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婆羅門女,逢僧歸正

裴扉闍國,有一個婦女名叫提韋,屬婆羅門種姓。她家境富裕,丈夫死了,沒有兒子,孤單守寡。依照婆羅門的法律規定:如果不願活下去,可以自己燒死。眾婆羅門同去教導,勸她發願生那羅延天。提韋同意這樣做。她約請婆羅門滿一百人舉行大會,大眾吃飯後各自牽著牛到她家。提韋將家中所有的物品,都施捨給五百個婆羅門。

隨後,韋提便砍伐木柴,在恒河邊上堆集木柴,準備自己燒身。婆羅門為女祝願:願你的大小罪惡,同時清除乾淨。來世投生時,六親眷屬都獲得無量壽命,無窮快樂!提韋同意這樣做。便砍伐木柴,準備自己燒死。國內有位沙門名叫缽底婆(意思是辯才)。他精進持戒,智慧多聞,經常運大慈悲心,教化全國的人,使他們改邪歸正,捨惡修善。他在恒河邊上看到,問提韋道:“木柴用來做什麼?”提韋答說:“自己準備燒身,來消除罪殃。”辯才說:“身上的罪業跟著心走,並不和軀殼在一塊。你枉自燒身,怎麼能滅罪?禍隨心生,心想善法,受報也善;心想惡法,受報也惡。你怎麼能在苦惱當中,希望消除罪業,獲得善報呢?!幸虧你還沒有做這種於理不通的事情。譬如患病的人,心裡受病苦的熬煎,身體又遭受惡人的辱罵打擊。這時病人會有善心不起憎恨嗎?”提韋說:“只會生憎恨心。”辯才說:“你今生的這些遭遇,是生前的罪業造成的。現在你如果燒身,烈火燃燒,身體焦爛,呼吸還沒停止,心識照舊起作用。正當這時刻,身心被熬煮,識神未離開,因而深感痛苦,煩惱憎恨,這樣命終墮地獄中,痛苦煩惱更增加百千萬倍。又如拉車的牛(比作心),對車輛(比作身體)生厭煩,想把車弄壞;前一輛車壞了,後一輛車人又給它架在身上。罪業沒有盡,縱使燒毀百千萬個身體,罪業的因果,仍然連續不斷。如阿鼻地獄裡,一天當中生八萬次,死八萬次,要經過一劫,罪業才能了結。像你僅燒身一次,怎能消滅罪業?”她說:“我願意聽聞滅罪的方法!”辯才答道:“先起的惡心,像浮雲遮蔽太陽;後起的善心,像明燈消除黑暗。造罪業的根源,由於身三業、口四業、意三業所導致。現在你應當一心至誠懺悔,改邪歸正,捨身受身,直至圓成佛道。”辯才授予十善戒,提韋很歡喜,陳設各種飲食和各種珍寶,請辯才留下來教化。辯才說:“你已受十善法,就是法友;再用善法來勸化人,就是報答。你已經得度,我不宜留住,還要去教化別的地方。”辯才財物均不接受,便離去。

(錄自《未曾有經》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