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九品 智慧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一百七十一節課

思考題

  1. 堪布阿瓊在《前行筆記》中說:“漂泊輪迴中的眾生,最初覺得很快樂,最後會以痛苦收場;而希求解脫的修行人,暫時看起來很痛苦,但卻是以快樂結尾。”對此你有哪些體會?
  2. 名詞解釋:人我執 法我執
  3. 抉擇法無我的最好方法是什麼?大小乘之間有何不同?哪一種更究竟?請說明理由。
  4. 為什麼說身體不存在?這節課中,作者從哪些角度進行了剖析?你能產生什麼樣的定解?
  5. 請以比喻說明,抉擇法無我的眾生之差別。你屬於哪一種?今後有什麼打算?

《智慧品》主要是抉擇人無我和法無我。前面抉擇了人無我,無論是遍計我還是俱生我,都是一種分別執著,實際上並不存在。這一點,大家先要從理論上明白,再思維它的內容,然後不斷去串習。所謂的修行,一定要有修行體驗,若沒有長期貫穿這些道理,以後很難起到真實作用。就像一個醫生,即使再精通中西醫的理論學說,但沒有臨床經驗的話,給別人治病也很難對症下藥,自己生病時也無濟於事。我們修行也是如此,理論上明白了還不夠,一定要將理論付諸予實踐。

當然,在修行之前,首先要抓住修行的根本。《智慧品》主要抉擇的是空性,空性中最關鍵的是人無我和法無我,若能通達這兩個無我,將一切萬法抉擇為空性沒有任何困難。所謂的我,是輪回的根本,若沒有鏟除,不可能從輪回中解脫。月稱論師造《入中論》時闡述正文之前,首先說明了我執和我所執的危害,如云:“最初說我而執我,次言我所則著法,如水車轉無自在。”眾生若有我執和我所執,就會像水車一樣,永遠漂泊在輪回中,毫無自在。

現在有些人喜歡修行,但修行不要建立在“我”存在的基礎上,否則你大乘法修不成,小乘法也修不成。佛教與外教有本質上的區別,外道大多數是常派,認為“我”實有存在,而佛教抉擇“我”不存在,若有“我”的念頭,修行不會圓滿究竟,這是觀察勝義諦必須要了解的。因為“我”是一切輪回之因,若不斷除這種對五蘊聚合的執著,在三界中絕對無法解脫。正如龍猛菩薩所云:“何時有蘊執,爾時有我執,有我執有業,有業亦有生。”只要有五蘊的執著,就會有“我”的執著,進而產生貪瞋煩惱,造作一切善業惡業。法稱論師也說:“有我則知他,自他中執瞋,此等盡相繫,而生諸過失。”倘若有了“我”執,定會產生與之相關的“他”執,於是貪愛自方、瞋恨他方的過患依之而起,可見,我執與所有煩惱痛苦緊密相連。

我執的本體及其過患,大家一定要明白,這樣的“我”只是一種假象、一種虛妄分別,用智慧來觀察辨析時,就會認識到萬法不存在,如同空中鮮花或陽焰水一樣,世俗中只是一種顯現分,勝義中遠離一切戲論。我們何時能了達這種本體,何時就能具有中觀正見。

如果經常串習萬法不存在,通達中觀的道理也不難。昨天我遇到中觀班的一個法師,在交談的過程中,他也認為多年傳講中觀的原因吧,別的修行不敢說很有進步,但諸法空性方面,自己應該有比較堅固的定解。在座的道友也應該如此,依靠月稱論師、龍猛菩薩以及寂天菩薩的智慧,不管抉擇人無我還是法無我,在空性問題上不要生邪見。諸法實有的觀點,理論上說不過去,比喻上也舉不出來,就算你有再高的學歷,也無法駁斥中觀正理,既然如此,你又何苦執迷不悟呢?

大家以後給別人傳講佛法或自己修行時,一定要明白佛法的根本就是空性,而空性在不同場合有不同的理解方法,這方面我們藏傳佛教就有許多殊勝竅訣,只要以三喜 依止善知識,再加上自己苦行就可以獲得。堪布阿瓊在《前行筆記》中說:“漂泊輪回中的眾生,最初覺得很快樂,最後會以痛苦收場;而希求解脫的修行人,暫時看起來很痛苦,但卻是以快樂結尾。”世間人似乎很懂享受生活,但實際上他們因此而沈溺苦海,非常可憐。我就遇到一個修行人,他跟我說:“看見城市裡不信佛的人,無法用其他語言來形容,只有一個詞——可憐!”我有時候也有這種同感,現在很多人的所作所為、所言所行,確實沒有多大價值,在此我恭敬祈求大家:短暫的人生中,寶貴的人身要希求解脫妙法,千萬不要白白空耗了!

要抉擇無我空性,一定要先認識我執的禍患、我不存在的道理,通達了這兩點之後,才能把對我的執著變成無我的理念。當然,這種理念不是一兩天就可以建立的,我們無始以來一直串習“我”為實有,俱生我執、遍計我執遍及每個眾生的相續,現在明白這個道理後,一定要通過各種教理、竅訣及修行方法來摧毀我執,建立無我的理念而精進修持。從印度、藏地、漢地大成就者的傳記中看,很多高僧大德剛開始也有一定的我執,他們沒有入佛門時,我執可能相當嚴重,但後來用上這種竅訣之後,獲得了不可思議的境界。大家也要看自己能不能在這方面下功夫,如果能,你的境界就可以與法的本體相應。

無我是萬法的真相,與我們的心有殊勝關係,所以每個人都有開悟的機會。只不過有些人暫時的障礙比較大,信心和精進不足,對無我法只是聽聽而已,沒有付諸予行動,在我執的網罟中一直不得自在,因此今天開始講法無我。

法無我是對治法執的一種智慧。所謂法執,指除了人我以外,對外在器世界的物質、內在有情世界的心識所產生的一種執著。這種執著從凡夫地到十地菩薩末尾之間都有,凡夫地時非常粗大,一地以上越來越微細,但執著仍是存在的,它屬於一種所知障。

法執分為粗法執、細法執。一、粗法執,包括遍計和俱生兩部分:1)遍計粗法執:如小乘宗所許,無分微塵、無分剎那真實存在;2)俱生粗法執:執著器世界的柱子瓶子等物質,或者有情世界的各種心態。這兩種法執都是粗大的執著。二、細執著,也包括遍計和俱生兩部分:1)遍計細執著:經過教理的剖析,認為柱子瓶子等的色相在本體上存在;2)俱生細執著:沒有經過教理的剖析,直接認為色法為主的法相存在。

一切法可攝於心法與色法中,那麼心法與色法到底存不存在呢?下面作者開始抉擇。抉擇法無我有幾種方法,最好方法就是四念處 。以四念處來分析諸法空性寂滅,就叫法無我,如《金光明經》云:“五蘊舍宅,觀悉空寂,是名法無我。”法無我通過四念處來抉擇,是佛陀最殊勝的教言。《大般涅槃經》中記載,佛陀近涅槃時答阿難四問,其中之一就是囑咐阿難:佛滅度後,比丘們應依四念處嚴心而住。當然,“比丘”只是代表,每個修行人都應該修四念處。有些人問:“我現在已經出家了,到底該修什麼法啊?”佛陀沒有讓你天天修房子,也沒有讓你天天化緣,而是說應該以四念處為師。

《增一阿含經》、《大念處經》中以大量篇幅闡述了四念處法門,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四十八卷中也特別提到關於四念處的修學方法,並強調大乘行人應該修學四念處。這些教言極其殊勝,但是我擔心現代人對生活很關心、對世間法很關心、對自己的身心很關心,而對佛陀的教言根本不關心,把這些統統放在書櫃裡、佛堂中,從來看也不看。我曾去過一個居士的家,他佛堂裡有一套一套的書,我問:“你佛堂什麼時候建的?”他說:“5年前年建的。”我說:“當時是不是就有這些書?”“是,我是把書和佛堂一起買的。”我看了一下,書上布滿灰塵,肯定一本都沒有動過。當然,把書作為供養對境也有功德,但是作為修行人,還是應該對裡面的內容有興趣,一定要看。

四念處不僅是小乘的修道要門,同樣也是大乘的修道要門。《集學論》十三品將四念處的教言詮釋得很清楚,但漢地不大提倡這種修法,由於古文晦澀難懂,很多人不願意動腦筋,於是這種修法乏人問津。

四念處的修法,大乘和小乘是不相同的。麥彭仁波切講過,小乘修持四念處,是為了自我解脫,而大乘是為了安住寂滅之後廣利眾生。至於大乘的具體修法,《集學論》中講得非常細緻,其中引用《寶髻經》等經典說,勝義中將四念處抉擇為空性;而世俗中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以對治四種顛倒分別。

泰國等南傳佛教國家雖有四念處的修法,但跟本品抉擇空性的修法有所不同,這是因為他們修的只是世俗諦。也就是說,眾生認為身體清淨,他們通過身念處抉擇為不淨;眾生認為感受是一種快樂,他們通過受念處抉擇為苦性;眾生認為心是常有,他們通過心念處抉擇為無常;眾生認為諸法有我,他們通過法念處抉擇為無我。《俱舍論》中也以總相和別相的方式進行剖析,摧毀這四種顛倒相 。

南傳佛教有一位著名的上師阿姜念,她講了許多四念處的修法,教導我們先從觀察呼吸開始,然後才修觀身不淨等等,否則以散亂心來觀修,會起到相反的效果。在漢傳佛教中,天臺宗的智者大師也寫過一本《四念處》,以大乘思想來講解四念處的修行,但自此以後,很少有人宣揚這種修法了,這是很可惜的。

南傳佛教的四念處修法,與本論所強調的四念處修法有本質上的區別。很多講義中說,如果只是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則無法從輪回中解脫,也無法完全根除我執。因為僅僅對身體觀一個不淨,但身體還是存在的,對去除我執起不到很大作用,故一定要將身體抉擇為空性,按《大念處經》、《寶髻經》等大乘經典的觀點,一一抉擇身體、感受、心為空性,只有了達一切法如虛空,才不會有任何執著。

這次寂天菩薩講的竅訣,跟南傳佛教的有點不同。原來我去泰國時,那裡有很多四念處修法,每次開大法會,很多上師就弘揚四念處,盡管每個上師的講法各異,但幾乎都是圍繞身體不淨等宣講的。當然,這種講法在許多教典中也有,但我們要知道四念處的修法有兩種——世俗中摧毀四種顛倒,勝義中將一切抉擇為空性,若能如此修持,功德是不可思議的。修持四念處,可以趨入四聖諦,這種必要性在《辨中邊論》中也已經講過 。

以上介紹了修四念處的必要性及其修行方法。

庚二(深入法無我)分四:① 身念住;② 受念住;③ 心念住;④ 法念住。

辛一(身念住)分三:① 具支分之身不成立;② 支分不成立;③ 攝義。

壬一(具支分之身不成立)分二:① 對境身體不成立;② 身執說為迷亂。

癸一(對境身體不成立)分二:① 破與分支相聯之身;② 破與分支不相聯之身。

子一(破與分支相聯之身)分三:① 破各自分支為身;② 破身住於每一部分中;③ 攝義。

丑一、破各自分支為身:

這些科判很重要,無著菩薩在科判中有非常細微的竅訣,希望大家將科判與頌詞相結合,詳加了解。

前面剖析了頭髮不是我,牙齒不是我……身體每個支分都不是我,但這裡沒有說“不是我”,而是說“不是身體”。因為抉擇法無我和人無我的側重點不同,所以二者有一定的差別。

平時很多人認為,即使“我”不存在,“身體”也應該存在。但這只不過是虛妄分別念所假立的。就像未經觀察時認為車存在,不管馬車也好、轎車也好,各種零件的聚合就稱為車,但若一個一個分開觀察,每個零件都不叫車,除了零件以外也沒有車,因此人們的執著完全是一種錯覺。

當然,這樣的說法,世間人是不會承認的,可是他們不承認也舉不出理由,因為相續中有深重的邪見,一聽說身體不存在,他們就目瞪口呆:“怎麼不存在啊?身體就是這個嘛,你看你看!你們佛教太可怕了,怎麼說連身體都不存在?”其實我們不會有這種過失。如果說身體真實存在,那身體每個支分與身體的關係,要麼是一體,要麼是他體,此外不會有其他方式。假如身體與支分是他體存在,那麼除了支分以外,另外還有一個身體,這是誰也不承認的。因此,身體與支分唯是一體,身體唯有在支分上安立,既然如此,下面就會觀察:支分上是否有身體的真實存在。

如果能通達下面的推理,就會明白所有法都是執著分別假立的。《集學論》中引用教證說:“由是觀察身如虛空,則見一切諸法皆空。”《四百論》也說:“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了達身體的空性之後,依此類推,任何人的身體都是空性,因為大家的執著方式一樣,迷亂因緣也完全相同。

下面是怎麼樣剖析的呢?

身非足小腿,腿腰亦非身,
腹背及胸臂,彼等復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臟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為身?

抉擇人無我時是從上往下分析,此處抉擇法無我時是從腳開始,自下而上進行分析。

很多人認為身體存在,但身體存在於哪一個部分呢?首先,腿骨以下的雙腳不是身體,如果它是身體,那砍斷了腳,身體就不存在了。而且,眾生所執著的身體是完整的整體,有頭、有目、有皮膚,可是光有一個腳掌、腳跟,這與眾生的執著截然不同,其法相也不符合。再加上,如果說腳就是身體,有兩隻腳的人就有兩個身體了,任何人都不會這樣承認。

同樣,膝蓋到踝骨之間的小腿、膝蓋到腹股溝之間的大腿以及腰,都不是身體。(有些人特別喜歡腰很細,聽說夢露的纖細腰肢就是通過去掉兩根肋骨才達到的。)因為所謂的身體從時間上講,是一種連續性,從形象上講,是一種整體性,但無論小腿、大腿還是腰,都無法獨立具足身體的法相,因此它們不是身體。(個別人可能認為:“這些雖不具備身體的完整法相,但卻具足身體的部分法相,所以應該是身體。”這一點我們下面會破,你們的分別念先不要冒上來。)

然後,前面的腹部、後面的背脊、腹部上面的胸部、胳膊、兩邊的肋骨、雙手、腋窩、肩膀、腹腔和胸腔中的內臟、頂部的頭以及脖子等等,這些也不是身體。既然身體的所有支分都不是身體,那身體又在哪裡呢?

當然,沒有觀察時,說支分的聚合是身體,這是可以承認的,就像車的零件聚在一起稱為車一樣。其實零件聚合在一起,也要有一定的規律,否則一堆零件堆在那裡,這也不能叫車,只有把車輪放在車輪的位置上……這樣逐一安裝,才能成為車。身體也是如此,將它切成一塊一塊的,放在大毛毯上,這不叫身體,而叫人肉。如果有一種特殊“安裝”,把雙手放在兩邊、頭放在中間,就可以形成完整的身體,名字上可以這樣叫,分別念也可以這樣想。但實際上身體這個東西根本不存在,不管是“我”也好、“身體”也好,確實都找不到。佛經中最深奧的就是無我,假如身體沒有了,“我”又在哪裡存在呢?

眾生都認為“我”存在,甚至很多人說“我”在大腦中,但這種說法不正確。以前六世達賴見過一個無頭人,他沒有頭卻活了很多年。漢地也有這樣的公案:南宋時期,有個叫刁端禮的文士,因事路過浙江境內一個村莊,看見一個沒有頭的老人在打草鞋,動作非常利落。刁端禮感到驚奇,就上前詢問,房裡走出一個壯年男子,他說:“這老人是我父親,宣和庚子那年(公元1120年)時逢戰亂,被斬首。我在死人堆裡找到父親的屍體,他的手和腳還能活動,我們不忍心把他安葬,只是把他的頭埋到屋後,又用藥敷在他脖頸的傷口上。後來創口痊愈,中間喉管處可以發出啾啾的聲音,我們從這孔竅給他灌粥湯,竟然一直活下來了,至今已有三十六年。他七十多歲了,還能幹活。”刁端禮聽後,驚訝不已。

無獨有偶,唐朝開元年間,某地縣令崔廣宗犯法被斬首,家人把他的屍體抬回去,也一直活著。他每當吃飯時,就用手畫地寫“饑”字,家裡人把食物粉碎成屑狀,從他食管中塞進去,用湯沖下;吃飽了,他又用手在地上畫“止”字,這樣一直維持很多年。而且,他還可以和妻子一同生活,後來妻子生了一個男孩。(他的妻子很喜歡他啊!)

這些公案說明,“我”並不是存在於頭腦中,“我”的存在方式,對於現代神經學、醫學而言,完全是一片空白。現在有些人邪見比較重,一聽說佛教的無我空性,就嗤之以鼻、不屑一顧。假如你真有一些理由,那不妨拿出來進行辯駁,但我覺得你的見解恐怕是靠不住的。

總之,這裡所講的是,觀察身體哪一個部位有身體的存在。你們也可以觀察一下,這不是講其他法是空性的,而是在你自身上觀察,應該是很容易的。

剛才講了身體不是各個支分,明白這個道理後,下面進一步觀察身體是否遍於每一個支分:

丑二、破身住於每一部分中:

若身遍散住,一切諸支分,
分復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有些人說:“手不是身體、腳不是身體、頭不是身體,每一個支分確實不是身體,因為不具足身體的法相,這方面沒什麼可懷疑的。但手、腳、頭每個支分上,都有一個身體的東西,因此身體還是存在。”

下面從兩個方面來觀察:你所謂的身體存在,是身體總覆於每一個支分上?還是身體分別住於每一個支分上?

如果是第一種,認為身體是一個總體,覆蓋在所有支分上,就像一個大毛毯,蓋在一大堆菠菜、土豆等蔬菜上一樣。這種觀點是經不起觀察的,假如身體遍住於一切支分,那應該能被五根識發現,但除了各個支分以外,根本沒有發現一個覆蓋全部的身體。每個支分都住在自己的位置上,比如手臂住在手臂的位置上,除了手臂的自體外,絕對沒有一個身體依附著它,或者與手臂以無二無別的方式存在。打個比方說,車的零件——車輪上有沒有車的整體呢?如果認為有,那你只要買一個輪子,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跑了,用不著花那麼多錢買車。可見,身體總體並非真實,只是你想像出來的而已,這種身體根本不存在,不僅與支分一體的方式不存在,以隱藏的方式也不存在。

五蘊聚合的身體中,其實並沒有真正主宰。《集學論》云:“菩薩觀於身,如刻木眾像,筋骨假連持,應知無主宰。”菩薩明白身體如同雕刻的木像一樣,唯是皮肉筋骨連在一起的假象,不可能有實有的東西在操縱。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都認為有一個我的身體,現在通過這種分析,對身體應該有所認識。前面觀察了“我”不存在,此處觀察“身體”不存在,假如認為有“我”的“身體”,就如同石女兒說空中鮮花是自己的財物一樣,非常荒唐可笑。然而可憐的是,無量眾生十分迷亂,他們最珍貴的、最愛執的身體,猶如泡影一樣不存在卻不自知,我們理應對其生起大悲心。

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等數身。

如果是第二種觀察方式:認為身體不是總覆於每一個支分上,而是分別住於每一個支分上,比如手上有一個身體,腳上有一個身體,眼睛上有一個身體……很多人手痛時就叫:“哎喲,我身體好痛!”頭痛時也是大叫身體好痛,這說明頭上有一個完整的身體,手上也有一個完整的身體,這樣的話,過失非常大。因為正常人有兩隻腳、兩隻手,還有一個頭,單拿一隻手來講,手有手背、手掌和手指,手指又有五個,假如說每個支分上有一個身體,那一個人就有無數身體了。手指上若有一個完整的身體——指頭上有眼睛、有嘴巴,看了就覺得特別可怕!

因此,“我”本來是空性的,就像河流、雨水、空宅,本體一點也不成立,誠如麥彭仁波切在有些修法中所說:“若觀我本空,如河雨空宅,如是定解中,一直當安住。”然而眾生由於被分別念所惑,永遠認為“我”存在、身體存在,其實這都是一種假象,若能真正安住於無我的定解中,即是觀察輪番修的第一個要點。

總而言之,若每個支分上有一個完整的身體,那身體有多少個支分,就會有多少個身體。不說別的,光是一個手指,就由無數微塵組成,如此承許,身體就會有微塵數那麼多,這樣一來,一個人不止有一個身體,而是有無量個身體,這與眾生執著一個身體的習慣不合,正常人都不會這樣承認。因此,身體本體是空性的,只是眾生顛倒迷亂,糊塗地將之執為實有。

丑三、攝義:

內外若無身,云何手有身?

綜上所述,通過裡裡外外、上上下下、東南西北、前後左右的剖析觀察,在外面的皮膚、肉,裡面的骨髓、內臟中尋找遍了,也找不到身體的真實存在。假如總的身體都沒有,那手、腳、頭等支分上麼會有身體呢?眾生妄認為四大是自身,《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通過這種方式觀察可知,身體就像虛空一樣不存在,故佛經中說:“觀身如虛空,是為身念處。”

關於抉擇法無我的眾生之差別,有些傳承上師以比喻說,好比一個幻化師變出大象駿馬,一部分人的眼識被迷惑,認為外境中有自相的象馬,對此既有顯現也有貪執;幻化師面前雖有顯現,但一點貪執也沒有;未被幻術迷惑的人,看不到象馬的顯現,也沒有對其的貪執。同樣,對於骨肉血液組成的身體,凡夫人既有顯現也有執著;作為大乘菩薩,後得時(出定)有身體的顯現,但卻沒有對身體的貪執;獲得佛果以後,既沒有身體的顯現,也沒有對身體的貪執。

我們作為凡夫人,對無我法門剛有初步了解,肯定既有顯現也有貪執。但這是不真實的,就像在做夢時,認為夢境中的人真實存在,接觸也有感覺,吃東西也能飽肚子,但醒過來以後就會發現,這完全是心的幻變。同樣,三界眾生所執著的法都是錯誤的,我們先要認識到這一點,然後想方設法把它推翻,建立正確合理的觀點。若能在無我見解的攝持下進行修持,則可逐漸根除執我的分別妄念,豁見事物的本來面目,因此,大家務必要定位自己的修行方向。

以上宣講了身念處的一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