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釋•善說海》講記

第五品 正知正念

無著菩薩著 索達吉堪布譯講


第六十五節課

思考題

  1. 有些人想:“既然這個身體不清淨,那我就不吃不喝,用種種苦行來折磨它,讓它早點死了好。”這種想法對嗎?為什麼?
  2. 什麼時候身體才可以佈施給眾生?請以教證、公案說明理由。
  3. 在聽聞佛法時,需要注意哪些威儀?你能做到幾條?
  4. 出家比丘為什麼不能給單獨的女人傳講佛法?請以你所了知的事例進行分析。在家居士平時怎樣做才算威儀如法?

巳二、施身之方式:

修行正法身,
莫為小故傷,
行此眾生願,
迅速得圓滿。

我們絕不能為了給他人微不足道的小恩小惠,故意傷害修行正法的所依——身體。倘若愛護奉行正法的這個身體,漸漸地,能很快滿足眾生的意願,自己獲得圓滿正等覺的果位。

作為修行者來講,沒有暇滿人身的話,不管是發菩提心利益眾生,還是自己修持正法,都是無法實現的,若沒有很大必要,絕不能隨意損傷身體。假如有人說:“我今天特別餓,你能不能割一塊肉,我想順便吃一頓。”你就不要馬上從屁股上割塊肉給他吃。因為對他來講,吃已經死的動物肉或者一些野菜,都可以填飽肚子,不一定非吃你的肉。對一個凡夫人來說,隨便切割自己的身體,讓別人燉、給別人吃,很可能產生後悔心。所以說,假如沒有特別重大的利益,千萬不能傷害自己的身體。

如果真正有意義,比如用身體對諸佛菩薩作供養,就像第二品講過的“燃指供佛”,這也應該值得觀察。雖然《妙法蓮華經》、《楞嚴經》等經典中都明確記載,燃指供佛有不可思議的功德,但另一方面,作為凡夫人首先要觀察自己的相續,如果產生極大後悔,必定摧毀自己的善根。

漢傳佛教中的燃指供佛,前面已經介紹過,在此不廣說。在藏傳佛教中,以前有人在麥彭仁波切面前燃指,遭到了尊者嚴厲的批評。1985年法王如意寶去新龍時,有位出家人也要燃指供養,當時法王說:“我看這個有點害怕,你乾脆到寺院裡那尊蓮華生大士佛像的伏藏品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後來好多人發心在他老人家面前燃指,都遭到法王拒絕:“如果你非要供,那到佛像面前供,在我面前不要供。”因為法王說:“這個也說不清楚,有時候會有很大功德,但有時候也可能產生極大的後悔心。”

當然,在藏傳佛教中,燃指供佛的傳統也有。以前喬美仁波切到紅帽噶瑪巴——秋吉旺修(法自在)面前發心燃指,噶瑪巴就問他:“你的禪定好不好?如果修得不好,正在燃指的時候,恐怕受不了。”喬美仁波切說:“我有非常清淨的禪定,哪怕身體割成一塊一塊,我也不會產生分別念。”噶瑪巴要求他安住在禪定境界中,然後接受了他的燃指供養。藏傳佛教中也有這樣的歷史。但不管怎麼樣,自己應該詳細觀察,如果對今生來世沒有特別大的利益,就儘量不要故意傷害身體,否則,很容易退失信心、產生後悔。

此頌說,身體是修行佛法的所依,我們應該保護身體。儘管前面也講了,身體有諸多過患,是不清淨的本體,但聖天論師在《四百論》中云:“雖見身如怨,然應保護身,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也就是說,雖然身體是眾苦之源,猶如怨敵,然也應加以保護,因為此身若具足戒律長久存活,依靠它能積累廣大的福德資糧。月稱論師在《四百論釋》中是這樣比喻的:“譬如,有位大商主的兒子跟著一些盜賊,做了許多非法惡業,於是商主將兒子與盜賊一起關在監獄裡,使其生起畏懼而改悔。雖見兒子有做盜賊的劣跡,但商主並沒有捨棄他,因為將來的家業還要靠兒子繼承,故以善巧方便調伏他,使之歸於正道。同樣,對身體的態度也應如商主對兒子一樣,雖然身體往昔造作了許多惡業,但不要輕易捨棄,因為要靠它來積累資糧,完成利益眾生的菩提心願,所以應以善巧方便加以調伏,使之歸於修習善法的正道。”

我們平時在說話過程中,不能要求別人傷害身體,甚至開玩笑也不可以。記得有一次,有個女眾給我打電話,說:“我心裡很煩,怎麼辦啊?”我回答:“那你去跳河吧。”不知她是信以為真,還是假裝當真,但後來竟真的去了。到了河邊,她打電話說:“我已經到河邊了,您看怎麼辦?”我有點害怕了,說:“你幹啥?趕快回來!”事後我自己分析了一下,如果她真的想跳河,那直接跳就可以,也不用打電話問我,可能她當時有點猶豫不決吧。但不管怎麼樣,開玩笑若用這種方式,有時候也不一定適合。另外,有些道友說:“聽說人肉能治病,你們要不要割一塊,做肉湯來供養上師?”雖是開玩笑,但愚笨的人也許會當真,假如對上師信心很大,上師也喜歡吃肉,會不會做一些肉湯也不好說。

以前外國記者在採訪觀音上師時,問道:“您一輩子中最後悔的事情是什麼?”觀音上師說:“曾經有個人請我超度他,我當時就開玩笑說:‘你死了以後,我給你超度。’沒有想到,隨便這麼說一句,他馬上自殺了。我特別特別後悔,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後悔也沒有辦法,只好盡力地超度他。”

所以,故意也好、無意也好,對自己的身體不能隨便傷害。有些愚癡的人,修行不成功或者心裡不快樂,就用一些方法來折磨身體,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這輩子得了這麼好的暇滿人身,一定要依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證菩提的大業。為了這個目的,每個人都應該發願長久住世,願自己的身體健健康康。

去年聽說在拉薩昌都,有位95歲的老人,他每天都磕一百個頭,這樣的人,活在人間也是有意義的。我們即使不能每天磕一百個頭,磕三個頭的話,活在人間也是有意義的。畢竟磕頭的功德那麼大,如果我們變成其他眾生,不論是地獄、餓鬼、旁生、天人,有沒有這麼好的方便和機會來積累資糧?絕對是不可能有的。

然而,有些人對自己的身體過於生厭煩心。《毗奈耶經》中記載,有些比丘修不淨觀,後來極度厭惡身體就自殺了,對此佛陀曾嚴厲地遮止:儘管身體有諸多過患,但作為比丘不能自殺,否則有殺害天尊的過失。如此戒律中也有要求:“雖然身體有過失,但依靠它能獲得解脫。”所以,只有依靠身體,才能逐漸成就佛果,滿足眾生的一切願。眾生的願望是什麼?就是獲得暫時和究竟的快樂。我們依靠身體,可以給眾生傳授佛法,讓他們發菩提心,種下菩提的種子,究竟獲得三乘的果位。假如離開了這個身體,有沒有這種機會也很難說。

當然,對身體也不能過於貪執,如果像世間人那樣,對這個身體特別執著,通過各種方式來保養它,讓它美麗,那也是極其愚癡的。身體由三十六種不淨物組成,再怎麼樣貪執、再怎麼樣保養,也無法改變它的本性。因此,對待身體方面,我們不能走極端。

從歷史上看,古人對身體的方式,跟現代人也有一定差別。以前有位美女,她在河邊洗手時,把袖子挽得高一點,露出胳膊,正好被一個男人看見了。她回去以後,覺得自己的身體被人看了,好像特別髒,就用刀把那截胳膊砍斷了。但現在人可能完全相反,身體露得越多越好,一定要讓別人看,這樣才覺得有意義。

不管怎麼樣,我們修行人對身體不應該墮入兩邊,要好好地運用身體,依靠它來取證菩提。

悲願未清淨,
不應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
利大乃可捨。

那麼,身體何時才可以佈施給眾生呢?悲心尚未得以清淨之前,不應該隨便施捨自己的身體。無論在今生或來世,若對眾生確實有重大利益,才可考慮捨棄身體,對此佛陀在經典中也有開許。

“悲願清淨”的界線是什麼?印度的布布達論師說:“未證得自他等性——親怨平等之前,大悲心還沒有清淨。乃至證得了初地以上,大悲心方算清淨。”有關論典注疏中也說,從一地菩薩以後,已現見一切諸法實相,大悲心才得以清淨。如果自己還沒有證得一地,看到一個可憐人,就隨隨便便把身體佈施給他,這是不合理的。

當然,在凡夫人當中,也有極個別現象。以前上師如意寶說:“阿底峽尊者的上師達瑪 吉達,雖然他是未登初地的凡夫,將身肉佈施他人後,因未證空性而生起極大痛苦,但他的大悲心異常強烈,故沒有生起後悔心。這種特殊情況也有。但一般來講,凡夫人做到這一點非常困難,一旦把身體佈施給眾生,又產生後悔心,原來的功德會被摧毀殆盡。”

《釋迦牟尼佛廣傳》中有很多公案講道:佛陀因地時佈施身體,別人不相信他沒有後悔心,他就說:“若我佈施身體時未生後悔,一瞬間讓我的身體恢復如前。”話音剛落,身體果然恢復如初。這就是一地以上菩薩的境界。那時候佈施身體,一方面對眾生有利益,另一方面,自己也不會有痛苦。正如月稱論師在《入中論》中所言,縱然身肉一塊一塊地割下來,也沒有絲毫的痛苦感受。彌勒菩薩在有關論典裡也說:“獲得聖地以後,遠離生老病死的一切痛苦。”因此,悲願清淨的界線,是從一地菩薩開始,那時候不可能產生後悔心,施身不僅對眾生有利,自己身體也會有恢復的機會。

大家可能記得吧,以前上師講過一個公案說,如果產生後悔心,自己的身體便不能恢復,如同聖天論師一樣。(當然,各種歷史的說法不同,上師主要按照《如意寶史》而宣說。但《紅史》和《布頓佛教史》中說,龍猛菩薩和聖天論師之間相隔兩代。)當時聖天論師跟龍猛菩薩在一起,外道馬鳴常跟內道諸論師作辯論,內道論師無一能勝,於是龍猛菩薩派聖天論師去應戰。在去之前,初由聖天模擬外道,與龍猛菩薩爭辯,龍猛菩薩未能摧伏外道。後由龍猛菩薩扮作外道,聖天論師代表內教,二人非常投入地進行激烈論辯,舌戰至高峰時,在聖天的眼中,龍猛菩薩仿佛成了真實的外道,於是脫下鞋子,狠狠打在對方頭上。當時龍猛菩薩說:“你去與外道辯論,必定獲勝。但是,你以鞋底打上師頭,以此緣起,途中必會遇到違緣。”聖天論師說:“如果是這樣,那我乾脆不去了,你去好不好?”龍猛菩薩說:“雖然我是佛授記的大菩薩,但我去也不會獲勝,唯有你才能制服他。這個原因要追溯到以前:你前世乃佛陀座下的嘎拉巴模比丘。當年佛陀為眾眷屬傳授佛法,空中飛過一隻烏鴉,所遺糞穢落于佛的金身。佛陀授記:‘此烏鴉將來會成為一具力外道,毀壞佛教。’嘎拉巴模比丘聞言,心中發願:‘此烏鴉毀壞世尊教法時,我一定降伏他。’以此願力成熟,現在烏鴉轉世為外道馬鳴(馬鳴菩薩原來是外道),只有你去才能制服他。”

遵照師囑,聖天論師立刻啟程。行至中途,在一棵大樹下歇息。一木天女到他面前,索要眼睛,聖天論師遂自剜一目,佈施予她。沒想到,木天女馬上把眼睛砸掉。見此情景,聖天論師覺得有點可惜:“既然眼睛對她沒有用,她有何必向我求施呢?”於是產生後悔心,以此後悔之故,他的眼睛當時沒有恢復。後來到外道馬鳴面前時,也仍是一隻眼睛。時外道譏諷說:“你只有一隻眼,如何能與我爭辯?”聖天論師慨然答言:“三眼忿怒神,不能見真實,帝釋具千眼,亦不見真諦,伽那提婆我一目,能見三界之真實!”隨以正法義跟外道展開辯論,最終大獲全勝。

法王在講這個故事時說:“可見,如果有了後悔心,身體是不能恢復的。”《釋迦牟尼佛廣傳》中的大多數公案,所施身體都能夠恢復,這說明悲願完全清淨了。因此,我們在未得這種境界之前,最好不要輕易佈施身體。

現在外面有些居士看了《廣傳》以後,說這是一種神話,甚至在公眾面前大肆宣揚。可惜我沒有碰到這種人,不然的話,很想跟他們好好地辯論。其實這些人也非常可憐,如果釋迦牟尼佛多生累劫中行持六波羅蜜多的行為是神話,那他們也變成神話中的人物了。這種人對佛教沒有潛心研究,相續中只有唯物論的可惡習氣,對佛教不可思議的境界產生懷疑,倒也情有可原,但不應該沒有任何理由就在大眾面前亂說,這樣一來,有些沒有智慧的人很容易人云亦云,覺得:“既然佛的故事都是神話,那佛教也應該是神話的戲劇了。”

說佛陀的傳記是神話,這種論調,不管依靠科學依據,還是佛教中推理,都是可以遮破的。佛陀如此行持六度萬行,完全經得起任何科學的推敲與實修的檢驗,當然也包括歷史的考證。現在有些人對佛教沒有深入學習,就隨隨便便信口雌黃,猶如一個不懂電學的農民,認為收音機裡不可能發出聲音,或者答錄機的製造元件都是假的一樣,這是非常可笑的。因此,對佛陀的甚深境界沒有了悟之前,不要公開誹謗佛教的真理,畢竟凡夫分別念的範圍非常渺小,而佛陀的見解、修行、行為無限廣大,在這種懸殊的對比下,自己想要表演,恐怕也不一定非常精彩。

大慈大悲的佛陀為眾生示現的種種行為,不要說我們凡夫人,連聲聞阿羅漢、登地菩薩也無法衡量。當初佛陀在成佛時,與魔王波旬進行辯論,當時地神母出現,為佛陀作證說:“整個大地的泥土摶成丸子,這個數量我可以算出,但佛陀無始以來為利眾生而佈施的頭目腦髓,我根本算不清楚。”所以,佛陀多生累劫中的豐功偉績,某些人若以分別念來輕易否定,那是根本不現實的。

如果有人造過這方面口業,應該好好地懺悔,專門花一段時間再學習《廣傳》,深入體會佛陀的功德。我以前在《廣傳》的序言中,也稍微提過這個問題。現在有些人對佛教沒有專門研究過,不要說專門研究,就連五部大論也從來沒有聽過,只看過一些佛教故事,這也大多是唯物論者所寫的。這種人沒有受過系統教育,經常說一些誹謗佛法的語言,實際上真的沒什麼智慧。我想如果沒有智慧的話,最好不要演一些愚笨的戲劇,否則自己到了晚年時,恐怕會後悔莫及的。尤其是以佛陀為對境,若積累資糧,功德不可思議,但若隨便造惡業,說“佛陀的傳記是神話故事,佛陀所講的道理不合理”,這種過失也相當可怕。

所以,希望大家好好地接受佛法教育,從正面瞭解佛法的究竟實義。否則的話,不要說登地菩薩的境界,一般的道理恐怕都沒辦法接受。如果佛傳真是虛無縹緲的神話故事,我想上師如意寶也是不太喜歡講這些的。有時候聽到某些人的言語,感覺真是非常非常可怕。在此我直言不諱地指出這些不良行為,希望你們能改邪歸正,不然因果只有自己承受,得到一個人身、學習一個佛法,同時又造下彌天大罪,那是非常遺憾的!

言歸正傳,悲願沒有清淨之前,切切不可佈施這個身體。但若對今生來世的積累資糧、遣除罪障,或者幫助眾生等方面有大利益,尤其對弘揚佛法有重大貢獻,捨棄身體也可以。就像藏地著名的智慧光尊者,當年為了迎請阿底峽尊者入藏振興佛法,不幸落入外道之手,為了眾生和佛法的長遠利益,他將準備救他的贖金用於迎請尊者,自己毅然獻出了生命。所以,若對今生來世有重大利益,且自相續中決不會產生後悔心,那我們可以佈施身體。

但在此之前,應通過其他方式來利益眾生。否則,剛開始認為自己發心很清淨,在身上割一塊也沒什麼問題,覺得“佛陀在傳記中都如是佈施,我也理應如此效仿”,但若真正做起來,恐怕容易心生後悔、退失道心,而成為善法的障礙。佛傳裡的公案,大多數是一地以上的境界,那時候身體就像青菜一樣,怎麼樣割都沒有痛苦和執著,身體佈施眾生也是佛陀開許的,但在此之前不能隨便捨棄。

本論一會兒說要捨棄身體,一會兒又說不能捨棄身體,這二者是否相違呢?並不相違。如果對今生來世有重大利益,且不會成為解脫障礙,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施身。假如悲願意樂已經得以清淨,佈施身體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辰二、以法饒益:

無病而覆頭,
纏頭或撐傘,
手持刀兵杖,
不敬勿說法。

在聽聞佛法時,需要注意哪些威儀呢?前面也作過簡單介紹,此處為讓大家進一步瞭解,作者進行了詳細解釋。因為聞法的功德極大,佛陀在《妙法蓮華經》中也說:“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虔心聞受佛法,直接或間接一定能成就佛果,但在聞法的時候,必須要有如法的威儀,否則就像華智仁波切所說:“如果聞法方式、發心等不如法,不但得不到功德,反而有諸多過失。”依靠佛法,沒必要造惡業,因此,大家在聽受佛法時,一定要儘量如理如法。

怎麼如理如法呢?首先,若沒有嚴重的病,聽法時不要戴帽子,也不要用衣服等蒙著頭,這是一種不恭敬的姿態。現在有些人在聞受佛法時,一直捨不得摘帽子,這是非常不如法的。希望以後任何一個上師傳法時,除了極個別的病人外,最好不要戴帽子。當然,這並不是藏傳佛教獨有的規矩,小乘《毗奈耶經》中也明確規定,說法時必須注意二十六種威儀,其中就有這一條。以前我看過一份香港的佛教雜誌,上面有張照片:法師在法座上講經,下面的居士全部戴著不同顏色的帽子……這是弘揚佛法的宣傳資料,儘管有一定的價值,但從某些方面來看也不一定樂觀。因此,大家在接受佛法教育時,最好不要戴帽子,也不要用東西纏著頭、用衣服蒙著頭。

在有些經典中講,聽受佛法時,應身體端正、滿心恭敬,以喜悅的目光注視著上師。有些人在聞法時,看起來好像特別痛苦、特別不滿,儘管人有喜怒哀樂,但聞法時用不著那樣吧,也不知道是什麼神情……(上師模仿,哄堂大笑)。其實,聞法者的行為直接影響傳法者的心,傳法者苦口婆心地講法,就是希望將內心的智慧傾囊相授,自己所瞭解的東西讓別人也通達,但如果聞法者不但沒有洗耳恭聽,反而愁眉苦臉,似乎特別不耐煩,這樣會影響講法者的情緒。所以,聞法的時候應學會“喜眼視師”。

同時,不能與傳法者平起平坐,這也體現了佛法的尊貴。印度的一些佛學院,不管是聽輔導還是聽講經,都要先到傳法者前頂禮。此舉並不是說法師高高在上,需要眾人的恭敬頂戴,而是為了摧毀自己的傲慢心,樹立對佛法的恭敬心。

聽法時也不能打傘。如果露天傳授佛法,太陽曬得比較厲害,如果上師開許,打傘、戴帽子、覆頭是可以的。但若上師不開許,就像以前上師如意寶傳法時,你們也應該清楚,不管是下雨下雪,有時候上師都不開許:“下雨沒有什麼,下雪沒有什麼,大家不要打傘。”這也是為了尊重佛法。雪若下得很大,我們就用披單把前面的書蒙著,書上不要下雪就可以,頭上怎麼樣下雪也是一直忍著。

聽法時還不能穿鞋。外面的好多地方,法師講經時,對這一點很少強調,所以有些人穿鞋聽法也不在乎。其實佛陀在經典中宣講過,聽法的時候,最好把鞋脫掉。以前我們在經堂裡聽上師講法,尤其是冬天最冷的時候,坐在水泥地板上,有時候非常想穿鞋,但鑒於對佛法的恭敬,根本不能穿。現在你們聽法的條件並不像那樣,所以這些威儀應該做得到。

手裡拿著刀槍等兵器,也是不允許。當然,我覺得這應該不可能,你們不可能對法師有什麼準備。

此外,有些人若病得特別重,行走不便,則可使用手杖,否則,將手杖帶在身邊也不允許。

總而言之,聽法者的威儀一定要恭敬,如果遇到不具威儀者,法師最好不要給他傳法。要知道,佛法依靠恭敬而得,如果一點恭敬心都沒有,佛法是不可能得到的。華智仁波切在《前行》中說:“如果具有上等的信心與恭敬心,所得到上師三寶的悲憫與加持也是上等的;倘若具有中等的信心與恭敬心,所得到的悲憫與加持也是中等的;假如僅僅具備下等的信心與恭敬心,就只能獲得少許的加持與悲憫;如果根本沒有信心和恭敬心,那絕對不可能得到上師三寶的悲憫與加持。”印光大師也講過:“欲得佛法實義,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少一分罪惡,增一分福慧。”此教言的含義非常甚深,不管什麼樣的人,都應從恭敬中獲得佛法的利益。

以前岡波巴大師離開米拉日巴尊者時,問道:“我什麼時候可以攝受弟子?”(就像現在有些人一樣,他特別著急,很想馬上攝受弟子。)尊者告訴他:“你何時與現在的心情不同了,對我這個老父真正看成與佛無別,那時就可以攝受弟子。”所以,只有對上師真正生起不共的信心,上師的功德才會融入你的相續,那時候你才足以攝受弟子。

我非常佩服《西藏生死書》的作者索甲仁波切,他對上師的恭敬心,給我的印象最深。當時上師如意寶去法國,在那裡呆了十天左右。之前我們先去了美國、加拿大好幾個國家,有些西方人把佛法當作交易,對下面收了多少錢,就要求你不管晚上也好、白天也好,一定要講滿這個時間,後來上師覺得有點累。最後一站到了法國,索甲仁波切什麼要求都沒有:“上師好好地休息一下,不辛苦就可以。在我們這裡,講也可以、不講也可以,反正他們都是我的眷屬,怎麼樣都可以。只要上師開心就好!”沒有時間的約束,上師如意寶好像很開心,反而給他們講了最甚深的《上師心滴》,並作了極大的灌頂和傳法。

很多人也許都看過《西藏生死書》,現在西方人和東南亞人認為這些教言很殊勝,但就我的感覺而言,這些在蓮花生大師的《中陰竅訣》及藏傳佛教的《聞解脫》和《系解脫》中都有,所以並不是特別稀有。而索甲仁波切每次提到他的上師——敦珠仁波切、頂果欽哲仁波切、蔣揚欽哲仁波切等時,句裡詞間所流露出的對上師的那份恭敬心和清淨心,這才是最最稀有。

作為弟子,欲獲得法利,必須依靠對上師的恭敬心,乃至自己最終的證悟,也依靠恭敬心而得。以前如來芽尊者閉關苦修多年,有一天他到外面去休息,湛藍天空中點綴著朵朵白雲,尊者仰望著天空,見到有一朵白雲,正向他的上師智悲光尊者所住方向飄去。他當時想:“那朵白雲下面,我的上師就在那兒啊!”難以抑制的念師之情與不可思議的恭敬心、信心,使尊者昏了過去。醒來之後,智悲光尊者所有的大悲智慧完全融入了他的心。此後,他也成為我們龍欽寧提派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傳承祖師。

對上師的一份恭敬心,的的確確非常重要。原來上師曾說過:“我在世的時候,你們倒不一定有信心,但我離開人間以後,也許你們對我的信心更增上了。”的確如此,如今每當聽到上師的錄音帶,我只有淚流滿面,關著門合掌而聽。這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只要聽到上師的法音,自己實在控制不住,只有關著門,恭敬合掌而聽。上師在與不在,信心的確不相同。以前上師在的時候,我覺得今天會傳法、明天也會傳法,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幾十年來好像都是這種心態,但現在……所以,我們對傳授佛法的任何上師都應該恭敬,不管是密法也好、顯宗也好。

有些人可能認為:“真正具有法相的上師,對他恭敬是可以的,但我們的法師、輔導員有沒有這種功德啊?沒有的話,我又何必恭敬他?”這完全是一種邪念!佛法不管從誰的口裡說出,都應該值得恭敬。記得《寶篋經》中曾說,佛陀加持魔王波旬傳講佛法,文殊菩薩和舍利子都在他面前恭敬諦聽。他們並不是對魔王有信心,而是對佛法有信心。所以,有些人再怎麼差,比如行為不太如法、口才不太好,肯定比魔王波旬好一點吧。恭敬講法者,並不是對他個人崇拜,而是恭敬佛法。

想想這麼多年的修學經歷,我對自己還是比較滿意。不管是哪個上師、哪個輔導員,只要給我傳過一句法以上,我從內心中非常恭敬他。因為我現在相續中的佛法,並不是依靠一個人,而是來自于方方面面。所以,平時在路上碰到時,如果他以前給過我法恩,我就非常非常恭敬。希望每個人對佛法也有一份虔誠的恭敬心,這是非常需要的!

莫示無伴女,
慧淺莫言深,
于諸淺深法,
等敬漸修習。

作為出家比丘,在寂靜處不應為單獨的女人傳講佛法;對智慧淺薄之人不能宣講特別甚深的法門;小乘法也好、大乘法也好,對甚深淺顯的法要一視同仁,不能覺得一個好、一個不好,如此取捨很容易造謗法罪。

“莫示無伴女”,戒律中要求:比丘對女人宣說佛法,尤其對方是比丘尼,要依靠僧眾作一些羯磨儀式後,才可以允許。為什麼要這樣呢?原因有兩個,一是避免遭受他人的誹謗譏嫌,二是自己若對女人單獨傳法,很容易產生染汙心,從而毀犯根本戒。

大慈大悲的佛陀,在戒律中對女眾有一些特殊制定,這並非對女眾不公平,而是由於生理和業力的關係,女眾煩惱比較重,與男眾有所不同。《十大弟子傳》中也有這樣的公案:阿那律的天眼,不但能見到極樂世界,更能見到地獄裡的種種情形。有一次,他見到很多女人墮落在地獄中,就問佛陀:“我今天見到很多女人墮入地獄中。在我看來,女人很容易信奉佛法,比男人更具有仁慈心,為什麼那麼多女人墮入地獄?”佛陀回答道:“在我的教法中,女人容易信奉,這是事實。(上師環顧四周,笑道:“我到很多地方傳講佛法,女居士最多;在我們出家人中,也是女出家人最多。可見佛陀此言不虛。”)但女人容易造下罪業,這也是事實。女人有三種心比男人大:第一、女人在早晨起來時,慳貪心最重,希望全世界的財寶都屬於她;第二、女人在日中時,嫉妒心最大,覺得全世界的人都會妨礙她;第三、女人在晚上時,淫欲心最強,不時盼望有異性在身旁。慳貪心、嫉妒心、淫欲心,是最易招致犯罪的,這就是她們墮落的原因。”所以你們身為女眾,現在有聞受佛法的機會時,應該好好運用起來,不要對法師或道友生嫉妒心、貪欲心,成為自己修行的障礙,不然將來墮入惡趣的話,非常可怕!

在傳授佛法時,出家比丘不能給單獨的女眾講法,一方面怕世人造謠誹謗,另一方面也怕產生世俗情愛。漢地的智敏法師講過一個公案:有位年輕的出家人(和能海上人同一時代),既聰明又好學,二十來歲就成為法師講經說法。因為他講得好,有很多人恭敬他、皈依他。其中有個女大學生,非常精進好學,常來向他問法,最初法師也沒有在意,經常給她單獨開示。時間久了,兩個人就產生感情,女的要嫁給他,但有一個條件:“要登報聲明自己還俗!”因為她的父親很有身份,自己嫁給和尚,社會上會有說法。於是這個法師就花錢登了報,說自己還俗了。登報的第二天,他興沖沖到女方家裡去,沒想到被她的父母罵一頓,說:“本來我們很恭敬你,以為你是法師,哪知道是看上我女兒!”然後門也不開,把一盆冷水從樓上“嘩——”地潑下來,把他澆成了落湯雞。那個女孩也被家裡罵了一頓,從此不敢見面。結果這位法師戒已經捨了,美女也沒有得到,只得到一盆冷水。通過這個故事,大家應該值得注意。

“慧淺莫言深”,對智慧淺薄的人,不能宣講甚深法義。比如給小乘根基的人傳法,本來他們的根基意樂不全,就不能講大乘空性法門、佈施身體等六度萬行,以及密乘的殊勝教言。如果講了這些,他們不但不會信奉,反容易生邪見而造惡業。

“于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對所有佛法,無論深淺,都應以平等心恭敬對待。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說的佛法,不論小乘大乘,皆是直接或間接讓我們解脫之因。假如說小乘好、大乘不好,或者顯宗好、密宗不好,肯定會造謗法罪。《攝諸法經》中云:“文殊,有者於善逝所說之法,作有者善妙、有者惡劣之想,則彼已捨正法。”謗法是很容易的,大家一定要記住這個教證。

現在有些法師說:“我們淨土宗非常非常好,佛教的千經萬論就是淨土法門,除此以外,其他都是不了義的,你們不要去學啊!”這樣說的話,就是“作有者善妙、有者惡劣之想”,已經譭謗正法了,絕對不能往生極樂世界,兩大障礙之一的緣故 。如果有一個密宗法師說:“大圓滿是所有佛法的精華,你們不要學小乘法,也不要學禪宗、淨土宗,只學我的法就可以了。”這樣宣揚的話,也已經謗法了。學過《菩提道次第論》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宗喀巴大師講得非常細緻。

所以,我們時時刻刻都要注意,不要辨別別人的法不殊勝、不要學,千萬不能這樣說!應該知道,佛陀在不同根基的眾生面前,宣講了適合他們的不同法門,這是慈悲攝受眾生的一種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