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 71A

常法師


恐忽慢僧,徒自招枉墜。

那是恐怕俗人,由於不瞭解而怠慢,於是這種情況之下,輕慢僧眾,於是這種情況之下,是自己遭到這個不好的果報,這個是標準不一樣,站在這個標準看這樣,站在那個標準看不一樣,這是我們要瞭解,

00:36
是知受須戒淨、不淨則自陷無疑。

因此作為一個受戒的人來說,那必須要清淨,不清淨那自己墮落,他佈施、他得福、他生天、他成佛,結果受者下地獄誰願意?反過來呢!

00:56
施必普周、不周則所施無福。用斯往判、諒無所違。』

另外對佈施供養的人來說呢,「普周」,他普及不普及是他的事情,我去供養他的話,至誠恭敬,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他是普周,完全以平等心,如果不能這樣去看的話,這個佈施供養沒福,這個標準非常清楚非常明白,瞭解了這一點,我們怎麼去恆準都可以,所以「用斯往判,諒無所違」,這個祖師真了不起!這是我們該學習的,這麼了不起的元照律師,他臨走的時候,這種吉相之美,一生這種感應,他說起話來還是這麼謙虛呀,前面說「私謂」,後面說:我這樣的想法,應該講起來不會怎麼違背吧!從這個地方,我們一連學到了好幾件事情。這是第一章。

4.5.2 受僧食物

下面有一行小字看看,

02:07
此章諸文、多誡道眾不得妄與。而俗眾亦可因是了知於僧食物、不得妄索妄受也。

受僧食物中分為三節 ① 明用與 ② 約緣開 ③ 示汙家

特別警誡出家眾,千千萬萬不要隨便拿我們的東西,這是出家僧團當中隨便給在家人,在家人也瞭解了,喔,這個僧物那非常的嚴重噢,非常的嚴重,一個不可「妄與」,一個不可以「妄受」,這個千萬重要千萬重要。那麼看文,

4.5.2.1 明用與

02:46
《事鈔》云:『佛法中無貴賤親疏,唯以有法平等,應同護之。

世間上面有貴賤親疏,佛法當中是完全平等平等,但是這個平等當中,確是有法的差別,平等的根據,法!所以只要法相應都來護,說

03:10
人來乞索,一無與法,若隨情輒與,即壞法也。』

如果有人來求,那麼主要的看看法,沒有不行,沒有不行!如果說隨著自己的情而給的話,那麼壞法,那個是最嚴重的事情。

03:33
《事鈔》續云:『俗人本非應齋食者,然須借問,能齋,與食。

這個人家來供養本來要齋食,所以俗人來的話,他不相應,那個時候問他一下「你能齋?能齋就給你!」這個齋至少就是八關齋,後面有說明的,

03:55
不能齋者,示語因果,使信罪福,知非為吝,懷歡而退。此中非生人好處、非生人惡處。不得一向瞋人、一向任人不齋者而食。必須去情存道、善知處量也。

這是重要的,如果不行那也不要拒絕他,告訴他:你跑到這個地方來為什麼原因?譬如說,你因為窮苦而跑到這個地方來乞索,但是窮苦有窮苦的因噢,現在你跑到這個地方來,這樣的話,你已經很窮苦了,更增窮苦之因,那你是非常可怕噢!我正因為不給你,是因為憐憫同情你噢,應該把這個道理告訴他,讓他自己歡喜。

04:33
是以謹守佛教,慎護僧法,是第一慈悲人,現在未來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故。』

平常我們說不給他,好像不慈悲,那是真正的慈悲,所以要從遠的地方去看,我們平常只看見近的,沒看見遠的,這是在什麼情況之下給?什麼情況之下不給?

04:57
《事鈔》續云:『若不守佛教、隨情壞法。謂聽俗人不齋而食。有來乞請、隨請輒與。 令諸眾生不知道俗之分、而破壞僧法、毀損三歸。既無三歸、遠離三寶。令諸眾生沈沒罪河、流入苦海、失於利樂。皆由壞法。

就是這個,如果我們不照著佛告訴我們的,然後隨情壞法,這幾句話很重要,這個一定有他的正確的方法,不照著法,那就隨照著自己的情境去做,這一點實在很難很難,我就深深的感覺的真不容易,真正不容易,以我來說我接觸了佛法快三十年,這個的確是,所以平常非要有,平常把法擺在心裡面去緣,這個功效才會產生,要不然,的確平常的時候含含糊糊的話,一對境這個情就起來了,這一點我深深的感覺到的,我也策勵建議諸位同修,這個地方要特別注意.

06:09
那麼在這個地方,「令諸眾生不知道俗之分」,如果說假定我們隨便就給的話,使得那些人不曉得道俗那兩者當中,這個是事實,譬如說以我們來說,我們雖然出了家了,然後親戚朋友來,他們的概念當中,仍舊把你看成親戚朋友看,這個清楚不清楚?所以在此要注意,假定說我們在那個地方不能引導他,我們出了家幹什麼?所以你只有二件事情,第一個一下斷掉了,就不再來往,等到多少年以後才可以,再不然來往你就告訴他:「喔,現在這個地方的意義在什麼地方啊?」這是我們比較重要的,跑到這個地方,仍舊以前那個情纏如果不斷的話,那自他兩害,這個自他兩害,所以這個地方是我們特別重要的,特別重要的。

07:09
所以我就想起來這個馬祖呀,他本來是四川人,以後大徹大悟了,他就想這個要回去看看,結果回去待了一下,他就跑掉了,他說「這個跑到家裡面不行」,以馬祖,為什麼不行?他回去了以後,四鄰八舍就,「那那那,...」他好像家裡本來開豆腐店的,我有個印象,是不是這樣?是不是這個公案,我就忘記掉了。「那就是對門。」他,平常我們世間人說,那對門某家的那個什麼,譬如我們以世俗來說,說阿貓阿狗這種東西,他一聽話,嘿,曉得不行,回來的時候,那些人就是以情來看他,他也沒有力量一下扭過來,你到底怎麼辦?你隨順著他們就壞法,不隨順他們就怨,是不是這樣?這是我們要很清楚很明白的這一個道理。所以在此僧俗之間,與其這樣,倒不如一刀兩斷,他覺得好了不曉得到哪裡去了,倒是更好久而久之,他就忘的乾乾淨淨了,這個地方是我們應該知道的,如果我們這個弄不清楚的話,就產生下面的,下面看文

08:28
是以不守佛教、不閑律藏、缺示群生、自昏時網、名第一無慈悲人也。』

這個最糟糕最糟糕的,所以我們弄的不好的話就壞法,所以弘也是我們壞也是我們,不努力遵從佛告訴我們的,對於律的內涵不清楚,而不能如法的去引導群生,然後把這個弄糊塗,這是第一無慈悲人。

4.5.2.2 約緣開

下面有開緣,在什麼情況之下開?這個念一下,

09:12
《事鈔》云:『《五分》:若白衣入寺、僧不與食、便起嫌心。佛言、應與。便持惡器、盛食與之、又生嫌心。佛言、以好器與之。 此謂悠悠俗人見僧過者。若在家二眾及識達俗士、須說福食難消、非為慳吝。』
《資持》釋云:『初引文。 此下義決、初指前文且據無信。悠悠謂遠離三寶、無所歸者。若下次明有信。福食謂檀越求福、施眾僧故。』

起嫌心,那佛說好了,給他,譬如普普通通的給他,就是一個持比較差的東西,那心又生嫌,佛說:好東西給他!所以在此我們注意噢!我們也是一樣,我們來了以後,我們總是看成自己是大比丘,好像是他們這樣,那是我們應該尊重呀!既然他們來了以後,他們是俗家人,這是要注意,你要嘛讓他瞭解了以後來,否則的話,我們還是應該注意;要嘛不留他,不讓他來,這一點要比較注意一點。

09:52
說到這裡,平常我們也講講,譬如說:我們吃飯或者什麼東西,外面有個人來了,那麼值日的這個人,注意,一看,如果是信佛的人,就告訴他:「我們正在用齋,對不起,請你稍後,你在這個地方,水在哪裡。」很虔誠的。一般人來恭恭敬敬,規規矩矩的招呼他們,不管是哪一個,從帶頭的開始到下面的人,這個你們清楚不清楚?假如說你們的親戚朋友來的話,尤其要注意一下,這個機就是這樣,我們對我們自己是內眾,對方他們是外眾,你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如果弄錯了以後,兩失其儀,這個平常我們要注意。

10:42
此謂悠悠俗人見僧過者。若在家二眾及識達俗士、須說福食難消、非為慳吝。』 這個地方告訴我們就是說,對於普通人,不瞭解的,那跟他這樣說,如果真正有識的雖然是在家人,可是他腦筋很清楚的,那就跟他說清楚,這個絕對不是我們吝嗇,趁這個機會一來,他也瞭解的佛法的內涵,這個是比較重要的。

11:15
那麼他下面又告訴我們《十誦》上面一段等等,這一點是非常難,我們念一下,

11:27
《事鈔》續云:《十誦》:供給國王大臣,薪火燈燭,聽輒用十九錢,不須白僧;

他有個禁限,超過這個不行,二十錢就要白,

若更索者白僧給之!

白僧就是要經過眾僧羯磨,

惡賊來至,隨時將擬,不限多少。

這個惡賊強盜什麼喔!那好好好!這個免得大家出大毛病,

11:52
《僧祇》:若惡賊檀越工匠,乃至國大臣,有力能損益者,應與飲食。

這個也有他的一個情況,你不給他他硬來,那好,這個絕對不是怕他,總之我們衡量這個事情,前面已經說過了,有識的人士你跟他說明,不是吝嗇,他如果不瞭解的,亂來的話,這個產生的後果更嚴重,所以我們叫兩害相權取其輕,這個是我們平常應該認識的一點,

12:41
《多論》云:能損者與之,有益者不合即是汙家,若彼此知法,如律亦得。

這個下面《薩婆多論》上面說,前面這個有損害的才給噢。反過來,不損的話,那不可以,不損的給他,那是「汙家」,那個是指我們犯了罪了,要兩方面瞭解的,要如法去給,那可以,這個一定要如法,所以這個「如法」兩個字,是真正重要的。

下面的解釋,231頁,我們第一行,這個文看一看,

13:28
若下通上律意,俗之僧物難消,必無虛受。

這個律典上面告訴我們:俗之僧物難消,必無虛受!最主要的,在家的人,曉得僧物的特徵以後,啊,他曉得這個出家,不好好努力都不能受,何況是在家人呢?他絕對不會虛受,那麼出家人呢,

13:51
僧知汙家,非法必無妄與。

這個汙家是非常嚴重的一條罪,瞭解了這個我們絕對不能隨情把我們的東西,說出家人的僧物給人家,

14:06
但有緣須給,微亦通之.《十誦》通開,諒在於此。

只要有緣有開緣的給的話,那也勉強可以,那麼十誦上面說供給有一些人可以,前面說諒在於此,應該就是這個。

4.5.2.3 示汙家

14:30
汙家是什麼情況?

14:33
《事鈔》云:『比丘凡有所求,若以種種信施物,為三寶自身乃至一切,而與大臣及俗人等,皆名汙家。

說假如說我們有所需求,有求於人那怎麼辦?因為有求於人,所以我們把我們的東西就是信施物,為三寶為自身乃至一切!就是說或者這個東西是屬於三寶的,或者是屬於自己的,或者是不管什麼?給大臣俗人等,這個叫汙家,也就是說,只要是出家人,我們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能給俗人,這個律上面有開的噢,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開?普通一般人都不可以給,律上面特別說明,父母沒人養,或者什麼情況之下,這個可開,這個有個特例,普通的朋友,什麼等等的話,那我們的東西都不能給,這事千萬注意,因為我們的東西,這個都是信施送來的,他送來的目的,無非都是要怎麼辦?都是當作福田供養的!這個是不能做人情往返的,除了這一點,哪怕是自己的也不可以,

15:55
由以信施物與白衣故,即破前人平等好心,於得物者歡喜愛樂。不得物者,縱使賢善,無愛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田。

這個是他的原因,人家佈施給你是希望你受用了以後是種福的,你現在要轉送給別人,那個轉送給別人,不是增長談那個得到的歡喜,不得到的嗎?這個前人對我們的恭敬心失掉,

16:28
又倒亂佛法故。凡在家俗人常於三寶求清淨福,割損血肉以種善根。

這個佛法的規矩是這樣的,在家的俗人在三寶當中求福,那麼所以來供養,現在你反過來那個不對。

16:49
今出家人反持信物贈遺白衣,俗人反於出家人所生希望心。

現在出家人反過來這樣去做,這個不對,只有俗人來供養出家人,現在反而出家人給俗人,那個俗人跑的來,覺得「嘿!到那個地方,可以得到一些東西。」那個是顛倒了,這個倒亂佛法。

17:11
又若以少物贈遺白衣,因此起七寶塔,造立精舍,乃至四事滿閻浮提一切聖眾,亦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供養真實法身。

囉!這一段話,我們現在很多情況之下,因為說「啊,因為在這個地方呀,說我有個白衣,然後一點小小東西給了他,然後這個因緣,我可以使得造七寶塔,這樣的話,...」不如自己的靜坐,這是平常我們,尤其是眼前那個時候,比較難做到難做到的一點,這個要特別注意。

17:52
《資持》釋云:凡所求者總收多事,不問公私善惡皆不許之。

這個是特別的特別的最後的說明。最後有一段

18:04
《事鈔》又云:『律不犯中,若與父、母、病人、小兒、妊娠婦女、牢獄系閉、及寺中客作者、不犯。』

那個有開緣的,所以前面說跟這個緣可開,除此以外都不開,那麼這一段是一個簡單的說明。

4.5.3 謫罰可否

18:30
看謫罰可否,那個是第三章,看232頁分二部分,

謫罰可否中分為二節 ① 別列 ② 會通

4.5.3.1 別列

別列中分為二項

  1. 勸俗敬護
  2. 勸俗治惡

一個護!換句話說,好的怎麼樣護持把他增上?治罰!壞的怎麼能夠把他解決?像我們平常個人來說,淨罪積資,團體來說,亦復如是,

4.5.3.1.1 勸俗敬護

這個護!來勸告俗人恭敬護持,

19:19
《事鈔》云:『《十輪經》云:若諸比丘護持戒者,天人供養,不應謫罰。

說這個《地藏十輪經》上面告訴我們,如果出家的比丘們,他們能夠護持清淨的戒律,那天人都應該供養,絕對不可以對他有任何的謫罰,

19:50
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若有破戒而出家者,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應作十種勝想,佛想乃至禮足,後生豪貴,得入涅槃。是以依我出家,持戒破戒,不聽輪王宰相謫罰,況餘輕犯。

上面是說持戒,那麼假定不是,「除其多聞及持戒者」,說除了這種人以外,多聞跟持戒可以大分為二類,多聞就是指教量上面有成就的,持戒是行持上面認真依法做的,教證二量如法行者以外,「若有破戒而出家者」,出了家以後,破了戒了,做反了。儘管如此,但是他怎麼辦?他「能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天龍八部,就是俗人前面說的,說護持這些道眾的天龍八部,從天開始,人也包括在裡邊,他還能夠指示我們真正最重要的「珍寶伏藏」,這個珍寶伏藏,實際上就是佛法。

21:19
對於這些破戒比丘,我們還應該做「十種勝想」,對他還應該做最殊勝的,以這樣的十種殊勝的來去想,乃至禮足!不但去想,還要至誠恭敬的去禮,這個禮足是最恭敬的禮法,你能夠這樣做「後生豪貴」,將來不但生到豪貴,最後還要「得入涅槃」。換句話說,生得真正殊勝的好處,這個豪貴,得增上生,得了涅槃,還是決定勝,有這麼多好處呀!因此說,只要是依我出家,不管他持戒破戒,你們都不能罰,不要說普通人不能罰,乃至轉輪勝王,乃至宰相,那麼破戒,尚且如此,何況其餘輕的呢!下面說

22:15
破戒比丘雖是死人,是戒餘力,猶如牛黃麝香眼藥燒香等喻。

這一點特別說明,說破了戒對他來說,這個破戒的人實在是個死人,這個法來說他像死了一樣,但是在他身上那個戒的餘力這個還是,所以他舉個比喻像牛黃,牛是死了,這個牛黃是非常珍貴噢!那個麝香也是一樣,那個麝是死了,那個麝香很珍貴噢!眼藥燒香等等,都是這樣,譬如我們說那個檀香,那個檀香弄下來,那個樹是死掉了,可是那個香很珍貴噢!不是嗎?那個破戒比丘也是如此,他是死掉了,可是他這個法的威力,還是這樣呀!這告訴我們,

23:05
破戒比丘為不信所燒自墮惡道,

對於他本人他自己自墮惡道,但確是

能令眾生增長善根,

墮落這是他的事情,那對在家人說,一般的俗人,那個能使得你們增長善根,

以是因緣,一切白衣皆應守護,不聽謫罰。』

囉,佛說這個道理來了,就像那個牛黃麝香一樣,你覺得那個牛死掉了,那個牛黃丟掉它呀。這個很清楚,這個是我們應該瞭解的一點,這個是勸俗敬護。下面呢!

4.5.3.1.2 勸俗治惡

23:44
嘿!要來對著這個去罰這個惡,惡的怎麼辦?

23:52
《事鈔》云:『《涅槃》云: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臣宰相及於四眾。應當勸勵諸學人等,令學正法。若懈怠破戒毀正法者,大臣四部應當苦治。』

這個很有意思,很有意思!上面那一段呢,說不要罰,下面引《涅槃》上面,《涅槃》上面怎麼說?說現在把那個正法囑付那個在家人,諸王大臣宰相乃至於四眾,都是四眾弟子,說應當那個在家人來策勵勸告那些學人等,好好的學正法,如果那些出家人懶惰,破戒毀正法,那個大臣等等,那個四部弟子,不但大臣就是普通一般的四部弟子,應該什麼?「當苦治」,把那個出家人,要去處罰他,把他改正過來,那麼這個是《涅槃經》上面的。

《資持》釋云:『初令勸學。四眾即僧尼士女、下云四部亦同。正法者經作定慧。若下二勸苦治。』

下面呢!看233頁,第二行,

25:21
《事鈔》續云:『《大集》云:若未來世,有信諸王若四姓等,為護法故,能捨身命,寧護一如法比丘,不護無量諸惡比丘,是王捨身生淨土中。若隨惡比丘語者,是王過無量劫不復人身。』

除了涅槃以外,還有《大集經》上面說,將來有那些正信的國王,乃至於普通的這個在家的男女等等,這個「四姓」的話,是指印度的婆羅門、剎帝利這個,換句話說,那些在家人,為了護法的緣故,能夠捨身命去護持一個如法比丘,而不護那個惡比丘,這個原因由於是末法的時候,這個惡比丘,結黨成群,往往不許那個善法比丘的存在,所以那個是在家的四眾,四姓不是四眾,那個四姓就是剛才說過的,那這種情況之下那個護持的人,「是王捨身淨土中」,這個國王乃至於四姓就是在家人呀!捨這一身那麼生到淨土,反過來呢!「若隨惡比丘語者」,如果說不去護持這個如法比丘,而護持這個惡比丘,跟著這個惡比丘一樣去做的話,那就害了,「是王過無量劫不復人身」,墮落了、墮落了!這一點下面又說了,

27:06
《事鈔》云:『《大集》云:若末世中,有我弟子多財多力、王等不治,則為斷三寶種,奪眾生眼,雖無量世修戒施惠,則為滅失。廣如第二十八卷〈護法品〉說。』

那麼這個大集除了上面以外又說,末法當中我的弟子,那個就是,換句話說,這個出家眾「多財多力」喔!他又有錢財又有勢力,那個國王拿他沒辦法,不能有什麼辦法對他去做這種意思,或者有其他的原因,那個時候國王應該起來那個當然是正信的,不正信的他也不管你,正信的那才可以,那個時候應該起來,加以處理這件事情,如果不處理這件事情,那就「斷三寶種,奪眾生眼」,在這個地方,雖然「無量世修戒施惠」,無量世修戒施惠,是你個人的,可是在護持正法,那個法是正規的,這個是我們要瞭解的,不能這樣做是滅法,這個《大集》的二十八卷〈護法品〉上面,就告訴末世王臣的護法。

28:24
這兩個一個是勸恭敬的護持,一個要治惡,那麼這兩個到底又怎麼好呢?有矛盾呀!第三下面又說會通,

4.5.3.2 會通

28:34
《事鈔》云:『問:前《十輪經》不許俗治,《涅槃》《大集》令治惡者。』

那怎麼辦?《十輪經》是不許,乃至於破戒,說不聽,乃至於輪王宰相去罰,何況餘的呢!下面《大集》《涅槃》,又說要去治,不治也是這樣,那怎麼辦?回答!

29:01
《事鈔》續云:『答。《十輪》不許治者、比丘內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生信處多、故不令治。

這個是特徵,所以這個《十輪經》上說的很清楚呀!雖然破戒,他還能夠「示天龍八部珍寶伏藏」,這樣的狀態,所以這個破戒是什麼?是外面看起來還不錯唷!他的見識很廣博,只是行持呀,不如理想。所以經論上面告訴我們,雖然是多聞,可是不行持的話,這個不行,這個還是個破戒比丘,他雖然不行持,因為他多聞,他所以講的道理等等,確能夠生人家的正信,引導上去,這一個所以說內是還惡,「外有善相,識聞廣博」,能夠生信,所以不可以治。如果說

30:04
必愚闇自纏,是非不曉,開於道俗三惡門者,理合治之,如後二經。

如果這個比丘是非根本弄不清楚,使得不管出家人、在家人都引發人家造罪的話,那理應該去把他處罰。

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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