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第八品 五》

雪歌仁波切 講授
2006.4.2


聽聞動機

《根本六句》中云:「輪迴中,完全沒有未曾投生過的地方。」從無始以來,我們一直在輪迴中遊蕩,沒有什麼痛苦是未曾領受過的,也沒有什麼快樂是未曾享有過的。而所謂的「輪迴」,並不會自然消失,我們可以從「無始至今,輪迴一直都在」的這件事情了解這個事實。因此,除非自己主動去斷除,輪迴是不會自己自然地斷除的。

輪迴要靠自己去斷除。斷除的方法中,第一步是要關上投生惡趣之門,這是很重要的。能夠在剎那剎那間,把我們曾經造過無量的無間罪業消滅掉的利器,沒有比菩提心更厲害的了。就像在《入行論》第一品中提到菩提心的利益:「菩提心如末劫火 剎那能毀諸重罪」,除了菩提心之外,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辦得到。我們應努力讓自己儘快地去實踐,看能不能消除掉曾經造過的種種惡業。

對於所有實修菩提心者而言,他們共同的頂嚴、如同菩提心教法之怙主般者,是寂天菩薩。我們今日藉由聞思他所造的《入行論》,希望能生起菩提心。請大家以此動機聽聞。

我們目前講到:雖然身已住於寂靜處,但單只這樣不夠,還要思惟喧鬧的過患,讓心也安住於寂靜處。所思惟的喧鬧過患中,上次我們講到「思惟能生眾多不可愛樂事」。若仍有外在喧鬧,不但無法獲得我們所想要的究竟穩固的安樂,而且,若待在喧鬧中,會造下許多惡業,我們所不想要的、各種各樣的苦,會無間地湧來。

這個科判「眾多不可愛樂過失隨逐」分五,我們目前講到第五個科判「思惟貪著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

84.思惟地獄苦 始知諸欲患 非毒兵器火 險敵所能擬

由於對輪迴盛事,或說輪迴喧鬧、欲界的貪欲生起了貪著心,而去造惡業的話,會有什麼樣的後果?會領受到地獄無間的痛苦。(面對輪迴盛事)我們要從「果」的角度去思惟。雖然直接看起來,會有暫時性快樂的感受,但是,它的結果是什麼?由於我們內心相續中的煩惱不斷增長、造惡業的緣故,從而領受無邊地獄眾苦。

因此,我們要從「結果」這個角度去想,而後思惟「果」與「因」的體性同一。由於(對輪迴盛事生貪的)果是無邊地獄苦,果與因的體性同一,所以,當在「因」的階段時,雖然能感受到暫時性的快樂,但感受快樂的同時,也就能看得見其體性是苦的、是苦的根源。

而後,我們再想:那種苦要如何衡量它有多苦?此時,所有在世間能看到的種種例子,毒、火、從懸崖上摔落、敵人、武器的加害…等,要以它們做為例子來說明有多苦,都沒有辦法。地獄的苦非常苦,完全無法言喻。

這樣思惟之後,在「因」的階段,當我們對種種輪迴盛事生起貪心、由於貪心而感受到短暫快樂之時,就會生起很害怕的心情。必須如此思惟貪欲過患。

中文的科判,由於藏文排版時誤植,譯出來的也不對,要請大家修改一下。佛陀教育基金會版本《入菩薩行論廣解》第220頁第六行所寫的「巳五思維貪著欲境為一切過患生源分二 午一思惟欲之過患 午二於寂靜地修歡喜」,分出來的午一與午二是多出來的,請刪掉。即,這個科判只有巳五,沒有再往下細分為二科。多出的這二個科判,是在第208頁第五行,「子二斷邪分別分二 丑一於五欲修厭患 丑二於阿練若修歡喜」。

以上結束「斷邪分別」這個科判中的第一項「於五欲修厭患」。接著是第二項「於阿蘭若修歡喜」。

85.故當厭諸欲 欣樂阿蘭若

當我們到寂靜處閉關之時,「於五欲修厭患」是很重要的。不用先修對阿蘭若的歡喜,而是要先修厭患五欲,在這之後才修對阿蘭若的歡喜,這歡喜的力道才會更大。若不是照這個次第,先修對阿蘭若的歡喜,則不但所修的歡喜力道不大,而且在修的時候,常常會想起五欲功德,就會想要快點結束閉關,很快就會從山上下來。所以,在「於阿蘭若修歡喜」之前,要先「於五欲修厭患」。對五欲的厭患愈大,之後,對阿蘭若的歡喜就會愈強。由此可知「於五欲修厭患」像是地基一樣,所以,要照著這樣的次第修習。

我們必須了解寂天菩薩所說「故當厭諸欲 欣樂阿蘭若」,即在說明這二者之間的修行次第。那麼,對阿蘭若生起歡喜的方法是什麼呢?這是以下要說明的內容。

離諍無煩惱 寂靜山林中

86.皎潔明月光 清涼似檀香 傾洩平石上 如宮意生歡

林風無聲息 徐徐默吹送 有福瑜伽士 踱步思利他

當處於人多紛擾的環境中時,就會有很多話,「諍」所指的就是這個。「煩惱」指的是,由於外在的人多、東西多、我們講很多話,從而生起內心裡許多的貪瞋。處於寂靜處,就不會有這些(諍、煩惱)了。不只如此,不只粗分的分別妄念沒有了,而且,連有時我們雖沒有強大的分別妄念,但是心裡會有「大概是這樣吧」「說不定是怎樣怎樣」的猜疑妄想,這些也都不會有。無論是諍、煩惱、猜疑妄想,這三者都沒有了,所以說「寂靜山林中」。

住處,若是這樣的住處,就是最圓滿的寂靜處(阿蘭若)了。

接下來第八十六偈,所描述的對象是「瑜伽士」。他們在山林中的房子就是平石與山林,並沒有特別指出哪一間說「這是我的房子」。山林裡有大塊的平石,鑽到裡面,就成了房子,而且他覺得這個地方好似宮殿,內心的感覺非常歡喜。山林中,月光非常皎潔,風非常乾淨清涼。「無聲」指的是,周圍不會聽到任何會傷害修行的言語。「息」指的是周圍沒有會傷害生命的猛獸,就像在《廣論》中提到應選擇何種地方修止時,所引《莊嚴經論》的偈頌云:「具慧修行處,易得賢善處,善地及善友,瑜伽安樂具。」

像這樣,在大自然本身所展現的美景中,修行者思惟著如何利他,由於悲心、利他心增長而感到歡喜。如此,不但外環境宜人,內心也愉悅,處在這樣的修行環境裡,內心由於觀喜而生起的耽著,並不能算是由貪欲而生起的耽著。我們應對此生起歡喜,要這樣去做。

不但外環境清淨,內心也清淨,這樣的安樂真是非常圓滿。

87.空舍岩洞樹 隨時任意住 盡捨護持苦 無忌恣意行

在這樣的寂靜處,還有著什麼樣的功德呢?住在寂靜處,與住在城市裡不一樣。住在城市裡要房子,房子裡要有床、被子,熱了要冷氣,冷了要暖氣,還要有電話、煮東西的種種器具,要有廁所浴室,要有水…等等。所有的條件順緣都要齊備,真的是很麻煩,而且,又要擔心這些東西會壞掉,為這些事情要考慮很多。但是,住於寂靜處就不是如此。

住在山林中的瑜伽士們,由於大自然裡有什麼就用什麼,所以,他們到哪裡去都可以,一講「現在搬」,馬上就可以走。搬家,除了自己的身體要帶著之外,沒有什麼外在很需要考慮的東西,不會有我們所謂的「煩惱」,不用考慮很多「這要不要,這樣行不行」之類的煩惱。如果他們一旦在這方面考慮,根本就不能算是在修行了。對他們而言,這類的麻煩根本都沒有。

「空舍岩洞樹 隨時任意住」想待哪裡就待那裡。當他的房子是樹下或是岩洞時,他要去哪裡隨時就都可以去了。「盡捨護持苦」住在城市的房子裡,會有這種護持的苦吧?房子,要不要付租金?要不要買下來?在房裡住下來後,吃的喝的住的等等,都要花心思去張羅。一旦住於寂靜處,就都沒有這些護持之苦,心裡根本就不會抱著這樣的期待,不會有「如果這樣多好啊」「該怎麼做比較好啊」的種種疑惑與耽戀,所以「無忌恣意行」,心裡很乾淨、輕鬆。住於寂靜處,就有這些功德(好處)。

88.離貪自在行 誰亦不相干 王侯亦難享 知足閒居歡

想到若安住在這樣的地方,會有種種好處之後,就要生起「應住於寂靜處」的心。不只如此,住於寂靜處時,對於自己所使用的各種東西,必須要知足,心裡要有「怎麼樣都可以」的心。比如,得到食物時,心裡想著「今天的食物太差了」,或者是抱著「希望今天的食物好吃一點」的期待,這些想法完全不要有。衣服,即使只有一件也行,有得穿就行,不會計較衣服的好壞,有也行沒也行。

內心裡的這種「知足」的想法,是很重要的。因為,知足能讓我們快樂,知足能夠幫助我們學法,能使內心的安樂增長。「王侯亦難享 知足閒居歡」,王侯,可以指人間的國王,也可以指天人。這些擁有很多財富者,要獲得這樣能夠「知足閒居」處,是很困難的。人間的富人們,為了累積財富一生經商努力直到生命結束。反之,對學法修行者而言,除非你自己想要,否則,是不會有這種困難的。懂得知足閒居歡的生活方式者,除了學法修行者之外,其他人是很難得到的。因此,我們應以歡喜的心情,去過著知足的生活才對。

就像噶當派祖師們所說的「十秘財」中的「四依」:「心極法依止,法極窮依止,窮極死依止,死極荒溝依止」一般,我們的心應該依止於法,在學法修行時,心裡若想到「我這樣修行可能會變成乞丐」,那就想:「窮就窮,沒關係」,最壞的情況也就是變成乞丐那樣了,沒什麼好怕的。變成乞丐的話,最慘的下場會怎樣?可能會死吧,那「死就死,沒關係」。接著若想到:沒錢的我,死了之後沒錢處理屍體,那怎麼辦?那就想:死了就是屍體了,到時候成為一個誰也不想多看一眼的屍體,被扔在荒郊野外腐爛掉,那就這樣吧無所謂。

《入行論》這偈的想法,就跟噶當四依止的內容很接近。

仁波切中文述:

不管我們有沒有真的就這麼去做,當我們這樣思惟之時,所有的煩惱好像都離開了,能夠這樣想,就已經有很好的修行了。然後,在這樣的思惟下更努力去修行的話,就會成功。也就是說,這種想法不只是一種前行,在有這種想法的同時,就已經可以產生很大的幫助了。

同樣地,在「於阿蘭若修歡喜」,雖然算是修行的前行,但就在修前行時,就有很大的幫助了。在那樣思惟的同時,內心馬上就與煩惱離開了。思惟這些,對我們非常有幫助。

接著下一個科判是「癸三、如何修止之理」,亦即在這之前的內容都屬於「前行」,在找到寂靜處住下來後,透過思惟過患而對五欲修厭離,而後對寂靜處修歡喜,在這之後,才開始去修止的話,此時,內心已經完全脫離開那些想要到外面的(修止)違緣,對寂靜處歡喜心增長,這二者都齊備之後才去修止的話,就會有很大的幫助。

順緣齊備,也離開了種種違緣,這樣的情況,就是把「因」備齊了,必須要在這樣的情況下去修止。

要注意的是,正因為《入行論》的內容是菩薩所應學的內容,此處所謂的「修止」指的是「修自他相換」。也許有人會有疑惑:奇怪,修止難道不是應該要一心專注地修嗎?為什麼會說「修自他相換」就是在修止呢?

「止」,藏文直譯為「安住於寂靜」,其中「寂靜」指的是「分別妄念平息」,沒有煩惱的分別妄念。一旦沒有煩惱分別妄念,安住於善心的話,其實就已經可以算是止了。亦即,「止」是從「遮止煩惱的分別妄念」這個角度而得名的,並不是說看起來像睡著的樣子、一直坐著不動就是「止」。理由是:止與觀是可以雙運的,如果止是一直坐著不動像睡著的樣子般,又如何能與一直要不停思惟的「觀」進行雙運呢?

因此,當心處在煩惱妄念平息的狀態下,再以「善」為所緣去觀察,這就是雙運。也正因為止觀是可以雙運而修的,因此,單就「分別妄念平息」的這部份,我們稱之為「止」;而以善為所緣去觀察之心,當它達到極致力量強大之時,我們稱之為「觀」。

當修行者以善為所緣去觀察之時,我們是從不同的角度去看修行者的心,而分別說此人「在修止」與「在修觀」的名稱。也就是說,此時,針對他「內心的分別妄念平息」而說他在修止,針對他「以善為所緣而做觀察」的這個部份,而說他在修觀。不應誤解成:某人在修止時,就沒有在修觀;或是某人修觀時,就沒有在修止,並不是這樣的。(我們說某人在修止或修觀)是從不同的角度,而給了不同的名稱。

不過,就能力的展現來講,首先,必須要先把內心裡的種種妄念分別平息下來,這部份的實修是較為重要的。在這之後,再使得以善為所緣的觀察能力漸漸增長,透過這樣而成就觀。

仁波切中文述:

只是我們取名字的角度不一樣而已,對一個修行菩薩而言,奢摩他與毗婆舍那是同時有修的。比如說,當他修菩提心或思惟空性時,止與觀同時都有修。比如說,他在思惟空性,我們比較容易判斷出他有在修毗婆舍那,因為他有在一直觀察空性、思惟空性。但是,我們要從何判斷此時他也有在修奢摩他?是從他「遮止內心渙散」的這個角度來說他有在修止。

對這個修行菩薩而言,二者同時都有,也有遮止內心渙散,也有在觀察空性,所以,說他在修止或修觀,是從不同的觀察角度來講的。

但是,我們也不可以說奢摩他與毗婆舍那的體性是一。雖然這二者,菩薩們同時有修,但二者的作用不同。一個是遮止內心渙散,另一個是使思考的智慧增長,二者是不同的。奢摩他與毗婆舍那,首先,必須要把奢摩他的功夫打好,必須要以「遮止內心渙散」為基礎,再來是讓我們思惟的智慧能力增長。

89.遠離諸塵緣 思彼具功德 盡息諸分別 觀修菩提心

在尚未進入實修的正行之前,就像之前講過的「故當厭諸欲 欣樂阿蘭若」,這半偈在藏文原文裡,二句之間有用「之後」這個字連結,從中我們亦可清楚看出來,在「欣樂阿蘭若」之前,必須要先「厭諸欲」,必須先修對五欲的厭離心。而現在這裡說的是,當我們在對諸欲修了厭離心,對阿蘭若修了歡喜心之後,就要進入正行。

這一偈的意思是:在思惟了遠離塵緣的種種功德之後,就要平息種種分別妄念,觀修菩提心。也就是說這一偈,是前後文(前行與正行)之間的連結句。

90.首當勤觀修 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樂同 護他如護己

這一偈是總論。「首當」的意思是,要把「自他平等」視為最重要的修持來修。然而,「平等」指的是什麼?我們把「我要離苦得樂」的這個事情,視為自己責無旁貸的事情一肩挑起這個責任,我們有著「以『我要離苦得樂』為目標」的心,這種心,其實不只我有,其他的有情也都有。

「平等」就是一模一樣。就像我自己是這麼想的一般,我們也要理解:其他的有情也跟我一樣(平等),也都有這樣的心,所以,就像我要成辦我的離苦得樂一般,其他有情的離苦得樂也一樣要成辦。

91.手足肢雖眾 護如身則同 眾生苦樂殊 求樂與我同

但是,我們會有疑問:所謂的別人,就是別人,我所生起的對離苦得樂的希求,是針對著我的樂、我的苦,從而生起一顆「以『我要離苦得樂』為目標」的心。但是,別人的苦與樂,那是別人的,我要如何能理解到這二者(別人的、我的)是一樣的?「沒有辦法吧?要這樣想不是很奇怪嗎?」這種想法,我們會有吧,一般的世間人的心裡,有可能會有這種想法的。

我們可以想想看:要把自己「我要離苦得樂的希求心」消除掉,轉變成「希望其他人離苦得樂」,怎麼可能?我是我,他是他,我們一定會想「怎麼可能轉變得了?」為了消除我們可能會有的這種疑惑,所以寂天菩薩以這個偈子來回答。

如果我們心裡想:所謂的其他有情,如果只有一個那還好吧,但其他有情實際上無量無邊,我怎麼可能生得起那種心?針對這種想法,寂天菩薩說:我們身體各各部份,一一去區分的話,也是無量無邊,每一個指頭都是你的指頭,這樣一一去算去想,你並不會覺得辛苦吧?在算「這也是我的,那也是我的」時,雖然要算的很多,但我們一點都不會覺得累,我們有能力去考慮著這麼多的「我的」。因此,我們也並不是因為「有理由」才做得到,是習慣所致。

同樣地,雖然所謂的「其他有情」有很多,但不須感到害怕。一旦你有辦法認為「那也是我、是我的」,你心裡就不會有因為太多而無法承受的問題了。我們的手,可以被分割成無數的單位,但我們心裡仍可以生起「我的、我的」的心。

仁波切中文述:

剛才講的問題,有二個:(一)他是他,我是我,對我自己重視的心,怎麼可能也可以對別人生得起來?(二)其他有情無量無邊,我怎麼可能生得起那種心?

第一個問題,在前一個偈頌回答了:他人要離苦得樂,我也是要離苦得樂。那麼,我們為什麼會對我的離苦得樂比較重視,理由是什麼?找的話,只能找到「因為是我要離苦得樂」這個理由。可是,他也要啊,離苦得樂不是只有我要而已,他也要啊,我為什麼不重視他?

若我們把自己也當成另一個人來看,把自己的心抽離開來,而後看著我與另一個他人。想想看:奇怪,為什麼我會對這一個人(我)這麼重視,對另一個人(他人)不那麼重視。這二個人都要離苦得樂,在「要離苦得樂」這件事情上是平等的,那麼,為什麼會只特別重視其中一個人的?

就這個部份,我們要修的是「平等捨」。修的時候,在看自己與他人時,不要從「心」的角度去看,而是從「所需要的」角度去看。以種花為例,當這花可能缺某種養分時,花的樣子也就會不一樣,同樣地,眾生若不具足、缺乏了些什麼,他就會生氣。由於內心所需要的沒有被滿足,由於種種的希求,所以就會「動」。

這裡所講的「看自己」「看別人」,不是從執著心的角度看,若從執著心的角度看,我們沒有辦法超越出「我、他」的分別。這裡要怎麼看呢?從「那些事物(所觀察的對象)他們在要的是什麼」,從這個角度看的話,他們都是平等的。我們現在的想法是:他要執著,我也要執著,用這種想法,就沒有辦法清淨地看,沒有辦法站在一個正住的位置看。看他人時,我們馬上看到他人的執著心,如此一來,我們也馬上會生起執著心,也就沒有辦法在「正住」的位置上坐好,沒有辦法清淨地看。為了避免這個問題,有時,我們就不要從心的角度看,而是從物質的角度看,比如像剛才講的花的例子,因為他就是需要一些東西,這些東西沒有具足的話,他就會有各種各樣的希求心,會一直出現。我們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眾生與我)應該是要平等的,就可能會這樣想。

就像剛才曾提到的,當我們在修「自他平等(相等)」時,有時需要讓心朝外去思惟。比如,有時我們也會想:別人的心續裡也有珍愛他自己的心,我自己的心續裡也有珍愛我自己的心。一旦我們朝向這個方面去想,我們的心,就馬上被煩惱帶著走,被自愛執所主宰,如此一來,我們的智力就沒有辦法發揮很好的作用。此時,想要不被煩惱帶著走、能乾乾淨淨地思惟,就要朝著「物」的方向去思考,因為,由於我們內心我愛執的習慣,一講到別人,馬上就會那樣類推。所以,我們就只從「物的情況(實際情況)」去考慮對方要的是什麼。事實上是:他也要離苦得樂,這是他的特質。我們從這個角度去思考的話,比較不會混雜著煩惱與自愛執。

就像剛才所講的,從「物的本性」「東西」去想,把自他視為色法(不要想他的心如何如何)來考慮的話,有時可能會更有幫助。

以上一偈的「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樂同」為理由,因為對方想的跟我想的一樣,都是要離苦得樂,所以要「護他如護己」。以上,是第一個疑惑的消除。

第二個問題是:要珍愛他人像珍愛自己一般,要把對方的離苦得樂,當成是自己的責任那樣去完成。此時,我們心裡會生起「我要負起責任,不能拋棄他們」這種心。但是,生起了這種心,我們會感到害怕:有情是無量的,這種心怎麼可能生得起來呢?如果生起這種害怕的心,所要運用的理路,就是第九十一偈。

92.雖吾所受苦 不傷他人身 此苦亦當除 執我難忍故

93.如是他諸苦 雖不臨吾身 彼苦仍應除 執我難忍故

再者,生起了「他人如同我、他人跟我一樣重要」的心之後,要去實踐的時候,我們可能會想:把別人安樂的成辦、痛苦的消除,看成我的事情一樣,這種取捨之法,真的沒有錯嗎?

為什麼會有這種懷疑?因為,別人的安樂,與我並沒有關係,別人的安樂並不會使我快樂,別人的苦,並不會使我受苦;同樣地,我的苦也並不會造成他人的苦,我的樂也不會帶來別人的樂。所以,雖然我的心裡是可以把別人想得跟我一樣重要,可是,在實踐的時候,會有點搭不起來。因為,成辦他人安樂、消除他人痛苦,這個跟「我」沒有關係,別人的樂是別人的,成辦了他的樂,並不會使我快樂。因為有這種想法,所以會產生這樣的疑惑:想是可以這樣想,但是,就照著這樣去實踐,可能有錯吧?

這一偈的前半「雖吾所受苦 不傷他人身」是提問。我所受的苦,不會傷害到其他人的身體,這話,也隱含著「別人所受的苦,並不會傷害到我;我的安樂,不會利益到別人,別人的安樂,也不會利益到我。」這一偈雖然直接講到的只有一點,但在意義上,其他的三點都包括在其中。

仁波切中文述:

剛才前面講的是,對眾生離苦得樂的重視,要像對我們自己的離苦得樂一樣。我們已經把自己與他人換過來了,在這之後,我真正該做的、該取捨的是:眾生的樂我一直努力去做,眾生的苦我一直去消除,如果我真正開始這麼去做,是對的嗎?

雖然內心已經改了,已經重視他人了,但是,就真正這樣去做的話,恰當嗎?因為,他的樂是他的樂,他的樂我一直做,我也得不到啊,他的苦也不會讓我苦啊,我的樂也沒有辦法給他,我的苦他也受不到啊。所以,想雖然可以想,但實際上(我與他)是個別分開來的,我如果就真的這樣去做,好像有一些問題的感覺。雖然內心的動機已經改了,但還是會感覺有一點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寂天菩薩的回答是:「此苦亦當除 執我難忍故」。為什麼我們受到苦,會使我們不快樂?是因為有「我執」的緣故。不過,這裡講的我執,指的是自愛執。同樣地,我們所擁有的安樂,之所以會讓我們感到歡喜,也是因為有「我執」(自愛執)的緣故。所以,當我們把其他有情視為如同我一般時,其他有情有多快樂,我就會多快樂,因為此時的我執(自愛執)換過來了。剛才(在心還沒有轉成重視他人時)我執(自愛執)是在自己身上有,所以自己得到安樂時會感到歡喜,現在,把我執(自愛執)轉移到別人身上,他人有多少的安樂,自己心裡的歡喜就會愈大,別人身上受的苦愈多,自己那種受不了的感受就會愈大。

為什麼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苦,我們會難以忍受?是因為我們有自愛執的緣故。同樣地,雖然別人身上的苦,不會移轉到自己身上來,但是,在看到別人受苦之時,一旦我們珍愛他人如同珍愛自己一樣時,心裡也會覺得難以忍受。

仁波切中文述:

這個回答與問題有點不一樣。問的是:他的樂是他的,我不會得到他的樂,他的苦是他的,我不會受到這個苦。而回答裡並沒有說:他的苦我會受到,他的樂我會得到。回答的是:他的苦,雖然你不會受到,但是會影響到你的心,從而生起忍受不住的感受。看到他人樂時,我也會被影響,而生起快樂的感受。

也就是說,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寂天菩薩說,看到他人的苦樂,會影響到你的心。也因為會影響,所以,對他人重視到百分之百的心,也會因此而增長。否則,就會被剛才這種問題卡住。

當我們心裡清楚,別人的苦樂與我們的感受有關係,那就會愈來愈想做,愈來愈做得下去。否則,自他相換只是嘴巴上講講,內心的感受沒有影響時,就會做不下去,走一步就又會退好幾步。所以,配合上自己的感受,自他相換的修行就會愈來愈增長。寂天菩薩如此回答,用意就在這裡。

94.我應除他苦 他苦如自苦 我當利樂他 有情如吾身

這一偈,繼續以理由成立「我應該消除他人的苦」。別人的苦我要去消除,這是合理的,就像是我的苦我要去消除一樣。一旦自己相續中有苦,自己就會覺得無法忍受,由於無法忍受,我們對於除去自身苦的這件事情,從來不曾停下來過。同樣地,當你把其他有情都看成像自己一樣般去珍愛,一旦生起了這種心,就會把別人的苦看成是自己的苦,此時,對於消除他人苦的這件事情,也就不會有停下來的時候,會恆時去消除他人的苦。佛陀就是因為是如此修行的,所以才會在輪迴未空之際,一直為眾生除苦。

由此可知,為什麼我要除去其他有情的苦,這是合理的,因為,你的心一旦把別人看成自己一樣般地去珍愛,則無論何時,你都會想要去消除對方的苦,根本就不會有想要停下來的時候。為什麼別人的苦也是應該要消除的呢?因為那就像是自己的苦一樣。「我應除他苦 他苦如自苦」別人的苦也是苦,凡是苦,都像自己的苦一般,應該要消除。

同樣的,我也應該要去利樂他人,因為所謂的「其他人」都是有情,他們也都想要安樂,就好像我要安樂一樣。

仁波切中文述:

佛一直在除眾生的苦,不斷地。他為什麼能做到這樣?因為,他對眾生的看法不一樣,他把重視自己的心改過來,改成對眾生重視。眾生的事情,變成是他的事情,眾生與他之間,完全沒有一點間隙,不會有「他是他、我是我」這種距離,所以他會不斷地一直去除眾生的苦。

我們現在要先了解:以後,我能不能做到「一直去除眾生苦」的這件事情。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不用怕,一定會做到,只要看看我們自己的經驗就可以知道了。我們一直不斷地在除自己的苦,從來沒有停過,為什麼我們能做到這樣?因為我們很重視自己,所以我們會不斷地除自己的苦,只要把「重視自己」的看法,改變成為「重視眾生」的看法,我們以後就會跟佛一樣,能夠不斷地除眾生的苦。

幫助眾生得到快樂,也是一樣。當我們把想法從「重視自己」改成「重視眾生」時,「自己」與「眾生」之間,一點距離也沒有,就會不斷地去做(利益眾生之事)。

95.自與他雙方 求樂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 何故求獨樂

剛才運用理路主要要成立的是:就像我們會為了消除自身的苦而持續去做,同樣地,對其他有情,我們也能做得到。講到這裡,我們心裡可能會想:你這個理由並不周遍,因為,我們對自己的確是如此,但是,對別人就不一定了。寂天菩薩說,這個理由運用到他人身上一樣是周遍的。

我們之所以把自己看得非常重要,只有一個理由:我要離苦得樂。既然理由是這個,那麼,把別人看得很重要,當然是應該的,因為別人也是要離苦得樂。正由於自己的離苦得樂是可以成辦的,要成辦他人的離苦得樂,當然也是能夠的。

之所以把自己看得很重要,根本的理由在於我要離苦得樂,所以,我們能夠對自己生起珍愛自己的心;既然如此,別人也同樣符合條件,因為他也是要離苦得樂,如此一來,哪裡會無法對他人生起珍愛之心呢?所以說,這個理由運用到他人身上是周遍的。

仁波切中文述:

大家清楚這裡所運用的理由嗎?前一個理由,要說明的是「為什麼『持續不斷地除眾生苦』這件事情我們是做得到的」,理由是:由於「一直不斷地除自己的苦」這件事情我們做得到,所以,我們也能夠做得到「持續不斷地除眾生苦」。

不過,對方卻認為,寂天菩薩所用的這個理由並不周遍,對自己倒是有,但是,不能用這個理由來成立對眾生上也有。

寂天菩薩反駁對方的說法是:想一想,為什麼對自己上能做得到?之所以能做到不斷地除去自己的苦,原因是我們重視自己。為什麼會重視自己?原因是:我們想要離苦得樂。找到了這個根本的原因後,我們再想:那麼,眾生也是想要離苦得樂,跟我們沒有差別、是平等的。既然眾生也有離苦得樂的希求,所以,我們也是能夠生起對眾生重視的心。

96.自與他雙方 惡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 何故唯自護

這一偈,除了所講的主題是「苦」外,意義與上一偈是相同的。

97.謂彼不傷吾 故不護他苦 後苦不害今 何故汝防護

接下來,是另一個疑惑。其他有情的苦,又不會傷害到我。所以,為了自己不受苦而去保護他人,這樣做是沒必要的。

雖然剛才已經運用理由說明過了,但是在我們心裡,還是有餘留下的所謂「其他人」。雖然說過了理由,但因為我們心裡的自愛執太重,所以還是會有,才會有這種疑惑。

別人的苦是別人的,又傷不到我,所以,我沒有必要為這件事情辛苦地保護他人。既然這麼說,那麼,就要問你:你所謂的「我自己」與「別人」,這概念是怎麼運用的?照你的概念去講的話,那,明天的你,不是你,是別人;一兩年後的你不是你,是別人;下輩子的你不是你,是別人,可是,你並沒有放著這些別人不管啊。如果,你覺得別人的苦傷不到你所以不用管的話,那麼,那些以後的你也都是別人,「後苦不害今 何故汝防護」。

仁波切中文述:

這些理路,我們聽起來會覺得有點聽不下去。雖然聽起來有它的邏輯在,但我們心裡想:明天後天的我,是我啊,是我的相續啊,但他人還是他人,那是另一個生命的相續。我們還是會這樣想。

是因為自己修行差的關係,所以才會這樣想。當修行很好的時候,你會了解:所有一切的法,都是名言安立的,是自己內心想而已。「我們內心的這種想,有用?還是沒有用?」我們要從這個角度去想。

我們會說:這些法,它是流續的,它有一種獨立實有的能力,所以我們會分得很清楚,這是我的,那是他的。但是,法,是名言安立的。同樣是名言安立的法,可是我卻對其中一個注重多一些,對另一個注重少一些。若我們能夠從這個角度去看,既然都是名言安立的,安立為「他」的,我的來世是「他」,他人也是「他」,這二者在名言安立上是沒有差的。

這裡所用的理路,是一個修空性者講的話,運用的是空性的邏輯。但我們現在因為沒有達到這種修行,所以在聽的時候,馬上執著心生起,就想:怎麼會一樣?他是他、我是我啊。馬上就會這樣去分。

這裡所用的邏輯,是從「名言安立」這個角度去想,從所安立的「他」這個名言的角度去看,好像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問:平等捨的捨,是要捨掉什麼?

答:

當我們說「自他平等(相等)」時,意思是:我們想要離苦得樂,與其他有情的想要離苦得樂,是完全一樣的,這是「相等」的意思。而後,以「相等」為理由,消除掉「珍愛自己勝過珍愛他人」的心,這是「平等捨」中「捨」字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