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之輪講記 第二十九講

日常法師 (1996年5月)


偈一百零四

喂!
總此一切皆緣起,
緣起觀待非自成,
現此現彼虛幻術,
猶如旋火現火輪,
猶如芭蕉命無實,
猶如泡沫壽無義,
猶如霧氣入尋滅,
猶如陽焰遠觀美,
猶如鏡像似真實,
猶如雲煙似端住,
敵主閻魔亦如斯。

  所有的一切法都是緣起而存在,並不是真實的存在。世間事物絕沒有任何一個不是互相觀待、互相依止的存在,不須要互相依止的存在是不可能有的,也不能安立的。譬如在這裡大家上課,有講的人就有聽的人;有學的人就有教的人;一切的一切都是這樣相待安立,但是我們內心並不認識這一點,總是感覺「有」一樣東西,而實際上這是一種錯誤,我們應該認識這點。

  世間的一切就是這樣,但是也不能說它沒有,明明我們眼前在這個地方這個事實,所以我們稱它為「夢幻泡影」。凡是夢幻泡影的這一切法,都是這樣相互安立起來的。我們懂得了這一點,就要充份的利用我們現在這種狀態,而不要被它迷住。譬如黑暗當中有一個火把,當你轉得很快的時候,你感覺上好像是有火輪存在,稱「旋火輪」,實際上它的存在是這樣相續的存在。凡是這種東西我們都應該充分的利用它,了解它,千萬不要執著在實有上面,其實我們並不是有意執實,而是由於我們無始以來的無明,才有這種錯誤的認識,所以我們現在從這地方契入。

  同樣的道理,偈文又舉出許多例子。譬如芭蕉樹,看起來很粗壯,滿有力的,實際上是剝開來一層、一層去看的,它裡邊是空心的。這道理我們可以用在我們自己身上,比如我們對自己的生命、對自己這個「我」會很執著,但是我們認真去找,「我」到底在哪裡?每一個人都感覺有個「我」在,而「我」到底在哪裡,你很難說,「我」到底在哪一部分?是在腦子裡面?還是在心裡面?如果真正認真一部分一部分去找的話,我們找不到;如果說沒有「我」,可是明明有個生命在這裡,它會出生,它會死亡,這又是什麼呢?實際上生命是地、水、火、風這四大,還有我們的心識,加上我們的業力等因緣條件安立而成。如果從這個四大分開去找的話,怎麼找也找不到的。所以真正重要的是我們知道了這道理以後,平常的時候就不斷的去思惟、去觀察。前面說的芭蕉是因緣和合,「夢幻泡影」也是如此。水泡看起來很大、很漂亮,可是我們不曉得它什麼時候會消失,外面一點點很輕微的因緣都會使它消失。所以像我們平常總覺得「我」好像很實在,壽命很長,了解了這點,我們應該以這種概念去看才能夠充份利用我們的生命,而不會執著浪費它,乃至於造種種的惡業。

  接著又舉一些例子,進一步說明一切法的存在,特別是我們的生命一樣,都是由於我們的執著,根本都是在這個「我」上面。例如霧,遠遠看霧很濃、很大,可是進到霧裡卻又找不到,像陽燄,天氣很熱的時候,老遠看地面上有一層好像在動,動得很快,可是靠近去看,又看不見。很多動物在熱的地方很渴,遠看好像水,跑近去看卻找不到。或者海市蜃樓,看起來好像很真實、很遠,可是靠近一看卻沒有。乃至於我們吃的東西很好吃,到底什麼是好吃?我們的直接感覺有這樣的東西很好吃,如果進一步很認真的深細觀察,到底哪一點好吃?同樣的看花很好看,到底是哪一部分好看?這些例子是要我們在任何一件事情上思惟、觀察,這個思惟觀察很重要,使我們腦筋不斷的去訓練。

  經過這樣的訓練以後,自然而然我們面對所有事情就會有深一層的認識。然而我們無始以來的習氣,總把事物看成真實的存在,但是我們進一層看的話,就又找不到,可是我們說它沒有,卻明明有這個東西在,透過這樣不斷地去觀察,我們就肯定一件事情:所有的事物都是因果緣起、相互依止的存在,我們不能說它「沒有」,它是緣起的有,它並不是真實的存在。

  又比方鏡中的像,我們照鏡子看到鏡子裡邊有一個「我」存在,然後真正去找,又找不到鏡子裡實在的「我」,可是我們卻明明感覺到,這就是一種錯覺。同樣的,世間的恩愛情仇--我們覺得這個人很親,這人跟我有仇,或這個人跟我好,那個人跟我不好。一般普通人如果這個人對我好,我是一種心態,對我不好,我又是一種心態,我們會牢牢的被這種心理所牽使。在這裡我們要進一步去思惟、觀察,什麼是情?是因為他幫我忙!什麼是仇?是因為他傷害我!可是真的是這樣嗎?有時候很要好的朋友,說不定有一天會反目成仇,乃至於很親近的人如兄弟姊妹,一樣的也會互相傷害,所以這些都是緣起的存在。當我們了解了這一點,自然而然對這些事情就不會那麼執著,而且實際上這都是一個非常大的誤解。我們真正要認識的是這個。所以什麼是我們的仇人?不是別的,就是由於我們無明所使,不認識,以為有這個實質的「我」,換句話說,這個「我執」才是真正我們最主要的大冤家。

似存有然未曾有,
似真實然不曾真,
似顯現然離增損,
則彼業輪如何有?

  我們真正最大的仇人像前面所說的一樣,是我執、我愛執。當我們不去觀察、分析的時候,感覺「我」是實實在在的,這是我們無始以來一直感覺的,是任運而起的,自然存在的。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去觀察、分析,會發現「我」從來就沒有存在過。以前沒有存在,現在沒有存在,以後也不會存在。但是也不能說它沒有,而是我們前面說的緣起存在。

  還有,我們由我愛執引伸出各式各樣的煩惱,心裡老被這些煩惱一天到晚纏死在這上頭,實際上我們仔細去觀察,我們執著的對象就是「我」,這是我們內心因為錯誤的認識所執著的對象。現在,我們從客觀的境上去找,「我」到底是什麼?手是「我」嗎?腳是「我」嗎?頭是「我」嗎?都不是,這都是緣起的,所以偈文舉一些實際上的例子,我們不妨這樣想:這個頭髮是不是「我」?如果是,那麼頭髮剪掉,「我」不就死掉了嗎?可是事實並沒有。手指是不是「我」?手指斷掉了,還是不是「我」?佛經裡很多地方都告訴我們這個特點。業果緣起互相依存的法則,叫做「不一不異」,如果你真的肯根據這樣的理路思辨,漸漸地會對它有正確的認識。也就是說,我們所執著的這個「我」,在真實狀態當中是不存在的,那麼,它是什麼呢?它是緣起的存在。就像前面說的夢幻泡影,水泡有沒有?明明是有!但是它真實不真實?不真實!前面說的芭蕉也是一樣。現在我們這一群人聚集在這裡上這一堂課,這機會也是緣起,並不是真實的存在。我們應該從這個地方去認識它,這才是佛法所稱的「假有」,乃至直截了當的說這是假的,絕對不像我們內心上所感受到的真實存在。

  我們再談進一步的問題。我造了很多種業,那麼這個業是真是假呢?同樣的道理,從造了這個業的因,感得那個果來說,它是緣起的存在,這緣起的存在是「有」,但是我們內心所執著的那個東西,是錯的是「沒有」,所以凡是所有的東西都是緣起相待而存在的,我們稱它為「假有」,不能說沒有啊!世間人一講「空」,總說成什麼都沒有,可是明明我們看得清清楚楚,感覺也明明白白,怎麼說沒有呢?但是說有,又把它看成是絕對真實的力量,這也不是。我們要了解所有世間的萬事萬物都是這樣的,我們都應該透過這樣認識--緣起的存在,這存在我們也給它一個特別的名字,叫離於斷常兩邊--中道。佛經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都是這個樣子的。業果、輪迴,乃至於我執、我愛執的利器之輪,也都是以這樣的一個法則存在。我們可以透過這樣的法則去觀察萬世萬物。

此雖如前自性無,
卻似水中映月輪,
業果雖為繁虛現,
唯但顯現行取捨。

  我們講的修行、利器之輪、業果是怎麼存在的?同樣的道理,它們並不是實質上的有自性的存在,只是相互觀待、相互依止的存在,因此凡是相互依止的存在都有它的作用,但是卻不是有它的真實相。譬如我們看水裡的月亮,看到是亮亮的一個東西,可是到底在哪裡?在水裡撈也撈不到,既不在水裡邊,也不在水底裡,也不在水面上。而且如果杯子裝水,一樣可以看見月亮,本來月亮可以出現在很深的水,怎麼會也在又淺又小的杯子中?緣起相互依賴的一切法,本來就是這樣的,是不常不斷,不一不異的,是中道思想的真實存在。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這裡面有一個特點,像我們人出現在鏡子裡,像月亮在水裡現出來,都有一種能力,就是自然而然能夠呈現它自己這樣一個面貌的能力。這個法的特徵叫「任持自性,軌生物解」。這個能力再加上鏡子、水等這些東西,因緣和合的時候,就會現出這樣的樣子,也就是說:世間所有的一切法,因緣和合的時候,就會有這種作用存在,這種作用都是緣起的,幻化的。但是,由於我們內心不了解這個事實,就產生虛妄的分別,然後就執著這個東西。因為我們執著這個東西,我們就會造種種的業,結果造了以後,就會有緣起法則的存在。

  我們現在了解這個道理以後,就應該有正確的認識,了解業果存在的原則,不會像之前產生實質上的執著。在沒有認識佛法之前,我們會很執著,執著這是好,那是壞的;執著這人對我有好處,這個人跟我有冤。現在我們了解緣起存在以後,便要根據緣起法則來做,什麼是緣起法則之下該做與不該做的?這就是整個佛法要告訴我們的,千萬不要聽過就算了。如果我們感覺眼前的事物是不好的,便要想原因在哪裡,然後把握住它隨順的因。

偈一百零五

夢境所現山火燒,
自性雖無卻畏灼;
雖彼獄界自性無,
卻畏燒煮而應斷。

  了解緣起法則的內涵以後,我們的態度就會跟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是隨順著自己的習氣,會很執著,現在知道它的根本都是因為有「我」。由於「我」就有「我愛」,由於「我愛」,煩惱就緊跟著來,然後被這個東西所騙。我們了解緣起法則的存在以後,取捨的根本態度就不一樣了,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執著。舉個例子來說。我們做了一個惡夢,夢到火燒,或是世界燒起來,或者我們在房子裡而房子燒起來了,當我們夢見火在燒,心裡很緊張,感到渾身燙,冒出一身汗。這是一個非常大的痛苦,身上也熱得很難受,可是當我們醒過來,感覺怎麼樣呢?身體既沒有火,房子也沒有在燒,可是心裡確實還牢牢的執著這些東西,還感覺到東西的存在。夢裡是如此,進一步來說,地獄裡的狀態也是如此。我們造了地獄的業就會掉下去,可是菩薩為了利人,也會掉到地獄,同樣是地獄,可是菩薩就不會受苦,所以都是自己的業力。當業力在的時候,你就會感覺實在的存在,一旦業消失了,地獄也就沒有了。既然我們了解這個特點,便知道真正重要的取捨,就在這個「業」上。譬如某人對我好,某人對我不好,我們就會很執著這件事情。假定我們真正了解了業果,他對我好不好有什麼關係?對我好不好,是以前造的業的結果,已經無法改變,現在我造的善業才是真正重要的。所以即使是地獄裡的業,也是如此,在業還存在的時候,果就會現,一旦業轉化了,果也自然就消失掉了。我們應該從這個方面去認識它。所以我們了解這個緣起的道理,就知道什麼應取應捨,就不會像以前一樣,很執著實在的東西。眼前的執著都是由於我們無明,不認識事實真象所產生的。

  這裡老師特別舉了一個很有趣的例子。《俱舍論》曾經講,從地下深入二千由旬便是地獄。一由旬有的書說是二十里,有的說四十里,或六十里,我們取中間的四十里,二千由旬便成八萬里,如果真的是八萬里,地球會不會穿過去啊?地球的直徑是一萬三千公里,相當於六萬里路。所以八萬里路應該會穿過地球。因此有人講佛經怎麼這樣講?這不是有問題嗎?實際上我們要了解這個特點。有很多人不在理論上深入的認識,然後很執著事相,因為執著這個事相,所以本來是並不太重要的事情,但對他心裡卻有個安住處了。若是有智慧的人,他就會從佛菩薩所要告訴我們的理論了解這個特點。譬如剛才講「我」,「我」是什麼?是我執所緣。我執所緣有一個很實在的「我」,有了這個「我」以後就有我所愛的,於是種種問題就產生。只要眼前仔細去觀察,可以觀察分析得出來-我們所執著的這個「我」,不是實在的存在。但是有很多人根器鈍,偏要執著地獄在哪裡、地球多大,所以在這裡我們要了解這一點。

  了解了「緣起有」以後,我們以什麼語言文字來表達沒什麼關係,最重要的是了解把握住這個特點以後,我們怎樣以這樣的心態,斷除我們眼前所感受到的一切痛苦、煩惱。

熱病昏迷暗實無,
如墮深淵心慞惶;
無明之聚自性無,
卻須三慧以除迷。

  有的人中暑的時候感覺眼一片漆黑,很乾、很熱,那個時候他會有種種錯覺,即使你給他喝很熱的水,他也感覺涼;就像一個人發高燒的時候,雖然身體別人摸起來很熱,可是自己會覺得很冷,那時候他眼前一切都顛倒,這種感覺實際上存在,絕不是沒有,而有這種感覺都是緣起的存在,如果對這點不認識,我們就叫「無明」。因為不了解這樣的緣起真實的狀態,於是我們就產生這樣的錯覺。現在整個佛法真正要告訴我們的,最重要的就是要透過聞、思、修的智慧,一層一層認識這個緣起性空的智慧,這種智慧才是破無明的正對治。透過這樣的認識,我們自然而然把問題都能夠解決。譬如下一偈,我們來談感覺的問題。

樂師彈奏琵琶時,
察之此音自性無,
安之緣聚樂音現,
眾生心苦竟消舒。

  譬如彈琴,要有一個琴,要有一個人彈,彈的人要有高度的技術,然後就會彈出很美妙的音樂。我們聽了會被這音樂所影響,可是這音樂從哪裡來?從琴裡出來的嗎?不是!從這個人身上出來的嗎?不是!它是種種緣起法則的存在,這個緣起會影響我們。例如我們聽了一曲非常優雅的音樂,心情感覺到很平靜、很愉快;反過來一曲不好聽的音樂也可以使我們心情產生另外一種狀態。所以緣起的「有」會使我們產生這樣的感受,但是它並不是真實的存在。我們了解了這一點,再去觀察我們現在造的一切業果,例如用最好的樂器叫我去演奏,我根本彈不出什麼名堂,因為我沒有所需的技巧,所以這些都是業,凡是這一切都是因果緣起的存在。

業與因果若觀擇,
雖彼一異自性無,
諸法似現作生滅,
苦樂似有種種受,
唯但顯現行取捨。

  業果的存在,真正重要的是因果緣起的法則存在。它的特點是「不一不異」。因跟果,你說它是「一」嗎?不對!說它是「異」嗎?也不是!因跟果是同一個體嗎?不是!是分開來的嗎?又不是!但是又不能離開因果緣起的法則。於是我們使用不同的角度去形容它。在這個情況之下,因果緣起的法則,我們自己感受的苦樂,也無非是這樣的一個因果緣起-造了這個業,感了這個果的因果緣起。前面說過,我們了解了以後,就知道用什麼方式去取、去捨,而不是像我們現在很執著的以這種無明的錯誤感覺去執著某件事情,如剛才說如理的取捨,也就是透過聞、思、修,最後真正能夠體會到性空的智慧。透過這樣,自然而然我們會對它有一個最正確地認識。

  因此,由於無明的錯覺,所以不了解世間一切法是緣起之相,像幻化一樣的,不能說它是有,不能說它是沒有。業果也是如此,所以我們會承受很多生死輪迴的痛苦。如果現在我們有這個智慧了解空正見,一切法的緣起空,以這個智慧去觀察的話,都不存在了,同樣的所有苦樂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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