裡面還談到,「云何(為)昏沉,謂身(很沉)重性及心重性,即身無堪能性及心無堪能性。」就稱之為昏。

所以引用了《集論》的兩個說明,前面一個《集論》談的是沉本身不一定屬於煩惱,它有時候屬於善法。第二個《集論》談昏本身它純粹只有煩惱,因為它是屬於愚癡所攝。再過來第三個引經據典是《俱舍論釋》裡面解釋的,昏是什麼樣子,昏是身很沉重心也很沉重,都無堪能。那就表示昏跟沉不一樣,以這個方式來破除對方,為什麼呢?因為對方主張昏跟沉都是一個,如果昏跟沉都是一個的話,那沉本身不一定屬於煩惱,它有時候屬於善,那這樣昏也可以屬於善嘛!如果說昏純粹只是煩惱,那就不可以了,它也要有屬於善嘛!因為沉也有屬於善的部分。前面引用的經論都談到,昏純粹只能屬於煩惱,它是屬於癡的一部分,沒有說它是屬於善,以這樣子來把對方的主張破除掉。

底下才要談到自宗的主張,倒數第二行,「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緩」緩是鬆弛的意思,「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所以自宗的主張看看跟對方的不同。對方談到「安住不散,相不明澄之昏昧,許之為沉。」沒有明晰澄清這是昏昧,昏昧把它主張是沉,那就昏跟沉都是一個嘛!自宗就要解釋清楚了,沉沒是什麼意思呢?如果說澄淨這個部分不存在的話,就會稱為昏昧,昏昧為因,後面就會產生沉沒了,不僅如此,就算澄淨這個部分存在的話,可是執持對境,抓住對境的力量很薄弱,沒有力量的話,也是屬於沉了。

沉的本質要了解清楚,後面才要引用支持的論據,支持的經文就是《修次第中編》裡面所談到的。但是要先把沉的性相了解清楚,「沉沒」裡面談到「謂心於所緣」所緣對境,心去抓住所緣的對境,執持力鬆緩。執持力鬆緩的意思,就是指抓的力量不夠,就好像我們手拿茶杯的時候,緊緊握住它,那很有力量。但只是把它鈎住,手都沒有力氣,握是握住了,可是手沒有力氣嘛!是不是有這種情況呢?那個叫執持力鬆緩,抓住的力量很鬆緩;或者抓住了是抓住了,但不是很明晰的去抓住對境,這個也是沉。所以沒有很有力的去抓住它,抓的力量不夠,也是沉;抓的時候對境不是很明晰,這個時候也是沉。

沉的性相只有到這裡,「心於所緣執持力緩或不極明,」底下是解釋說明,因此之故,因為沉的性相是這個樣子,所以假設緣取對境的時候,對境就算很明顯的出現了,「故雖澄淨」對境很明晰很明顯的出現了,不過「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可是如果說抓取對境抓的力量不夠的話,還是屬於沉沒呢!

所以自宗的主張「故雖澄淨」但是「若取所緣不極明顯」的話,這個也算是沉沒。如果說沒有澄淨的話,稱之為昏昧了。沒有澄淨的這個部分,對方卻把它主張為沉。沒有澄淨的時候,對方把它當做就是是沉。但是自宗主張,就算澄淨這個部分存在的話,它仍然還是沉。〈自宗主張就算澄淨還存在的話,那還是屬於沉。〉對方主張沒有澄淨才算是沉,可是我們主張,自宗主張即使有澄淨也是沉。因為抓對境的時候,所緣不極明顯,也是沉沒。

所以看對方的主張,前面那裡「安住不散,相不明澄」有一個明晰澄淨嘛,所以如果沒有澄淨的話,才能夠稱之為沉,這對方的主張。但本派主張,就算你澄淨也存在的話,還是屬於沉沒,就跟對方的主張顯然不一樣,以這個方式來破除對方。所以說自宗同時也破除對方,說自宗就是「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鬆)緩或不極明(晰)」破除對方「故雖澄淨(澄淨部分有存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那還是屬於)沉沒。」這個是因為對方主張澄淨不存在的時候,才算是沉沒。但我們的主張是,就算你澄淨存在的話,也是屬於沉沒。

所以這裡就要談到分成三個方式來破除它,前面《修次中編》跟《解深密經》裡面都有談到,昏昧跟沉因跟果的關係,所以兩個不會一樣的。但是你把它解釋成一個。所以你的說法有毛病呢!第二個就沉而言,可能是煩惱,也有可能是善。就昏昧而言,純粹都是屬於煩惱,不會是善。你的說法把它當一個,那也有毛病了。

再下來這裡談到,以這個方式來破除,就是澄淨這個部分,如果它沒有的話,就是沉,這對方的主張,但是我們的分析發現,澄淨這個部分如果存在的話,它仍然可能是屬於沉,所以跟對方的主張也不一樣,以這個方式破除對方。

所以內心澄淨這個部分即使存在的話,也有可能陷入沉,就是內心雖然很澄淨,但是也不能夠明白的看到對方,這種情況也是屬於沉。譬如說我們現在的情況來看的話,現在在座的各位,有人神識很清晰,有人已經昏昏欲睡。但是就算神識非常清明的情況之下,現在所講的這些內容,專注在聽的時候,也是聽不太明白清楚,所以首先神識清明是澄淨這個成份的存在,但是取所緣的時候,不能夠很明顯的出現,內心澄淨的部分是存在的,因為神識很清明很清晰嘛,可是專注在對境的時候,對境還是不能夠明顯的呈顯出來,不能夠很明晰的出現。有境神識很清明,但對境不能夠很明晰的顯現出來,也有這種情況,對不對?所以就算內心本身澄淨這個部分就算齊備的話,不過在這個情況之下,對境有時候還不能夠很明晰的顯現出來,這種時後還是列入沉。

引經據典,前面談到了看對境,應該要把對境看的清清楚楚,應該要這樣子嘛!但是去看對境的時候,不能夠清清楚楚看到對境,意思就是指對境不能夠很明晰的顯現出來,這種情況還是列入沉。所以就算內心本身非常的清澈、很澄清,可是去緣取對境的時候,對境還是不能夠很明晰的出現,也有這種情況。這個把它列入沉有根據的,後面引經據典來說明,蓮花戒大師的《修次中編》裡面談到,「若時如盲或如有人趣入暗室或如閉目,其心不能明見所緣,」所以他的心本身去看對境的時候,不能夠把對境看得很清楚,「因知爾時已成沉沒。」那個時候就把它稱之為沉沒。所以這個時候就算心本身非常的澄淨、澄清,內心神識清明,不過去看對境的時候,還是不能夠把對境看得清楚,對境不是很明晰的顯現出來,這個時候還是列入沉沒,所以就算內心澄淨這個部分已經齊備了,但是還是屬於沉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