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共中士道

宗喀巴大師造論 / 妙音佛學叢書翻譯組漢譯


希求解脫

敬禮勝尊具大悲者足

應當念死及思維死後將會墮落惡趣的道理,令自心厭棄這個世間,精進求取後世受生善趣。然後,應以具量的皈依修持,並透過思維善不善業及其果報的定解,盡力斷惡修善,這樣便能得生善趣。但是,切勿因此而自足,當我們已發起「共下士」的意樂之後,即應修習「共中士」的意樂,亦即厭離生死輪回中的一切事物。在這種基礎之上,我們便能發起無上大菩提心,希求成為「上士」。

因此,我們必須修學「中士」的意樂。理由是因為我們即使已獲得人或天的階位,可是我們尚未脫離「行苦」,所以若以為這種(人、天善趣的)性質是樂,實屬錯謬。所以,事實上我們的生命是完全沒有快樂可言,其後定必再度墮入惡趣,落得不好的下場。人、天的一期生命就好像擱在懸崖之上暫作歇息,最後定當墮入深淵之中。(「行苦」又作「遍行苦」。佛教把身心種種苦的性質,分為苦苦、壞苦、行苦三種。1.苦苦,梵:dukha-duhkhata。藏:sdug bsngal gyi sdugbsngal,指有漏行蘊中的不悅意苦受法,逼惱身心之苦。2.壞苦,梵:viprinama-duhkhata。藏:’gyur ba’i sdug bsngal,指一悅意的樂受法,生起時為樂,壞滅時逼惱身心之苦。3.行苦,梵:samskara-duhkhata。藏:Khyab pa’du byed kyi sdug bsngal。指悅意、不悅意之外的其他舍受法,亦是待緣所生,生滅遷流不止,於身心皆感逼惱,故稱為行苦。行苦是聖者才能觀見的微細苦惱。一切有漏之行皆無常不安,生滅遷流,故皆為行苦所攝,所以不悅意之法有苦苦、行苦二類,悅意之法則有壞苦、行苦二類。三苦在下文便會詳細解說。)

《入菩薩行論》(見《入菩薩行論智慧品》)說:雖然一再投生善趣,而且不斷享受歡樂,但是死後卻要墮入惡趣,長期遭受難以忍受的大痛苦。

月官論師于《弟子書》說:你們這些於生死輪回不斷流轉,且把善趣誤認作安樂的人,定當無自主地在等趣及非等趣中,漂流百千遍。

因此,對於善趣也要厭離,如同厭離惡趣一般。聖天論師的《四百論》亦說:智者對於上趣的懼怕尤過於地獄。不懼怕三有的人可說世間罕見。

《攝功德寶》(《聖般若波羅密多攝頌》)亦說:其心貪著生死輪回的人將恒時不斷流轉。

《弟子書》說:視一切有情為樂的想法愈深厚,愚癡暗冥便會愈厚重。
視一切有情為苦的想法愈深厚,愚癡暗冥便會愈輕微。
對淨相的思念愈深刻,貪欲火焰便會愈熾烈。
對不淨相的思念愈深刻,貪欲火焰便會愈微弱。
意指我們從無始以來,執著輪回三有的美事為安樂的根源,慣於把它們妄計為淨妙相(即是以不淨為淨、以苦海樂、以無常為常、以無我為我)。對治這種問題的方法,便是修習苦性及不淨相,這樣便可以把這些妄想終止。(月官論師說)若不修習(苦性及不淨相),癡和貪便會增加,令我們繼續流轉生死。所以,修習生死輪回的過患極為重要。

戌二 共中士道的修心次第:

共中士道的修心次第分四:① 正式修習意樂。② 發起出離心的標準。③ 遣除誤解。④ 抉擇能趣入解脫道的性質。

己一 正式修習意樂:

「正式修習意樂」分二:① 認識求解脫之心。② 發起求解脫心的方法。

庚一 認識求解脫之心:

「解脫」意指脫離繫縛,能把我們繫縛於生死輪回的便是「業」與「煩惱」。(解脫,藏:thar pa。梵:vimoksa,音譯作毗木叉、毗目叉,意指解放、離縛,亦即從煩惱束縛之中解放,脫離迷苦狀態。廣義而言,可通用於三界束縛的解脫,其分別名為欲纏解脫、色纏解脫、無色纏解脫。由修習所斷之煩惱有別,又可分為見所斷煩惱解脫、修所斷煩惱解脫等。狹義而言,特指斷除生死根本,不受後有的涅槃境位。)在這種力量控制之下,蘊(梵:skandha。藏:phung po)便會以三種方式轉生。以「界」(梵:dhatava。藏: khams。指心靈層次)而言,便是轉生於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以「趣」(梵:jagataya。藏: ’gro ba。指有情的種類)而言,便是轉生於「五趣」或「六趣」(若把六趣中的「天趣」與「阿修羅趣」合計為一,便是「五趣」)。以「生處」(梵:yonaya-yoni。藏: skye gnas。指出生的方式)而言,便是以胎生(梵:jarayuja-yoni。藏:mngal nas skye ba)、卵生(梵:andaja-yoni。藏:sgong nas skyeba)、濕生(梵:samsvedaja-yoni。藏:drod gsher nas skye ba)、化生(梵:upapadukaja。藏:brdzus te skye ba)等四種方式受生。由於這就是繫縛的本質,所以「解脫」便是能脫離由「業」和「煩惱」驅策而受生,而希望獲得這種自在解脫的意欲便是求解脫之心。

「業」與「煩惱」剎剎生滅,可是,這種謝滅並不是解脫,儘管已生起的事物不能留住至第二剎那,但是,這種謝滅並非以修習對治法等(如無我慧)來作為解脫的輔助條件。假如這樣也是解脫的話,那任何人士便無需努力也能解脫,所以這種想法實極可笑。因此,如果我們未曾修習對治法,未來便會受生,只有透過修習對治法才能令受生終止。

庚二 發起求解脫心的方法。

希望止息口渴之苦的意欲便是基於看見自己不願受口渴折磨。同樣,希望獲得止息「取蘊」之苦的解脫意欲,亦是由於看見「取蘊本性是苦」的過患。所以,我們沒有透過修習三有輪回的過患而生起捨棄生死的決心,便不會追求滅除「取蘊」之苦。(取蘊,梵:upadana-skandha。藏:nyer len phung po。是「有漏」的別名。取蘊有三義:1.由「蘊」而生「取」。2.由「取」而生「蘊」。3.「蘊」從屬於「取」。「取」是煩惱的別名。「蘊」則通於三世,有內外、遠近、勝劣之分,意指可聚集的有為法。由於有漏法由『取」所生,所以屬於『取」,並有生起『取」的意思,所以稱為「取蘊」。)

《四百論》說:不厭離這個世間的人豈會崇尚寂靜?就像貪戀自己的家便難以捨離輪回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