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卅九》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6/06/25


修持自他相換的修行法是具有非常大的加持力的,而且,這個法門是非常甚深的,一位補特伽羅修行自他相換生起這樣的心之後,當他與他人同在之時,應該要更進一步如何去思惟呢?一般而言,遇到比我們自己低劣的,我們就會生起慢心,遇到比我們自己高的,我們就會生起嫉妒心,遇到與我們自己相等的,我們就會生起競爭心。但是,當這一位已經生起自他相換修心的補特伽羅遇到這些情形的時候,則會反過來而行,也就是要於我愛執上加以制伏,然後於他愛執上令增長。

第 236 頁下面的偈頌是屬於總明的偈頌。

「劣等有情攝為我,自身易地為彼人,依無分別心修習,嫉妒競爭及我慢。」

如果對於總明的這一個偈頌有所了解的話,對於後面的別釋就比較容易了解了。

「劣等有情攝為我,自身易地為彼人」,就是以劣等有情作為我而以我作為他。「依無分別心修習,嫉妒競爭及我慢」,「依無分別心修習」就是毫無質疑的、非常肯定的將自己安住於他人的處境上來作思惟,就是毫不猶豫的把自己的處境交換成為他人的處境,站在他人的立場上來作思惟,用這種心對自己來修嫉妒、競爭和我慢。

仁波切說:假定有兩個人,第一個人內心中的我愛執不斷增加的話,第二個人也會增加他的我愛執,比如我比較自私的時候,他就馬上注意到他也要自私,不然他就會吃虧,所以,他就會自私。當他也自私的時候,我們自己會覺得「我受不了」,可以說真正受不了的就是我們自己的我愛執,他的我愛執就害到我的我愛執。他的我愛執那邊生起的有嫉妒心、慢心和競爭心,我們用他的競爭心、慢心和嫉妒心要來對治我愛執。

平常我們有煩惱的時候,我自己的我愛執和他自己的我愛執是非常相違的,此時我們用他人的我愛執所生出來的慢心、嫉妒心和競爭心來對治我們自己的我愛執。當我們作這種交換的時候不是短期的,也不是害怕自己敢不敢去當他人的位置,不要有這種猶豫,要全心全意交換過來,把自己當作他人的位置,以他人位置的角度生起「他需要什麼」,就一直這樣去想,然後就要一直去對治自己的我愛執。

第一句就是我們自己要當為地位很低的,一般來說,當我們遇到一個比我們差很多的人的時候,我們內心生起的煩惱是慢心,而對方則是會生起嫉妒心。第四句的第一個是講到嫉妒,而第一句則是講自己變成地位很低的人,從他人的角度看我的話,第一個生起的是嫉妒心,所以就把嫉妒心排在第一個,然後是競爭心,最後才是慢心。

請看第 239 頁,

「巳四倘遇損害當生歡喜。彼遭橫逆恒拂意,我當欣然久樂觀,彼為眾人所譏笑,亦復相與作訶厭。」

這邊講到我們修自他相換,就是要自與他交換處境來作修持。一般而言,當我們看到他人的處境比我們不好的時候都會心生歡喜,那都是因為我愛執的關係,這邊在修的時候,自他的處境交換過來了,對於自己的處境變不好的時候應該要心生歡喜。

因為已經交換過來了,這裡的「彼」就是指「我愛執」而言,「彼為眾人所譏笑,亦復相與作訶厭」,好像是說自我要對自己來作譏笑,他人所訶厭,我們亦當與之一起作訶厭。

辰三、於劣者修我慢之理分四:這裡是講到我們應當讓我愛執永無出頭之日的意思,前面講到:我們與高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當對他(自己)修慢心,與低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該對他(自己)修嫉妒心,與相等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當對他修競爭心。也就是無論在任何時刻當中,都不可以讓我愛執有出頭的時候。對於他人好的事情,我們應該要生起高興,對於自己的不好也應該要生起高興,也就是用各種方式讓我愛執永無出頭之日。

巳一、修我慢之相。

「彼惑迷故於我等,敢言欲與相抗衡,慧聞色力及富貴,彼與吾曾等不等。」

一般我們與比自己高的人在一起時,相形之下,我們好像很低劣,心中會有一點不舒服,心中不舒服是我愛執在不舒服。現在修自他相換於劣者修我慢的時候,我們要將自己的地位轉換,要站在高者的地位上來作思惟,此時我們看到低者要對他修我慢。

因為我們現在是要對抗煩惱,所以要站在他人的角度來想。一般我們如果遇到一位比我們高的他人,相形之下我們就會變成比較低,所以,現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來講,我們說:「你是比我低的,你怎麼能跟我來比呢?你在各方面都比不上我,你在聽聞、智慧、形色、種姓和財富方面都不能跟我比。」因為我們現在是站在別人的角度上來想,就是要讓我們的我愛執無地自容。

接著巳二、修我慢的功德。

「願其如是遍稱述,自身功德若聞時,身毛豎立生歡喜,悉皆享受大安樂。」

如果對方比我們高的時候,對方的心一定會很高興,因為他會想:「我比你高!你比我低!」這邊也一樣要將角色交換過來,仁波切說,就是把自己置於他人的位置,就會看到我們自己是比他更差的,他的內心就會生起慢心,慢心的後面又會有另外一種歡喜,他自己會覺得「我很棒」,就會產生這樣的歡喜、快樂。現在我們要當他人,所以,我們自己要受他人的慢心,再來慢心後面會生起一種歡喜的樂,我們自己要享受這種他人的快樂。

這邊說「身毛豎立生歡喜」,這個歡喜是他人的歡喜,「悉皆享受大安樂」,就是自己享受他人的歡喜,「大安樂」是他人的安樂,「享受」是我自己享受他人的安樂。

巳三、修已依受用修行之理。

「雖或彼自有利養,若為我等作事業,於彼僅令足支身,餘皆我力應受用。」

在修自他相換並不是我們心中想想而已,而是實修時要應用上的,實修時應該要如何做呢?也就是要將自己與其他的有情易地而想,也就是要交換角色而想,比如自己不管吃或喝,都應該是為他人而做。因為我們現在是角色交換,如果現在有一塊餅吃的話,好像是站在別人的角度上來做,「你現在吃這個餅,你有做我的事情,我才要給你這個餅吃。」「我的事情」指的不是真正自己的我,而是我們自己變成他人了,變成一切眾生了,「因為你有做眾生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吃一點點,其他的都是眾生的,不可以用得超過了。」第二句是「若為我等作事業」,因為現在是易地而想,所以,「我等」就是指有情,也就是「如果為有情在做事的話」,那麼,「於彼僅令足支身,餘皆我力應受用」,這裡的「彼」就是指「我」,也就是只能給你一點點而已,其他的要收回來,而不可以給你。這等於是自己對自己在講話,「我要」的這種一直注重「我」的角度要換成他人,但是,還是在這裡有一個我,現在我們內心裡面認為自己很重要的那個「我」就變成他人,但是,這裡還是有一個東西在,所以,我們現在是對他講話,講的人是誰呢?「我」就變成一切的眾生,意思就是我們所很注重的「我」就變成一切眾生。所以,我們以一切眾生的角度對他講話:「你有做一點點我的事情,我就給你吃一點點。」

問題:是把自己當成他人在跟自己講話嗎?

回答:也可以說把自己當成機器的樣子,或是把自己當成一個佣人,內心裡面的比較注重「我」就完全交換過來。比如一個學校裡面,你有做學校的事情就可以領學校的薪水,這裡所稱的「我」是一切眾生的一個「我」,也就是這裡的「我」就是「眾生」的意思,因為我們已經自他相換,就是已經交換了,「我」就變成「他」了。所以,我們現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來講「對自己」,對自己說:「你有做我的事情,所以,今天你可以吃,我會給你一些東西。」

問題:是「你有為我做一些事情」嗎?

回答:對,因為你有為我做一些事情,所以,我可以讓你吃飯。我們給他用的或吃的東西不要給得太多,不該給的東西就不要給他,一定是必須的東西才給他。請看第一○七頁辰三、既與雇值應令成辦所欲之事,辰四、應安例如船之心成辦依切有情義利,「於彼已酬佣雇資,今須令作我家事,於彼若無利可圖,何苦一切皆施予。於身建立如船想,若往若來所依托,為成有情義利故,此身重名如意珠。」就像我們吃飯時有一個〈供養偈〉,其中有一句是「唯為維持此身故」,意思就是不可以吃太多,所取的量只要能夠維持這個身軀就好了,既不可太好也不可太多。這裡說到「於彼僅令足支身」,意思就是僅僅用來長養這個身軀而已,意思就是讓這個身軀能存活下去而不會傷害到這個生命。如果是為了能夠長得漂亮或形色好看的話,都是屬於貪,這就不可以了。

巳四、思維離如是我慢之過患。

「應令彼失安閑樂,常時為我所損惱。」

這邊也一樣是交換角色在想,所以要想:「應該要令他(此地的他即是我)恒時受到損惱,應該令他無任何的安閑、快樂。」

這邊講到離如是我慢之過患,就是應該去思惟離如是我慢的過失是什麼,因為生起我慢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應該要讓我慢恒時不生起,讓我常處於不安閑的處境當中。內心要這樣想是非常困難的,我們是從他人的角度,這個人永遠要低、永遠要痛苦,這樣的願是有一點困難的。

下面是「辰四修得之果」分四,我們剛才說到這是對我愛執修嫉妒、我慢和競爭心的結果,這樣修了之後會有怎樣的結果呢?就會更見到我愛執的過患及愛執他的功德。

巳一、思惟我愛執持之過患。

「因此於百千生中,生死輪迴損惱我,汝心唯欲求自利,從復經於無數劫,以此大義有暇身,汝乃難得造諸苦。」

就是在修了自他相換的修心之後,依於對我愛執修嫉妒等的修心,你思惟我愛執過患的心態就會越來越強烈,實修時就會見到我愛執的種種過患。一般而言,我們都臣服在我愛執之下,好像是我愛執的佣人一般,被他使喚而見不到他的過患。現在來修自他相換之後,就會生起珍愛他人的心,自己站在他人的角度來著想的心態也會越堅固,也會更見到我愛執的功德,而且這種見到我愛執功德的「見」會更為深入一點。

在見到珍愛他人的功德之後,到最後我們就可以見到:這樣子來修珍愛他人的話,我們到究竟是可以獲得佛果的。巳二、知愛他攝受功德無邊。

「如是決於利他事,以勝解心力趣入,能仁教示不虛誑,如是功德後當見。」也就是指我們要不斷去修珍愛他人,到最後就可以得到究竟佛果,事實上,要生起這樣的「見」是不容易的,必須要靠實修才能夠見到有如是的功德,只有靠理論的推理是見不到的。為什麼說要實修才能見到呢?因為實修之後才會生起那種體驗,真正生起體驗之後才會真正覺受到它所帶來的功德,

有時候我們這樣修了之後心中會生起懷疑:「這樣修了之後,到底會不會有圓滿的果報呢?」巳三、釋功德。

「若汝昔時曾修行,作此自他相換業,不成正覺圓滿樂,如斯之事決非有。」

有時候我們長久修自他相換之後,有時候會懷疑:「為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得到圓滿佛果呢?」事實上並不是不會得到圓滿的佛果,而是會的,如果不會得到圓滿佛果的話,那怎麼會有佛呢?佛是依於修自他相換而成就的,圓滿安樂的因是來自於自他相換的。所以,這樣去修並不是不會有果,有時候我們是站在比較反面的角度來想。

仁波切說,剛剛的問題是在圓滿佛陀果位上面的疑問,現在的問題是自他相換是真正可以做到的嗎?真正能把自己內心的「我」變成他人嗎?雖然我有修了很長的時間,雖然很努力在修,實際上內心的我執還是一直在那裡,「我」還是會一直跑出來。所以,還是在懷疑:真的可以做到把我當成他人嗎?

為了要去除這樣的疑惑,就以這個偈頌來回答。巳四、結勸應愛他。

「是故如汝於他人,精血和凝成色體,執以為我未為難,如是應修自他換。」

依於他人(指父母)的精血凝結而成為這個身軀,我們認為這個身軀就是我,這是因為加以串習的關係,所以就認為由他人的東西所形成的這個身軀是我。現在修自他相換也是一樣可以,你只要加以串習的話,自己以及他人的角度也可以換得過來。

前面是在意樂上對於自己修我慢、嫉妒和競爭,下面就講到加行的時候應該怎樣,加行時也應該隨順著意樂而行,意樂和加行彼此之間不應該相違害。

我們前面這樣修意樂之後,下面就是加行時應該要做的,寅三分二,卯一分三,辰一分二,巳一正明。

「於他有情修大觀,我身遇何可欲樂,即從自身而奪取,汝應於他作饒益。」

「於他有情修大觀」就是修大察的意思。這邊說「自身遇何可欲樂,即從自身而奪取」,如果看到自身所使用的東西比別人好的話,那就應該將它奪取來給予他人。我們一般都不是這樣,我們都是想把別人好的東西奪來自己用,這邊就是要反過來,好像是把好的東西從自己身上搶過去給別人。

巳二是「於己應嫉妒」。

「若我欣樂他不歡,我居高勝他低劣,我作饒益他不爾,云何於我不嫉妒。」

剛才講到:在加行的時候,我們自己如果有好的東西,我們要代他人將這個從自己這邊好東西搶走給別人。在這邊也是一樣,當自己比別人高的時候,要代他人對自己生起嫉妒心。

剛才講了兩個情形,第三個是「我作饒益他不爾,云何於我不嫉妒」,比如我自己樂而他人不樂的時候,就要代他人來計較:為什麼你樂而他不樂呢?所以,總共有三個情形,第一個是自己有好的東西而他人沒有,此時就代他人來奪取,第二個是自己比較高而他人比較低的時候,此時就代他人生起嫉妒心,第三個是自己樂而他人不樂時,此時就代他人來計較。

仁波切說:這裡不是樂的意思,自己造樂的因而沒有造利他人的因,自己一直做善行都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他。我們自己看自己,我們念經、持咒、拜佛如果是為了自己的話,那麼,我們內心當中的嫉妒心要生起:「你為什麼都只為了自己而沒有為他人?」就要生起嫉妒心。

前面所說的是在加行時應該這樣做,接著是「辰二為利他故自甘居下劣處」,巳一是「觀其過失」。

「我當捨離諸安樂,他人之苦加於我,若問誰人令如是,當觀自身之過失。」

自己如果有好的東西都應該捨離而給予他人,然後將他人之苦取過來加諸於自己,這有一點像是做取捨。

在修的時候,我們是取他人的煩惱、罪業或苦果來到我們自己的身上,當你在做這樣思惟的時候,你不可想著:我現在全身充滿了他人的煩惱、罪業或苦果。我們這樣的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滅除掉我們的我愛執,所以,你所過來的這一些要放在我愛執、我執上,而不是放在自己的身上。取過來的這些要放在我愛執和我執上面,取過來之後就去思惟這兩者就被傷害到了,所以,這兩者就變小了。

仁波切說:將他人的煩惱、業和苦都取回來之後,我們就把它放在我執和我愛執上面,取回來之後,它就越來越小、越來越沒有力,越來越縮小了,因為害到它了,它是完全不喜歡,一直取回來之後,它就不見了。

問題:我愛執和我執是煩惱,取回來之後豈不是變成更多煩惱了嗎?

回答:這是不一樣的角度,這邊是我跟他分得很清楚的一種執著心,如果你一直分的話,我就給你更壞的東西,我執、我愛執就會一直受不了,然後它就會不見了。就像克毒孔雀講的一樣,當那個孔雀吃毒的時候,牠越吃會越健康。同樣的,我們越去取眾生的苦和惡業,我們的力量就會越增加。

這邊說「若問誰人令如是,當觀自身之過失」,當我們做前面說的取他人苦而捨自己樂的時候,偶而我們還是要自觀自己的過失,就像《修心八頌》的第三偈所說的:「一切威儀觀自心,微惑尋生即覺察,惑仇唯令自他損,願速呵斥令消除。」

前面做了取捨之後,接著巳二是「對有情作懺悔」。

「若時他人作惡事,引咎歸過於自身,自身作業雖微細,亦當大眾披誠懺,聞贊他時信稱揚,不嫌映奪己名聞。」

前面兩句是「若時他人作惡事,引咎歸過於自身」當他人來傷害我們自己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像自己去傷害他人時所做的懺悔一樣的加以懺悔,不只是自己造惡事時應該要懺悔,在他人做惡事時,我們也應該要代之來懺悔,因為這邊說他人做惡事我們都應該歸咎於自己。

「自身作業雖微細,亦當大眾披誠懺」,自己所做的惡業雖然是非常微細,也不應該將它隱藏起來,也應該於大眾前發露懺悔,這樣是有利於淨化罪障的。「聞贊他時信稱揚,不嫌映奪己名聞」,如果聽到他人行善時,我們應該要加以讚揚,如果聽到他人在讚揚他時,我們更應該要生起隨喜的心,更加的讚揚他,即使讚揚他會蓋過自己的名聞,也是應當要做的。

由於我愛執的關係,我們一向都是自以為高,所以,在這邊我們特別要去修自我謙居於下的思惟。巳三、自居謙下。

「我如最下僕使人,為人佣雇作諸務,此我自性之過失,偶有功德休稱揚,如是所有諸功德,終不應令一人知。」

我們自己應該自居在最下層的僕人,我們看到有一些富有的家庭裡面有很多的佣人,佣人也有階級的,我們自己要很謙卑的好像是處在階級最低的僕人一般,為他人來做種種事。

「此我自性之過失」,就是我們自己要認知到自己的我愛執的過失,然後對著自己來說:「你這個補特伽羅是一位很強烈的我愛執者,你根本就沒有任何功德可被稱讚,即使有一點點的功德,也不可以讓任何人知道,你的功德應該加以隱藏,不可讓任何一人知道。」如果我們有希望讓他人知道的心,我們的內心就有我愛執的生起,所以,連希望的心都不要生起,完全不讓別人知道,完全不生起這樣的希望。

下面是「辰三結明修加行之理」。

「總凡私心求自利,所作一切害他事,為利一切有情故,願彼還降臨我身。」

我們現在造惡業的時候,一定會害到他人,將來所感得的果報就會害到自己,害到自己應該可以說害到我愛執,以修行的角度要去想「它是害到我愛執」,害到我愛執就利益到眾生。所以,我們要去想我們以前造的惡業是為了要利益他人,因為是要消除我愛執。

問題:可是,現在也不應該去做傷害他人的事啊!

回答:現在當然不可以做,但是,我們要把以前所造的惡業轉過來,內心要去想「為了利益眾生之故,我要去接受這個果」。但是,現在不可以一直再去造惡業。

這邊說的「所作一切害他事」,從藏文就看得出來這個詞是過去式,就是過去所做的一切傷害他人的行為,為了要利益一切有情的緣故,願一切都降臨於我。如果你不懂得做這樣的轉念的話,你吃苦之外還是吃苦,就不會得到什麼利益。但是,你如果懂得像這裡說的這樣去轉念,願所有這些吃虧的事都降臨到我愛執上而能夠利益到一切眾生,那麼,你在感受以前傷害他人的果報的同時也會得到利益,就是你在吃苦的同時還會得到利益。

當年中共入侵西藏的時候殺了很多出家眾,有很多僧眾就念著〈上師薈供〉後面的〈道次第祈請文〉裡面的一句,

「是故至尊上師尊,願所有有情的罪惡成熟於我,願我的安樂全施於他人,祈請上師賜加持。」

他們在念誦這一句之後,然後在心中生起菩提心,然後就被殺了。如果懂得作意思惟的話,它是在菩提心之下被殺的,如果不懂得而被殺,被殺也就只有吃虧還再吃虧。受苦都同樣是受苦的,如果可以生起為他人而受苦的心,那麼,你所受的苦就變成有意義了。

那時應該可以有兩種方式去思惟,一邊是受苦這件事害到我們自己的我愛執,透過這個來利益一切眾生,我愛執一定要消除掉,利他的心要圓滿,以這種心態來接受槍殺。另外一種想法,這個苦可以代替一切眾生的苦,就像釋迦牟尼佛在地獄道裡面發大悲心,我們也一樣可以像這樣來修行。所以,在受苦時有兩種方式可以做自他相換的修行。

「此中不應粗獷行,如負重軛勢猛烈,當如新婦初來歸,羞慚戒慎制心住。」

牛犁田時要扛起牛軛,牠的肩膀如果很有力的話,他就可以扛起牛軛去犁田,當我們思惟願所有苦降臨在我身上的時候,我們不應該想著自己的肩膀像牛一樣很有力量而可以很勇猛的將牛軛扛起來,而是應該像這裡說的「如新婦初來歸」,應該要羞慚戒慎的來約束自己的心。

仁波切說:如果我們當作牛軛一樣來取這些苦的話,這是不行的,這種心態就有一點變成我們把那些苦看成是所取的一個對境,而不是所斷的一個對境,所取的對境是像菩提心、悲心等善心一樣,這是不行的。那麼,我們要不要取呢?當然是要取,取的時候的心態是:這雖然是不好的,但是因為悲心的緣故,在願意的當下去取它,並不是真正它是一個所取的對境。我們內心非常清楚它是所斷、它是非常不好的,但是,我們的心裡面生起悲心然後去取它。前面所講的不一樣,我們修行自他相換時的取捨法,我有力量可以代替一切眾生的苦,這樣來看苦的話就有錯誤了,好像就把苦當成像悲心、菩提心一樣是所取的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