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娶媳婦
—調化丈夫 亦證聖果

法王晉美彭措金剛上師 傳講
堪布索達吉 譯導


一時,佛在捨衛城。有兩位大施主,關係非常密切。他們都覺得:現在兩家關係很好,一直很和睦,從沒有過一點是非,這樣將來應該再進一步加強友好。一個施主說:「我們兩家關係很好,以後應該保持下去。」另一位說:「那我們作親家吧!」一個說:「作親家固然好,但目前我們都沒有子女,怎麼作呢?」另一位告訴他:「作親家有兩種:一種是過去已成親家,一種是未來作親家。假如將來我家生了女孩,你家生了男孩,就將我的女兒許配給你的兒子;若我家生了男孩,你家生了女孩,就將你的女兒給我作兒媳。」兩位施主互相商量著,雙方都非常高興,並一言為定。

不久,一位施主的妻子懷孕,九個月後生下一個端莊的男孩,家人給他舉行了隆重的賀生儀式,取了適合其種姓的名字,用牛奶、酸奶、油餅餵養著他。沒過幾天,另一位施主的妻子懷孕九月後,生下一個秀麗的女孩,父母為她舉行了盛大的賀生儀式,取了適合其種姓的名字,用牛奶、酸奶、油餅餵養著她,她如海蓮般地迅速成長。長大後,對釋迦牟尼佛的教法生起了極大的信心,很想出家,懇求父母同意。但父母不開許。她對父母說:「您們何必阻攔我出家?我早已對世法無絲毫的貪戀,過世俗人的生活太沒意義了。」父母對她解釋說:「我們不允許你出家,是在你還未生下來時,就已把你許配給一位施主家的兒子了,否則,我們就失言了。」父母一邊推托,一邊悄悄派人去男方家告知:我家女兒想出家,您們還不趕快擇個良辰吉日把這樁婚事辦了。男方聽了很高興,馬上給兒子穿上華貴的服裝去娘家迎接新娘,二位施主共同為孩子們按當地的習俗舉辦了婚禮。婚後沒幾天,新娘就離家出走了,跑到尼眾經堂裡,立即剃度受了比丘尼戒。(譯者:藏地婚禮的習俗各有不同,有的給鼻子點上酸奶,多數是請僧人念祝福經;印度婆羅門教多是集眾人在中間燒上火堆,讓新郎新娘手拉手圍火轉七圈,意味著火中的婆羅門神、諸多護法神給他們作證人,並期望能保佑他們一生平安等。) (師言:在釋迦牟尼佛的教法下,出家受戒必須經過父母同意,但這種特殊情況是開許的。)堪姆為她傳了法,她自己也精進,很快摧毀了三界煩惱,獲得了阿羅漢果位,具足種種神通與神變,諸天人都讚歎她的功德(Punna)。她丈夫知道後以為她還沒出家受戒,馬上帶一些人去尼眾經堂準備把她抓回來。可是,到經堂一看,她已經出家,正身著袈裟參禪打坐。他上去強拉她的手,想把她帶回去,但她馬上躍入虛空中,顯現打雷、閃電、降冰雹、放光等種種神變。這時,來抓她回去的丈夫及隨從見她已得這樣的成就,立即轉變得很高興,恭恭敬敬地祈求道:「賢女,請下來吧,您應該慈悲我們這些沉溺在輪迴中的可憐眾生。」這時,比丘尼才下來,她丈夫對她恭敬頂禮,祈求傳法。她為他傳了相應的法後,他也摧毀了薩迦耶見,證得預流果。得果後,他想在世尊的教法下出家,回去徵得了父母同意後出家,精勤修持,摧毀了三界煩惱,獲證了羅漢果位,且具種種神通和神變,諸天齊讚他的功德。時諸比丘請問:「世尊,以何因緣,那位比丘尼先成家後出家,並獲證羅漢果位?唯願為說。」

世尊告眾比丘:「這是她前世的願力。賢劫人壽兩萬歲,人天導師、如來、正等覺迦葉佛出世。有一位施主家的女兒先與丈夫過著幸福的生活,後來對佛法生信心出了家。但她的丈夫追著不放,她就對丈夫傳法,丈夫也被度化出家了。她臨終時發願:我在迦葉佛的教法下出家,守持淨戒,雖然今生沒有得到什麼境界,願我將來在釋迦牟尼佛的教法下令佛歡喜,能出家摧毀三界煩惱,獲證羅漢果位。她丈夫問她發了什麼願,她如實相告,她丈夫也發願:我將來依您,我們先成家後在釋迦佛教法下出家,摧毀三界煩惱,獲證羅漢果位。眾比丘,你們是怎麼想的?當時的那位先成家後出家發願的比丘尼,就是現在先成家後出家證羅漢果的比丘尼;當時那位被她度化出家的比丘,就是現在這位先成家後出家證羅漢果的比丘尊者。當時,他們是發願先成家再出家證果;現在,以其願力成熟故,今在我釋迦佛的教法下,先成家又共同出家,共證羅漢果位。」世尊如是說。諸比丘歡喜信受,作禮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