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第八品 九》

雪歌仁波切 講授
2006.6.4


無論是自己或是別人,不論是誰,即使在作夢時,也是要樂不要苦的。我們的心裡,即便只在一秒鐘那樣短暫的時間裡,對於離苦得樂的追求,也未曾暫停過。想要快樂不想要痛苦,這是無始輪迴以來,我們一直都有的感受。

既然我們的心裡,這麼想要得到快樂,那麼,內心真正的快樂,從何時才能開始?答案是:當菩提心寶在自己的心相續中產生之時。當我們為了利他,可以完全地、乾乾淨淨地捨棄自利,那時,內心真正的快樂也就開始了。也就是說,一旦菩提心寶在心續中產生,快樂的太陽也就在那時昇起。此即《入行論》第七品中所說的:「從樂趨勝樂 智者寧退怯」,菩提心生起的同時,安樂的根本也就開始,此後便再也不會感到疲倦。

這種為了利他,完全不顧惜自己的菩提心,像是什麼樣子呢?《入行論》第三品云:「如空及四大 願我恆成為 無量眾有情 資生大根本」。對四大種而言,它們沒有所謂的「自己的事情」要成辦,它們所有要做的,就只有他人的事情而已。就像這樣,一旦生起了菩提心寶,當說著「為了利他,我要成佛」之時,「我要成佛」這件事情的成辦,完完全全都只是為了他人而做的,為自己的念頭,在心裡是絲毫也沒有的。這樣一來,等於是把自己轉變成了這件事情(要利他)的體性,就好像把自己轉變成了四大種的體性一樣。

對於「我要成佛」這句話的理解,就等於是「把自己轉變成為四大種的體性」一般。為了他人的義利,把自己完全捨棄,做一個乾乾淨淨的決定:「我以身口意三門,完完全全地、一生又一生地去成辦他人的義利」,生起這樣的心。如此,一旦生起了菩提心寶,就完全與自愛執切斷了關係。

在完全捨棄自利的此時,真正的、最大的快樂也才從此開始。《入行論》第七品中說:「故應除疲厭 駕馭覺心駒 從樂趨勝樂 智者寧退怯」。一旦生起菩提心,即使有很多要學習的學處,一點也不會覺得辛苦。一旦有了菩提心,就不會再覺得累了,即便要在三大阿僧祇劫集資糧,也成為一件不辛苦的事情,不只如此,而且累積資糧也變得很容易,快樂的太陽,就從那時開始昇起。

因此,簡單講,若我們真的想要安樂,那就要消除我愛執,生起善良的心。善心中最殊勝的,是菩提心。必須要相信:若能生起菩提心,那麼,快樂的太陽也就昇起了。

生起菩提心寶,一定能使得我們快樂,這無庸置疑。即便尚未生起菩提心,只是一個內心很善良、不是只重視自己與自己的看法,這樣一個心胸開闊的人,不只他自己快樂,連帶地,在他周圍的人也都會快樂。連一般的善心都能使自他快樂了,更何況是菩提心?

菩提心,並不僅是一般我們所認為的「善良的心」,而是善心中的最頂級。因此,一旦生起了菩提心,我們所獲得的快樂,必然是無法想像的。這一點,我們可以根據「一般內心善良者,他們是快樂的」去做推論。

要生起菩提心,必須先生起大悲心;要生起大悲心,必須先對大悲心的對境「有情」能夠視之為非常珍愛悅意,所以,在這之前,我們心續中必須要先有慈心。要能夠生起把一切有情視為非常珍愛悅意之慈心,方法有二個。其中之一是:一切有情都曾經當過我的母親,而且,不只是在當我母親的時候,即便在未當我母親之時,也曾經做過我的友伴,給予我許多的幫助與利益。如此,透過「知母、念恩」等的思惟,生起慈心,這是一個方法。

另一個方法是透過「自他相換」生起慈心。而這種方法,非常深細,這也是在上次課程中講到的「若人欲速疾 救護自與他 當修自他換 勝妙秘密訣」。由於自他相換的教授非常深細,智慧下劣者要實踐之,並不容易。

用「自他相換」法如何生起慈心呢?主要靠思惟愛他執勝利而增長愛他執,以及思惟自愛執過患而消除自愛執,透此,使得慈心產生。

在「思惟愛他執勝利而增長愛他執」這部份,我們在上週講述完畢。接下來要進入的段落是「思惟自愛執過患而消除自愛執」。

121.貪著自身故 小怖亦生畏 於此生懼身 誰不似敵瞋

我們看不出來自愛執有什麼過失,但事實上,自愛執是有過失的。有什麼過失呢?它是一切畏懼的因,也是一切惡行的驅使者。此即這裡分出來的二個科判「應力斷我愛執分二,巳一、我愛執為一切怖畏之因,巳二、思維能作一切罪行。」。

自愛執如何成為一切畏懼的因呢?我們對於自己身體愈貪著、愈珍愛,則對於會危害到自己身體的毒蛇等各種有情,就會愈感到害怕。由此可知,當我們心裡的自愛執愈強烈時,害怕的感受也會愈多。所以,使得我們害怕的,主要是自己心中的自愛執造成的。

即使只是一隻很小的蟲,我們也覺得很害怕,原因就在於我們對自己的身體太珍愛、太貪著了,明明它不會來傷害我們,但我們卻怕得要命。比如蟑螂,它明明是一隻小蟲,只有被我們傷害的份,根本沒有辦法傷害到我們,可是我們卻很怕。這怕,並不是來自於它實際上會不會帶來傷害,而是來自內心的自愛執。自愛執愈重,就會愈怕。所以說,自愛執是怖畏產生的因。

對此,若我們好好去觀察,應該可以確定「自愛執是怖畏產生的因」。若問:你為什麼會怕?你可能會回答「因為會傷害我的身體」。無論你的回答是什麼,其背後的理由都是因為對自己非常寶貝珍愛的緣故。若沒有自愛執,還會不會生起害怕?不會。

此偈只是提出一個喻。運用理路做為理由,應可以了解「自愛執是一切怖畏的因」。

仁波切中文述:

我們有很多想要追求的未來,在這些追求的背後,我們還有一個心:「如果得不到的話,怎麼辦?」在心裡,我們一直有這種恐懼。我得不到的話,該怎麼辦?萬一更慘的話,我怎麼辦?這種恐懼的心,我們每一個人都有。

這種恐懼,真正的來源是自愛執。若沒有自愛執,這種恐懼也就不見了。所以,我們一切的擔心與恐懼,都是來自於自愛執。*

這裡只是舉出「害怕」為例而已,事實上,不只如此,還包括擔心自己的希望落空、擔心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這些都可以算在「對自己造成傷害」裡。有時,我們會想「大概不成了,怎麼辦?」像這樣,心裡產生了很多的疑慮與擔心。這些一層又一層、似乎了無盡期的擔心,其根本就是自愛執,自愛執愈重的人,擔心愈多。所以才說「自愛執是一切怖畏的因」。

122.千般欲療除 飢渴身疾者 捕殺魚鳥獸 伺機劫道途

不只如此,我們的希望與期待,還會無邊際地增長,為了完成自己的希望與期待,我們棄捨他人、傷害他人。因此,自愛執不只是一切怖畏的因,而且還會讓我們去做愈來愈多的傷害他人之事。

之所以會造下傷害他人的惡行,就是因為把自己看得比別人重要,為了自己,怎麼用別人都可以。該殺就殺、該騙就騙、該搶就搶,我們所造的種種殺生、不與取、淫行…等等的惡業,之所以敢於傷害別人,都是因為自己過度的欲望所致。由上可知,自愛執會造成這麼多的過患,所以說「自愛執能作一切罪行」。

這個偈頌說得很清楚,前二句講的是自己的利益,後二句則是為了己利,我們如何傷害他人。

123.或為求利敬 乃至殺父母 

為了一己之利,不只殺害其他有情的生命,甚至連對自己有恩的父母等,也敢傷害甚至害命。自愛執,使我們犯下許多惡行。

盜取三寶物 以是焚無間

124.有誰聰智者 欲護供此身 誰不視如仇 誰不輕蔑彼

所謂「我」這個補特伽羅,其實只是依於這個蘊體安立上去的而已。我們對這個「我」非常珍愛,卻產生了這麼多的過失,所以,這個「我」,根本不是我們該去珍愛的,而是應該要丟棄的才對。

應該要把這個「我」看成敵人一樣,丟得遠遠的。因為,你愈寶貝他,情況只會愈來愈壞,只會讓自己吃更多虧。又會產生恐懼,又會讓我們犯下惡行,不只如此,來生使我們投生無間地獄的種種惡業,也是他造成的。所以,我們去珍愛這個「我」,根本一點道理也沒有。

只要是智者,都不會珍愛這個「我」,反而會把他當成敵人。就像我們心裡,完全不會生起一丁點想要幫助敵人的心一般,對於這個「我」,也要像這樣,把他當成仇敵才行。

此處所說的「能作一切罪行」指的是,造作所有十不善業的促使者,就是它,自愛執。就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再補充,進一步多作思惟。由於自愛執,使得我們造下會墮惡趣的業;由於自愛執,使得我們造下投生善趣卻仍無法得到解脫的業;由於自愛執,使得我們雖然解脫,卻無法獲得圓滿菩提的果位。簡言之,讓我們只能得到比較差的、不好的、無法獲得最究竟圓滿,都是由於自愛執造成的。要把自愛執當成敵人般,把它消滅掉。

以前西藏有一個習俗,辦完修法法會之後,會把朵瑪扔到火裡去燒,象徵著消除敵人魔障的意思。有次,在一個二、三天的修法法會結束後,噶當派的格西奔公甲,在該丟朵瑪的時候,他竟然問「施主坐在哪裡?」然後,他把本來該丟到火裡的朵瑪,丟到那個施主的身上。

這個過去曾經發生的歷史,要告訴後人的是:如果丟朵瑪這個儀式,要對施主產生利益的話,那麼,就要把它扔向施主的自愛執。在這樣的修法儀式裡,會透過曆算算出我們們在這一年裡會遇到什麼障礙,算出這障礙主要由怎麼樣的五行不調而產生。把朵瑪丟到火裡,象徵著這些障礙與傷害都被消滅。格西奔公甲是一個證量很高的瑜伽士,他看出這位施主自愛執非常重,於是便把朵瑪扔到施主身上。

所以,若要找尋真正的敵人,你該盯著看的敵人,就是自愛執。

仁波切中文述:

這是西藏的習俗。有些較富有的家庭,會每年舉辦一次大法會,請大仁波切來修法,也邀請許多的親戚朋友參加。法會的時間最少三天,有時也會有五天或七天。修法的目的,是希望在新的一年裡,一切順利無障礙。所以,在修法時會卜卦,從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看看家裡今年什麼地方會不順,法會快結束時,會做一個「食子」(朵瑪),然後把這食子丟向障礙的來源。

格西奔公甲修完法時,沒有把食子朝著本來預定的(算出來該朝哪裡丟)地方丟去,反而一直找「該丟到哪裡呢?」,找來找去,然後他又問「大功德主在哪裡?」然後就把食子丟到大功德主的懷裡。被丟的那位大功德主,接到了食子,覺得自己好像被害到的樣子。由於他內心的我愛執非常強,所以,被食子丟到,就覺得非常受不了。

由於格西奔公甲看到這位大功德主的自愛執非常強,家庭裡一切的不順,來自於他的自愛執,所以就把食子丟到大功德主的懷裡。當時,這個施主的心好像碎了,因為他非常喜歡自己這個有名氣、有福氣的家庭,他的慢心也很重,自愛執非常強。被食子丟到,他覺得很丟臉,傷到了自愛執,自愛執就降了下來,這個修法就非常有效。*

「誰不視如仇」應該把自愛執視為仇敵。

125.若施何能享 自利餓鬼道 自享何所施 利他人天法

接下來,在「思惟自他為重之輕重得失」,分成五個部份說明:由施增上而行、由損惱增上、由讚譽增上、事業加行增上、利樂增上。首先,從布施的角度來看自他愛執的功過。

之所以無法布施,原因在於從自愛執而產生的吝嗇;之所以能夠觀待對方需要什麼,而能慷慨布施,原因來自於愛他執。這是從布施的角度來觀察,自他愛執所造成的差別。故云:「若施何能享 自利餓鬼道 自享何所施 利他人天法」。

對於布施,自愛執是怎想的呢?「若我把自己的東西給了別人,我以後要用什麼?錢要是給別人,那以後我要用什麼?」心裡一直想著「以後我要用什麼」,一直想著自己的事情。對於這種自利心,寂天菩薩在這裡給它命了個名「餓鬼道」,因為自愛執會傷害我們,所以就稱之為「鬼」。

反之,若我們在自己用的時候,想著別人:「若這個被我用了,那不就不能去布施給別人了嗎?若我用了,別人會不會沒得用?」捨棄自己,一心想著他人。似乎某個東西自己用了,就會傷害到他人,所以,自己不用,拿來布施給他人。之所以能夠這樣想,是由於利他心所致,所以,對這種利他心,寂天菩薩稱之為「人天法」。

一般我們會把有害的稱為「鬼」,有利的稱為「天」。這裡,寂天菩薩借用一般世間人的講法,而把自利心稱為鬼,利他心稱為天。

126.為自而害他 將受地獄苦 損己以利人 一切圓滿成

接著,從損惱的角度來看自他愛執的功過。「為自而害他 將受地獄苦」此二句講的是自愛執;「損己以利人 一切圓滿成」講的則是愛他執。

為了獲得自己的快樂而去傷害他人,就像剛才所提到「捕殺魚鳥獸 伺機劫道途」般,這是自愛執;反之,為了他人的安樂,不惜讓自己受到傷害,無論是財物、身體、受用等都可以,有這種想法,是愛他執。

這一偈主要談的修心方法是:不可以傷害他人;若是為了利他而傷害到自己,這是該做的。

在第五品裡曾講過:「勿因小失大 大處思利他」,當某一件事情,有利亦有弊時,應該要取大捨小,而不應該為了小事而捨棄大事。而所謂的「大、小」事,又如何判別呢?在自己與他人這二者當中,利他屬於大事,自利屬於小事,所以,應該要為了成辦他人的義利而捨棄自利。因此,在第五品這一偈的後面接著又說:「前理既已明 應勤饒益他」。

仁波切中文述:

不過,除了從「自、他」這個角度去衡量大小之外,事情的輕重也要區辨。比如,「利益他,讓他今天能吃飽」,與「我自己能夠修行,能做殊勝之事」這二件事情,如果一定要有所取捨時,不只是從「自、他」的角度去考慮,也要考慮這二件事能成辦的利益大小。小的,是可以捨棄的。*

所以並不是只要是別人的事情,我們都一定要做,也要從「勿因小失大」的角度去考慮。

127.欲求自高者 卑愚墮惡趣 迴此舉薦他 受敬上善道

接著,從讚譽的角度來看自他愛執的功過。「欲求自高者 卑愚墮惡趣」由於自愛執的緣故,把自己看得很高,這會使得來生得到什麼果報呢?會使得自己得到一個最卑微的所依身,投生於惡趣。不只如此,即使投生善趣,也會感得形貌醜陋、智力低下。所以,不要把自己看得很高、稱讚自己,這會讓自己吃虧。

有些人無論何時都在講自己有多好,不管講什麼,東扯西扯講到最後都是為了講自己好。這種抬舉自己的行為,造下的業,使自己來生變得非常卑微,投生到惡趣所依,即便投生善趣也會感得形貌醜陋、智力低下。反之,若稱讚的是他人,則會使自己得到善的所依身,得到他人的恭敬。

仁波切中文述:

所以,讚嘆,不要讚嘆自己。因為在讚嘆自己的動機中,含有毀謗、捨棄他人的想法。為什麼想要讚嘆自己?因為要別人看得起自己,於是,就要把他人壓低、壓下來,顯示他人比我差。這樣做的結果,使得自己來世出生在哪裡?可能會墮入三惡道中。因為我們一直在壓低他人。

雖然在菩薩戒的四十六惡作中,講到有時我們要讚嘆自己,不過,其所指的並不是出於自愛執的自我讚嘆,而是為了他人而讚嘆自己,是因為要幫助對方、帶領對方走上好的道路,所以讚嘆自己在修行上的學習。

假如我們是為了表現出「我比對方更好」而說自己的學習好、修行好,這種讚美自己就是不對的。這樣做,會使得自己投生於三惡道,即便生於善趣,也會長得非常不莊嚴,非常沒有智慧。*

所以,在稱讚之時,要小心謹慎。特別是在稱讚自己之時,要好好檢視自己的動機。並非完全不可以讚美自己,有時,讚美自己是有必要的,就好比之前在講到菩薩戒的四十六惡作時說過,有時菩薩會因為某些原因而讚美自己。除非如此,否則,若是因為自愛執而讚美自己的話,那可要多多小心了。

若是稱讚他人、抬高他人,以後自己會感得一位高的位置,得到善趣的所依身、身形俊美,一切都圓滿。

128.為己役他者 終遭僕役苦 勞自以利他 當封王侯爵

接著,從事業加行(業)的角度來看自他愛執的功過。「為己役他者 終遭僕役苦」這二句特別講的是由於自愛執而做。若不是由於自愛執,而是一般的只是請他人做事情,並不會領受這樣的果。

由於自愛執、棄捨他人的動機而去役使他人,便會受到「遭僕役苦」的果報;若只是一般性地請他人做事,並不在這裡所講的範圍裡。若沒有做這樣的區分,那麼,比如說,我現在有一位侍者洛桑,那將來我就有變成洛桑的僕人的可能。但事實上,在「我有僕人」的這件事情裡,包含著二種可能的情況(譯註:雖然有侍者,但動機卻有二種,一種有自愛執,另一種則沒有)。如果我的心裡完全捨棄他、完全不顧慮他,只完全從「我比他高」的這種自愛執的動機去役使他。如果我為了我自己的事情,可以完全捨棄不管侍者洛桑的話,那麼,未來,我一定會領受到被別人役使的痛苦,這是肯定的。

仁波切中文述:

所以,我也要小心。如果我心裡懷著自愛執,而且不顧慮洛桑的目標,棄捨對洛桑有意義的那些事情,然後叫洛桑做對我有好處的事情。重點是,我的心裡若只注重我自己的事情與目標,只重視自己的想法,不考慮什麼對他才是有意義的,在這樣的動機下,我跟他說「你應該做這做那,你應該幫我做這個事情」,若我是用這樣的心態,把他當成我的侍者,那麼,我來世百分之百會變成他的侍者,也可能不只一生,可能要好幾百世都當他的侍者。

但若我心裡想的是:他的暇滿人生如此殊勝,一定要使這個人生有意義。對於「如何使他的暇滿人生更有意義」這一點,我要努力幫助他。在弘法上,我與他一起做,這樣,既有助於弘法,也有助於使他的人生具義。我不應該從「我的」這個角度想,而應該從「弘法」這個角度想。

如果,我的想法裡,沒有與「我的」連上關係,那就不是受到自愛執的影響,若我是在這樣的心態下請洛桑做事情,那就不會感得來生成為僕役的果報。而且,在幫助他時,把成辦他人生的意義,看得比自己的事情更重要,這樣的話,來世我還會繼續是他上面的人。*

「勞自以利他 當封王侯爵」如果自己換一個角度想,視自己為其他有情的僕人。比如,現在我在這裡講經,但我心裡想的是:為了成辦各位的義利,我來當各位的僕人;再比如,雪歌寺裡有很多的僧人,附近也有很多的在家的老百姓,若我心裡想:我是為成辦他們的義利而來,我是他們的僕人,他們的事情最重要,我要為他們服務。若是以這種心來做,那麼,未來我還是會投生於位居他們上位之處。

129.所有世間樂 悉從利他生 一切世間苦 咸由自利成

接著,從利樂的角度來看自他愛執的功過。綜合以上所述,其實要說明的是:自愛執會傷害自己,愛他執則會使自己獲得圓滿。不只如此,在尚處於輪迴之時,無論是什麼樣的安樂,都是依靠著「利他之心」而產生的。基於利他心而造的業,最後使得自己獲得安樂,所以說「所有世間樂 悉從利他生」。反之,若由於自愛執而棄捨、傷害他人,最後卻會使得自己受苦,所以說「一切世間苦 咸由自利成」。

總之,一切安樂的來源是欲求利他,是愛他執;一切痛苦的來源是欲求自利,是自愛執。

130.何需更繁敘 凡愚求自利 牟尼唯利他 且觀上二別

「何需更繁敘」不再多說了,因為再怎麼說也說不完。總之,看一看佛是怎麼成佛的,凡夫又是為什麼不斷地在輪迴中流轉受苦,因是什麼呢?是什麼原因形成凡夫與佛的差異?答案即是:由於自愛執與愛他執,造成了凡夫與佛的差別。

131.若不以自樂 真實換他苦 非僅不成佛 生死亦無樂

佛陀與凡夫的差別何在?(此偈先從不現見的過患談)許多未被我們看見的過患,如:沒成佛、沒獲得解脫等,這些都是我們無法看見的過患。成佛與不成佛,是否獲得解脫,這些對我們而言是未來的事情,是我們現在所看不到的事情。對於這些現在看不到的事情,我們沒有去成辦,而使得我們無法獲得成佛與解脫,這就是佛陀與凡夫的差別。這一偈首先就我們所未現見之法來說明。

「非僅不成佛 生死亦無樂」意指:不但不能成佛,而且未獲解脫,仍須繼續在輪迴中受苦。

132.後世且莫論 今生不為僕 顧主不予酬 難成現世利

能看見的自愛執的過患有什麼呢?且不論後世,今生種種的不順利,此生義利之所以無法成辦,也都是由於自愛執的緣故。

133.利他能成樂 否則樂盡失 害他令受苦 愚者定遭殃

以上分別從能與不能現見的過患談完之後,此偈總攝而言,自愛執不僅為自己造成一切能現見與不能現見的過患,而且還會傷害到別人,也由於造下傷害他人的業,而使自己無止境地受苦。

134.世間諸災害 怖畏及眾苦 悉由我執生 留彼何所為

所以,自愛執是應該要斷除的,因為一切的苦,都是由自愛執而產生。自愛執,不旦會使他人受傷害,會使自己因為傷害他人而受惡報,同時,也會使自己內心產生畏懼。不只如此,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吉祥,也都是由自愛執而產生。發生於自己身上這些不吉祥的事情,使自己受苦,受苦之時,特別領受到的害怕與恐懼,這些,全都是自愛執造成的。

「世間諸災害 怖畏及眾苦」中,「怖畏」指擔心這些災害會降臨到自己身上的恐懼,「眾苦」指這些災害當我們真正遭遇到時的痛苦,這一切「悉由我執生」。自愛執根本是個魔鬼,只會為自己帶來壞處,一丁點好處也沒有,為什麼要留它呢?

135.我執未盡捨 苦必不能除 如火未拋棄 不免受灼傷

就好比「火」與「被火灼傷」二者密不可分一般,「自愛執」與「使自己受害、受怕、受苦」二者根本分不開。所以,在未盡捨自愛執之前,沒有辦法除苦,一如「如火未拋棄 不免受灼傷,就好比你不可能說「我只要火,不要灼傷」一般。

仁波切中文述:

在講自愛執過患時,這裡分三部分說明「災害、怖畏、苦」:一者是我們之所以會遇到種種不吉祥之事、障礙,或被別人害。二者是在未遇到這些事情之前,由於擔心自己會遇到這些,所以會有恐懼。三者是在遇到這些事情之後,受到非常大的苦。

比如,我被一個人罵了。被罵是一種果報;被罵之後,我們還會擔心自己的名聲受損,恐懼自己的地位變低;在被罵的當時,心裡受到非常大的苦,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之前在講到恐懼擔心時曾說過,由於我愛執,所以我們會有不停的追求,而且這種追求會愈來愈高。也因為追求的愈來愈高,所以恐懼擔心也就愈來愈多。恐懼擔心愈來愈多,就成了一種苦。

只要自愛執一日不斷,這些都不會停止。想想:我們所追求的物質,那些對境有沒有止境?沒有。由於無止境的追逐,所以我們會累。如何解決?斷除自愛執。*

這也是《入行論》裡曾講過的「何需足量革 盡覆此大地 片革墊靴底 即同覆大地」,這個偈子,也可以結合「如何使心感到滿足」來說明:只要讓心變得乾淨,一切就成為清淨。若不朝這個方向做,為了滿足內心的欲望而不停地追求,欲望永遠不會有被滿足的一天,從物質的、外在的方向努力,無法成辦我們所要的。反之,若你能從內心感到滿足,無論什麼東西,你都會覺得可以。

136.故為止自害 及滅他痛苦 捨自盡施他 愛他如愛已

這一偈是「自他互換之法」的總攝。「故」意指:由於以上所述(以上述內容為理由),愛他執是一切功德的來源,自愛執是一切不吉祥與苦痛的來源,因此,不論是為了除去自己或他人之苦,能夠為自他帶來利益的,就是捨棄自己相續的自愛執,取愛他執,那麼,便可以為自己與他人帶來利益,一切的不吉祥也都能盡除。為此,所以我們應「捨自盡施他 愛他如愛已」,應捨棄自愛執,使自心相續能夠生起愛他執。

137.意汝定當知 吾已全屬他 除利有情想 切莫更思餘

在內心裡應該要下什麼樣的決定呢?因為我要棄捨自愛執,修習愛他執,所以「我」已經變成了一個要拿來「利他」的工具了。自己告訴自己說:「你已經成為一個用來成辦一切有情義利的工具了,所以,除了有情的事情,自己的事就完全不要想了!」除了利他,自愛執完全不可生起啊!

正如在《入行論》第二品云:「願以吾身心 恆獻佛佛子 懇請哀納受 我願為尊僕」我將身口意三門完全供養三寶,因此我是您的僕、您的臣民、完全照您的話做之人。這樣說,就是下了個決心:我不再隨自心而轉。此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依三寶之教示去做。現在第八品的這一偈講的是,我要修習愛他執,我是一個成辦有情義利的人,所以,我的身口意三門,不會再依著我自己的欲望、我自己的意思去運用,而只會運用在成辦有情義利上。

「吾已全屬他」我已經是別人的了,所以,除了成辦他人的義利之外,其他的事情,我會不再多想。

就好比在《掌中解脫》講的情況一樣,以前色拉傑的一位很有名的上師竹康格烈嘉措仁波切,他在實修之時,房間裡沒有多餘可供養的資具,他用來供養的器皿,與他吃飯喝水的碗是同一個。早上在修《道次第》之時,用那只碗盛水供佛,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他就跟三寶說「這碗請借給我一下」,然後再用那只碗吃飯。就像這樣,自己的身口意三門、所有的財物都已完全供養三寶,到了要用的時候再跟三寶借來用,用完之後再把碗擦得乾乾淨淨,然後再供上去。

仁波切中文述:

這段歷史在《掌中解脫》有記載。這位竹康仁波切他平常就這樣做,他自己房間裡,連八供的東西、供杯都沒有,只有喝茶用的一個木碗,這個碗是每位出家眾都要有的。早上,他就用這個碗盛水供佛,到中午吃飯時間,跟佛菩薩借下來,吃完後把碗洗乾淨,又再盛水供上去。

所以說,供佛累積資糧,並不是一定要有錢買東西才可以做。否則,密勒日巴尊者怎麼有辦法成佛?因為他沒有錢可以累積資糧啊。

竹康仁波切所有的東西,都變成三寶的東西,要用時他就跟三寶借。把這個意思與此處的偈誦連結:我們一切所有的身語意都是眾生的。事實也是如此,我們沒有辦法把它們帶到來世,要把它們都留下來給眾生用啊,所以,我們真的可以不用太執著。

昨天從台北下來時,買了六張可以打到印度的電話卡,打算分成三份,我自己留二張,其他的就給卻佩格西和洛桑拉(雪歌仁波切侍者)。六張一共八百元,我付他一千,他找我二百後我就走了,電話卡卻沒有拿。上了火車後,怎麼找都找不到那些電話卡,才想起是我忘了拿。

剛發現時,心裡有點捨不得,但再想想:從賣卡那個人的角度想,他一定會非常高興。從這個角度想的話,我的心也可以歡喜,就不用難過什麼了。所以,把自己的心從自愛執轉到利他,自己馬上就得到幫助,馬上就會覺得這是應該的。

也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想:這本來就是眾生的東西,不可以說是我的,因為這東西你也無法帶到下輩子去。世間的東西、錢財,就只會在世間繞來繞去,只能在世間流通。*

問答 一、長得醜的因,不是嗔恚嗎?為何讚美自己也會感得形貌醜陋?

答:(仁波切中文述)二種因都會造成形貌醜陋。比如,我們說造殺業會墮地獄,難道強盜不會墮地獄嗎?會。要看我們現在在談的是什麼角度。

比如,我們修忍辱,使得本來生我氣的那個對方,轉變成喜歡我了,當這個果報出現時(忍辱修到這種程度,所感得的果報是),會使得以後很多人見到我就覺得歡喜。而現在這裡講的是,為了抬舉自己而讚美自己,其動機裡,有不想看對方、想要捨棄對方的心。當我們讚美自己時,內心裡希望別人看不起其他人,希望別人覺得自己是更高尚的。由於內心裡有這種希求,會使得自己以後得到一個「被別人看不起的位置」,或是當別人在看自己時,他的心會覺得不舒服、不想看,從這個角度就可以說是長相不莊嚴。

二、請再說明第八品「意汝定當知 吾已全屬他 除利有情想 切莫更思餘」這一偈與第二品「願以吾身心 恆獻佛佛子 懇請哀納受 我願為尊僕」的關係。

答:(仁波切中文述)對一個修菩薩行者而言,眾生與佛是平等的。修菩薩行之人,他對眾生非常尊重,對佛菩薩亦非常尊重。這二種尊重是一樣的,沒有高低之別。

第二品這一偈在講的,是在皈依佛菩薩時的一種心態;第八品這一偈在講的,則是我們在面對眾生時應有的心態,這二種心態,對修菩薩行者而言,亦是平等的。*

三、剛才您提到稱讚自己時要注意動機,請問,這與為了增長自己的善法欲而隨喜自己,是否相同?

答:(仁波切中文述)讚稱,不一定是由自愛執而起,所以剛才講「在四十六惡作中講到,有時我們要自讚」,所要表達的是:有的自讚,是在「沒有自愛執」的情況裡發生的。自愛執,於任何時候都不應生起。因此,若在沒有自愛執的動機下讚嘆自己,即是隨喜。

若要再區分隨喜與讚嘆,則隨喜是我們內心上的事情,讚嘆則形之於語言,屬於行為。不過,要小心的是:我們常容易把「隨喜」與「貪欲」混雜,明明內心的狀態是貪,但在用詞上,我們會說隨喜。同樣的情況,在讚嘆中亦有。內心是在煩惱、自愛執的情況下讚嘆,這是不可以做的事情。

因此,讚嘆不一定是好事,但隨喜一定是善行。

四、請問隨喜有沒有分為善、惡、無記?

答:(仁波切中文述)這裡所謂的隨喜,指的是七支供善中的隨喜,隨喜的對境是善的。若隨喜的對境是惡的,就不能被稱之為隨喜了。

五、懷著嫉妒的動機,對別人說隨喜,這樣的業,是否善惡混雜?

答:(仁波切中文述) 動機是惡,所造的業即是惡。即是嘴上說得很好聽,也只是在騙人而已,並不是真正的善行。

有時,我們會以不正確的動機做好的事情,比如,以不正確的動機持六字大明咒。這個業,到底是善或惡呢?此時要以輕重來判斷。在這個例子裡,有善業,但這善業不能算他自己造的,而是依福田力的緣故。

但在剛才的例子裡,以惡心稱讚隨喜他人,並沒有福田力,只是煩惱的惡行而已。若是內心有惡念的情況上念經,才會加上福田力的考慮而去判斷其善惡輕重。以念經持咒為例,如果念頭上沒有惡的,此時福田力才會比較強。

比如,被狗追的小豬,繞著佛塔跑,此時由於牠的內心沒有特別的煩惱,依於福田力(繞塔)就造了善業,此時所依的福田力也蠻強的。

當自己做了對的、好的事情,隨喜自己,這是要的。比如,我們常說要思惟暇滿難得,這其實就是隨喜自己的意思。但我們也說要思惟無常。這就好像酸甜苦辣都要,我們的內心不要光只有酸,有時也要有一點甜,但也不能太甜。若一直隨喜,這樣也不好,因此有時加一點苦味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