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八品 靜慮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一百三十一節課

思考題

  1. 請背誦“吾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吾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並具體解釋其中的兩個推理。你覺得這種推理方式合理嗎?為什麼?
  2. 有些人聲稱:“旁生可以隨便殺害,因為它們比人類低級。”這種說法正確嗎?請以理駁斥。
  3. 有些人在利益眾生的過程中,耽誤了自己的修行和成就,對這種情況應當如何看待?你自己有什麼打算?
  4. 雖然他人的痛苦很難受,但他的痛苦畢竟無法傷害到我,我一點也感受不到,我憑什麼要去保護呢?
  5. 為什麼說現在的我和未來的我不是一個相續?請以教證、理證進行分析。
  6. 你認為《入行論》簡單嗎?請說說你的體會。

我們繼續宣講自他平等的修法,今天是說對自他平等的道理應當生起定解。

子二(理當生起)分二:① 安立因;② 成立周遍。

丑一(安立因)分二:① 對境苦樂相同;② 有境意願相同。

寅一、對境苦樂相同:

吾應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當利樂他,有情如吾身。

這個偈頌,每個大乘佛教徒一定要重視,要背誦,記在心裡面,平時的言行舉止應該以這樣的教言來攝持。否則,我們自以為是大乘修行人,可是不要說在實際行動中利益眾生,有時候連名稱上也算不上大乘佛教徒。

此頌的意思是,我應該解除一切眾生的痛苦,因為這些眾生不喜歡痛苦,如同我的痛苦一般;我應該盡力饒益一切眾生,因為這些眾生都是有情之故,如同我的身體一般。(利益眾生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暫時的利益眾生,一是究竟的利益眾生,這兩種都應該去做。)

按照因明的三相推理,可以這樣說:“我應該解除眾生的痛苦,因為無意義的痛苦之故,如同我身上所遭受的無意義之苦。”當然,有些痛苦是有意義的,比如為求法而苦行,或者為幫助眾生而受苦,這些看起來是痛苦,實際上功德非常大,對今生來世都有利益,所以這種痛苦不包括在這裡。而世間人每天為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忙碌,這些痛苦一點意義都沒有。我們作為大乘佛教,最可怕的就是自私自利,對一切眾生來講,最可怕的就是俱生我執,這是我、那是他,這些狹隘執著沒有消除之前,利益眾生和解除眾生的痛苦始終不會付諸予行動。

昨天也講了,眾生的痛苦雖然沒有降臨到我的頭上,但也應該解除,因為眾生難忍之故。其實偈頌的意思是:只要我把眾生執為我所,我的心裡就會很難忍。為什麼呢?因為本來五蘊不是我,但我偏偏以我執把它執為我,只要五蘊受到損害,我心裡就會很痛苦。既然如此,如果將三界所有的眾生執著為我,當眾生遭受痛苦時,我心裡照樣會痛苦。

在座的各位,你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這是別人,是怨恨的敵人,與我毫不相干;這是我的親人,一定要幫助。再加上無始以來被俱生無明緊緊纏縛,所以長大以後親怨分明,這是非常可憐的。昨天我資助的一名學生考取了深圳某某大學,他來的時候很開心,我們談了一會兒,最後他離開時,讓我多加持一下他的父母親友,讓他們不要遭受任何痛苦,他去上學也許兩三年不能回來,所以一定要加持他們。

雖然這是一種世間傳統,但如果嚴格一點,以我們學習的大乘精神來衡量,這種說法非常非常不合理。天下無邊的一切眾生,都可以執為我所,何必把幾個人當作唯一的父母?而對其他的眾生,一方面根本不關心,另一方面也不願意關愛他們,這些與我們的教育、我們的障礙有著密切聯繫。因此,從現在開始,大家能不能將以前的傳統和習慣改過來?沒有改過來的話,始終以自私自利的心為出發點,離解脫確實相當遙遠。

這種推理真的非常非常尖銳,我們看到任何一個眾生受苦時,必須要想法解除他的痛苦,為什麼呢?他畢竟是眾生,對他來講肯定痛苦。就像如果有人用刀來砍你,你感覺怎麼樣?不要說真正將你的肉一塊塊地割下來,看到那種架勢,你也會嚇得全身發抖。所以只要是有生命的眾生,用刀砍他肯定會痛。然而,有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快樂而殺害別人,或者為了短暫的口腹之欲而殺害眾生,這種行為多麼愚癡啊!

大家一定要從內心中去思維,這是不可推翻的一種推理。我昨天也講了,每個眾生的愛好不相同,習慣不相同,習氣不相同,但是唯一有一點相同:只要是眾生的話,都會避苦求樂,對自己的生命有執著。我們如果肆意去摧毀它,這個眾生一定會痛苦。

有些人認為,旁生可以殺害,人類不能這樣。這是極其不合理的,旁生只不過不能說人的語言而已,實際上它的苦樂與人完全相同。有時候犛牛遇到下冰雹或者豺狼來了,它就拼命地跑,拼命地躲,為了什麼?就是自己的生命不要遭到威脅,想獲得快樂。世間上大大小小的眾生,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喜歡快樂而不喜歡痛苦。因此,我們作為佛教徒,始終要觀自他平等,自己是怎麼樣的,其他眾生也如是。如果有人說旁生可以殺害,那你可以用這種推理方法:“你不能害這個眾生,它是有情的緣故,只要是有情就不能害,如同你自己的身體一樣。”倘若在一個家庭裡,有些人信佛教,有些人不信,那信佛教的人可以用因明的論式進行辯論。

現在有些人口頭上說是居士,但實際行為經常損害眾生,一點佛教的味道都沒有。不管你是成就者也好,修行人也罷,只要危害眾生的話,連小乘的沙門四法都不具足。因此,“寧可眾生殺我,我也不要傷害眾生”,平時我們一定要這樣發願。《中觀寶鬘論》的後面也講了很多發願文,如觀音菩薩的發願 、文殊菩薩的發願 ,提醒我們念念不忘利益眾生,時時刻刻發下殊勝大願。其實佛教的教言全部歸納起來,就是對上師三寶起信心,認識自己心的本性;對可憐的眾生起悲心,超離三界輪迴,這樣的理念永遠也不能離開。

《善說海》的作者無著菩薩,就是利益眾生最典型的例子。他老人家的傳記中說:有一次,無著菩薩門口來了一位得嚴重畜癩病 的乞丐,他的身軀早已失去光澤,其坐墊等物密密麻麻遍滿了小虱子,大小便也完全失禁。眾人見後不禁惡心、嘔吐,紛紛要求他不要在此地久留。

無著菩薩目睹之後,大悲心頓時油然而生,眼淚簌簌落下。他把那又髒又臭的乞丐領進屋,還把那些沾滿虱子的坐墊、衣服等物拿進來,將自己好一點的衣服馬上送給他。接著,尊者開始用身體給小虱子們作布施——在虱子窩裡一住就是兩三天,以致渾身上下到處爬滿虱子。

很多道友看見之後,覺得非常不忍心,祈請尊者停止此種行為,但尊者並未聽從他們的苦勸,依然在行自他相換。無奈之下,他們把尊者的一位上師蔣陽頓有請來,勸尊者放棄此舉,否則對身體有諸多不利。無著菩薩聞言,即以《本師傳》中的一首偈頌作答:“僅依此肉身,亦能饒益他,我發如此願,當具廣大果。”他老人家經常用這些教言勉勵自己。

我們也可以想一想,自己遇到可憐骯髒的乞丐時,是怎麼樣對待的?可能很多人嗤之以鼻,根本沒有想這是眾生、這是痛苦,自己應該去解除眾生的痛苦。很多人認為這是大菩薩的行為,跟自己沒有什麼關係。如果與自己的修行、成就、名聲有關,很多人就爭先恐後,而默默無聞地犧牲自己、幫助眾生,現在很多佛教徒極不情願,發心與行為背道而馳。華智仁波切說,三界眾生雖然不想受苦,欲求安樂,可是因為無明愚癡,根本不知道快樂的因——行持十善業,反而行持痛苦的因——造各種惡業而拋棄自己永恆的幸福。所以,有些人的行為特別可憐,對今生來世都沒有意義。

話說回來,藏傳佛教中無著菩薩的行為,無獨有偶,漢傳佛教也有一位唐代的曇韻法師,常年居於五臺山木瓜寺,獨自一人住在瓦窯裡。衣服破舊不堪,遍滿跳蚤和虱子,法師一任它們吸咬,寄生在自己身上。當地土蚤很多,附在身上,他也不排除,一直用身體的血肉作布施,長達四十多年。

我家鄉也有一個羅西喇嘛,他一到夏天,就每天到森林裡面去,脫下上身的衣服,一邊坐禪,一邊用身血布施蚊子。太陽落山以後,他才回到寺院。你們可能也知道,藏地的蚊子在七八月份特別大,不像漢地的蚊子那麼小。去年我們去草地上,很多道友身上有蚊子時,使勁用披單趕,趕完了以後,還用惡狠狠的目光盯著。盡管可能沒有打死,但那種態度根本不把它看作生命。其實那種蚊子在藏地比較多,修行人在對待眾生方面,還是應該跟其他人有所不同。

現在有些所謂的佛教徒,看見老鼠就打,看見螞蟻、蟑螂,就倒開水或噴殺蟲劑,這是非常可怕的。前段時間,深圳有一位居士很苦惱,他問我說:“我這裡有很多白蟻,怎麼辦?”我告訴他:“不管怎麼樣,都不能殺害!有些大德說殺害也可以,念個咒語就行,但這絕對不可以,它們是有生命的,如果這樣殺害,根本不是佛教徒。”昨前天他又給我打電話說,依靠諸佛菩薩的加持,他雖然沒有殺害眾生,但白蟻都已經不見了,現在屋子裡也比較舒服。

確實,現在漢地類似的情況比較多,但這些眾生畢竟也是生命,我們應該想辦法。如果是真正的佛教徒,那暫時可以不住在那裡,想辦法在外面住幾天,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人不至於愚癡到除了殺生以外,沒有別的辦法了吧。所以,今後在生活過程中,只要牽涉到眾生的痛苦,自己務必要注意,否則,大乘的名稱和意義都已經失去了。

總之,只要是眾生,我們就要幫助,不能傷害,這兩個原則務必要掌握。有些菩提學會的道友,以前沒受過系統的佛教教育,光是口頭上說“我是大乘佛教徒”,這是絕對不行的。行為一定要盡心盡力去做,否則一邊吃活的生命,一邊說自己是佛教徒,真的特別可怕。尤其是現在的南方人,吃眾生好像沒什麼感覺,好多人認為非常正常,因為自己從小就在海邊一直吃,現在繼續吃下去,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很多人有這種概念,看起來特別特別可怕,他們雖然牙齒很白,但牙齒的尖尖上有很多血點兒,跟魔王、魔女沒有什麼差別。我們都覺得魔王魔女好可怕,有長長的爪子、尖尖的獠牙,其實到餐廳或菜市場時,有些人甚至比魔王還厲害。魔王害眾生的話,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我原來也講過這個故事,但人卻從水裡直接拿來就吞下去。這些行為完全缺少悲心,缺少悲心的話,所作所為不會入於大乘之道。

寅二、有境意願相同:

自與他雙方,求樂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獨樂?

既然自己和別人兩方面,都同樣追求快樂,一點差別都沒有,那為何我只求一個人快樂,而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傷害他眾的基礎上呢?

不管是什麼樣的眾生,大至梵天、大自在天,小至蚊子螞蟻等蟲類,上至總統、總理、帝王、將相,下至乞丐、妓女、僕人、屠夫,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都有共同的願望,就是想獲得快樂。不願意快樂的而願意痛苦的,在眾生當中絕對沒有。不僅是人類,旁生、餓鬼、地獄乃至阿修羅、天界的眾生,都是日日夜夜希求快樂。可是這種快樂,如果沒有一些修行境界,也是特別難以得到。

既然所有的眾生都希求快樂,不願意遭受痛苦,我與眾生的目的一樣、想法一樣、感受一樣,那我拋棄眾生而自己獲得快樂,從大乘理念來講,這是不合理的。甚至拋棄眾生而自己成佛,也是不成立的。阿底峽尊者在《菩提道燈論》中說:“自不樂疾速,取證大菩提,願為一有情,住到最後際。”我們不應為自己而迅速取證菩提,而是要發願即使為了救度一個有情,也要在千百萬劫中住於世間。這亦是文殊菩薩的大願,大乘經典中記載,文殊菩薩因地時發願:“乃至一個眾生尚未解脫而留在輪迴中,我也寧可住世度化,不願意自己先去成佛。”

所以,只要是能幫助眾生,捨棄自己的成就和修行也合理。我們這裡有些發心人員跟我講:“我現在聞思修行確實已經耽誤了,但就算今生不成就,只要能夠幫助眾生,我也情願繼續做下去。”這些人雖然現在不是文殊菩薩,但跟文殊菩薩的發願確實相同,他們內心中真的想:“只要對眾生有一點利益,無論在輪迴中住多長時間、受什麼苦都願意。眾生如是希求快樂而得不到,我現在有這麼好的機會,應該給別人多創造一點條件。”所以,有些人的發心非常非常正確。作為修行人,千萬不要有為了自己的如毒般自私自利的心,不拋棄眾生、幫助眾生的心態很重要,麥彭仁波切也說:“寧可捨棄自性命,切莫拋棄諸眾生。”

雖然不捨棄眾生是大乘菩薩戒的最根本,但更重要的是什麼?就是不能損害眾生。現在有些人,今天發了菩提心,再過一段時間,別人說他幾句,他馬上用石頭來砸別人,大乘佛子怎麼會如此“堅強”啊?世間英雄的話,可能天不怕、地不怕,殺害眾生也不眨眼,但我們發了菩提心的人,理當視一切眾生為自己,看見眾生而不想度化,甚至想打他、殺他,這種念頭真的值得慚愧!

大幻化網中說,我們現在的一些顛倒行為,猶如一個人裸體奔跑,精神恢復了以後,一回憶起來就特別不好意思。同樣,我們在凡夫地時將不淨執為清淨、無常執為常有、無我執為有我、痛苦執為快樂,一旦證悟了聖諦,獲得了聖者果位,對於以前的四種顛倒,自己也會覺得非常羞愧。比如有些人以前不知道生命的珍貴,經常在飯店裡點殺很多眾生,我跟有些道友聊天的過程中,他們覺得自己以前跟瘋子沒有差別,直到遇到大乘佛法以後,才明白自己精神失常過,成了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多虧大乘佛法把自己救了出來,否則如果還在繼續發瘋,那多可怕啊!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確實也是,他們若一直這樣下去,不知道一輩子會造多少業。有些人覺得太晚了,其實也不晚,噩夢早一點醒過來,也是你的福報。

我們這裡有些人,雖然修行方面比較慚愧,早上經常斷傳承,散亂的事情比較多,背書也背不下去,考試也是馬馬虎虎,有很多很多煩惱,但總的原則上遇到了佛法、遇到了善知識,再怎麼樣也不會像以前那樣,看見眾生就吞下去,整天的行為瘋瘋顛顛,這也是一個大的進步!

幫助眾生真的很重要,《釋尊廣傳》中說,久遠之前,釋尊轉生為一商主,名為得善,他天性善良,只要看見可憐的眾生,就不顧一切去幫助。有一次,他從大海取寶回來,遇到劊子手正欲處死一人,他決定要將此人救下來,但劊子手無權釋放,他便到國王面前求情。國王回答說:“此人嚴重違犯律法,你若真欲救他,必須將全部財產上繳,且你自己要代那人受死。”得善聽罷,高興萬分,於是把財產全部獻給國王,自己欣然代那人受死。所以大菩薩看見一個眾生遭殺,寧願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把他救過來。我們雖然還沒有達到這種境界,但也要想去盡量幫他,不要害他。

可能是我的性格不好吧,跟別人打電話時,如果話不投機或者心裡不舒服,就不想說話,把電話撂了。這種情況出現過好多次,其實這種行為還是害眾生,所以我今天在所有僧眾和諸佛菩薩面前發願:以後不撂電話了。

當然,我們學院的修行人,按規定在這裡不能有電話,但希望你們以後也能這樣發願。外面的很多居士,兩個人吵架時,吵吵吵最後把電話撂了。所以大家也要共同發願,不然連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口頭上說幫助眾生、不害眾生,實則以各種方式傷害眾生的身體和心,這種行為非常糟糕。

我個人來講,真的修得特別差,在你們面前講這些大乘論典,特別不好意思。自己很多方面沒有做到幫助眾生,但心裡面確實願意做眾生的奴僕。盡管像無著菩薩和得善那樣的精神,我是沒有,今天看見一個麻風病人,讓我全部放下來,我現在還達不到,但只要對別人有一點幫助,我少睡一點、讓身體受一點痛苦、願意早一點死去,這一點還是能發願。因此,我們應該從行為上多考慮老母有情,只要對眾生有利益,就願意放下自己,這樣的發心是需要的!

自與他雙方,惡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護?

既然自己與他眾都同樣厭惡痛苦,他眾不願意接受身心折磨,我也是一模一樣,那為什麼我不願意幫助別人而只愛護自己呢?

佛教中有一個眾所周知的故事:鬼子母有一千個兒子,她最疼愛最小的兒子。但她偏偏愛吃小孩肉,所以常到人間抓小孩,活生生地當食物吃。人們受不了這種痛苦,紛紛向佛陀求救。佛陀於是通過神變,將鬼子母最小的兒子捉來,扣在自己的缽裡。鬼子母回來發現小兒子失蹤了,她特別著急,不吃、不喝、不睡,上天入地到處找,整整找了七天,也沒有找到。後來她聽說佛陀無所不知,就到佛陀那裡去哭訴。

佛陀說:“你有一千個兒子,才丟一個就這樣難過,別的百姓只有兩三個孩子,甚至是獨生子,卻被你吃掉了。你想想人家的心情,是不是比你更痛苦?”聽到這番話,她當下就醒過來了,在佛陀面前懺悔道:“我錯了,只要能讓我找到小兒子,我再也不吃別人的孩子了。”

佛陀就把她小兒子從缽裡放出來,還給鬼子母。鬼子母問:“我若不吃小孩,那沒有東西可吃,我豈不是餓死了?”(就像某些壞老板一樣,除了吃活的海鮮以外,什麼都吃不下去。我遇到一個人就是這樣,三頓飯就要活的動物,別的東西他不想吃,覺得沒有味道。)佛說:“不要緊,我以後讓我的弟子每逢用齋時,分出一部分給你吃。”所以漢地寺院在吃飯時,專門有對鬼子母的回向偈 ,我們藏地也有這樣的偈頌,通過這種方式加持,讓它們獲得快樂。

很多眾生對與自己有關的人,覺得他們的生命很寶貴,對不相干的人則不會這樣。其實這是不合理的,從生命的價值上、感受的苦樂上,任何眾生都沒有差別,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願接受的痛苦,千萬不要強加於人,因為別的眾生也照樣不願意。

現在有些道友,只考慮自己,根本不考慮別人,連修房子、砌水道,也只想到自己的院子,一點都不考慮別的院子。這種人真的跟旁生沒什麼差別,根本不具足人的法相。作為人,應當具備慈悲、高尚的品格,大家通過學習這部論典,要從心裡對大乘佛教有種不共的認識,這一點非常重要!

丑二(成立周遍)分二:① 真實宣說成立周遍;② 斷罪之答辯。

寅一(真實宣說成立周遍)分二:① 一異無實故互不護持之過;② 故當斷除我執。

卯一(一異無實故互不護持之過)分二:① 時間相異之苦不護之過;② 對境相異之苦不護之過。

一、時間相異之苦不護之過:

謂彼不傷吾,故不護他苦,
後苦不害今,何故汝防護?

有些人認為:“我自己的痛苦很難以忍受,所以一定要保護,但其他眾生的痛苦是自作自受,與我毫不相干,我憑什麼要去保護呢?”

現在很多人就是這樣,只要自己快樂就行,幫助別人的話,也僅限於自己的親屬,其他眾生沒必要去幫助。“謂彼不傷吾,故不護他苦”,因為這些痛苦對我一點損害都沒有,又何必去防範它呢?

針對這種論調,作者下面回答說:如果因其他眾生的痛苦不會傷害你,所以你不需要保護他,那麼未來的惡趣痛苦也沒有損害到今生,你為何要保護呢?比如你現在造惡業,來世會轉生到地獄裡受寒熱之苦,這些痛苦你現在並沒有感受,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為何要拼命地積累善法去防護呢?或者說,很多人年輕時積累財產,目的是為了在老年時不受苦,還有一些人為了明天快樂,現在做很多事情,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為痛苦現在你也沒有感受到。

如果懂得這些道理,眾生的痛苦應該當作自己的痛苦,若能視他苦如己苦,正法的價值和利益才可以修出來。敦珠仁波切有一個教言說:“猶如除病良藥之正法,若未聽聞無法知取捨。”如同除病妙藥般的正法,假如沒有去聽聞,很難了知其中的道理。自己以前的想法,跟佛教的教義比起來,真的是非常愚癡。確實,我們若不願意遣除眾生的痛苦,自己以後的痛苦也不應該考慮。然而,沒聽過這些大乘教言的話,有些人恐怕不能接受,如果通過長期的聞思修行,一定會慢慢明白其中的道理。

若謂當受苦,此誠邪思維,
亡者他體故,生者亦復然。

有些人辯護說:“未來所受的痛苦,這是我要關心的,畢竟我是一個相續,為了使未來的自己不受痛苦,做一些事情還是有必要。而其他眾生與我的相續完全不同,他的痛苦與我沒有關係,所以我不應該去幫助。”

這種說法不合理。“若謂當受苦”,如果說這種痛苦將來會讓我感受,必然會發生在我身上,所以我應該避免這些痛苦,而其他眾生所感受的法,無論什麼時候,我都感受不到,所以我不必管別人的痛苦。作者呵斥道“此誠邪思維”,這種想法是莫大的邪見。為什麼呢?“亡者他體故”,因為現在的你死了以後,來世轉到惡趣的話,那時候的你實已變成另一個眾生,與活著的你完全是他體的。

如果把時間縮短一點,年輕的你和年老的你不是一個,今天的你和明天的你也是別別他體。因為前後的相續有異,如果是一體,則有諸多過失。比如說,我今年34歲,明年35歲,那麼35歲的我是不是34歲的我呢?如果是,我就越活越年輕了,今年是34歲,明年還是34歲,因為一體的緣故,永遠也不會變成他體,但這是不合理的。所以,《入中論》裡面說:“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續。所有自相各異法,是一相續不應理。”慈氏與近密二人的相續,是各別的他體,不可能安立為同一相續,因此,凡是自相各異的法(如今天的我和明天的我),說為一相續極不應理。

再譬如,山谷後面有一條河,去年我淌過河,今年也淌過河,就認為這是同一條河,其實這是特別大的妄執,這不僅在勝義中不成立,世俗中也不成立。正如我剛才所言,如果34歲的我和35歲的我是一體,那麼我34歲的時候,已經變成35歲了。或者50歲的我和100歲的我若是一體,我到100歲時,已經年輕50歲了。或者我今生是人,來世變成地獄的眾生,假如二者是一體,則人間也有地獄的眾生了……有很多的過失。有些人認為,今天的我為了不受明天的苦,奮發努力是理所應當,而對其他眾生的痛苦,竭力去制止就不合理,其實懂道理的人用正理來觀察的話,二者沒有任何差別。

《入行論》每個頌詞的道理,大家一定要通達。很多人覺得《入行論》很簡單,我覺得這有點愚癡,讓你解釋的話,連三分鐘都解釋不了,說明你對頌詞並沒有了解。如果真正了解,這裡面有很甚深的意義,這種意義並不是凡夫人隨便說的胡言亂語,而是與正理完全相合的。包括在座的有些道友,也覺得這些頌詞很簡單,其實不管你是講考還是筆考,對它內容的90%都沒有了解,只是明白了10%以後,就自以為得、心滿意足了。這是非常大的一種邪見,希望你們不要認為《入行論》很容易,以前也聽過,現在也聽過,大概的意思知道就可以了。

當然,我講得也不好,我經常想:“現在我雖然給你們講,但能不能講到50%啊?”裡面可能也有一些講錯的。實際上真正的義理越思維越甚深,因此你們不要小看《入行論》,否則智慧是不會增上的。好多道友表面上好像懂一點,其實裡面的推理和思維方式,自己完全沒有接受,而是以另一種方式來解釋,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對於科判和頌詞的內容,大家要再三地看,光看一兩遍肯定不行。像華智仁波切那麼有智慧的人,也是隨身帶著《入行論》,原因是什麼呢?這裡面的甚深內容,經常要與我們相續結合起來串習,這樣修行才會變好。不然的話,有些居士一邊坐車,一邊馬馬虎虎地聽Mp3,“哎,我已經聽過了,《入行論》比較簡單啊!”一說簡單,我就有點生氣。不簡單,真的不簡單!佛法不是像看電影、聽新聞、看報紙,意思只有那麼一點,看完以後就沒有了。諸佛菩薩金剛語的加持,跟世間的語言截然不相同。鐵鋁等金屬有什麼樣的價值?黃金和金剛鑽石有什麼樣的價值?這方面大家應該非常清楚。切記:形象上的聞思起不到什麼作用,務必要對其內容反反復復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