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卅三》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6/04/02


就像早上我們說到根本六句一樣,我們應該要去思惟:從無始以來,我們飄盪在輪迴當中,無一生處未曾出生過,無一痛苦未曾經歷過,從無始以來到現在為止,輪迴從未曾自行消失過,要將輪迴滅掉,就只有靠我們自己而已,最重要的就是先關閉三惡趣的門,要如何將無始以來積聚的無量無邊的罪惡消滅掉呢?這就唯有靠菩提心,菩提心可以剎那間滅掉無量無邊的罪惡,就好像《入行論》第一品講到菩提心的時候,就有講到這樣的意義,只要一發起菩提心,剎那間就能滅掉眾多的罪惡。所以,我們可以說是為寂天菩薩的馬首是瞻,他就好像是所有在闡釋菩提心教法的主宰者。

我們的身體如果住於阿蘭若處(寂靜處),只有這樣是不足的,心中應該要去思惟喧鬧的過患,如果不斷除外在的喧鬧的話,所要希求的究竟安樂是不可能有的,而且還會去造作更多我們所不欲值遇到的痛苦的因,我們會去造作無間的痛苦的因。

這就是我們上次所講的「辰二,眾多不可愛樂過失隨逐」,在這一個科判裡面又分為五個科判,今天從第五個開始,就是「思維貪著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當中又分兩個,首先要去思惟欲的過患,也就是要去思惟輪迴圓滿、輪迴喧鬧的一切過患,如果在喧鬧的輪迴當中,我們就必須再一次去感受無量無邊的苦(比如地獄的苦),雖然現在暫時在輪迴的圓滿當中享受短暫的安樂,可是,究竟還是要感受無間的痛苦。所以,在這邊思惟的時候,就是要在因上來思惟,而且要去思惟因和果是體性一的。

請看第 220 頁的偈頌,「當思地獄等諸苦,利刀毒藥及猛火,危岩及與諸怨敵,無可比喻貪欲者。」也就是說貪欲會引生這些痛苦,比世間的刀、毒、懸崖、怨敵所帶來的苦還更苦,這些比喻所說的苦都無法來形容我們將會遭受到的苦。

這裡的科判「午二於寂靜地修歡喜」有點問題,藏文在第 357 頁第四行開始,藏文裡面並沒有分成兩個。第 208 頁的「斷邪分別」分為兩個科判,就是丑一和丑二,到了第 220 頁的「巳五思維貪著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就不應該分二了,因為到此為止就已經將「丑一於五欲修厭患」講完了,這邊應該屬於「丑二而阿蘭若修歡喜」。

這邊說:一開始修的時候應該先去思惟五欲的過患,之後再來修歡喜阿蘭若,必須要這樣子。如果沒有先去思惟五欲過患而先去修歡喜阿蘭若的話,那麼,你到了阿蘭若處就會懷念五欲之樂,然後你的心就想要趕快出關下山去。

如果我們對五欲的過患加以禪修所生起來的觀他過患的心越強的話,到了後面的歡喜阿蘭若的心也一樣會越強,前者有多強,後者就會有多強。所以,思惟五欲過患就像是奠定一個基礎一樣,所以,我們要先斷除歡喜五欲。

接著看「丑二於寂靜地修歡喜」,這就是和「於阿蘭若修歡喜」同樣的科判。

「如是於欲生厭離,於閑靜處生歡喜。」

下面就是詳細的解釋,

「諍論煩惱悉空寂,住於寂靜叢林中,可愛月光旃檀香露滌,廣大磐石適悅如華居,萬籟蕭然微颸拂林薄,為他饒益白淨善心生。」

這邊說「諍論煩惱悉空寂,住於寂靜叢林中」,如果在很多人的地方,一定會有諍論,所謂諍論就是話會非常多,不但是人多,東西也會變多,話多就生起貪心,貪心就會變成很多的東西。即使沒有跟你講很多的話,可是,也可能因為你內在的妄念的干擾,使你自己的心渙散掉。這邊是就瑜伽行者的情形來說,在阿蘭若處就沒有這些諍論,煩惱即空寂。處在寂靜的叢林當中,

「可愛月光旃檀香露滌,廣大磐石適悅如華居」

瑜伽行者住在叢林當中,他的房子就是很平坦的一塊石頭,他把它視同宮殿一般,就好像是待在非常悅意的宮殿裡面。月光就好像是他的燈光,旃檀香所飄來的清涼風吹拂著。

「萬籟蕭然微颸拂林薄,為他饒益白淨善心生」

清涼的風徐徐的吹拂過來,在這種非常寧靜而沒有任何聲音來傷害禪定的地方,也是沒有任何惡人可以來傷害的寧靜之處,就是像在《廣論》講到奢摩他的時候,裡面有引《經莊嚴論》講到要五個資糧,其中一個是阿蘭若處,就像這裡說的這樣,就像是在一片天然美景當中,你內心中利他的心自然就會增長起來,於是,所處的懷境識內在非常清淨而外在也非常清淨,瑜伽行者都應該要歡喜像這樣的阿蘭若處。住於阿蘭若當中到底有什麼樣的好處呢?

「空屋樹下石室等,隨心所欲而安住,遠離執持守護苦,無依無著放意行。」

阿蘭若跟城市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在城市裡面有一間房子,然後就會需要很多東西,房子裡面需要有床或是坐的、用的東西,天氣熱的時候要有冷氣,冷的時候要有暖氣,廚房裡要煮飯也需要很多東西,洗澡的浴室也要很多東西,為了這個房子非常的費心。身為瑜伽行者就沒有這樣的罣礙了,因為他無身外之物,如果一個瑜伽行者還要為了這麼多東西去掛念的話,那就不可能去禪修了。瑜伽行者可以隨心所欲,隨意而住,隨意而行。

「空屋樹下石室等,隨心所欲而安住」

他只有一個人,隨時都可以搬家,隨時都可以起身到任何地方去。不像在城市裡租房子要擔心房租的問題,沒有房子的還要擔心買房子的問題,買了以後又需要擁有很多的東西。瑜伽行者遠離執持守護,他沒有擁有很多的身外之物,他就沒有要去保有某個東西的守護苦,而且無依無著放意行,他的心中沒有罣礙任何事情,心非常的輕盈,根本就沒有任何罣礙。

再來就講到知足的功德,如果能夠依於像剛才所說的阿蘭若處的話,就會有如此的這些利益,除了住在那裡面之外,心也要知足,不會覺得這一頓飯吃得不好而在心中寄望著能夠吃一頓好飯,不會有這樣的希求,衣服也是有得穿就好了,不會去計較好壞。如果心中知足的話,那麼就會快樂了,也會有助於我們修持佛法。

「自在受用無貪著,不為一物所繫屬,所有知足受用樂,雖南面王未易有。」

南面王就是指人間的帝王而言。如果能夠知足的話,心中就會比身為帝王還要快樂,帝王每天要為了國事而憂惱,根本不可能像瑜伽行者這樣的快樂而住。所以,一個瑜伽行者就應該要自我勉勵在阿蘭若處知足安樂。

這裡就會讓我們想到噶當派有四個要訣,首先就是心依於法,一心投靠於法。然後就是法依於窮,不要擔心我來修持之後會變窮,窮就窮了。然後是窮依於死,死就死了,不需要再去掛念窮了之後會死。最後是死依於溝壑,根本不用擔心沒錢死後屍體要怎麼處理,根本就不需要擔心這一些,死了之後,這個身體不管丟到哪個地方都可以,任他腐爛也無所謂。

講到這邊就會讓我們想到噶當巴所說的這四依法,當我們這樣思惟的時候,所有的煩惱就都離開了,這樣想的本身就已經有非常好的修行了,如果在這當下還更努力去修行的話,那就會非常會成功。所以,它不只是前面的前行而已,在當時的幫助非常非常大。思惟阿蘭若也一樣算是我們修行的前行,但是,當時它的幫助也是非常大的,當我們這樣思惟的時候,內心跟煩惱馬上就離開了。我們常常去思惟這些的話,對我們幫助是非常大的。

前面到此為止就好像是加行,去思惟五欲的過患,去生起歡喜阿蘭若的心,之後就可以開始修了,因為已經跟這些外在的違緣離開了,而且對於阿蘭若處生起非常踴躍歡喜的心。在這兩種條件聚合之下來修的話,利益就非常大了,所以,在順緣具足及違緣遠離的狀況之下,就要開始修止,這邊的修止是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

我們所說的奢摩他是寂住,也就是心安住於寂靜,心安住於無煩惱妄念的寂靜當中。雖然沒有煩惱妄念,可是還有善心,所謂的寂住並不是像睡覺一般一動也不動的意思,因為我們有止觀雙運,觀是心一直在作意思惟、觀察,如果止是像睡覺一樣不動的話,那麼,這兩個要怎麼配合起來做呢?那就不可能了。

在心中的妄念寂靜之後,內心就於善所緣作觀察,妄念寧靜就是止,寂住就是止,內心於善所緣作觀察就是觀。奢摩他就是寂住,也就是心的寂靜分,去觀察內在的善所緣就稱為毗缽舍那,也就是觀。這只是取名不同而已,並不是說在修止時觀就不可以運作,並不是這樣的意思,只是取名處有所不同而已。在這兩者當中,我們要先制止掉內心的渙散,之後才能在善所緣上作觀察。

這只是取名的角度不同而已,其實奢摩他和毗缽舍那是同時有修的,一個菩薩修行者同時這兩個都有修,比如當他思惟空性的時候,同時有沒有修奢摩他跟毗缽舍那呢?兩個都有修。他有修毗缽舍那應該是比較容易看出來的,因為他當下就是一直在觀察空性,我們從哪裡判斷他思惟空性時有修奢摩他呢?從他遮止內心渙散的角度,我們就說他有修奢摩他。但是,我們也不可以說奢摩他和毗缽舍那是体性一個,菩薩同時都有修這兩個,但是,這兩個的作用有一點不一樣,一個是遮止心渙散的,另一個則是思考使智慧增長。以這兩個來說,我們首先要把奢摩他的功夫打好,要先把遮止心渙散的基礎打好,然後再去思惟令智慧增長。

「依於如是種種相,思惟阿蘭若功德,應即息滅諸分別,應當修習菩提心。最初應當勤修習,自他不異平等捨,所受苦樂相等故,應護眾生如愛己。」

也就是首先就是要修自他相換,修自他相換是很重要的,要怎麼修呢?就是要去思惟我們所欲求的是安樂,而我們所不欲的是痛苦,而且所有其他的有情都跟我們是一模一樣的,這邊的「相等、就是這樣的意思,也就是都跟我們是一模一樣的,故「應護眾生如愛己」。

有人或許會提出這樣的疑問:別人的苦樂跟我的苦樂不一樣,我希求安樂而要去除痛苦,這是我的苦樂,別人的苦樂怎麼可能跟我想要追求的樂及去除的苦一樣呢?一定有人會生起這樣的懷疑,以下就是回答。

「如手足等雖有諸差別,同為一身悉皆所愛護,如是別異眾生諸苦樂,悉欲求樂如我等無異。」

有人會想到其他的有情是無量無邊的,我要對所有的有情發起這種心,心中就會有一點怕怕的。這邊說不需要怕,我們只要去思惟:我們的身軀如果細分下去,會有很多微細的支分,這隻手也是我,那隻手也是我,再分下去的話,每一個都是我,變成我就是無量無邊的。所以,這只是心的習慣問題而已,也不用去擔心有情無量無邊多到我的心容納不下去,並不需要擔心這一點。就像我們在分析我們的手足一樣,細分下去也可以細分到無量無邊的。

剛剛講的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他是他,我是我,怎麼能夠對別人也生起如同對我自己同等的重視呢?這在「最初應當勤修習,自他不異平等捨,所受苦樂相等故,應護眾生如愛己」四句中就講出來,他也是要離苦得樂,我也是要離苦得樂。我們找一找我們為什麼會重視自己的理由,就是因為我要離苦得樂,所以我會重視這個,就只有這個理由而已。他也要離苦得樂啊!並不是只有單單我自己要而已,那麼,我為什麼不重視他呢?比如我們看自己和別人,把自己看成別人一樣,奇怪,我為什麼在這個人上面那麼重視而在那個人上面不是那麼重視呢?兩個人都一樣是要離苦得樂啊!所以,要離苦得樂是平等的,那麼,我為什麼重視自己而不重視別人呢?應該在這上面修平等捨。

我們在看自己和看別人的時候,不要用執著心的角度去看,如果以那些事物本身該要的角度是什麼來看的話,好像都是平等的。但是,我們卻是一直看內心的他也執著、我也要執著,以這種角度來看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清淨的看,看其他眾生時就馬上會看他的心的執著心,當然我們也就跟著馬上就生起執著心,所以就沒有辦法清淨的看。所以,我們看的時候不要從這個角度去看,如果從花草等等物質的角度去看的話,它們必須要具足一些東西,如果不具足的話,就會一直有各式各樣的希求心出現。如果我們用這個角度去看的話,應該都是平等的,可能就會這樣子想。

問題:平等捨的「捨」是捨掉「自己比別人重要的概念」還是捨掉「要離苦得樂的概念」呢?還是說我們跟眾生都要平等的意思呢?在知母、念恩、報恩的前面也是要平等捨,既然平等捨這麼重要,那麼,到底是要捨掉什麼呢?

回答:我們說自他平等,這是指我們自己有要離苦得樂的希求,跟他人想要離苦得樂的希求是平等的、相同的,而平等捨的「捨」就是捨掉我愛執,也就是捨掉珍愛自己這一點,用「我們都是平等的」這個理由,就是要捨掉我愛執,這就是平等捨。

我們說自他平等,在思惟這一點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置心於身外,就是好像要把我們的心跟身體分開,置心於身外來看。如果不這樣子做的話,我們的心本來的我愛執就會跟煩惱混在一起了。如果在我們思惟自己跟他人都想要離苦得樂這一點時,又能夠置心於身外來看這個身軀的話,就是將這個身軀視為如同物質一般,那就不會跟煩惱、我愛執混雜在一起了,這樣子對我們的思惟會有比較大的幫助。

前面講到「自他不異平等捨」,這是原因,我們以這個原因來思惟自己和他人是一模一樣的,我們自己想要離苦得樂,他人也一樣想要離苦得樂,這一點是一樣的、平等的。所以,這邊說自他並沒有不平等,也就是自他是相等的,所受的苦樂是相等的,想要離苦得樂也是相等的。所以,應該要愛護眾生如同愛自己一般。

下面的偈頌用手足來作比喻,前面講到我和其他有情都一樣要離苦得樂,我們就應該要擔負起使眾生離苦得樂的責任,不可以將眾生輕捨掉。可是,又可能會擔心眾生是無量無邊的,心中就會有一點怕怕的,自己真得能夠擔負起這樣的責任嗎?這一句就是要去除這樣的質疑。

在我們的心中生起重視他人如同重視我們自己一般的時候,在實修時要使得其他有情能夠離苦得樂的時候,在做這種取捨的時候,或許我們會擔心是不是會有做錯的時候。我們會擔心:我們要去除自己的苦,不見得別人的苦就能夠去除掉,我們自己要得樂,別人也不會因此而得到樂。我們會有這樣的疑惑生起,因為我們會覺得他的樂是他的樂而不是我的樂,我的苦是我的苦而不是他的苦,他的苦是他的苦而不是我的苦,我的樂是我的樂而不是他的樂。我們會有這種懷疑的時候,下面的「既我自身所有苦,不能損惱他人身」這一句就是要去除這種懷疑,這裡只有引了這一句出來,其實其實就涵蓋了剛才所說的意思在裡面。

剛剛是講我們對自己的重視,同樣的,在對眾生上面就變成對於眾生離苦得樂的重視,既然我已經自他換了,在真正該取捨的時候,在眾生的樂上面,我應該要一直去做,而在眾生的苦上面,我就應該要一直去消除。雖然內心是已經改為重視他人了,但是,我真正這樣做是很恰當嗎?他的樂是他的,我即使一直去做,我也得不到,他的苦也不會讓我苦,我的樂也沒辦法給他,他也不會受到我的苦。好像實際上也是各人的東西,如果我這樣做的話,雖然內心的動機已經改了,好像也還是會有一些問題的感覺。

「故知但由執我故,於自所苦難安忍,如是他人之所苦,雖未降臨加我身,彼亦能令我生苦,執為我故不能忍。」因為先前已經將自他相換了,而在還沒有自他相換之前,如果我們還有我愛執在的話,自己所受的苦就無法安忍,而在自他相換之後,如果我們能珍愛他人像珍愛自己一般的話,自然也會對於他人所受的苦心生不忍,因為其他的有情與我是相同的,他樂我亦樂,他苦我亦苦,雖未加臨於我身,卻因為有珍愛他人的緣故,所以,雖然是他心生苦,而我亦不忍。

這個回答的跟問題有一點不一樣,剛剛的問題是:他的樂是他的,我不會得到他的樂,他的苦也是他的,我也不會受到這個苦。現在回答的時候沒有說:他的苦我也會受到,他的樂我也會得到。回答時是說這也會影響我們自己的內心,當我們看到他人苦的時候,我們也受到影響而覺得忍不住,而在看到他人樂的時候,我也會影響到。所以,我們也會感受到苦或樂,而並不是我們得到他的樂或苦。當我看到他人樂的時候,我的內心會受到影響,當我看到他人苦的時候,我的內心也會受到影響,如此一來,百分之百就會增長我們重視他人的心,不然的話,剛剛這種問題就會卡住。我們內心會覺得我的感受好像也有關係,如果這樣想的話,我們就會越來越想做,因為這跟我的感受有關係,這樣我們才做得下去。不然的話,我們只是嘴巴講講自他相換,如果對於內心的感受沒有影響的話,那就會做不下去。所以,配合上自己的感受的話,自他相換的修行就會越來越增長,用意是在這個地方。下面再以理由來成立,

「我應除去他人苦,是苦受故如自苦,我應為他作饒益,是有情故如自身。」我們應該將其他有情的苦去除,因為他人的苦就如同我的苦一般,我們自己要去除自己的苦一定是不遺餘力的,如果我們將去除他人的苦認為是自己應該要負擔起的責任,對於去除他人的苦也一定會不遺餘力,在任何時中都絕對不會有終止的時刻,就像佛乃至輪迴未空前會永住於輪迴,永住於輪迴就是為了除眾生苦。同樣的,其他的有情所希望獲得的安樂,也就如同我欲安樂一般,所以,成辦他人安樂也就如同成辦自己的安樂一般,同樣的不遺餘力。

佛一直不斷的除眾生的苦,為什麼他能夠做到這樣呢?就是因為他把對於自己重視的心改過來放在對待眾生上面,所以就變成眾生的事情是他的事情,中間一點都沒有隔閡,所以,他就會不斷的去做除眾生苦的事情。我們現在就是要了解我們以後能不能做到一直不斷除眾生的苦,我們不用怕,一定會做到的,因為我們現在自己就不間斷的一直在除自己上面的苦,這是因為我們自己是很重視自己的,所以我們就會不斷的去除自己的苦,如果我們把重視自己改為重視眾生的話,我們也跟佛一樣,以後也會不斷的除眾生的苦。幫助眾生得到快樂方面也是一樣,我們把對自己的重視改為對於眾生方面的重視,我們自己的想法跟眾生上面一點都沒有距離,就會不斷的這樣去做。

「若時自他二者間,欲求安樂均相等,我與他有何差別,何故唯勤求自樂。」因為先前已經用這些理由而成立起我們應該去為他人除苦及使他人得樂,我們現在都非常重視自己,原因就在於自己很重視自己的離苦得樂,如果自他兩者在希求離苦得樂上都相同的話,我們既然能夠持續的為了一己而求離苦得樂,那麼,他人也一樣要離苦得樂,我們也應該可以持續作令他人離苦得樂的事,這一點也應該可以成立起來。

剛剛我們講的對於眾生上面為什麼能夠做到不斷的除眾生苦,理由就是我們現在對於除自己的苦上面一直都能夠做到,所以,對於不斷的除眾生苦這件事也一定能做到。這裡講用這個理由不周遍,對於自己上面雖然有,卻沒有辦法成立對眾生上面能夠做到不斷的除眾生的苦。那麼,對於自己方面為什麼能夠做到一直不斷去除自己的苦呢?原因就在於我們重視自己。那麼,我們為什麼重視自己呢?因為我們自己想離苦得樂。想要離苦得樂就是根本的因,那麼,眾生也想要離苦得樂,所以,眾生跟我們就沒有差別,在想離苦得樂方面都是平等的。所以,眾生也有離苦得樂的希求,因此,對眾生方面重視的心也可以生起。有些人會對於剛剛前面的正因有疑問,認為是不周遍的,因此,後面就成立、周遍。

「若時自他二者間,不欲受苦亦均等,我與他有何差別,何故護己捨他人。」

前面講到自他都是希求安樂的,接著就講到自他都是不欲痛苦的,成立的方法跟先前所講的是一樣的。下面又有人生起了一個疑問,

「若云他身所受苦,不能損我故無關,未來自身所受苦,今亦無損何須護。」

他人的苦不會損害到我,所以,我不需要去保護他而使他不受苦。前面寂天菩薩說:如果你心中仍然把他放在一旁的話,那麼,明天的你也不是你而是他,前世的你也不是你而是他,未來的你也不是你而是他,那麼,又樣怎麼把他放在一旁呢?這裡的意思就是說:如果說他身所受的苦不會損及到我而與我無關的話,那麼,為來自身所受的苦跟你現在的我也是無關的,那也是他。

這邊所講的邏輯,我們會有一點聽不下去,我們還是會覺得明天、後天、來世的我還是我的續,他人也還是他人的生命過程,我們還是會這樣想,這是因為我們自己修行差的關係才會這樣想。如果是真正修行很好的時候,我們本身所有一切的法都是名言安立的,所有一切自己內心的法都是想的而已。這些想的是有用還是沒有用呢?我們要從這個角度去想。我們認為這些法是永續的,以為它有一種獨立的、實有的能力,所以,我們就會分得很清楚「這是我的、這是他的」。如果從法本身是名言安立的角度來看的話,既然都是名言安立的,而我卻在這個上面比較注重一點,而在那個上面比較不注重一點。如果以名言安立角度來看的話,我的來世也是他,他的也是他,在名言安立上是沒有差別的,這樣的講法有一點點空性的邏輯在裡面。但是,我們現在並沒有達到這種修行,所以,聽的時候馬上就會有執著心生起,認為他是他、我是我,這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