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九品 智慧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一百七十三節課

思考題

  1. 為什麼說我們平時的感受沒有自性?苦樂到底存在於內心還是外境上?明白這個道理後,對你有哪些啟示?
  2. 世間人認為怎麼樣才能獲得快樂?這種想法為什麼不正確?你對此有何體會?
  3. 在這節課中,對方為成立感受實有的觀點,與中觀宗之間有哪些辯駁?學習這些之後,你有什麼收獲?

《智慧品》中的“法無我”依靠身、受、心、法四念處來抉擇,其中身念處已經講完了,下面講第二個——受念處。

通過聞思下文內容,我們應該對感受有所認識、有所突破。所謂的感受,按照大小乘的論典歸納,主要分為樂受、苦受、不樂不苦的舍受三種。上至天人、下至地獄之間的眾生,所有的感受就是這三種,除此以外,再沒有別的感受了,雖然心理學、醫學有不同的名稱,但也出不了這個範圍,也就是說,眾生的感受要麼是痛苦,要麼是快樂,要麼是不樂不苦。所以,佛教對萬事萬物研究得非常透徹細緻,佛陀在有關經典中所講到的很多奧妙,世間科學家通過漫長時日、絞盡腦汁的研究,才能得出一模一樣的結論,甚至有些甚深意義,世間的智者和學者根本揭示不了。所以我們在聞思的過程中,應該感受到佛陀無與倫比的智慧,這種智慧就像一覽群山一樣,完全涵蓋所有的知識。

如果沒有受過佛法教育,單憑凡夫人的分別念,想了解萬法恐怕沒有那麼容易。菩薩、聲聞、緣覺尚且要依佛的教言修持以獲得聖果,世間的仙人、婆羅門、大自在天、帝釋天等的智慧與佛比起來,就更是微不足道了。因此,大家在學習佛法的同時,應時時刻刻對本師釋迦牟尼佛有不可動搖的虔誠信心,這種信心不是盲目的信心,而是理性的信心、不退轉的信心,即通過自己的智慧與理論相結合,而得到符合實際真理、並非人云亦云的信解。

我們今天所抉擇的法義是,求樂、避苦、無記狀態的感受表面上存在,但在名言中全部是痛苦的本性,再進一步抉擇,勝義中它是空性的,本質一點也不成立。如果芸芸眾生能通達受無自性的道理,在漫無邊際的輪回中就不會如此迷茫盲目了,然而千千萬萬的眾生不要說通達勝義中受無自性,甚至對名言中它的本體是苦性也一無所知,以致始終漂泊在輪回中,極其可憐。

大家遇到這樣的甚深教言之後,應該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詳詳細細去觀察:眾生執著的苦受和樂受到底存不存在?進而了解到,眾生所追求的樂、所逃避的苦,猶如虛空一樣,根本不存在,佛經中說:“觀受如虛空,是為受念處。”這個教言相當甚深,希望大家在下面抉擇的過程中,首先專心致志地聽聞,然後反反復復地思維,通達它的意義之後,再全力以赴地開始修持。

辛二(受念住)分四:① 受之自性;② 受之因觸;③ 受之對境;④ 執著不成立。

壬一(受之自性)分二:① 勝義中受不成立之理;② 修分別彼之對治。

癸一(勝義中受不成立之理)分二:① 遮破之理證;② 破彼之回答。

子一、遮破之理證:

先分析受在本體上成不成立。
苦性若實有,何不損極樂?
樂實則甘等,何不解憂苦?

如果苦性實有存在於內心,那為什麼不會損害強烈快樂的生起呢?如果快樂實有存在於外境,那麼甘美飲食等令人愉悅的事物,為什麼不能遣除憂傷者的痛苦呢?

一般人都認為苦、樂等感受真實存在,此處就分析這種想法是否正確。首先拿痛苦來說,假如它實有存在,那為什麼不能障蔽相續中的快樂呢?自性存在的東西,不論何種因緣都無法改變,假如說痛苦實有自性,那只要產生一次痛苦,就永遠不可能有快樂感受。無論遇到何等精彩的節目、悅意的對境,一剎那也無法引生相續中的快樂,因為痛苦自性存在的緣故,將所有的快樂摧毀無餘,這樣一來,你永遠都是愁眉苦臉、悶悶不樂,一瞬間的樂受也生不起來。然而在實際生活中,絕對不是這樣,今天特別痛苦的人,明天可能開心得不得了,甚至還哈哈大笑,所以痛苦並不是恆常不變的。

那麼,快樂在本體上是否存在呢?以同理可推,如果快樂實有存在於外境,那麼在痛苦者的面前,妙色美味等為何不能使他們快樂呢?因此,樂並不是自性存在,如果自性存在,那永遠都是快樂,根本不會變成痛苦。龍猛菩薩在《中論》中說:“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無,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意思是,假如一個法真實具有自性,那麼以前它怎麼樣,以後也該如此,如果說它前面存在、後面不存在,一會兒痛苦、一會兒快樂,這種變化是不合理的。因此,通過教證和理證來觀察,感受實有的觀點完全是一種分別妄想,並不符合實際真理。

數論等外道又認為:“神我心識上並沒有苦樂,苦樂唯於外境上實存。比如穿一件厚衣服,馬上會感到舒服;看一些精彩表演,立刻會生起歡喜心;房子裝修得富麗堂皇,一進去就有種舒適感;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自他都覺得賞心悅目……由此說明外境上存在苦樂感受。”

這種說法是不對的。正如剛才所說,快樂若在外境上真實存在,那麼就應該摧毀任何痛苦憂愁,但一個人死了兒子或正被疾病折磨時,即使將他喜歡的衣服、甘美飲食擺在面前,他也不會感受到絲毫快樂,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

我認識一個大法師(我不說他的名字,他比較出名,很多人知道了不好),他跟我關係比較好,平時喜歡吃巧克力,常常到我家裡來吃東西、喝茶,我們玩得也不錯,經常互相開玩笑。後來一段時間,他患了心臟病,好幾個月都特別痛。一天他神情鬱悶地來到我家,我看他臉色不太對,好像特別不高興的樣子,但我也沒有在意,一直看書,隨口說了幾句不該說的玩笑,沒想到他大聲哭起來了。大人哭跟小孩哭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就特別著急,想盡一切辦法逗他笑,看桌上有他最愛吃的巧克力,趕緊抱過來堆在他面前,但不管怎麼樣,他的笑容一直沒有露出來。突然,另一位法師在那個時候出現了……後面的節目我就不說了。

這個故事說明,巧克力等你所喜歡的東西上有沒有真正快樂呢?肯定沒有。如果有,不管你怎麼難過,看見它也應該快樂起來。然而有些人在憂愁時,看見自己原來所喜歡的對境,比如說一些精彩的節目或者美妙的歌,回憶起從前的幸福時光,反而更添傷心痛苦,故而外境上不可能存在苦樂的本性。

現在有些世間人,對苦樂到底存在於內心還是外境,從來沒有詳細地分析過,他們認為物質可以滿足自己的欲望,帶來一切幸福快樂,於是為了追求財富、洋房和轎車,每天忙忙碌碌……但若真正去觀察,快樂和痛苦統統是一種執著,跟外在的物質條件並沒有多大關係。曾有一則西方寓言說,有個國王過著錦衣玉食、揮金如土的日子,天下至極的寶物美色都歸他,但他仍然不快樂。他不知道怎樣才能快樂起來,於是派人找來了禦醫。禦醫看了半天,給他開了一個方子說:“你必須在全國找到一個最快樂的人,然後穿上他的襯衫,這樣你就快樂了。”國王馬上派大臣分頭去找,後來終於找到一個快樂得不可救藥的人,但是大臣向國王稟報說,沒辦法拿回那件能給他帶來快樂的襯衫。國王非常不高興,問:“怎麼會這樣?我畢竟是一國之君,為什麼連一件襯衫都得不到?”大臣說:“那個特別快樂的人是個窮光蛋,他從來就是光著膀子的,連一件襯衫都沒有。”

這個寓言告訴我們,外在的物質不一定能帶來快樂。古代有許多聖哲名人,他們的生活非常簡樸,但內心的快樂往往超過一些富翁。譬如陶淵明在隱居山林時,就做了一張無弦琴,這張琴僅有其形而不能發出聲音,可是陶淵明卻常常獨自在家“撫琴自娛”,煞有介事而又自得其樂。

臺灣作家林清玄曾寫過一篇散文,他說一個朋友向他要一幅字,想掛在書房裡。他想了半天,就寫了四個字——常想一二。那個朋友不懂,問這是什麼意思,林清玄解釋說:“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但即便如此,起碼也有一二件如意事。我幫不了你太多,只可以告訴你就常想那‘一二’吧,想一想那些快樂的事情,去放大快樂的光芒,抑制心底的不快樂。”據說這句話對那個朋友起到了很大作用。

《八大人覺經》說過:“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身心自在的來源就是少欲知足,而不是財物非常豐富,可是大多數人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他們覺得物質是一切快樂的來源,尤其是城市裡的年輕人,今天換一件白衣服,明天換一件紅衣服,認為所謂的快樂在外境的物質中可以找到,而從來不關心自己內心,其實這不一定能得到快樂。我們以前也講過,《佛遺教經》云:“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這個教言的含義非常深,知足少欲的人雖然一貧如洗、以地為床,但內心中卻很快樂,而貪欲增上、瞋恨猛厲之人,縱然有萬貫家財,也不懂得什麼叫快樂。

通過這樣的分析,大家一定要了解,外境並不存在實有的苦樂,苦和樂的本體是空性的。無數智者和修行人通過修行和觀察,最後了悟到這一點,知道快樂在名言中存在,其本體是空性的,所以不會像世間人一樣,每天到處去尋找快樂,他們雖然在山裡隱居,但快樂遠遠超過任何一個世間人。

因此,了解受的本性非常重要,若沒有認識它的本性,很可能會帶來可怕的危害。現在人與人之間的爭鬥矛盾,大多數都跟受有關,感情上的痛苦、得不到財富的痛苦……生活中各種各樣的痛苦,都是因為不明白受的本性。如果大家能按傳承上師的這些教言去思維,今後到底怎麼樣面對生活?這方面肯定有一定的方向。

子二、破彼之回答:

若謂苦強故,不覺彼樂受。
既非領納性,云何可謂受?

剛才作者也講了,快樂不是自性存在,因為痛苦產生時,快樂就會消失無蹤。對此,對方解釋道:“快樂是真實存在的,之所以痛苦的時候感受不到快樂,是因為痛苦的力量太強了,而外境的快樂相對微弱。就像太陽升起來時,群星的光芒被隱沒了一樣,當痛苦特別強烈時,細微的快樂就會被它覆蓋,以致無法感受到。”比如說我的頭今天比較痛,但因為我考了第一名,心中特別快樂,所以上臺去領獎時,感覺好像頭不痛了。實際上頭痛並沒有消失,只不過快樂壓服了我的苦受,因此感覺不出痛苦。

表面上看來,他們的說法好像有道理,一個人的相續中,苦與樂兩種受應該可以並存,但實際上這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下面作者會進行分析。

在我們佛教中,其實對受也非常重視。佛陀在有關經典中說,作為在家人,均貪圖樂受、排斥苦受,為了財產、田地、女人而爭論不休;作為出家人,對自他宗派有好壞的想法進而破立,展開辯論。因此,受與想在行蘊以外單獨安立為蘊,而不攝於行蘊當中,《俱舍論》也說:“是故一切心所中,受想單獨立為蘊。”的確,現在大多數人發生爭論、衝突,都是以“我”為中心——我的國家、我的地方、我的法本、我的地基……而在“我”的範圍內,爭論的焦點首先是我的身體,其次就是我的感受。現在的人特別可憐,經常把快樂當作痛苦,把痛苦當作快樂,對知足少欲、安貧樂道的生活,他們覺得是一種折磨,而花天酒地、虛耗時日,每個人都趨之若鶩。尤其是現在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喜歡喝酒,他們對吃的不重視,對喝的很重視,只要有了美酒,就認為可以溝通感情,說許多發瘋的語言,把自己弄得迷迷糊糊……如果能達到這種境界,大家都覺得這頓飯很有價值。如今這種現象愈演愈烈,就像薩迦班智達所形容的,這些人把發瘋作為快樂!

言歸正傳,針對對方的說法,作者駁斥道:苦和樂是用心來感受的,既然你沒感受到快樂,那怎麼能算是樂受呢?因為它不具有受的法相。《入中論》云:“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俱舍論》也說:“受蘊即為親感覺。”親身接納才叫做受,你只感受痛苦,而沒感受到快樂,怎麼能說你有樂受呢?如果沒有領納也可稱之為受,那空中鮮花的香味、石女兒的模樣,你也應該能感受到了。

在抉擇的過程中,大家一定要認識到,所謂的受,若沒有親身接納,則不能成立。當然,沒有觀察的情況下,痛苦和快樂可以同時並存,但這只是一種虛妄執著而已。按照《俱舍論》的觀點,受可分為身受和心受,無論是哪一種,都只有三種情況:一個人的感受,要麼是樂受,要麼是苦受,要麼是不苦不樂的捨受,如果說他同時又苦又樂,這種現象絕對沒有。

下一個頌詞,對方對我們進行辯駁。

若謂有微苦,豈非已除粗?
謂彼即餘樂,微苦豈非樂?

對方反駁說:“感受極樂時,細微的痛苦可以存在,只是不太明顯而已,就像在一碗濃糖水裡加一點點鹽,鹽水是存在的,只是不易察覺而已。”

破曰:“豈非已除粗?”苦和樂這兩個相違的法無法並存,這通過可現不可得因即可推出。因為一個人的感受不難辨明,自己到底是苦、是樂,還是不苦不樂?正常人都能分清楚。有些人的心情,說不上是快樂,也說不上是痛苦,那應該歸攝在捨受當中。總之,快樂的時候沒有痛苦,痛苦的時候沒有快樂,不可能又有痛苦又有快樂,像牛角一樣並存。

如果你說樂受非常強烈,而苦受就像糖水裡的鹽一樣微小,這只是分別念的虛構而已,實際上並不存在。因為苦和樂是兩個相違的法,樂受存在時,苦受定會消除,苦受存在時,樂受也蕩然無存,尤其是有強烈樂受時,苦受更不可能存在。好比在特別旺的烈火前,巨大的冰塊都已融化,小冰塊不可能還存在,或者說一個人敢打死強者,那面對弱者就更不在話下。其實我們通過親身體會也能感受得到,極其快樂的時候,與之相違的痛苦不可能存在。

下面,對方又開始辯駁——本品屬於中觀,故辯論得比較激烈。對有智慧的人來說,這樣的辯論很精彩,而沒有智慧的人聽到以後,根本不知所云,一個勁地打瞌睡,心不能專注。其實所謂的學佛,每個人的善根還是有差別,有善根的人對這些推理稍微聞思一下,馬上就能通達;沒有善根的人對佛教再怎麼樣鑽,心也鑽不進去。這種人對世間法特別聰明,怎麼賺錢、怎麼樣炒股,談起來頭頭是道、滔滔不絕,而一聽到佛教,尤其是出離心和菩提心,就一直想“入定”(睡覺),絲毫興趣也沒有。這跟自己的福分有關,但即便如此,大家學習時也不能隨便放棄,一切要以正知正念來對治。

我們現在講的《智慧品》比較難,不像前面那樣天天講一個故事就完了。以前有些知識分子認為《入行論》很簡單:“這些道理沒什麼不懂的,我自己也推得來,只不過有些教證不會背而已。”但後來一聽因明課,才感覺到佛教原來不簡單,裡面的推理根本推不過去。所以大家既要學一些簡單的教理,又要認真研究中觀、因明、《現觀莊嚴論》等甚深道理。如果你對深奧的道理能完全明白,回過頭來一看,以前不懂的知識會非常容易。原來我們讀書時就是這樣,到了五年級,覺得一年級的課本很簡單,到了中學的時候,發現小學那些特別難懂的東西易如反掌。學習佛法也是同樣,不要整天一講故事就非常高興,故事講完了又開始打瞌睡,這樣的話,說明你不是中觀根基。大家要注意啊,如果實在聽不懂,表情上也應該裝得好一點。(眾笑)

對方又說:“謂彼即餘樂。”細微痛苦還是存在的,只不過存在的形式比較特殊,原來是一種痛苦,現在變成了一種快樂,但它的本體仍是痛苦。就如同白色的玻璃放在一塊紅布上,雖然玻璃隨布的顏色變紅,但其本體仍是白色。

作者破曰:“微苦豈非樂?”這樣的微苦只是名稱而已,實際上早已變成了快樂。玻璃的顏色就是你眼前所顯現的顏色,你認為它是白色,完全是以前的分別念,實際上它顯現什麼顏色,你看到的只有這個顏色。同樣,你感受到的是什麼,就存在什麼受,假如你感受到的是快樂,那痛苦就不存在。

要注意的是,勝義與世俗不能混淆,世俗中苦樂有各自體性,而勝義中這一切都不存在。《般若經》云:“苦以苦空。”《中論.觀苦品》也說:“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說諸苦,於果則不然。”不管自作、他作、共作還是無因作,痛苦在勝義中都不存在,快樂也是如此,苦樂感受唯是名言中因緣所生法,並沒有實有本體的存在。

這些問題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不要認為事物是自性存在的,就像《三字經》所說“人之初,性本善”,承許人心本來都是善。其實這種善只是名言中的一種抉擇,並不是實有的善。同樣,表面上看來外境上似乎自性成立苦樂,如《四百論》所云:“樂由分別生,分別隨苦轉。”但這也是一種名言假象,勝義中根本不存在。盡管如此,我們在抉擇名言時,依靠無欺的緣起規律,苦就是苦、樂就是樂,不可能存在苦的同時也存在樂。

最終,可得出兩個結論:① 苦樂在心的本體上並非真實存在;② 苦樂在外境上也沒有實有本體,所有感受只是一種迷亂妄念而已。

倘因逆緣故,苦受不得生,
此豈非成立,分別受是執?

對方認為:“痛苦本身應該是常有之法,但因為有強烈快樂的違緣,所以暫時無法生起痛苦。比如說,本來我很痛苦,可是今天遇到了非常開心的事,因緣不具足,所以痛苦無法產生,但痛苦本性上還是存在的。”

作者駁斥道:“此豈非成立,分別受是執?”那你豈不是成立了感受苦樂是一種分別念嗎?分別念認為好,就帶來快樂;分別念認為不好,就產生痛苦,而分別念是實執所生的顛倒錯覺,因此,苦樂之受並非實有存在,它只是因緣聚合的產物,這與佛經“諸法因緣生”的道理完全相同。

《華嚴經》中說:“一切苦樂顛倒化,妄取所取故。”世間上的痛苦和快樂是顛倒分別念,統統是虛妄的能取所取所引發的。佛陀在《如來興顯經》中也說:“一切諸有世界,因所造行,思想所化,皆是一切苦樂顛倒。”可見,世間上的各種顯現全是一種顛倒苦樂,實際上並無本體存在。如《定解寶燈論》中所說,同一碗水,天人見它是甘露,地獄眾生見為燃燒的鐵漿……雖然是一個對境,六道眾生卻有不同的感受,故而外境並非有自性。如果說外境上真實成立苦樂,那不論誰接觸該法,都應該生起同等感受,而實際中並非如此,比如說對於不淨糞,喜潔的婆羅門見後會發嘔,不願接近,而豬狗等歡喜若狂,覺得遇到了難得的美味;對於美女的身體,修不淨觀的人認為是一具臭骨架,而貪欲強烈者會覺得美妙悅意,因此外境上不可能存在苦樂等感受。

前段時間我看了一個新聞,說溫州有一個億萬富翁,他很有錢,但一點都不快樂。(現在的大老板和大企業家,就像《親友書》所講的那樣,一個龍王有多少財富,頂上就有多少蛇頭,頂上有多少蛇頭,就會感受多少蛇頭所生的熱沙等損惱。如同龍王的蛇頭一樣,現在的富翁有許多企業,假如自己的財富越來越多,企業就會越來越多,痛苦也就越來越重。)有一次他在隨從的簇擁下從一家星級酒店出來,一個乞丐向他伸手乞討,他不耐煩地給了一塊錢。乞丐顯得非常高興,他看後覺得很驚愕:一元錢竟讓乞丐如此興奮異常,而自己日進千金卻找不到任何東西挑起自己的興奮,這是為什麼呢?於是他讓隨從們先回去,說今天要自己走一走,等大家離開後,他又回頭去找那個乞丐,並在一家偏僻的餐館裡請他吃飯。為了怕別人認出他,他將臉遮擋在衣服裡,與乞丐探討起了人生。乞丐告訴他,自己每天都很快樂、輕鬆,每天晚上睡八九個小時。(看來,睡得特別香也是一種境界,畢竟這種人心裡沒有壓力。現在感情上受挫的人或者一些大富翁,一天一天地失眠,吃多少安眠藥也睡不著,所以能睡覺也是一種享受。)乞丐的話讓他感到悲哀,他深深體會到財富不能帶來快樂……

因此,快樂並不是建立在外境上的。如果我們對空性有所認識、對心的本體有所了解,就會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快樂,除此之外,再怎麼樣辛辛苦苦尋找快樂,快樂也會像彩虹一樣,離自己越來越遙遠。本論前面也講過:“若不知此心,奧秘法中尊,求樂或避苦,無義終漂泊。”所以我們現在依靠諸佛菩薩和上師們的教言,應該尋找心的本性或者諸法的空性義,若能認識到這一點,名言中的快樂自然而然就會到來。勝義中雖然不存在快樂,但也不要緊,因為大多數人尋找的就是名言中的快樂,這種快樂在轎車上不一定有,洋房上不一定有,人民幣上也不一定有,感情中更是找不到,但若在佛法智慧的海洋中去尋找,每一個人定會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