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第八品 二》

雪歌仁波切 講授
2006.4.23


複習

進行完「修自他平等」之後,接下來的段落是「如是修之功德」。從上一次的內容可知,自他平等並不容易修。自他平等,是要平等什麼?要對一切有情離苦得樂的重視程度,等同於與我們對自己離苦得樂的重視。正如《入行論》「首當勤觀修 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樂同 護他如護己」這個偈頌的後二句,就是自他所要平等的內容。現在,我們對於自己的離苦得樂看得很重,那麼,就如同這樣,也把別人的離苦得樂看得很重要,這就是「自他平等」。

為什麼我們會把自己的離苦得樂看成這麼重要?主要的原因,是從「執有我」而來的。也因此,無我,是一定要證得的。未證得無我,就會執為有我,如此一來,就會有自愛執。因此,要消除很重視自己離苦得樂的心,就必須要證得無我才行,這是一個關鍵。

就像《入行論》說過的「相續與蘊聚 假名如軍鬘 本無受苦者 誰復感彼苦」中的後二句,與下一偈「既無受苦者 諸苦無分別」,其內容就與「無我」有關。也就是說,在廣泛地講說自他平等的內容時,就會談到無我的內涵。這是我們必須要知道的一個重點。

要了解無我,並不容易,也很難只從「本無受苦者 誰復感彼苦」「既無受苦者 諸苦無分別」這幾句偈頌就能了解無我是什麼。由於無我的內涵很深遠,要了解,就必須從外道的宗義主張,到四部宗義主張學習起不可,沒有辦法馬上就了解。

首先好好地學習四部宗義,去思惟「所謂的我,到底存不存在」。就好比上週課程裡有講到,外道之所以主張有我,最主要的理由何在?而我們所謂的「無我」,無的是什麼?這些內容,都是我們必須要好好去認識的。必須要透過這樣的方法,我們才能真正進入對無我的認識,沒有辦法只透過幾個偈頌就能完全掌握。這一點,大家要知道。即使再不行,也至少要學習宗義,概略地知道上下宗義的差別為何。

「補特伽羅我」與「苦樂」的存在方式,有差別

此處,既說「無我」,又說「有苦」,似乎在實修時有一點麻煩。又要生起強烈的為有情離苦得樂的心,但又說領受苦樂的「我」並不存在。這中間,不是有點奇怪嗎?

一般而言,這是有差別的。我們所謂的補特伽羅我之存在方式,與苦樂之存在方式,有一點不同。這二種法的存在方式,有一點不同。比如,我們想想:「我」與「蘊體」這二者,有沒有差別?

自續派以下的看法是:「我」是施設有,「蘊體」是實質有。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我」與「蘊體」的存在方式有差別。一個是由施設有而成立,一個是由實質有而成立。同樣地,「補特伽羅我」與「苦樂」的形成方式,也有一些差別。

仁波切中文述:

這裡你們有沒有覺得有點矛盾?又講要離苦得樂,可是,又說能受苦樂者(我)不存在。既然我不存在,那又何必那麼注重離苦得樂?這中間好像有點連接不上的感覺。

我們想想:「蘊」與「我」的產生方式,並不相同。「蘊」的話,好像可以直接說:這就是身蘊,可以馬上指得出來。可是「我」,你要指什麼?不能指色蘊說它是我,也不能指受蘊說它是我,雖然指不出來,但內心裡仍會出現「我」。這是因為「我」的產生方式,與「蘊」的產生方式不一樣。*

想一想:我們現在說「我」時,心裡想的是什麼?所想的有沒有錯誤?

我是怎麼來的~外道說

針對第一個問題,其實就是在觀察所謂的「我」是如何形成的。外道說,我們心裡所想的我,不是蘊體,而是在蘊體之外,另外有一個與所有的蘊體都有關係的一個「公眾代表」。好比我們成立了一個團體,安立了一個名字,這個名字就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關係一樣。就像這樣,外道認為,我不是蘊,我與蘊的體性相異,但是與所有的蘊都有關連。

就像前一堂課曾講過,說「餓了」「該吃飯了」「飽了」這三個說話者,彼此間是有關係的。雖然他們三個是不一樣的,但都說「我」,把這有關連的三者整合起來的,就是「我」。由於這個整合者是存在的,所以我是存在的。而這個我,不是蘊體,是在蘊體之外的另外一個。由於外道把「我」安立為在蘊體之外的另外一個,因此,他們認為是「有我」(成立為我)。

我是怎麼來的~自續派以下說

自續派以下認為,若去尋找這種「我」在哪裡,可以在蘊上找得到。這個「我」,並非於蘊體之外而有,它與蘊的體性並非相異,就在蘊體上可以找到。

其中,由於對補特伽羅的看法,有主張施設有、實質有這二種不同。所以,對於「我」是什麼也就有二種不同的看法。自續以下主要的看法是認為補特伽羅是實質有,其所安立的補特伽羅為「意識」。

我是怎麼來的~應成派說

應成派說,如果於蘊上安立出一個觀察尋找到得到的我,那就糟了,因為這麼一來,補特伽羅就有我(成立為我),補特伽羅就諦實成立了。這樣講來,若不區分清楚,就會覺得跟外道有點像了。

應成派的說法,與自續以下不同。他們認為,補特伽羅不在蘊體之內,這樣一來,就好像在蘊體之外另外還有一個補特伽羅的樣子。

仁波切中文述:

從比較粗略的角度看,會覺得應成派的看法接近外道。外道說,我與五蘊是異體的。自續派以下認為,外道的這種看法,就是認為我是存在的,這就是「有我」,或說認為補特伽羅我是存在的,而這種看法是不對的。自續派以下認為,這種獨立於五蘊之外,或說與五蘊為異體的我並不存在。那麼,我是什麼呢?我與五蘊之間有著非常緊密的關係,而且,去尋找的話,會在識蘊或說第六意識上找得到。這是自續派以下的說法。

但應成派看來,若尋求而找得到的話,那就變成「自性成立」,這就有問題了。所以,應成派的看法是:尋求的話找不到。既然找不到,那就表示:色蘊不是我,在五蘊上都找不到我,所以,五蘊不是我,五蘊裡沒有我。

若從「五蘊裡沒有我」的這個角度看,應成派很像外道。但是,比起應成派,外道的說法是非常粗糙的。所以,我們在做這部份的思惟時,若反而掉進外道的看法,那就糟了。應成派在談「我」時,是只有名言安立而已,在這之外就沒有別的東西了。

我們可以試著從中觀應成的角度來想想「我」是什麼。也許我們就會覺得:奇怪,我一直在講的「我」,是從哪裡跑出來的?它是怎麼產生出來的?想一想,就會覺得中觀應成派講的有道理,我,只是名言安立想出來的而已啊。

既然我只是名言安立想出來的,那麼,可不可以在別人上想出我?可以,因為它是名言安立想出來的。因此,當我們清楚了「名言安立」的這個情況之後,就會對於「從他人上可以想我」比較容易理解。反之,若對於「我如何由名言安立產生」不清楚的話,那就很難理解為何「從他人的角度可以想我」。

問:自續以下所認為的我,是什麼?

答:自續派以下認為,我,不是實有(實質有),但在我之中有一種實有。我,分為二。一個是假有我,一個是實有我(實體有的我)。主要的我,是實體有的我。我們的我執,是把假有的我看成了實體有,這是不對的。

但自續以下仍舊認為,在我裡面,有實體我。剛才我所講的,是從自續以下所認同的那個實體有的角度講,而不是從他們所認為的無我的角度講。也就是說,自續派以下所講的無是「假有的我,不是實體有的我」,但是上面所講的內容,並不是從這個角度講。*

「補特伽羅無我」中的「補特伽羅」所指為何?自續派以下的看法是:補特伽羅有二種,即施設有的補特伽羅、實質有的補特伽羅。「施設有的補特伽羅」是:依於五蘊之任何一者,而被我們內心稱為「我」者。此外,還有一個真正從前世走向來世的意識,這也是補特伽羅。這之間,與外道的差異何在呢?

自續派以下與外道的差異在於:這個依於五蘊之任一而安立的補特伽羅,在外道看來是實質有,但自續以下認為那是施設有。然而,自續以下一面認為那是施設有,卻也同時認為它是「以自性相成立」。既說是自性相成立,那麼,成立處是在哪裡呢?去尋找這個成立處,就要朝著「實質有」的補特伽羅上去找,也就是說,補特伽羅自性相成立的成立處,就在「意識」上。也由於補特伽羅可在五蘊之任一上可以尋找得到,所以就說補特伽羅是自性相成立的。

亦即,自續派以下雖然認為補特伽羅是施設有,但同時又認為,補特伽羅為自性相成立。那麼,補特伽羅自性相如何成立呢?由於在五蘊之中,有補特伽羅的可指陳處(可在五蘊之中,指出所謂的補特伽羅是指什麼),或說,在五蘊之中,實質有的補特伽羅是存在的,依靠著這個理由,所以說,施設有的補特伽羅,是自性相成立的。

仁波切中文述:

不過,也不能把假有(施設有)的我與實體有(實質有)的我,視為無關。假有的我,是在實體有的我之上,以內心安立出來的。有一點類似於義共相的樣子,但不能說它是義共相。

此外,在講「找得到」時,並不能說「假有的我找得到」,只能說「我」找得到。

自續派以下的一個共同處是:補特伽羅(我),可以在五蘊上找得到。但是所找出來的是什麼,則各宗義有其不同的解釋。而外道的主張是:五蘊與我,二者無關,是異體的,而且,我是實體有。就這二個部份(五蘊與我無關,我是實體有)而言,自續以下與外道之間,有很大的差異。

我們看看外道為什麼說我是實體有,也有其道理。

以上所說的重點在於:所謂的「我」,並非如外道所講的,離五蘊之外而有;也並非如自續派以下所言,在五蘊之內而有。這話乍聽之下,好像「兩頭蛇」(騎牆派)。在這二者之間,應成派有其準確的解釋。

應成派說,在我們的內心中所謂的「我」,就只是內心名言安立出來的而已,就只是這樣而已。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我,就只是名言安立而已。這樣講,非常地簡明。一旦能夠對此有很清楚的認識,再講到了「於其他補特伽羅上,所謂的我」是什麼時,也就能夠很容易地思惟了。

我們現在都把自己的離苦得樂看得很重要,所謂的「我」,就只放在自己這一方,要於其他補特伽羅上安立出我,很困難。之所以困難,主要關鍵就在於不了解為何「我是唯名言安立而有」。一旦清楚了解到,我是如何唯名言安立而有的道理,那麼,要在別人上,安立起「我」也就會變得容易。

再談:「補特伽羅我」與「苦樂」的成立方式,有差別

下部宗義是這麼說的:補特伽羅是施設有,五蘊是實質有。由此可知,補特伽羅與五蘊的成立方式並不相同。亦即,五蘊中的受蘊之成立方式,不同於補特伽羅的成立方式,所以說,「補特伽羅我」與「苦樂受」的存在方式,有差別。差別在於:前者為施設有,後者為實質有。

這與我們的思惟方式很像。所謂的「我」,沒有手指可指陳處,它只是內心裡出現的東西而已;然而,色蘊受蘊等,似有可指陳處。亦即,我們的思惟方式,與下部宗義是很接近的。

再進一步看看應成派的主張。應成派說,一旦你可以在五蘊之任一上,找得到所謂的補特伽羅,那就是把補特伽羅視為諦實成立,視為有我。這裡要注意:應成派並沒有說,識蘊(或是受蘊)若能在識蘊上找得到,那就是把識蘊(或是受蘊)視為諦實成立。正由於應成沒有如此說,也就顯示出這二者的情況並不相同。

仁波切中文述:

亦即,應成派認為,色蘊可以在色蘊上找得到,但是,這並不會構成色蘊是諦實成立的理由。可是,若你說補特伽羅可以在五蘊上找得到,那就表示你認為補特伽羅是實有(諦實成立)。由此可看出應成派也認為這二者的成立方式不相同。

或者這樣解釋:五蘊中,若識蘊是我的話,那麼,我就成了實有(諦實成立);然而,若識蘊是識蘊的話,並不會構成識蘊為諦實成立。

大家覺得「找不找得到」與「是不是」有差別嗎?若覺得有差別,那我們就從「是不是」這個角度講。當我們講「這是杯子」時,我們不會說「這杯子找得到」,是嗎?好,那就用這個角度講。

五蘊中的識蘊是補特伽羅嗎?中觀應成派認為不是。若識蘊是補特伽羅的話,就會有「補特伽羅是實有」的過失。那麼,若說識蘊是識蘊,識蘊會不會因此成為實有?不會。*

識蘊是補特伽羅的話,補特伽羅就會是諦實成立;但若說識蘊是無常,並不會使得無常成為諦實成立。說識蘊是有為法的話,並不會有使得有為法成為諦實成立的過失。為什麼呢?

問:請問,現在談的我(補特伽羅)是否是會走向來世、繼續輪迴的那個我?

答:在中觀應成派的看法裡認為,會走向來世的,即便是意識,但在心中仍舊有一個「計我之心」,而意識就好像是一個「所受用」,它會想著「我的心」。雖然意識會走向來世,但是,在走的時候,那時,有一個說著「我的意識的」意識的擁有者,這個「我」,不同於意識,是另外存在的,並不是意識本身。

問:那麼,投生者是誰?是意識還是我?

答:雖然投生者是意識,但在投生的那一剎那,也是有想「我」啊。在那時,亦有意識的受用者(使用者),有一個說著「我的」的心。在結生相續之時,那個說著「我的」的心,當時亦存在。正因為如此,所以說,意識不是我。

現在講的是:若說意識是我,那就必須能夠在意識上找得到我才行,也就是說,若說意識是我,那就必須能夠在意識上尋找得到我的施設義;可是,若說意識是有為法,那麼,並不需要能夠尋找得到有為法的施設義。也就是說,就有為法的情況而言,「是與不是」與「能否尋找到其施設義」二者的情況並不相同,可是,在把「我與意識混合而談」時,二者的情況變成相同。

若說意識是我,那麼,就必須能夠在意識上找得到我的施設義為何;若說意識是有為法,那麼,並不須要能夠找得出有為法的施設義。

仁波切中文述:

若識蘊是有為法,有為法不須要變成尋求則能找得到;若說識蘊是我,那麼,我須要變成尋求則能找得到。這二者是有差別的。*

再回到之前所說的,若說識蘊是補特伽羅的話,補特伽羅則成為諦實成立;若說識蘊是識蘊的話,並不會使得識蘊成為諦實成立。由此可知,識蘊的成立方式,與補特伽羅的成立方式並不相同。補特伽羅,你無法以手指指陳出它到底在哪裡。當你說「這是補特伽羅」時,你無法以手指明確地指出到底你在講的補特伽羅是什麼。或說,當你講「這是補特伽羅」時,你似乎必須要能夠尋找出它的施設義是什麼(但你找不到);可是,當在講「這是意識」之時,你並不覺得須要去尋找出它的施設義為何。所以,這二者並不相同。

修自他平等之功德

首先要了解的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與致力求他利二者之間,有著很大的差別。我們把自己的事情看得非常重要,由之而生的苦,與很看重他人的事情而產生的苦,比較這二種苦,是有差別的。

107.如是修自心 則樂滅他苦 惡獄亦樂往 如鵝趣蓮池

我們透過實修自他相換,漸漸地,對於他人的離苦得樂愈來愈重視。這件事情,一旦養成了習慣,未來,就會像「鵝趣蓮池」般,絲毫都不覺疲累。

我們現在的情況是,在自愛執的驅使下,致力於一己的離苦得樂,也會遇到所欲無法成辦的困難。在遇這種困難時,並不會有「如鵝趣蓮池」的心情,而是無論何時內心都覺得辛苦。如果我們反其道而行,把自愛執消除掉,由愛他執而一心一意地重視其他有情的離苦得樂,愈來愈習慣的話,那時感受到的辛苦,與現在我們只求自利時所感受到的辛苦,二者相比較,哪個苦?致力於他利時的苦,不但不是苦,反而「如鵝趣蓮池」,會覺得那是樂。

仁波切中文述:

從這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利他心的功德。於是,愈做愈感覺我得到很大的功德,愈能看到這樣做的結果。做愈多,愈能看到它的結果,就會愈來愈快樂。

在我愛執的驅使下只追求自利,愈做,愈看不到結果。做愈多,愈辛苦,這是一點。另外一點是,在我愛執推動下去做時,內心的狀態是非常恐懼的;利他之時,內心的狀態是開闊的,完全沒有恐懼,做的時候更加快樂。也由於看得到結果,就會一直想做。所以這二者的差別非常大。*

問:剛才說「我」是找不到的,在他身上找他也找不到。那麼,為什麼要去重視他人的快樂?

答:(仁波切中文述)

首先要區分的是:找不找得到,與有沒有,這是二回事。現在障礙我們的,是認為「找得到」的這個執著心,這是我們要去除的。一旦你很清楚「這個我,是名言安立的,是假的」這個情況的話,就很容易可以放下我愛執。

一旦能夠放得下我愛執,就容易從他人的角度去思考。要從他人的角度思考些什麼呢?要思考:這個他,雖也是名言安立的,但是在看「離苦得樂」這件事情時,我們將不再從「我與他」的角度看,而是單純從離苦得樂的角度看。

這也是前次課程中曾經講過的,因為是苦,所以要消除;因為是樂,所以要得到。我們不再會說「因為是我的樂、我的苦」,不會再從「我與他」的角度來看事情。一旦從離苦得樂的角度看,我們會想:他人的苦與樂,也是苦與樂,為什麼我不看重?於是,就會在沒有執著心的情況下,依著實際的情況走。

(回到你的問題。)他,的確也是名言安立的他。我們所要破除的是我執。一旦破除我執,就會比較容易放下我愛執。*

108.有情若解脫 心喜如大海 此喜寧不足 云何唯自度

要使有情都能脫離輪迴,而有情是無量的,若他們每一個都能夠脫離輪迴、得到安樂的話,那麼這安樂亦成無量。此時,對於一個希求利他的人而言,他內心的安樂也會無量地增長。與這種情況相較,只求一己解脫之樂,又有什麼值得歡喜的呢?

就好比我們現在把心抽離開來,從外面看看我們自己:若只求自己解脫的話,也就只是我這一個人獲得解脫而已,這有什麼呢?有什麼好值得歡喜呢?因為,相較於使得如虛空般廣大的有情都能夠獲得解脫,在我們內心上所產生的安樂是無量的(因為有情的數目是無量的)。

這個偈頌要講的是:一旦我們實修自他相換,未來將會得到如此無量的安樂。所以,實修自他相換所能夠獲得的益處是更多的。亦即,此偈頌的重點在講述實修自他相換的勝利。

109.故雖謀他利 然無驕矜氣 一心樂利他 不望得善報

不只如此,透過自他相換的修習,也能息除自心相續中的煩惱。以我慢為例,在沒有修自他相換的情況下,我們會在成辦他人義利的同時,心裡會想著「我幫助了某某人」「我幫助了多少人」,我慢的勢力愈來愈大,內心愈發覺得自己實在是個蠻重要的人。事實上,內心一旦有這種想法,正是此人未修自他相換的最佳證據。

若有修自他相換,因為認為這是在做自己的事情,也就不會有邀功的這種表現。因此,修習自他相換的另一個勝利,就是能息除自心相續的煩惱如我慢等。不只如此,也不會希求得到善的異熟。

一般而言,當我們內心尚未生起自他相換的證德的狀況下,幫助他人的同時,就會期待有朝一日能得到對方的回報。這種期待,是來自於內心的我愛執。因為內心的我愛執,會使得我們在幫助他人的同時,心裡混雜著「未來我要得到如何如何的回報」這種期待。如此一來,貪心就生起了。

由於我愛執,使得我們即便在實踐著助人的法行,內心卻對於「未來我要得到如何如何的回報」生起了貪心。於是,我們變成一面增長貪心,一面助人。如果內心相續中有自他相換的話,這種貪心,根本不可能生起,理由是:對於回報與異熟完全沒有任何希冀。

所以,若修自他相換,可以戰勝煩惱,我們平日所生起的諸多煩惱,大部份都可以因此被遮除。

總之,若能實修自他相換,不但自相續中的煩惱可以息除,安樂可以增長。也就是說,同樣要離苦得樂,但是,在自愛執驅使下去做,與在愛他執的驅策下去做,二者有著如此大的差別。

所以,若能夠修持自他相換,就好像是「百病一味葯」般,求安樂,要它;消除苦,要它;要消除自相續的煩惱,要實修它。基於以上理由,因此我們應該要實修自他相換。

110.微如言不遜 吾亦慎防護 如是於他苦 當習悲護心

那麼,要如何實修自他相換呢?作法上,比如,即使只是想在別人背後講一句不好聽的話,我們都應該先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這句不好聽的話,如果他聽見了,心裡會有多苦?去體會一下這種感受,而後,就要設法不要讓這種不好聽的話出口。若除了自己之外,一起講他人背後話的還有別人,也要想辦法讓這種話題中止。以像這樣的種種作法,就像保護自己一般,我們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應該要如此去保護他人。

即便只是一句不好聽的話,我們都應該要防護了,更何況是其他真正的行為,當然就更要防護了。

111.如親精卵聚 本非吾自身 串習故執取 受精卵為我

112.如是於他身 何不執為我 自身換他身 是故亦無難

以上講完了修習勝利,接下來我們會問:那麼,只要去修,就能夠生得起來嗎?可以。理由是:對於我們的這個從父精母血而來的身體,我們有著「我」「我的」的心。這種心的生起,只是來自於串習而已,事實上,它不是自己的。

我們的身體來自於父精母血,所以只是父母身體的一個支分而已。只是由於串習,所以我們會稱這身體為我,認為這身體是我的。因為是串習而來,所以,即便是他人,我們也能透過串習而生起「我」的心。

如虛空般的其他有情,雖然不是自己,但所謂的心,是隨行於串習的(心的走向,端視於你朝什麼方向串習)透過串習,我們也能夠對別人生起像看重自己那般非常看重的心。這種心,是可以生得起來的。

以上要說明的是:自他相換的心,只是我們沒去修而已,若修,就一定能夠生得起來。透過以上的思惟,便能生起這樣的決定:自他相換的心,是能夠生得起來的。

113.自身過患多 他身功德廣 知已當修習 愛他棄我執

那麼,自他相換之心,要如何修呢?修習自他相換的方法,簡言之,就是透過多門思惟自愛執的過患與愛他執的功德。透由此而捨除自愛執,生起愛他執。

「自身過患多 他身功德廣」意指:不只要修習自愛執的過患,同時也要修習愛他執的功德。透過思惟勝利過患,最後「愛他棄我執」。

114.眾生皆認許 手足是身肢 如是何不許 有情眾生分

那麼,成立「自他相換是堪修習的」理由何在?這句偈頌,與之前曾提到的「手足肢雖眾 護如身則同 眾生苦樂殊 求樂與我同」的意義很接近。

仁波切中文述:

  我們若懷疑:當對境變成無量無邊的有情,那麼多的眾生,我包容得下來嗎?可以的。因為,若把身體一一區分,可以分解為無量無邊,雖然數字是無量無邊,但由於我愛執的緣故,我們仍可以把這無量無邊包容下來,身體的每一個細部,我們都可以用「我的、我的」給包括進來。*

  之前曾講過,若要把看重自己的心,轉到一切有情上的話,有情的數量這麼多,如何辦得到呢?對這疑惑的回答是:我們身體的手足肢分也很多,但是,執為「我的」的心,卻周遍於這眾多的肢分上,一點也不會覺得太多。

  事實上,雖然這些身體的各支分都是「相異」的,但是我可以把它們認為是「一」;同樣的,雖然有情無量無邊,但是我可以把他們統合起來,視為珍愛的對境。也就是說,雖然有情無量無邊,但自他相換仍是可堪修持的。

115.於此無我軀 串習成我所 如是於他身 何不生我覺

  接下來,講「自他相換之法」時,就會講到「無我」了。

  自他是可以相換的,理由就在於:明明是無我,但我們執為有我,而後對於「我」非常地珍愛。在對我非常珍愛之時,我們並沒有去問:「事實上,我,存在嗎?」我們的心由於串習的緣故,認為「我」「我的」是存在的。也就是說,明明沒有的(無我),我們既然有能力可以執為有(有我),那麼,又怎麼會無法執其他有情為我呢?

116.故雖謀他利 然無驕矜氣 如人自餵食 未曾盼回報

若能珍愛其他有情,則自心相續上的我慢等也能息除。「故雖謀他利 然無驕矜氣」若能夠好好地生起珍愛他人之心,則我們心續上所生起的種種如我慢等煩惱也能因此而消除,所以,愛他心是對我們有幫助的。反之,珍愛自己的心,只會使得煩惱生起,對我們沒有幫助。

問:「心相續」代表的是什麼?與「識蘊」相同嗎?

答:比如,我們會說某一補特伽羅的「相續」是同一的,但不會講其識蘊是同一。相續,所指的並非識蘊本身,但識蘊本身是是識蘊的相續。同樣的,由於我們會持續地想著「我、我」,所以會稱我為「補特伽羅之相續」,但並不會把我稱為「識蘊」。

所謂的「相續」,屬於不相應行法的一分。

問:既然識非我,我非識,而識又永遠與我在一起。那麼,可以說「我」與「識」體性一嗎?

答:(仁波切中文述)

雖說「我與識的體性為一」,但是,這其中還有很多要深思的地方。應成派所講的,可以說是非常神奇的。

唯識宗會說,所有的法都是心的顯現,但是,他們會把這個心,想成是一種能獨立的心。然而應成派對於心的看法不是這樣。

中觀應成派的觀點並不容易理解。宗喀巴大師在詮釋中觀應成的看法時,會用「量」這個字,但有些人認為「量」這個字在中觀應成派是不可以用的。因為,一講「量」這個字,就是一種正確的法,就是可以找得到的樣子。這種說法也是有,所以,這些是非常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