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十六》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5/5/22


請看第五品守護正知品,丑二、、學攝善法戒之理(分二)中的寅二、於修善應善巧分三,卯一已講完,卯二、、與他為伴應善巧分五的辰五隨喜他善之功德(第110頁第9行)

「一切精進悉隨喜,重價難購極珍罕,是隨喜功德故,現當歡喜受大樂」

對他人的一切安樂我們應隨喜,因隨喜是稀有珍貴的,即使高價也難以買得到,對他人所做的功德及所有一切安樂應毫無妒嫉的生起歡喜心。毫無妒嫉是不要背地裡心生妒嫉而表面歡喜,意即背地不要有絲毫妒嫉,要真正的生起歡喜心。

為何應心生歡喜?理由前已提過,「一切精進悉隨喜」,對於諸佛菩薩所做的應心生歡喜。因為諸佛菩薩的所做所為,皆為利一切有情令生歡喜之故。這種發心及行為,有極高難購的價值。當我們見到他人起精進且具足圓滿功德時,不要心生不悅或妒嫉,應該感到無比歡喜。對於他方諸佛菩薩或見他人做功德時應如此,對自己的善行也應心生歡喜。

「現生於我無衰損,後世亦得多安樂,若不隨喜現生苦,後世還成眾苦因」

對自已或他人所作的善行,能心生歡喜毫無嫉妒,不僅現世安樂,連來世也可得安樂,因這份歡喜心是重金難買。反之,當面對他人所作的善,若心不生歡喜,生嫉妒,內心馬上不寧靜、不快樂,此世會苦,來世也一樣會感受苦。

見到功德時不可心生嫉妒,可以由二方面講,其一看到諸佛菩薩、他人的功德,其二看到自己造功德時。亦即不論見到他人或自己的功德時,都不可心生嫉妒。一般而言,我們皆會在諸佛菩薩面前做頂禮、供養、祈請,可是看到旁邊四周的有情稍微有功德時,會心生嫉妒,心生不快樂,這是不可以的。我們在諸佛菩薩面前所做的頂禮、祈請,對諸佛菩薩不會產生嫉妒心,何以要對其他有情眾生產生嫉妒心?如此做則不但此世不會樂,來世也不會樂。

以上是與他人為伴的五種善巧。卯三、、於三門作業應善巧,對於自己的身、語、意三門,所作所為應該善巧。辰一、語時如何,與他人交談時應如何做?

「至誠發心義聯屬,文義顯明令歡喜,遠離貪瞋善說詞,軟語及時應當說」

當跟人家交談時,應發自內心真誠的與他人交談,或站在他人的立場上著想。倘若不能為他人著想,則無法利益他人,「至誠發心」是至誠與人交談。「義聯屬」是所說之話應前後有關連性,「文義顯明令歡喜」是講話要清清楚楚,內容、言辭要簡潔、明瞭,使對方能聽懂、馬上了解,適合對方,讓他心生歡喜。談話過程要順著對方的意思做適當的表達,暗地裏不可以有不良動機。遠離貪瞋,心中不可有不好的動機。「善說詞軟語」所用言詞必須適當、恰當。「及時應當說」是講話的多寡應不多不少,時間也要適合得宜,談話不可過長或過短。

要確實做到上面所說是蠻困難的,因為我們內心本來就有貪、瞋、痴。且與人談話時往往會自我抬高,貶低他人一點。假使非出自真心,或看對方臉色而交談,便是虛情假意。如果真正能做到像經論所教授的,那麼我們所說出的「語」一定唯有善業,這是菩薩的行持。

辰二、視時如何:

「目睹一切有情時,思惟我當來成佛,唯依彼等為因緣,舒顏平視慈祥目」

眼睛四下張望時應如何做?眼睛張望一切有情時,要思惟我是依於有情才能證悟成佛。從無始生死以來到現在,所有的一切安樂皆依於有情而獲得,將來要證得佛果位或解脫,也是依於有情才能獲得。我們要以念恩的心去注視有情。要思惟依於一切有情,將來才能證得佛果或獲得解脫,依於一切有情將來才能獲得一切的安樂。如此深細的思惟之後,才去注視一切有情。否則,若未加以深細思惟,會因沒有修行而去假裝有修行的樣子,即是欺騙其他有情。若未從內心深處去思惟,依於有情才能獲得安樂,依於有情才能成佛的道理,我們會變成很虛假,沒有修行而假裝有修行。若深入思惟,當你觀待有情時,會從內心深處以正直、坦白的態度以很慈祥的眼光注視。若虛假或外相表現非常好,心中卻一直想是否能從他人處得到什麼利益,就是在欺騙他人。

用慈悲的眼光注視有情,是菩薩的行持。現在雖難以馬上做到,至少應站在個人希冀得安樂,不想要痛苦的立場,用同理心來推及到其他眾生。因為我們都希望獲得安樂,要最好、最快樂的,一點點都不喜歡遭遇到苦,其他的有情也一樣,至少我們也要站在相同處境上來注視有情。

所有有情的所作所為不外乎追求安樂,不要痛苦,以種種方式尋找可以得到安樂離開痛苦,此與我們相同。因為有情為了獲得安樂避免痛苦,以各自的身語行為表現,如吃的方式、穿衣的方式、動作、講話的方式或各自的想法等,不外乎是尋求安樂,離開痛苦的方法。我們最起碼要以這種心境、觀點來注視其他的有情,此是修持知母念恩之前的「平等捨」。

若無法以慈悲的眼神注視有情,至少也須以平等捨的方式注視有情,如此可以制止煩惱。在目光尚未接觸有情前,心應先準備好,否則當眼睛接觸到有情時,已經來不及了。可能會因為心裡還沒準備好,當目光接觸到其他有情時,看到對方順我意則生貪,不順我意則生瞋。

接著講「身語意」三門應如何做?身語意應當唯做善事、善業。

辰三、唯作有關善業之事,巳一、應於殊勝福田布施:

「恆常現行貪著起,或復由其對治心,於諸功德及恩田,苦惱悲田成大善」

行善時要持續精進的去做,不只持續精進去行且要現行。現行是要從內心真誠去做、猛力去做,力量要很強烈,由身語意三門力量持續、猛力的去做。為何特別強調猛力?因或許可能會持續,但可能力量很薄弱,力道不夠。要猛力、力道夠做善行,且發現心中生起煩惱時,馬上用對治法對治煩惱心。行善之首是布施,此為菩薩行第一步。布施要有對境,這裡提到三個殊勝對境:(1)功德田:即三寶,(2)恩田:指父母恩澤田,(3)苦惱悲田:指貧困的對境。對其行布施,如此所作所為即成為大善行。

善業須由自己親自實踐,不是別人代勞,或教別人做。由自己親自去做善業,是很重要的。透過學習佛法知道如何實踐善業,也要懂得如何善巧行善業。同時對實踐善業有一股信心,生起後由自己親自去做。

巳二、於諸善業以自力成辦:

「善巧止作具淨信,我應常修諸善業,一切善行不待他,勇毅精進自擔荷」

行一切善行,非假手他人,非觀待他人來做善行,是自己親自去做。自己要先知道如何做善行,對所做善行要有信心,也要自己親自去實修。譬如做布施、持戒、忍辱等等。要讓布施圓滿,首先要了解用什麼動機,此需透過學習。布施的對境,應如何對殊勝對境做布施,也需透過學習才能了解。真正實修時,要如何做?也須了解然後才實際做得到。最後對自己所做的善根,要思惟三輪體空之理,如何思惟要了解,也要善巧。若具足這些,所做即是圓滿的布施。

譬如:一個知道三寶功德跟一個不知道三寶功德的人,二個同時禮拜,累積的功德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很殊勝,一個則是功德很小。瞭解三寶功德須靠自己從中體會,他人無法替代。若瞭解三寶功德而做布施,是屬殊勝的布施。還有布施時的動機如何?出離心、菩提心,也一樣是發自個人的內心,別人無法替代,這些全要靠自己思惟、觀察和實修。佛陀曾在經典中提過,自己是自己的怙主,自己是自己的怨敵,意即要變成好或變成壞,完全看自己。「我已示解脫道」世尊說我已向你們開示如何解脫的道路。能否解脫?全觀待你自己,掌握在自已手中。

「善巧止作具淨信」,去行善業,要懂得如何善巧,同時要付諸行動,「我應常修諸善業」,且所作善業不觀待他人,非仰賴他人代做,要由自己承擔、負荷。自己造作的善業,令其不斷輾轉增上,譬如布施之善令其不斷輾轉增上,將有利於持戒,若令持戒輾轉增長,有利於忍辱,故下下者令其不斷輾轉增長,有利於上上者的修持。

巳三、令善法輾轉殊勝觀察需要而行(廣論P.276+2):

「布施等等波羅密,輾轉向上趣殊勝,勿為細行傷大節,志在利他大義利」

偶而會同一時間進行二、三種善行,如這邊在齋戒想參加,那邊在禪修也想參加,或那邊有什麼也想做;或布施的同時,也要持戒、忍辱等等,有時出現二、三件善行一起進行時,此刻千萬不可因細行而傷大節,同時進行而須抉擇時,不可為細小而傷大節,要站在利他之上考慮,在自利和利他兩種情況中,應捨棄自利,以利他為主。「勿為細行傷大節」,所謂細行、大節是如何判定?以是否能利他為標準。以利他為主,能利他則為大節。

以上是攝善法戒的內涵,講到如何以身語意三門行種種善行,如何精進的方法。當實踐善行時,非別人代作或仰賴假手他人,須自己親自行動。行持時不以低層目標為己足,應讓所作所為能往上不斷增長。做時要捨棄利益較小的,取利益較大,以利他為主。以上是攝善法戒,接著講饒益有情戒。

問題:若要抉擇之事皆是利他,應如何抉擇?

回答:有很多方面要考量。一、利他人數的多寡,二、利益的大小。對他們所做的利益大小,在不同的立場上做考量。

問題:若利益一群人,但只是現時安樂;而利益一個人是究竟決定勝的利益,要如何抉擇?

回答:抉擇時應抉擇究竟,即使是一個人,也應抉擇究竟的利益。例如,國王要布施身體,百姓會受遭殃,無人帶領而暫時受到傷害。以國王而言,可圓滿布施度。在此觀點上,國王應布施身體。往昔世尊因地行有很多的故事,當國王時布施肉、身體,為了圓滿布施度,身旁有幾千人受影響。

丑三、學饒益有情戒之理分三,寅一承許利他,以利他為主而行的菩薩行為:

「如是知已為利他,應當恒時住勤勇,具大悲心遠見者,諸制止事亦開許」
當我們行利他時,利他的種類有無量無邊。即使在小乘的戒經《毘奈耶經》規定不可以做的,很多不可以做的戒條,在利他的大前提之下,是可以被開許的。因為小乘的《毘奈耶經》主要以自利,能夠獲得解脫為主,因此制定種種遮止惡行的規定,《毘奈耶經》的律條大部都為自利,可是在「利他」的大前提之下,是可以開許的。

為了要利益其他的有情,須要攝受其他的有情,讓有情來到我們的周遭,才能真正利益到他,所以要行菩薩行中的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首先則由布施來攝受有情。

寅二、自離罪染攝受他行分二,卯一、、財攝受分三,

辰一、衣食施不施之差別

「飲食適量足支身,三衣以外悉分施,顛倒墮落無依怙,同住禁戒悉應分」

當我們面對顛倒墮落的有情(「顛倒墮落」指惡趣的有情,尤其是特別指也會來聽法的龍類、餓鬼類,他們都會來聽法。),對無依靠的病者或同住在修行的貧困僧眾,若我們有適當的衣食皆應布施給他們,跟他們分享。

「飲食適量足支身」飲食適量足支身,我們有時會有飲食的過患,過與不及都會有過失。不要在飲食上有任何的過患,對飲食不要沾染上太多、太少、太好、太壞的執著。若無這些過患而適量取用食物,便可將多餘的錢拿來布施,或將多餘的衣服布施。以前的出家眾大部份只有三衣搭身,沒有多的,一件主衣、一件法衣、一件下裙而已。現在的僧眾大部分都有很多套。如果我們對衣食能夠節儉的使用則地球上的資源,不會過度耗竭,環境也不會被污染。

菩薩要行四攝法首先是行布施。上下密院的師父在用午餐前會先取少許食物放在旁邊表布施之意,晚上也會做下施的煙供。現在沒有常常做,有時會依以前的習俗一、二天過過這種紀念性質的傳統生活。以前是在大殿坐著睡,早上約凌晨兩點半、三點醒來,一起來便馬上做大禮拜開始誦經。以前沒有特別睡的地方,因斗蓬式的僧衣裡面很溫暖,所以可坐著睡。吃的也在大殿。現在幾乎沒有這種生活方式了,一方面是印度太熱不適合,一方面是現代人太安逸,不習慣這種睡姿。

色拉寺會過這種紀念性質的傳統生活,很多寺院也會做。什麼時候做?不一定,由糾察、堪布(住持)決定。下密院做時會用缽盛主食簪巴,早午晚都吃,大大的木碗盛奶茶。未吃前將一些食物放旁邊供養,晚上也做煙供,目的是他們(指無色身有情)來,講經來渡化他們。

辰二、為細故不應傷身

當布施時不可僅為小事而布施自己的身軀。 (廣論P.274+1)

「正法修行所依身,為他瑣屑不應損,如是若能善將護,有情意樂速圓滿」

若能好好保護身軀,利用此身修學佛法利益更大。因為如果不知保護自己的身軀,輕率為了小事而布施身軀,則會傷害到修行,傷害到壽命。第108頁:

「於身建立如船想,若往若來所依托,為成有情義利故,此身重若如意珠。」

對身軀要了解,心是我們的安立之處。身體猶如船、筏,沒有身軀無法成就佛果。雖身軀猶如船,但依著船才能渡到彼岸去,所以要將護身軀。因此我們不可以輕易布施身軀,也不可以輕易傷害到自己的身軀。隨喜林師姊上一次布施骨髓,對身體而言應該是沒有什麼大影響,這樣是最好的,一方面善業可圓滿,另一方面對方也可受益。所以行布施,若沒有很小心,有時會因為自已一份好心去布施,卻傷害了身軀,而對方不見得有獲得利益。所以行布施要很小心。因為要保護這個身軀,將來才能行大善。

辰三、施身之時及因(廣論P.273-1)

「悲心意樂不清淨,不應輕易而施身任於此生或他世,捨身當為大義因」

身體時不可輕易做布施,若沒有清淨的悲心和意樂,不可以隨意布施身軀。有些人一開始想要布施身軀,初有清淨的動機,但真正要布施時,又擔心是否會引生毛病或疾病之類的,這樣意樂就不清淨了。「悲心意樂不清淨,不應輕易而施身」。

如果自己衡量,在布施身軀及圓滿布施度上比較其價值時,若覺布施身軀價值較高者,則可捨,否則不要隨意、太衝動去做。「任於此生或他世,捨身當為大義因」若要捨身不論此生或來世,要布施身軀時應該為成就大利益而做。第114頁如《集學處論》引經廣說,非時捨身是魔業故。有時未達到真正可以布施身軀時,因為魔障關係,讓我們誤以為到了捨身階段而輕捨身軀,可能會傷害到自己的修行。我們以財物布施攝受有情,讓有情來到我們的跟前之後,就要進一步用法施來攝受他。

卯二、法攝受分三,辰一、聽者身威儀不具不應說法:

「於不敬者不說法,若無病患衣纏頸,摯持蓋杖及刀劍,覆頭人等皆不宜」

以法來攝受,當要用法施來攝受他人時,首先聞法的人應具有適當的威儀。對不恭敬者不說法,對沒有疾病而用布纏頸者或手上拿刀劍利器者也不可以說法,有事沒事用衣服將頭蓋起來,或戴著面罩也不應對他說法。若師長有開許時則可以。如尊者在印度傳法時,天氣非常熱,尊者說聽法者可以撐傘或以頭巾蓋頭頂,以遮燄烈熾熱的陽光,有開許就可以。既然要說法,說法師要觀對方的根機是如何。

辰二、觀機意樂差別:

「於劣慧說深廣法,無男子共教女人,於大小乘諸法要,等應恭敬悉修行」

對劣慧者、根機不適當者不可對他講深廣之法,或單一的女性在無男眾陪伴下,也不可單獨為她傳法。對於大、小乘的諸法要,都應該要恭敬。當在傳法時不可刻意去講到大、小乘那個好,那個壞的區分。總之,要讓他們能很恭敬的領受。

無男子共的「共」是在一起,「教女人」指教一個女人。說法者是一位男性,受教者是一位女性的時候不可以說法。指何種情況呢?在人跡罕至的偏僻地方,獨男獨女的傳法是不可以。若可以聽到人聲或有人走動的地方,則可以。如果這位來受法者,我們要布施法施的對象,能非常恭敬領受所傳的法時,且是大乘器皿者,不應只對他講小乘的法。若一直對他講小乘法,可能會將他帶入小乘當中。

辰三、於樂大乘者不應說小法:

「若已轉為大乘器,說小乘法非所宜,一切戒行無棄捨,勿以經咒惑他人」

如果對方是一位謹守小乘戒律,制止惡行的人,不應該和他說不要守小乘的戒,而入大乘門到經、咒二道當中學習,可以快速積聚廣大資糧、迅速成就的言論,不可讓他捨棄小乘的戒。若如此做,等於是用經咒來迷惑他。不可以跟他解釋很多的經咒,用經咒來迷惑他,讓他捨棄本來的修持。要攝受有情並非只用說說法的方式來攝受,自己本身也要透過身語的威儀來攝受有情,將有情引入正道當中

寅三、、隨護有情行離罪染行分二,卯一、廣說分三,

辰一、防止身失威儀令他不信:

「凡棄楊枝及涕唾,應擇背人隱蔽處,大小便行做淨水,棄近人處所應訶,食時勿含飯盈口,嚼飯作聲張口食」

既然要攝受其他的有情,自己的行為舉止也應注意。例如擤鼻涕、或上大小便、或吃飯時不可含一大口飯菜跟人講話,對自己的威儀要小心。因為可透過身體的威儀去攝受到其他的有情,所以自己要小心。

在阿底峽尊者傳記裡提到,有一次,尊者阿底峽見到某人弄髒了法本,馬上發出「啊!啊!」的驚嘆聲,以阻止那人的行為。因為尊者這個動作,那個人就成為尊者的弟子,尊者用這樣的方式來攝受他。

所以要引導攝受其他有情眾生,不單是坐在法座上用嘴巴講講法就可以了,而是要透過自身的威儀,吃飯的樣子、走路的樣子、說話的樣子,都可以攝受眾生。

「舒足蹲踞非威儀,二手交摩亦不應」

「舒足蹲踞」指腳伸展、蹲在那裡皆是不適宜的儀態。「二手交摩」指二手叉在胸前,這種儀態也不適合。這些儀態會讓人看起來,猶如心中放逸之人,慢心很高、煩惱很多的人。

「騎乘床榻等坐處,不應與他婦女共,能令世人不信事,知應防止勿令見。」

凡是不會讓有情生信心、喜歡心的事都不要去做,所做皆應讓有情生起虔信的心、歡喜的心才好。下一偈是若有人請問道路應如何走時,應用什麼威儀來指示道路。

辰二、指示道路等時應如何:

「若欲於他作指示,勿用左手而指麾,當具恭敬舉右手,指示道途亦應爾」

當人家問路時,不可以用左手指著路說:「路是這樣走!那樣走!」不可這樣做。因為用左手是不恭敬的,要用右手。昔舍利子遇魔考,魔來要右手。舍利子砍下右手,當然用左手拿右手給魔。魔一看,你用左手拿右手給我是非常不禮貌,所以不肯接受。當下舍利子覺得有情怎麼這麼難度,所以悲心退卻,而掉入小乘道。這是一個典故。

「不可輕躁猛搖手,不可粗莽出高聲,輕動其手微彈指,否則不順威儀行。」

不可有事沒事時手亂動,除非手真的不舒服會痛才動一動。指示道路時不可大聲告之,指路示意時以右手輕輕彈指示意。若有事沒事時亂搖手、擺動手臂,或出高聲,表示心中有強烈煩惱的徵兆且屬貪欲的行為。

辰三、睡時威儀應如何:

「應如世尊涅槃時,向所欲處獅子臥,正知速疾思早起,最初定應如是行。」

睡覺時的威儀應如何做?睡時應如佛示現涅槃時的獅子臥,即右脅而臥,將右手枕在右臉下方。除此之外,以正念正知對三寶很強的虔信、清淨的心入眠,或憶念佛身上的光芒。若如此睡,整個睡眠會非常輕盈、心非常清明而不會變混濁。睡前若憶念佛光,不會睡的太沈。也可以想一想隨喜三寶功德,念死無常的心很強的當下,比較不易沉睡,容易清醒。

卯二、攝義:

「菩提薩埵之所行,經論所言雖無量,淨治其心之所行,此是定須修行事」

菩薩的行持,雖然經論裡講得很多,最重要是以淨化自己的行為為主。當中所說如何行持,皆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