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廿》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5/10/16


仁波切教大眾於迎請時,唱頌密集碼。

「入菩薩行論」是一部有關菩薩修行的大論。其中忍辱度的著墨最多。因為我們有眾多煩惱,在眾多煩惱中就會瞋恚,正面對抗瞋恚的就是忍辱,所以此論特別強調忍辱度這一品。

忍辱品主要分為要去修三種忍:①安受苦忍②諦察法忍③耐怨害忍。目前講到第三種耐怨害忍,此忍分兩種①遮止瞋恚之因②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用此思惟方式來修忍辱。

藏文將入行論分為大和小。第十品迴向品是小入行論,第一品到第九品是大入行論。入菩薩行較完整的,應是大入行論。此論為何會忍辱佔的比例最多?眾多煩惱中,需要對治的也很多,要對治的煩惱中主要的是瞋恨心,瞋恨心是最障礙修菩薩行,所以要修忍辱的用意在此。

早上我們講到需思惟輪迴當中的苦逼迫的情形,讓我們生起厭離的出離心;此處入行論告訴我們要依於苦來修安忍,也就是對苦我們要歡喜的來接受,不可生起不要接受苦的心,這兩者看似相違。廣論及略論的中士道都提及,我們應該要知苦;入行論告訴我們,遇苦心不可慌亂。這兩點一個是知苦,一個是心不可以慌亂,這兩者並不相違。

在他人如何傷害我這一點,不斷作意思惟的話,那只會徒增內心的瞋恚,心會越來越往壞的方面去想。在耐怨害忍之時就要反過來,也是一樣作意思惟,可是思惟的角度轉過來,以心轉念。耐怨害忍,「耐怨害」就是你可以修忍辱、忍得下來;如果「不耐怨害」的話就是瞋恚,瞋恚就越會發起來。同樣是思惟作意,一個是消減瞋恚;一個是增長瞋恚。此處講「耐怨害」,上次曾講「有情有時偶不慎」,由思惟、找出瞋恚的因,然後將它消滅、遮止掉。今天講的是思惟自己的過失而將瞋恚遮止掉。

(午三、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 分二: 未一、正義…申一、他人損我當思己過 廣論293+5):

「由我昔於諸有情,曾作如斯損害事 ,故應有情受害者,於我如是做損惱。」

別人的傷害都是源自於自己過去業的的關係。因為有前面的「業」為因,所以現在遭受他人的傷害。由現在遭受他人傷害這一點可以推知:以前曾造作傷害別人的因。別人來造作傷害的事,是自己造的因,因不是別人所造的;是自己曾經造過這個因,所以現在別人才來造作傷害。

剛才的偈頌是說:自己前生的業,引生現在受他人的傷害。下面一個偈頌,講到此世被他人用兵杖、器械所傷害。痛苦的因除了他人用器械來傷害之外,我們自己的身軀也是引生痛苦的因。如果沒有這個身軀就不會有這些苦了。就像早上說的: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有漏五蘊身軀是會引生生、老、病、死的,那這些因是誰造的?是我們自己造的,不是他人所造的。所以若要生起瞋恚的話應該瞋此兩者。不是只瞋他人,也要瞋自己才對,只瞋他人是錯誤的。

(申二、苦因是身執過患 廣論294+3)偈頌說:

「由他兵杖及我身,二者共為生苦因,若由他杖我身出,二者之中何所瞋?」

「人身苦聚如瘡疤,偶一觸之痛難忍,貪愛愚盲自取之,於彼損惱當咎誰?」

我們因為對這身軀有強烈愛執心及強烈的「我」這個念頭,認為我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只要別人稍加傷害馬上會生起強烈的瞋恚心,這就在於有強烈的我愛執之故,因此他人對我稍造作傷害,馬上會生起如火般的瞋恚心。

(申三、前身貪著苦因之過患 廣論293+5)偈頌說:

「愚夫於苦非所欲,而於苦因常貪慕,咎由自取受其害,何能瞋恚責他人?」

過去我們歡喜去造作會引生痛苦因的這些工作,那現受這些苦果的時候,又何以不喜呢?往昔喜歡這些苦因的話,現在這些苦果也應當要歡喜啊!

「譬如地獄諸邏卒,亦如刀山劍葉林,皆由自業之所生,當於何人生瞋恨?」

現在我們若造作惡業的話,將來就會投生到地獄裡面去。投生到地獄裡面去就沒什麼可瞋的,因為是你造了惡業。同理,你以前造做苦因,現在感苦果,有什麼可瞋恚的?有什麼不喜呢?

(申四、以自業故為他苦因不應瞋彼 廣論293+7):

「由我先業所感遭,遇諸有情為我害,彼若因此墮地獄,豈非由我令顛墮?」

這些來傷害我們的人,他是來造惡業啊!他們的造作惡業,實際上是為我們淨化惡業,所以他是很可憐的。他為了要淨化我的罪障,所以他來造惡業;他為了要淨化我的罪障,而造了苦因,這樣的人我們不應該反而去瞋恚他、去傷害他。

(申五、以自業故為他苦因不應瞋彼 廣論293+7):

「由依彼等修忍辱,令我重罪得袪除,由我彼等墮地獄,長劫沉淪受諸苦。」
「是我於彼作損害,彼等咸皆饒益我 云何作是顛倒行,於彼悖忤生瞋恚?」

那些來造作傷害的傷害者,當他來造作傷害時我們如果能忍辱下來的話,就可淨化自己先前的惡業,也就是先前的惡業可以消失殆盡。對方來造作傷害時,卻造作長劫墮落地獄的這些業。對於他來幫我們淨化過去所造惡業的這一點,何以要對他生瞋恚?反而要感謝他,對他說謝謝才對啊!

未二、斷諍分三 申一、遮他不應能於我做饒益:

「若我意樂有功德 何能墮於地獄中」

上文說到,當別人傷害我時,還須對他道謝,這不是很奇怪嗎?有人提出兩點辯論:如果他來造作傷害等於是淨化我們的罪的話,我們應該跟他說謝謝!我們跟他道謝等於他不是在做壞事,他等於是在做善事、造善業啊!他做善事應不墮地獄啊,那他云何會墮地獄?如果我現在這樣做,會助長他將來引生新的苦因的話,那麼我自己是否是一個造做罪惡者?我若是一個造作罪惡者,我是否會墮入地獄?

先討論第二題,回答是:「若我於己善防護 於彼有何福可生」如果我的所作所為是助長他將來引生苦的因,那是否我就是造惡者?是否將來會墮地獄?此處的回答:我的所作所為沒有瞋、反而有利他的心,如此就不會助長他去造作惡業,自己將來就不會墮入地獄裡面。

第一個問題:他人來造作傷害,我們跟他道謝,變成他是造善業嗎?(申二、釋難我不應能於他作損惱):

「若我於己善防護 ,於彼有何福可生?」

若自己是以善良的心來思惟,善的果報是自己得,不是他人所得。因為果報的好壞觀待於造作者的意樂,果報與善根功德是由自己所得,他不可能會得到此功德,他若想得此功德,他的心要善良。

(申三、破於饒益顛倒行)

「若以損害為酬答,即於彼不能防護,我之善行即失壞,且亦壞我忍辱行。」

有人問:當我被別人傷害時,可思惟他是在利益我、淨化我;那當我傷害別人時,是否我們也是在利益他人呢?有人會這樣想:他來傷害我時,我要想說他是在利益我,那我們應該馬上就要回報、去利益他才對啊?此處回答:這樣想是錯誤的。因為你若馬上這樣做的話,等於你未鎖好自己的內心,將慈悲心防護好,這麼一來將會失壞你的菩薩行、所修的苦行也會失壞。

這部入行論所舉的理由非常好,並非告訴我們傻傻的這樣忍就可以,此論透過我們的思惟用各種理由去修持,絕不是儍儍的修而已。

前面所談的三種忍①安受苦忍②諦察法忍③耐怨害忍,皆指個人遭他人傷害如何修忍辱,也是指他人傷害我們的身軀如何修忍。下面講述另一種傷害,如他人來輕蔑、藐視、責罵等名譽上的損害該如何修忍辱行?

(辰二、於作輕蔑者應忍 分四:己一、輕罵等於己無損 廣論296+1):

「心非色質無形體,有何處能損壞?若於色身起貪著,此身始為眾苦侵。」
「或說輕蔑粗惡言,或作譏誹不悅耳 於汝身肢無損害,汝心何用瞋於彼?」

我們的「心」是心識,不是色法,是無形体的,沒有任何人能使我們的心變大、變小、變好、變壞。當他人來作輕蔑、批評的傷害時,我們的心也不會變大、也不會變小。「心」本身是無形体的、無阻礙的,「心」不是有形体的東西,有形體的東西才會受到阻礙。別人口出輕蔑的言辭,這些言辭也無法傷心,心是無阻礙的。

要是「心」像身体一樣是色法、有阻礙的話,那麼可能會碰到什麼東西。但「心」不是啊!所以他人輕蔑的言辭無法傷害到我心,甚至別人輕蔑的言辭也傷不到「身」,因為言語也是無形体的,也無法傷害到身啊!所以這樣思惟,我們為何要起瞋呢?沒必要啊!

這裡主要是講:我們被害到的對象是「身」和「心」。心是抓不到、看不到的,既不能剖開也不能切割,更不會變大或變小,是無法抓到的實体,因為它不是色法,所以完全沒辦法害到它,能受到傷害的是「身體」。

現在能作者是「語」,也就是「粗惡語」、聲音的部分;能害到的就是我們的身體。「身体」與「語」相較之下,我們的身体比較強,所以對方講什麼都不怕!「語」既傷不了心,也沒辦法傷到身體。

(巳二、為瞋所纏之補特伽羅,我不應瞋彼。 廣論296+7):

「他人對我心不喜,或於今生或他世,若彼不能吞食我,我心何用不樂為?」

不理他、不管他想什麼,這裡有這個意思。對方對我起瞋心時,他的內心是不快樂的。他心不快樂也不會傷害我的今世或來世,那我的心又何以不樂呢?他人對我起瞋恚,他心不快樂,我們何必跟著他不快樂?

當人家批評我們時,是無法傷害到我的心和身體,所以就不必管,就不用生氣的意思。

「無法傷到我的身心」,可以思惟他的言語和批評的聲音,可是,我們仍會想:真正的是他的心,他的內心一直想傷害我、恨我,我不喜歡的。我們還會看他的心,看他的心之時,他的心也是沒辦法害到我的身體、今生和來世他都沒辦法傷害我。所以我可以接受你的不高興,因為你傷不了我,所以我歡迎、歡喜的接受!就是此意(哄堂大笑)。如果我們在這樣心態下大笑的話,他一定會笑!有人會更生氣喔?我們都沒有生氣啊!氣就氣不了啊!生氣就沒有意思!

上次仁波切去達隆沙拉,雪歌寺的六、七位喇嘛去聽法王的釋迦心咒,其中一位喇嘛說:「每次到達隆沙拉時,內心的瞋恨心和貪心都會降下來,菩提心和出離心會一直升上來。」旁邊另一位喇嘛,不動聲色的靜靜的聽。直到晚上就寢時刻,等燈關了就用力打他、問他說:「你生氣嗎?」前一位喇嘛就一直說不會起瞋恨心…等等,另一位喇嘛就去試試看,就打他看他會不會生氣?被打的喇嘛表面雖沒有生氣,但心裏就很難說囉!

(巳三、於障己利得者不應瞋 分五: 午一、所得速壞故不應瞋於比為障者 廣論296-1):

「若由障我之所求,故我於彼心不悅,所求必捨終歸盡,瞋心諸罪恆堅住。」

此問題是,他人若對我說出輕蔑言詞,勢必影響別人,導致別人將來輕視我,間接的障礙到別人對我的利養恭敬,這種情形我們是否也要起瞋?

回答:「所求必捨終歸盡, 瞋心諸罪恆堅住。」你所求的利養恭敬終將速即失壞的,但瞋心所造的罪惡就恆住下來了,那就更糟糕啊!此處就說:「瞋心諸罪恆堅住」。一切所求、利養恭敬終將會不見,所以我們不應該對別人的輕蔑等而生起瞋恚。為了心不生起瞋恚之故,我們的心寧可捨棄追求這些利養。

(午二、遮邪命得利 廣論297+1)

「我寧今日捨壽命,不願長生邪命活,如我縱能長壽住,死時痛苦亦猶是。」

如果為了追求、獲得利養而這樣做的話,自己本身所得的利養將會成為邪命的。享用因邪命而得來的利養對自己沒有任何利益,也會傷害自己的修行。如果是一位行者的話,無法成為真正的行者。享用這些邪命而得來的利養雖可得長壽,但這種長壽是無義的,到死亡時將會引來猛厲痛苦。臨終時刻,也會生起貪著利養的痛苦的心;另外,也會生起自己沒有好好修行的痛苦的心。

這些利養、享受只有這一世而已,這一世是很短暫的。這一世享用這些利養,到死亡之時僅僅留下一個名字而已,譬如說:自己曾經享用過什麼、什麼…這些名字而已啊!那享用這些利養,只有使得自己的福報迅速消失殆盡、自己的煩惱增長而已啊!所以享受這些利養,對自己的損害是很大的。

用比喻來說(午三、喻明不應貪利 廣論297+1)

「夢中受樂經百年,夢覺之時何所有?餘人夢受須庾樂 夢覺之時亦猶是 。」
「於斯二人久暫樂,覺時同一難再得,人壽長短雖不同,死時均等亦如是。」

(午四、不應貪之理 廣論297+3)

「縱能獲得諸所求, 復於長時受安樂, 終如被劫寸縷無 ,命終獨往唯空手。」

這一世很努力追求利養,死亡時卻一樣也帶不走。唯一能帶走的只有自己所修的善行、忍辱、慈心、悲心和菩提心,這些修行才能夠帶走。這一世你若自視很高、貶伐別人、追求利養,臨死沒有任何一點幫助。最後一句是最好的寫照:「命終獨往唯空手」

(午五、破應求利 )

「若謂求利為支身, 消除罪業作福德 ,若為求利生瞋恚, 寧不折福生罪愆 。」
「我為此事而活命, 即令其事成失壞,唯作惡事邪命生, 如此生存亦何益?」

此處有人提出一個問題:我的利養可以用來活命,而且可以用這些利養來做懺悔、供養本尊、上師…累積這些福報,若是這樣的話,那是否可去求得這些利養?回答是可以的,若為法是可以的,但若為得到利養而失去修行,這樣做就不可以。

剛才問題的回答就是:「寧不折福生罪愆。我為此事而活命」,如果是為了要活命、為了法、為了積聚福報是可以去得到這些利養;但為了利起瞋恚是會折福而生罪衍的,所以應該是為了法的緣故求利養活命的。

「唯作惡事邪命生, 如此生存亦何益?」

如果只為了得這些利養而做邪命惡事,那麼所求的利養又有何意義呢?那是無任何意義的。我們常會做出的錯誤行為。我們會說:為了佛法必須做這樣必須做那樣,結果反將主要的佛法退居其次。

因為要宣揚佛法,須有一個中心、中心裡的資產、設備…。一直惦記著要這個東西,為了這個東西、為了錢,就亂了內心,就去想很多不一樣的方法。為了這個東西,就連學佛法的心也亂了,法就會有問題不是嗎?我們是為學習佛法要用這些,不是為了這些東西,反而將佛法去掉了就是不對的。我們常常會想錯,我們主要的目標是什麼?其他的皆是助伴嘛!為了助伴影響主要目標,這是本末倒置的錯誤做法,是不對的。但,我們常會遇到的問題。

(巳四、他人於我不敬不應瞋 分二 午一、若因道吾惡名能壞信心故瞋,則於道他惡名者亦應瞋 )

「若謂為壞有情信, 對彼惡顏生瞋惱, 若於他人播惡名 ,爾時汝何不生瞋?」

為了利養即使別人對我有輕蔑,我也不應生瞋這已經講過了。如果他人對我做輕蔑,障礙他人對我生信心,因而生瞋的話,這樣也是不應該的道理何在?如果有人說其他師長或僧眾的壞話時,相同的,也會障礙另一人對師長或僧眾的信心,此時你又何以不生瞋?

在那麼多人當中,他就批評我、不屑我。為何對他生氣?若我心裡的原因是會傷到那些人對我心裡面的信心。本來他們心裡面的信心是一種善根,因為傷到善根所以我生氣。若是如此,當別人批評你時,我也要生氣,為什麼呢?因為別人對他信心的善根傷到了。但實際上別人批評你時,我並不生氣。所以對我批評時,也不應該生氣。

(午二、若能忍於他不信,則以煩惱為緣而於不信己者亦應忍)

「若對他人心不信,於不信者能安忍,依煩惱生出惡言,汝心何故不能忍?」

前面所說:如果他人來傷害我們身體、傷害我們的心、名譽、他人口出惡言…,我們要如何修忍辱的方法。接下來講到:如果他人傷害到我們的親友、師長或善知識,我們該如何遮止瞋恚的忍辱法。

此處說明他人來對自己的親友做傷害之時,我們如何修忍辱行。這裡面就沒有包括安受苦忍,因為安受苦忍是自己遭受苦而能甘心接受的忍辱。此處是講別人傷害到自己的親友,所以無安受苦忍這一條,只有諦察法忍及耐怨害忍

(卯二、遮瞋於己親友作惡者 分二:辰一、以諦察法忍遮止 分二: 巳一、於損壞佛像等者不應瞋之理)

「若於塔像及正法,或作誹謗或毀損 我仍不應生瞋惱,佛等無人能損故。」

從師長身上可追溯到佛,傷害師長等同傷害佛一樣。對於佛像、佛典或佛塔等與法相關的聖物,或以火燒或以輕蔑行為去毀壞這些聖物的那些人,我們也不應起瞋心,因為他們的所做所為是傷不了佛、佛法及佛塔的。

佛也是我們的傳承上師。從我們的上師的上師的上師…如此一直往上追溯,不難發現根本是佛。比如說上次阿富汗那邊將佛像爆炸、毀壞掉了,那時我們一定會生氣嘛!所以就要如此思惟。因為佛是不會被傷害的,再怎麼做也只是他們自己造惡業而已,我們不用生氣。

(巳二、於損害親友等者亦應如是忍)

「若於師友及親知,作侵損者亦如是,依前述理而觀察,見從緣生息瞋恚。」

所謂的「師」可包含為自己說法的老師協助我們的師長。「友」指法友,「親知」指自己的親人、親友。上述的這些人之所以被傷害即表示過去也曾造過這樣子的業的關係,所以他現在就會感受這樣的果報,因此沒必要對這些造作傷害的人起瞋恚。佛亦如是,佛早已成佛,任何人都傷不到他了。去造作傷害佛塔、佛像、佛殿的話,事實上是造作者自己的惡業。如果我們修依止善知識,以修密續的角度,我們一直觀想善知識是佛的話,如此思惟,則任何侵損對上師就根本傷害不到。

(辰二、以耐他怨害忍遮止 分四:己一、不應唯瞋有心者)

「於有情作損害者,有心無心有二類,曷唯簡擇瞋有心?故於損惱當安忍。」

造作傷害者可分兩類①有心的②無心的,如刀、劍等是屬於無心的。那我們如何檢擇去瞋恚「有心的」而不瞋恚「無心的」呢?要瞋的話應該是兩者都要瞋啊!何以只選有心的有情來瞋呢?這樣去思惟之後,就應該要遮止,遮止瞋恚修安忍。

(己二、不應瞋之理 廣論294+4):

「一人愚昧作損惱,一人愚昧生瞋恚,若無過失何待言,若有過失當咎誰?」

有些人由於對業果不瞭解,愚蒙於業果關係而造作傷害;也有些人對起瞋恚的過患不瞭解因而起瞋,這兩者如果都無過失可言的話,那麼我們該歸咎於誰呢?這裡最主要是要我們去思惟沒有起瞋恚的理由。例如:我們造作了殺生惡業,因為對業果道理愚矇、不了解的關係,所以去造做惡業;別人對我們造作傷害,是因為對方沒有思惟起瞋恚的過患而造作傷害。這樣思惟的話,我們是愚矇於業果而造作惡業;他則是愚矇於瞋恚的過患而造作傷害,這兩者都錯了。這二者都錯了、很難以去區分,若要起瞋照理說兩者都應起瞋才對啊!也就是說兩者都須去對治不應起瞋。

(巳三、思惟己過):

「所有能作損害業,昔時何故而造成?一切唯依業力轉,我於此事何必瞋?」

不論自己或他人,全都是隨業而轉而造作的,既然一切都隨業力轉的話,那又何以對這些損害的事起瞋恚呢?

「如是知已任何時,悉皆相對起慈心,我當如是自奮勉,於諸福業勤造修。」

不論自己或他人皆應相互幫忙協助,為了淨化惡業之故,彼此間也要相互用慈心相待,努力積集福業。平日與我們有接觸的人,彼此間是最有關係的。我們的業和他們是有特別關係的,這表示彼此間有許多共業,除了有我的業、也有許多他人的業。我們生生世世若要增上,也應該清除周圍那些眾生的惡業。不好的業不讓它增長,就要一直把它清掉。所以彼此間用慈悲心對待,去除彼此間的惡業,努力累積一些善的資糧。這段是講這意思。仁波切說入行論是蠻好瞭解的,只是不好修而已。應該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的問題寂天菩薩都幫我們問完了啊!

問:有朋友在職場上只要認為不能發揮所長,或工作不能如願,就另謀他職,就這樣不斷換工作,不斷換職業,這樣是否會有不好的結果?若依仁波切所講授的,要努力去除人與人間之惡緣,上面情形是否有相違?我們要如何思惟?

答:寂天菩薩講的要看自己的心,自己內心與對方相關的部分狀態如何?所謂「共業」,並不是這邊沒有、那邊沒有、只有中間一部份是連接的,不是此意。「業」是在心上面的,我心上面的一個業,此業跟我有關係而已。「能不能」或「要不要」消除此業,是屬於我個人的事。若要去除這業,那麼我們對別人上面起的,比如說:瞋恨心,那就自己一直調心,把瞋心消除。想要害他的不善念頭、造作出來的習氣把它消除掉,這就是共業,共業就是這個意思!

在一個團體或剛才所說的公司中,都會有造作善及惡的業。共業中如何消除自己所造作的那一部份,還是要靠自己的心。在公司中我如果存有害他人之心,這就是不好的共業。反之我一直存有幫助他人的心,不存害人之心,這就是好的共業。因為我本就沒有想到害人的念頭。

在公司裏因為我沒辦法活下去,仍然不可有害人心,只要安安靜靜的離開就好了。因為是我自己無法再繼續的留在公司的,所以平靜的離開、另找出路。如果以充滿瞋恨心離開,這是最不好的心態,也是造了不好的共業。

問:以前曾和別人吵過架,應該懺悔嗎?應以何種心情與對方見面互動?

答:先把那時候的煩惱認出來,它從哪裡生起?比如說:我自己想法上面的執著心,我對他人上面不尊敬、不理他,這種心態都是不對的。能思惟的話:空性!思惟執著心的對境不存在。也可以思惟對他上面的悲心生起,這些可消除原有的惡業, 不一定要見面但要用這種心去觀待。

問:仁波切說過,「隨喜」是積福德資糧最快的方法。不明白隨喜為何有這麼大的功德,旁邊的人那麼辛苦做事,我只是一聲「隨喜」,難道所得的功德就跟他一樣?

答:「隨喜」不是嘴巴說說而已。真正的「隨喜」是真的心裡很想做,我也想能夠做到像他這樣子。這是一種動力很強的心,這種隨喜一定會有這樣的功德!

為什麼呢?功德不是以外在事情的多寡來看待。善根及功德的多少,非取決於外在事相的多寡,應看內在善良的心動力多強烈?如果用心隨喜則心力很強,心力很強就可以得到如同自己去作的功德。

問:這麼聽來好像是隨喜比自己親自去做還好?

答:若我自己不要作而隨喜,那是不對的。真正的隨喜是我很想做、願意做的心。

問:那他為什麼不就去做?

答:他有做或沒做是另外一回事,心裡有沒有這種隨喜?若有,這種功德就得到了。若心想我不要做!我隨喜!那是不對的,這不是真正的隨喜。

問:從造惡業的角度看。我並沒有親自造惡,只在心裏想,這樣是否也會有跟他一樣的惡業?

答:一樣的。「隨喜」的意思有我要跟隨、像你一樣的心。隨喜功德也有大小不同,並不是全部一樣。隨喜程度很高的隨喜與實際有做,何者功德大?當然實際上有作功德大。隨喜時功德像他一樣,功德像他一樣的意思是,比如說:我頌一部般若經,有頌般若經的功德;他這個隨喜,也是頌般若經的功德,但頌般若經的功德大小就有差別。「一樣」是指都是頌般若經的功德,但功德大小有差別,不是所得功德相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