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八品 靜慮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一百五十節課

思考題

  1. 按照小乘觀點,什麼是聖者種性?大乘又是如何定義的?怎樣讓自己具備這一功德?這樣有什麼好處?
  2. 為什麼說看得破是人生最大的快樂?你對此有哪些體會?
  3. 有些人認為不耽著受用是合理的,但貪著身體理所當然。對於這種想法,你怎麼看?請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並說明怎麼樣正確對待這個身體。
  4. 名詞解釋:慢 我慢
  5. 很多人修行不成功,主要是因為什麼原因?明白此理之後,你自己有什麼打算?怎麼樣去幫助周圍的人?
  6. 請從名言和勝義的角度分別說明,身體的本質是什麼?你依靠何種方法對此生起定解?

發完心之後,大家應該認認真真地諦聽。

巳二、旁述知足之功德:

若人無所求,彼福無窮盡,
樂長身貪故,莫令有機趁。

昨天已經講了,假如沒有知足少欲的心,一個人即使擁有世間上的一切也不滿足。那麼今天以旁述方式 宣講知足的功德:假如一個人對地位、財產、名聲等一無所求,他並不是傻傻的,什麼都不知道,他去求的話也有這個能力,但他不像有些人一樣,科長求處長、處長求局長、局長求市長,一直貪得無厭,而是有一種滿足感,那這種人的快樂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

人應該有滿足感,到一定的時候就可以了。前段時間我有一個學校的校長,本來學校的建築還需要發展,但他很有滿足感:“已經可以了,現在已經發展到最頂點了!”其實知足也是智者的行為。尤其是修行人,看破世間的瑣事之後,應該隨緣而去,無有所求。漢地有副對聯曰:“事到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可惜很多人不知道這個道理,一直永無止境地往前跑,最終肯定會倒下去的。

按照小乘的教言,少欲不貪是聖者的境界。你們也記得吧,學習《俱舍論釋》時講過,聖者有四種種性,一是以菲薄法衣而滿足,二是以粗糲齋飯而滿足,三是以簡陋床榻而滿足,四是喜歡聞思修行,這四者都是知足少欲的自性。聖者對住處、衣服、食物並沒有過高要求,不像現在人一樣,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高檔的,住的是最豪華的。許多聖者住的是山洞、茅棚、草坯房,吃穿方面也很簡單,然而他們內心至高無上的境界,普天之下有多少人能比及呢?假如一定要住高樓大廈、坐高檔轎車,很多方面不斷地希求,相續中的快樂就越來越少,因此一定要學會知足少欲。

那什麼叫知足,什麼叫少欲呢?《涅槃經》云:“少欲者,不求不取;知足者,得少不悔恨。”少欲就是對一切沒有特別的要求,任何時候都很隨緣;知足是即使得不到自己的所求,也不會有悔恨、痛苦。其實,凡事不計較也是一種知足少欲,如《佛說大乘無量壽經》中說:“不計眾苦,少欲知足。”有了滿足感的話,縱然住在小小的草坯房裡,內心也會歡喜無比。否則,就算住五星級賓館,吃山珍海味,家有萬貫黃金,心裡還是很痛苦。

我們對身體不要太過貪執,不要讓它有增長貪心的機會,不然快樂不會有,修行也不會成功。小乘《毗奈耶經》和有關論典中說,修行人不能打扮,不能使用花鬘香水,也不能過於飽脹,必須過午不食……這些都是使身體不要貪得無厭的手段。如果過於貪著所求之法,將會招致各種痛苦。佛經中有公案說,有的人貪著衣服而轉生餓鬼,有的人貪著法衣變成魔鬼,還有一個比丘貪執缽盂而轉生毒蛇。在漢地,唐朝也有個華嚴宗的和尚,表面上嚴持淨戒、廣聞博學,什麼功德都樣樣齊全,但他對財物的貪心很重。有次他生病時,一個小沙彌不小心將他的缽盂打碎了,他竟然氣得病情加重而死去,死後轉生為一條毒蛇,仍念念不忘對小沙彌報仇。

所以我們生前應當淡泊知足,斷除對財物、身體等的貪執,否則,臨死時那種心念會特別強。人在死的時候,千萬不能在他耳邊提他喜歡的東西,應該讓他看阿彌陀佛的像,聽一些佛號,盡量把他的分別念轉向善法。而不要在喜歡轎車的人旁邊評論“什麼車是最高檔的,它是八缸、六缸、四缸”,這樣的話,對他有非常大的危害!

不執悅意物,厥為真妙財。

我們不要執著悅意的事物,就像《佛子行》中所說,見到賞心悅目的對境時,應把它看作無有實質,猶如夏天的彩虹,如此就不會產生貪著了。有些人貪心比較大,看到商店有很好的產品,看別人開很好的車,看別人住很好的房子,就屢屢產生“這是我的該多好啊”的念頭。這是貪心沒有對治的結果,如果明白一切外物的無常性、痛苦性以及是有漏財產的過失,那麼最初得不到不會痛苦,得到之後不會特別執著,一旦失去了也不會傷心。一旦達到沒有什麼可貪的境界,那已經獲得了最妙的財富,即使你身無分文,也是真正的富翁。

佛陀在《遺教經》中說:“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觸事有餘。”沒有貪欲的人不管在哪個地方,城市裡也好、寂靜地方也好,不會整天愁眉苦臉,心情坦然、快樂、灑脫,沒有畏懼、痛苦、擔憂,就像日月在空中運行一樣自在,臉上時刻洋溢著燦爛的笑容。但是很多人由於看不破,對財物視如命根,給自己帶來了不少痛苦。

作為大乘修行人,一定要學會知足少欲。上師如意寶的《忠言心之明點》和許多聖者的教言中都有這樣的教誡:修道的過程中,對財物和人首先要看破,不敢說完全斷掉貪執,至少也不要欲望太大了。《法華經》云:“是人少欲知足,能修普賢之行。”一個人若能少欲知足,行持普賢菩薩廣大如海的六度萬行輕而易舉,無有任何困難。但是不懂知足少欲的話,縱然表面上給人講經說法,每天做各種善事,痛苦還是會接連不斷地出現。

看得淡、看得破,是人生中最大的快樂。蓮池大師說過:“人生解知足,煩惱一時除。”有了知足少欲的功德,貪心、瞋心、欲望、擔憂、煩惱及生活的壓力,統統都會去除的。有些在家人說:“我們生活壓力太大了,好重喔!實在撐不起來。”但如果有了知足的妙藥,即便你變成路邊的乞丐,也照樣會很快樂。有時候看路邊的乞丐特別快樂,每天到街上討一點飯,吃飽以後睡得特別香。可是有些大老板,吃完飯後一直想:“我明天怎麼跟別人說話?怎麼樣欺騙他?如何推銷這個產品?要賺多少錢……”一晚上都在盤算這些,第二天已經沒有精神了。可是老乞丐晚上睡得很好,早上起來身體特別棒。開玩笑!

我們修行人千萬不要特別貪,假如整天貪名貪財,不管你是仁波切還是上師,顯現上你肯定不是聖者。以前有個老堪布講經時經常說:“作為聖者,對有漏的財物像不淨糞一樣對待,根本不會去貪執。”可是很多人恐怕不是這樣,一談到錢財,表情就不同了,這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山上的修行人,還是要盡量知足少欲。知足少欲不是讓你有財產也苦行,天天舍不得吃,而是說不要整天想著發財,“我一定要修黃財神,發大財以後作功德”。(其實我看到很多修黃財神而發大財的人,根本不作功德,反而不斷地造惡業。修黃財神成了他造業的因,這樣也沒有多大的意義。)

現在有些人修房子的要求越來越高,當然如果你有能力,想住得稍微舒服一點,對我們欲界眾生來講應該可以。可是有的人今年修一間房子,明年修兩間房子,後年修兩層樓,以後再修三層樓……修行境界若與房子高度成正比,那倒是很不錯,但財富越來越多的時候,有時候修行會越來越退步。這一點我就有深深的體會。以前自己剛來學院時,條件很差,除了能吃飽之外,基本上什麼財物都沒有,所有的時間都用在聞思修行上,可是如今根本做不到,所以財富對解脫有很大的障礙,到一定的時候應該知足少欲。

所謂的知足少欲,不墮兩邊很重要。如果墮入一邊,連吃的喝的也沒有,每天都要擔心“我等會兒怎麼辦啊?跑到別人家去吃有點不好意思”,這樣也不行。原來有個和尚說:“不要緊!我學院裡的朋友比較多,每天到一家做客,一個月三十個人就可以了。”但這樣也比較麻煩。所以佛經裡說,不墮兩邊即是修行的順緣。

如今很多人為了財富特別忙,根本沒有修行的時間,但如果能知足少欲,這就是世間上最殊勝的財富。龍猛菩薩在《親友書》中云:“佛說一切財產中,知足乃為最殊勝,是故應當常知足,知足無財真富翁。”現在美國有些大商人,有幾十億美金不滿足,還要投資,搞各種各樣的項目。其實人生無常,幾十年來霧裡雲裡,到死的那一天,這些根本沒有意義,只是一個存款數字而已。有個明星曾說:“我的錢多也好、少也好,只是在銀行裡的數字變化,除此之外也做不了什麼事。”那多可惜啊!你今天存上100萬,明天減少100萬,自己卻無法享用,對世間也不做任何善事,真的特別沒有價值。所以到一定的時候,大家應該了解財富的實質,明白修行才是一切當中最重要的。

(有人說我開始的一兩個頌詞講得特別廣,到了最後就特別略。可能我剛開始有點興奮,到後面就累了吧!)

辰二(貪執不合理)分二:① 由於低劣故貪不合理;② 由於不知利害故貪不合理。

巳一、由於低劣故貪不合理:

這個身體特別低劣,貪執它很不值得。如果它像如意寶或佛像一樣珍貴,那去貪執也可以,但若詳詳細細地觀察,這個身體並沒有可貪之處。

可怖不淨身,不動待他牽,
火化終成灰,何故執為我?

有些人可能想:“雖然不應耽著受用,但貪著身體是理所當然的。世間上有這麼多人,哪有不保養身體的?天氣冷肯定要多穿衣服,想盡辦法來養好身體,這應該是需要的。”

下面就對他進行回答:事實並非如此。暫時把身體當作修法的工具是可以,但如果拼命打扮身體、執著身體,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原因有三:

1、“可怖不淨身”:前面再三地分析過,這個身體的組成物質令人見而生畏,活著的身體和死後的屍體沒什麼差別,原來是皮膚、肌肉、骨頭、內臟,死完了之後依然是這些。所以米拉日巴尊者說:“見而生畏之屍體,本為現在之身體。”

假如有人覺得自己的身體不可怕,很可愛,那可愛的是哪個部分呢?你若覺得臉頰很好看,紅紅的,那把它割一塊放在盤子裡,你吃一下,或是讓你最好的朋友、對你很有信心的人吃一口,看他害不害怕?所以,身體的上上下下沒有一處是乾淨的,沒有一處是不可怕的。現在很多人拼命去打扮、整容,主要是不了解身體的成分,不知道它是什麼組成的,最後會變成什麼樣,因此在這上面一直很迷惑。

2、“不動待他牽”:身體本是無情物,就像石塊、木頭、牛糞一樣不能動,只有靠心的力量來牽引,才能走路、說話、睡覺等。所以身體跟屍陀林裡的屍體沒有差別,完全是依靠心識和風的因緣暫時顯現的“起屍”,不應該去貪著它。

3、“火化終成灰”:身體終將在火化場裡變成一堆灰,因此是無常無實的東西。

明白這三點之後,為什麼還要貪執身體呢?虛雲老和尚以前參的話頭是“拖死屍是誰”,確實,每個人都有一個大屍體或小屍體,整天在拖來拖去,但這個到底是誰呢?就是“我”。“我”又在哪裡呢?應該在這上面進行觀察。

前段時間我去漢地時,有些居士把一首歌改頭換面,換成了無常方面的內容,說是:“再過二十年,我們來相會,送到火葬場,全部燒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誰也不認識誰,最後送到生產隊裡作化肥。”這種說法非常好,但世間人不知道這一點,覺得身體會永遠陪著自己,有一點痛苦就忍受不了,四大稍微調和又特別快樂,根本不知道身體最後會變成什麼樣。龍猛菩薩說過:“身際如灰乾際墜,終究不淨無實質。”每個人的身體最終必將化為灰燼,或者終將乾枯,身體支分也化為微塵,這樣的不淨物沒有絲毫實質可言,故不應該特別貪執,而要依靠它做點有意義的事情,認真學習佛法。

下午有個北京的居士給我打電話,她說自己54歲,每天都在不斷地聽課,《入行論》的前面內容聽完一遍後,現在又開始重新聽,同時天天念一萬遍金剛薩埵心咒。她說自己年輕時不懂這些,現在明白了佛法的道理後,希望依靠這樣的身體為眾生做一點事情,畢生都奉獻給佛法。雖然她是個普通的居士,但對出家多年的我來講,確實很認同她的說法。

假若特別保養這個身體,像世間人一樣動輒花上幾千塊,也不一定有用處。一個女居士跟我說過,她每天要睡9到10個小時,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臉上的皺紋,但反而越來越多了。這樣的話,還不如把身體用於修行上面,一旦無常到來,醫院裡給你下病危通知,說你已經得了癌症,你也不會特別痛苦。因為這個身體就像是旅店,或者像衣服一樣可以再換一個,若能這樣對待身體,我們對生老病死也會有清晰的認識。不會像現在人一樣,遇到一點挫折就接受不了,更不要說成佛度眾生的大事了。

學習大乘佛法,真的有無法言說的好處。華智仁波切專門寫過《讀大乘經典之功德》,我最近也在看。確實讀了大乘經典之後,能明白很多取捨道理,本來是很危險的惡業,知道之後就不會造了。所以聞思還是非常有必要,大家一定要認認真真對待。

無論生與死,朽身何所為?
豈異糞等物?怎不除我慢?

不管是從小到青年、中年、老年活著的身體,還是最後得重病離開人間的屍體,這個身體若沒有用於佛法方面,則跟糞便、煤炭、石頭、木塊沒有差別,對我又有什麼用呢?它是一種無情物,不像心識一樣能生生世世跟隨我,我的心識前世變成犛牛,今世變成人,後世隨善惡業轉生到其他趣中,但身體卻不能如此。比如我現在是人,每天在一個小屋子裡生活,死了之後有可能在天界享受天人的妙欲,也有可能在一棵樹下變成小蟲,天天吃一點小土。業力是不可思議的,沒有必要為了暫時的身體,讓自己的心識造下彌天大罪。

以前我們學院的嘎多堪布(現已圓寂),確實把身體當成糞便,並不是很重視,只要有一點吃的穿的就夠了。穿的方面不講究,吃的也是隨隨便便,近十多年的相處,我對他老人家的修行真的很隨喜。我們接觸的時間比較長,我剛來學院時,他給我們講過《入行論》。那一代的老修行人,只不過把身體看作一件衣服,許多行為是現在世間人無法想像的。

有些人可能覺得:“身體跟衣服是有差別的,衣服不會有疼痛,但身體稍微碰一下是很痛的。”那也不一定。如果你不執著身體,也不會有疼痛感;如果有了執著,別人把你的衣服燒了,你還不是心痛得要命,好像自己被燒了一樣。

其實沒有我執的話,身體跟一件衣服沒什麼差別,應該把它用於行持菩提方面去。廣欽老和尚說過:“我們要捨棄身體,為常住做任何一件事,若太愛惜身體了,即無法修福,反而被臭皮囊騙走了。”這是非常好的一個教言。在座的道友,為常住也好,為所有的眾生也好,應該盡心盡力地發心。聽說有些發心人員熬夜到早上4點多鐘,還沒有睡覺,身體都垮了。但從佛法的角度講,為眾生這樣犧牲也值得。如果發心時間過長而圓寂了,我們到時候會多念一點觀音心咒(眾笑)。外面菩提學會也有個別居士,為了大家的學習,發心特別大,哪怕一個人能生起一點信心、出離心,他們也願意做很多事情。

所以對身體這個臭皮囊,我們不要過於貪執,一定要逐漸斷除我慢。這裡的“我慢”並不是驕傲自滿,而是指執著身體為我,認為“我的身體好棒啊”、“我的身材真不錯”,甚至上面在講《入行論》,下面還拿著鏡子在化妝。證嚴法師在《靜思語》中說:“眾生有煩惱,是因為我執的關係。”的確,現在女孩子喜歡打扮,男孩子喜歡誇張:“我的身體好棒啊,要不要比一下?”這些都是我執在作怪。本來沒有的卻認為存在,這就是“慢”;本來身體沒有什麼功德,但偏偏特別貪執,這就是“我慢”。假如沒有去除我慢,我們永遠不會有快樂,離解脫更是遙不可及。

作為大乘修行人,應該追隨前輩大德的足跡,他們在深山裡怎麼樣修行,我們也應該盡量效仿。很多人修行不成功是有原因的,一是心裡對佛法有懷疑,對上師起邪見,被很多邪見和懷疑阻擋著;還有一個就是心力不夠。如果心力特別強,像米拉日巴尊者、無垢光尊者那樣把身體當成一堆草,且不說一生當中成佛,至少也獲得了不墮惡趣的把握。

奉承此身故,無義集諸苦,
於此似樹身,何勞貪與瞋?

前面敘述了身體的百般過失,我們由於侍奉這個身體,毫無意義地積聚許多罪業。然而,此不淨身猶如樹木一般無有感受,不會因對它態度有異而發生變化,我們又何苦為了它而生貪愛、瞋恨呢?

凡夫人對自己的身體特別貪執,無病無痛就歡喜,出現違緣就悲傷,其實對於這樣的無情物,不貪不瞋是最好的態度。佛經中說:“不當取所愛,亦莫厭無愛。”心不要過於貪執什麼,也不要過於討厭什麼,對任何事物要有平等心。倘若對身體太過貪愛,把一個大大的鏡子放在家裡,白天晚上照來照去,那沒有任何實義。但也不能特別討厭身體,穿的衣服破破爛爛,從來也不洗臉,臉上被灰塵積滿了,這樣懲罰也沒有必要,應該把它當作暫時的修行工具。

《妙法蓮華經》云:“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福報淺薄的人貪執身體,因而被各種痛苦所逼迫,福報大的人就不會這樣。其實一個人的修行跟福報還是有關係,福報不錯的話,遇到大乘佛法一下子就接受了。有些居士或出家人,雖然遇到了大乘佛法,也遇到具有法相的善知識,但由於自己福報淺薄,經常在中間搬弄是非,自己也活得特別苦惱,甚至連圓滿一個傳承的時間都沒有。

其實這輩子完了並不是一了百了,來世還是存在的,所以即生中應該盡量做些有意義的事,到了一定的時候斷除我執,把身體看作一棵樹一樣。就像釋迦牟尼佛,旁邊有多少天人讚歎、供養檀香水,他也沒有任何貪執;有多少以提婆達多為主的壞人進行損害,他也沒有絲毫瞋恨,這就是真正的無我境界。以前佛陀當忍辱仙人時,證悟了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對身體無有絲毫執著,故被歌利王割截身體時,也沒有痛苦的感受。

我們的這個身體,從勝義角度講是空性的,從名言角度講是痛苦的本性,誠如月稱菩薩所言:“如鐵物熔化,豈性變液體?如是苦性身,豈能成樂性?”《中觀四百論》中也講了常樂我淨——凡夫人的四種顛倒,比如覺得“我”是常有的,所貪的對境是清淨的,這些都是顛倒的執著,一旦通過聞思修行除開了迷亂,就能見到萬法的名言真相和勝義真相。勝義真相正如《般若經》中所說,是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這個我們暫且不談,此處也沒有特別宣說,但在名言中身體到底是怎麼樣的,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大乘佛教對我和我所剖析得非常細緻,這些教言若沒有記在心間,那麼聞思修行也沒有多大意義。這些道理並不是在我口裡叭叭叭就過了,你們一定要對內容詳詳細細思維,看自己所想的跟經論所講的是不是吻合。如果不謀而合,說明你的心與諸佛菩薩的智慧是相應的;如果有很多懷疑或不理解,就應該在善知識或道友面前辯論探討,以解開自己心中的疑團。總之,我們一方面要祈禱十方三世諸佛,加持自己的正知正見和菩提心越來越增上,同時也要精進努力,否則這些境界很難生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