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九品 智慧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一百八十二節課

思考題

  1. 如果說眾生的快樂是恆存的,只不過有時候因痛苦過大而障蔽了,這種說法正確嗎?為什麼?
  2. 了解諸法無常對你有哪些幫助?請以具體的事例進行說明。
  3. 外道怎樣安立萬法自生的觀點?我們應該如何駁斥?為什麼說若承許萬法自生,吃食物就成了吃不淨糞?

學習《入行論》的過程中,希望大家在從理論上了解佛法的同時,也要將其含義在內心中再三串習。

末法時代,講經說法、聽經聞法的人比較少;即使有一部分,大多數也耽著在字面上,沒有思維其甚深意義;即使個別人思維它的意義,但也沒有長期修持,所以現在人證果不太多,原因也在於此。其實如果下一番功夫,悲心、出離心或菩提心的境界,誰都可以生得起來,只不過每個人前世積累資糧不同、罪障不同以及根基不同等所導致,有些人比較容易、有些人比較困難而已。因此,大家學完了以後,有機會就應該長期思維,通過閉關等方式經常串習,這是非常重要的!

佛陀時代曾有兩兄弟,哥哥特別喜愛修行,弟弟特別喜愛聞思,經過幾年的精進,二人各有所成:哥哥證得阿羅漢果,弟弟深入三藏教典,成了一個三藏法師。弟弟總以自己廣學多聞而炫耀,哥哥很為他擔心,經常勸他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得了人身當以修行為重。但是弟弟不以為然,認為佛法猶如浩瀚的大海,廣聞多學十分重要,待自己精通三藏後,再修道也不遲。

後來,弟弟突患怪病而離開人間,哥哥通過神通觀察,發現他因生前聽聞佛法的功德,轉生到寺院附近的一戶人家中。轉世的弟弟長到3歲時,哥哥去那裡讓他皈依。到了4歲,有一次乳母抱他去寺院的路上,因為山路崎嶇不平,乳母失手將其掉落山下,頓時頭破血流,粉身碎骨,淒慘地死了。當他臨命終的一剎那,對乳母生起極大的瞋恨心,由於這一念瞋恨,他命終之後,墮入地獄。哥哥知道這件事後,再入定觀弟弟的生趣,發現他已墮於地獄,不禁嘆息道:“地獄的罪業,諸佛菩薩尚且不能奈何,何況是我了?”

廣聞博學確實很好,可以斷除輪回的根本,但如果沒有用好,雖然口頭上講得很好聽,但對正法和聖者生起邪見,反而容易墮入惡趣,自己得不到真實利益。《大圓滿心性休息》引用《華嚴經》的教證說:“譬如聾樂師,能令他眾樂,然自不得聞,未修法亦然。”聾子演奏音樂給別人帶來歡悅,可他自己根本聽不到,同樣,我們給別人講法的口才再好,但自己不修行的話,也得不到真正的法益。

在座的有些道友,因為前世的殊勝因緣吧,即生中凡是遇到的法,就經常在心裡串習,最終也能品嘗到佛法的妙味。相反,有些人從來沒有串習過,聽了二十幾年的法,自相續還是與法很遙遠。因此,剛開始聞思的人,心態一定要轉移到修行上面,否則,聞思多年而沒有修行的話,這種習慣比較難改。

當然,大城市裡的人修行的機會比較少。我講《入行論》開頭時,曾要求大家每天修半個小時的菩提心。當時在一段時間內,很多人都比較積極,而現在呢,除了極個別人以外,大多數人都因各種散亂而放棄了。其實,每天如果連半個小時都抽不出來,想成就可能有一定的困難。

修法方面的習氣和因緣,在家人與出家人確實截然不同。有些在家人認為自己的功德、福德、智慧遠遠勝過出家人,這種傲慢真的不合理。佛陀在經中講了很多出家人的功德,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中也說:“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雁能遠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德勝。”孔雀表面上看來很美麗,但不如大雁能遠飛,同樣,白衣(在家人)就算福報極大,能做很多佛事,有錢、有勢力、有智慧,但由於沒有看破世間,對名利和感情割捨不下,故在某種功德上,根本比不上出家人。因此,在家人不應斜眼蔑視僧眾,而應追循釋迦牟尼佛的傳統,恭敬每一位剃光頭、披袈裟的出家人,即使他的戒律不清淨也要如此。

現在有些在家人,習慣性地對出家人不滿,這完全是在造惡業,如果你看不起出家人,那不妨放下一切出家試試。還有些人認為:“出家、不出家一個樣,凡事不要太執著,不出家對社會的貢獻更大!”這種說法也不對,出家與不出家根本不一樣,佛陀在經典中也說了,千劫佛最終成佛時均是出家形象,所以出家的功德不可思議。

作為出家人,穿上出家的僧衣,在人群中是一種莊嚴。不過,有毒蛇的地方,如意寶的光芒通常不太亮,在不信佛教的人群中,披著紅黃袈裟的有些出家人,也覺得是一種壓力。當然,這可能是你業力現前吧,真正來講,僧眾於在家團體中是十分莊嚴的,藏傳佛教中對出家人就非常非常恭敬。然而別的地方由於對佛教不了解,對出家人的態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怎麼樣,大家對出家人要有恭敬心,出了家的人有修行的因緣、修行的機會,很多方面跟在家人完全不同。你沒有出家之前,因為要生活,世間的事情不得不想、不得不做,但出了家以後,很多在家的想法只有放下,包括記電話的小本本,也得重新換一個。

好,不囉嗦了,下面開始講正文。

寅三、破實法常有:

故樂等常性,畢竟不可得。
樂等若恆存,苦時怎無樂?

對方所許與自性同一本體、恆常不變的安樂,在世間上絕對找不到。所謂的安樂,是能感受到的東西,如果是常有的安樂,就像空中鮮花的香味一樣,誰也無法享受到。而且,常有的快樂若存在,那它永遠不會退失,今天快樂的話,明天也應該快樂,永遠都是如此,一直開開心心的,始終保持一種狀態,不可能今天笑逐顏開,明天愁眉苦臉,後天悶悶不樂。

“樂等若恆存,苦時怎無樂?”再加上還有一個推理:如果快樂與自性以無二無別的方式存在,恆常不變,那麼當我們痛苦時,為什麼感受不到快樂呢?既然它是常有的,就應該永恆存在,但我們離開親人、失去父母、病入膏肓時,為什麼原來的快樂蕩然無存?因此,我們憑現量也能了知,對方所許快樂永遠存在,這種觀點根本不合理。

我們心裡的快樂,其實是依分別念產生的,愚者卻往往認為它在外境上存在。麥彭仁波切說:“愚者認為諸苦樂,皆從他緣而產生,恆時散於取捨境,貪瞋波濤雜念中。”愚笨的人認為痛苦和快樂依靠外境產生,就像現在有些人,認為洋車洋房、感情婚姻等是一切快樂的來源,為了得到這些,心一直散亂於外境上,不斷引生貪瞋煩惱,在這樣的洶湧波濤中飽受煎熬。然而實際上,快樂和痛苦來源於自己,麥彭仁波切緊接著說:“智者了知諸苦樂,悉皆來源於自身,恆時向內觀自心。”有智慧的人明白痛苦和快樂只源於自身,於是始終觀自己的內心,根本不會到外面尋求。

一個真正的修行人,完全了解痛苦的來源,遇到怨敵遭受痛苦時,知道是分別念所造成的,從來不會怨天尤人。而且他清楚,怨恨的敵人無始以來當過自己父母,即使今天與自己為敵,但通過一些方式調解,也不一定不共戴天;而今天非常親密的親友,搞不好的話,明天就會變成仇敵,所以很多事物皆依心而安立,外境上並非實有存在。

看看大城市裡的人,他們每次進百貨公司,都在買衣服,目的是什麼呢?就是覺得漂亮很快樂,於是天天照鏡子打扮,看衣服的款式、顏色合不合適,認為快樂可從漂亮上得到;到了冬天時,很多人又到處買羽絨服、保暖衣,認為快樂可從溫暖中得到……實際上,心如果沒有起主導作用,這些苦樂都沒有辦法建立。

這方面的很多道理,我們應在實際中思維,否則會一直隨波逐流,隨世間人漫無目的地瘋狂追求。有時候看,世間人真的沒有目標,不管人生價值還是生存意義,他們從來不去考慮,遇到什麼就開始追。在這種大環境下,修行人一定要把握自己、控制自己,如果沒有這樣,快樂是很難得到的。

若謂樂衰減,彼豈有強弱?
捨粗而變細,彼樂應非常。

假如對方說:“生起痛苦時,快樂還是存在的,但因為快樂逐漸微弱,被粗大的痛苦障蔽了,因此感受不到。譬如,你親人死了或者公司垮了,痛苦肯定會強烈地湧現,此時快樂就像糖水中的鹽粒一樣微細,雖然本體常有,但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這種說法不合理。既然承認快樂是常有,怎麼會時而粗大、時而細微呢?常有的東西永恆不變,不可能有強弱兩個階段。粗大的快樂,永遠都是粗大的快樂,不能變成細微的快樂。如果它變成細微的快樂,那麼細微的快樂是否等於粗大的快樂?如果不等於,而是大於或小於它,則說明快樂的本體不是常有一體,對方的觀點無法成立。

如果說:“快樂的本體確實不變,但它捨棄了粗相而變成細相,所以無法感受到。”這種說法也不成立,因為這樣一來,快樂顯然成了無常法。就像一個小孩,7歲時和成年後的樣子必定不同,或者說一個人三四十歲時很強壯,七八十歲後身體極度衰弱,很多方面不如以前,這兩個階段並非一體,因而這樣的法不是常有。畢竟只要承認常有了,就絕對不能有變化。

我們學過任何因明或中觀的論典都知道,所謂的常法,在世間中不能承認。沒有學過宗派的人,尤其是沒有學過因明、中觀的人,認為很多法是常有,柱子剎那剎那地變化、人一天一天地衰老,肉眼看不出來,就認為它恆常不變。其實這些法如同旋火輪,旋轉極為快速的緣故,就好像是一個圓圈,但實際上只是一個一個剎那相連的錯覺。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經典物理學家認為有不變的東西存在,但現代物理學家把這種觀點推翻了,他們說萬法沒有一個絕對靜止的,全部都是在運動。這樣以後,我們應該知道,一切萬法都是無常,常有的快樂並不成立,正因為無常,快樂也可以變成痛苦。《四百論》云:“無常定有損,有損則非樂,故說凡無常,一切皆是苦。”薩迦派果仁巴在《入中論講義》中也引用這個教證說,凡是無常的法,一定有壞滅損害,有壞滅損害則非真正的安樂。一個人的生活如果永遠圓圓滿滿,那倒是很好,但快樂具有無常性,一定會壞滅的,因此,常有的快樂絕對不可能存在。

不要說常有的快樂,就連暫時的快樂,有時候也不容易得到。禪宗曾有一個故事說:從前無德禪師面前來了三位信徒,他們為各自的事情煩惱不已,不知如何才能使自己快樂。禪師首先問他們:“你們為了什麼而活著?”第一個信徒說:“因為我不想死,所以我活著。”第二個信徒說:“因為我想年老時兒孫滿堂,所以我活著。”第三個信徒說:“因為我有妻子兒女,所以我必須活著。”禪師聽了之後,說道:“你們當然都不會快樂,因為你們活著不是為了理想和責任,人若失去了理想和責任,怎麼能活得快樂呢?”

三個信徒齊聲說:“那我們怎樣才能快樂呢?”禪師反問:“你們認為得到什麼才快樂?”第一個信徒說:“我認為有金錢就會快樂。”第二個信徒說:“有了愛情就會快樂。”第三個信徒說:“有了名聲就會快樂。”禪師聽後,不以為然,告誡他們:“你們有這樣的想法,永遠也不會快樂。有了金錢、愛情、名聲,煩惱就會接踵而至。”三人問:“那我們該怎麼辦呢?”禪師意味深長地說:“你們先要改變觀念。金錢要布施才有快樂,愛情要奉獻才有快樂,名聲要服務於眾生才會快樂。”最後他們找到了快樂的答案,獲得了非常大的利益。

可見,有些高僧大德只要說一句,對別人一生都會起到相當大的作用。當然,沒有信心、沒有因緣的人,對他說一百句、說一萬個偈頌,他也人就是人、法就是法,法本放在佛堂裡,自己的貪瞋癡不斷湧現,根本無法對治。我們依靠佛法修行時,不敢說所有的法都能融會貫通,但經常想到以前上師講過的教言、諸佛菩薩提過的教言,然後盡心盡力地在相續中串習。希望大家也能如此,看外道的書破斥他們時,理當建立自宗的觀點,始終有一顆純潔的信心,“真金不怕火煉”,無論遇到什麼樣的違緣,也不會以此而毀壞善根。所以,首先要建立正知正見,然後再穩固地去修持。

如是何不許,一切法非常,
粗既不異樂,顯然樂非常。

通過以上破除對方的謬論,最後作者問道:既然如此,你們為什麼不承認萬法是無常呢?如此承許無有任何過失,而且非常合理。你們說二十五諦中神我和主物是常有,但這樣的常有沒有絲毫作用,建立此種觀點,對今生來世並無利益。所以,應像我們佛教承認的那樣,抉擇一切萬法無常。

世間人不要說證悟無我空性,即便只了解最基本的無常法,對生活的執著也會轉變。如果你對財物特別執著,只要建立無常的觀念,執著就不會特別強烈;如果你對感情、婚姻、地位特別執著,只要稍微懂一點無常,效果也會完全不同。所以,佛陀在經中宣說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有漏皆苦、涅槃寂靜四法印,這是名言中極其甚深的教言,若能經常串習,你的生活肯定會非常圓滿。

可是一般的凡夫人,觀無常確實有一定困難。以前在佛陀時代,有一個婦女,丈夫拋棄了她,她唯一的寶貝孩子又死了。這個婦女痛不欲生,抱著孩子的屍體來到佛陀面前,請求佛陀大發慈悲,無論如何要救活孩子,否則她也不要活在人世上了。佛陀說:“要救你的孩子並不難,只是你必須向沒死過一人的家裡討一粒芥子,把這個給我,我就能救活這孩子。”這個婦女就一家一戶地走了無數家庭,但沒有一個家庭從來沒有死過一人,最後她終於明白了:人總是要死的,每個家庭都經歷過失去親人的痛苦。

所以,家人死了的時候,我們不應該痛苦,因為這是無常的規律,沒有什麼可流淚的。但我今天這樣說,明天有些人哭得更厲害,前段時間我也說不要哭,可是第二天有些道友的家人死了,哭得驚天動地,好像我專門勸他要哭一樣。由於自己的執著根深蒂固,法師在課堂上說一遍,並不是馬上就能解決的,心裡的串習還是比較嚴重。

總而言之,裡裡外外的一切法,通達了無常以後,沒有一個常有存在。《佛說無常經》中雲:“外事莊彩咸歸壞,內身衰變亦同然。”內外任何一個法,最後都要歸入衰敗、毀滅。整個世界的萬事萬物,不會像外道所承認的那樣,有一個常有的東西。古人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這就是無常的規律,任何人均無法超越它,因此,外道為什麼不承認無常呢?

如果對方說粗大的快樂變成細微的快樂,那我們可以觀察:這二者到底是一體還是他體?若是他體,粗大的快樂毀滅後,並不影響細微的快樂,這樣一來,你非常痛苦的時候,快樂仍會不折不扣地存在;若是一體,那快樂就是無常的,因為它有從粗到細的變動,前後兩個狀態截然不同。而且,是一體的說法在世間中也說不過去,剛建成的建築物和它接近毀滅的時候,新舊階段是不是一樣的呢?絕對不是。

通過這種分析可以看出,任何一個法都不會永恆存在,苦樂絕對是無常的。所以你今天有吃有穿、身體健康時,唱歌聲不要太高了,不然,明天也許哭聲更大,自己會不好意思;遇到一些違緣痛苦,也不要垂頭喪氣、萬念俱灰,快樂的太陽遲早會在東方的山頂上冉冉升起。因此,沒有必要對苦樂感受強烈地執著,不然,對修行和解脫會有不同程度的障礙!

以上是破他生的,下面開始破自生。

寅四(破生前有者)分四:① 他宗之觀點;② 發太過;③ 破彼之回答;④ 遣除妨害自宗。

卯一、他宗之觀點:

因位須許有,無終不生故。
顯果雖不許,隱果仍許存。

對方認為:“萬法不是自在天、微塵、主物等他法產生,而是自己產生自己。一切法因位上必須存在果,如果因位上不存在,就像石頭無法產生鮮花一樣,最終也不可能生果。所以,果法在因位時,就像孩子躲在母胎中一樣,以不明顯的方式隱藏著。”

可能有些人也這樣認為,我剛開始學中觀時,就覺得他們說得很有道理。也許是自己前世與他們有關係吧,真的覺得果若在因位上不存在,怎麼可能產生呢?應該是以隱藏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存在。後來自己學了大乘佛法以後,才明白不能這樣承認,這樣承認雖符合自己的有些執著,但就像寂天菩薩在這裡所講的一樣,它有許許多多的過失。

什麼過失呢?“顯果雖不許,隱果仍許存。”對方雖不承認明顯的果在因位上存在,比如枝、葉、花、果不可能在種子上全部具足,但卻說果的所有特點以隱藏的方式原原本本在種子上存在,就如同暗室中的瓶子一樣,通過燈火發現後,只是一個使之明顯的過程。其實這種比喻不合理,因為瓶子在暗室裡顯現,是從能顯、所顯的角度講的,而不是能生、所生。退一步說,即便是能生、所生的關係,那果在因位上以什麼方式存在,是一體還是他體?如果說是一體,一個實體上不可能有顯與不顯兩部分,因為是一體之故,果在因法上一定能照見,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法上不可能有果的所有特征,不要說我們大乘佛教徒,連田野裡的農夫也不會這樣承認,否則,他們用不著耕耘,一袋種子就可以變成莊稼;如果說是他體,這也不合理,因為這與你們承許因中有果的觀點相違。所以,通過此種方法觀察,因生果絕對不成立。

然即便如此,名言中也要承認一種緣起。我們什麼時候通達了名言的緣起和勝義的緣起,什麼時候就會明白種子生果以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非常合理。倘若沒有通達,就像很多文學巨匠、物理學家一樣,從年輕到白髮蒼蒼一直絞盡腦汁地研究,也不會得出什麼有效的結論。他們對人類社會是有一些貢獻,但物質和精神的真正奧妙、緣起空性的甚深道理,他們的了解絕對趕不上佛教。這個話也許他們不願意聽,因為很多人覺得自己了不起,對自己的信心非常強。但實際上,若將佛法智慧和現代科學相比較,我們不難發現,佛教對宏觀世界、微觀世界、人生觀等很多問題最細微、最甚深的部分徹達無礙,任何一個有智慧的人都沒辦法反駁,而現代科學相形之下,只能解決部分的問題,其他問題只有畫一個問號了。

卯二、發太過:

因時若有果,食成啖不淨,
復應以布值,購穿棉花種。

假如在因位時果以隱藏的方式完好無損地存在,那麼果的特點在因上就應該具足,每碗飯應該有廁所裡不淨糞的味道、形狀、顏色、功能等,這樣一來,吃食物(因)就成了吃不淨糞(果),你們不用辛辛苦苦花錢買米了,因為不淨糞與食物無二無別,因法的特點果法也有。而且,也不必用錢買布做衣服(果)了,只要買幾粒棉花種子(因)掛在身上,就可以起到同樣的作用。這種說法無疑非常可笑,因此不能承認因中有果,不管明顯還是不明顯,都不能認為果在因上真實存在。

關於因中有果的觀點,《四百論》的推理方式與此略有不同,如頌云:“果若能違因,先無不應理,果立因無用,先有亦不成。”果若能違害因法 ,也就是說因位時無有果,那果怎麼能產生呢?果若先於因法成立,則因就沒有用處了。因此,果先有不成,先無也不成。

既然如此,我們該怎麼承認呢?名言當中,因生果是一種緣起規律,但以勝義理論來觀察,一切都是大空性,不能得出一個實執的結論。

所以,世間萬法為什麼叫世俗?為什麼叫假象?原因就是真正用智慧來觀察,因和果之間的關係推不出來,就如同夢中大象、空中花園一樣,根本找不到它的來處、去處、因和果,它只是分別念的臆造而已。若能對諸法有這樣的認識,就會明白內在的起心動念、外在的萬事萬物都是現而不實,一經聖者和中觀的智慧剖析,馬上就會不堪一擊、毀壞無餘。

我們應該依靠聞思通達中觀的見解,並在相續中不斷串習,最終對世間的一切無所希求,遇到痛苦也無所恐懼。所謂的聖者,就是通過這種途徑得到的,而不是無緣無故獲得的。所以大家要好好學習甚深中觀,種下空性的種子,摧毀實有的執著,這是非常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