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的簡介


【簡介】

《楞嚴經》,又稱《首楞嚴經》、《大佛頂經》、《大佛頂首楞嚴經》、《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全稱《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唐般剌蜜帝譯。10卷。此經的譯者為般剌蜜帝大師中印度人,居廣州制止道場,于唐神龍元年(705)從灌頂部中誦出,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房融筆受,懷迪證譯。中國歷代皆視此經為佛教主要經典之一。清代,章嘉呼圖克圖等將其譯成藏文,並刊有漢、滿、藏、蒙四體合璧的《首楞嚴經》全帙。在日本,此經亦流傳不斷。

此大佛頂首楞嚴經原來是藏在龍宮;龍樹菩薩至龍宮說法,見龍藏中有此經,拜閱之下,歎為稀有,便將全經默誦下來,以利益閻浮提眾生;出龍宮後,便將此經誦出,記錄下來,呈給王家,王家也把它視為稀有之法寶,珍藏在國庫中,並禁止傳到外國。雖然此經尚未傳到中土,但其威名早已為大家所知;曾有一位梵僧,見智者大師所立之三觀,而告訴智者大師說與他們國中的楞嚴經之意旨相符合;於是智者大師便設了一個拜經台,西向拜經,但拜了十八年,終未得見楞嚴經(到現在,天臺山的拜經台還在)。

話說本經譯主般剌密諦,依於願力,要利益中土之人,第一次身上藏著楞嚴經東來之時,被守邊界的官吏查獲,而不許他出境,這反而更激發了他宏法之願,更加堅定,並且更加精進。他並想到了一個方法,可以將此經攜帶出境而不被發覺;他用極細的白絹書寫此經,然後剖開自己的肩膊,將經文縫藏在其中,等瘡口平復之後,再申請出國,海關搜查無疑,才得航海東來。大師于唐中宗神龍元年(西曆七0五年)到達廣州,那時正好首相房融被貶在廣州,房融便請大師住在制止寺,於是剖膊出經,譯成漢音,譯事完畢,便速回本國,以解除邊吏所受之難;由於譯主藏經出國,國王因此罪責守邊之官吏查緝不嚴,因此大師譯經完成之後,便速即回國,原以自身承當所有罪責。大師如此冒險艱苦,乃至不惜身命榮辱,正是所謂重法輕身,所成功德,不可思議;我國之眾生,均沾其法施之益。

[譯]:般剌密諦法師所譯的,不是將原文譯成漢文,而是將梵音的經文用漢字拼出來,由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羅浮山南樓寺沙門懷迪證譯,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

【楞嚴經的主旨】

1、悟本體(先行)

本性即是真如本性,即如來藏性。[悟]有三種:1解悟2行悟3證悟。

  1. 解悟——即是始覺。於此覺中,了妄達真。[了妄]者,如了七處皆妄,一切世間幻化虛妄。[達真]者,如十番顯見,通達本有[真見之性]。此[始覺智]即見道位,於是悟中,行者之觀念(知見)改變、行為轉變,且此等轉變皆是決定,非如突然心血來潮,曇花一現,此即如圓覺經所雲:[即已成金,不復為礦]。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乍現即逝;即如小乘之見道位,一切邪見、惡知見悉斷;亦如大乘見道位,決定一佛乘,不再履于凡外權小之徑,並於一切法,聞即信受、諦解。
  2. 行悟——即明心見性。[明心]者,明心相也。心相者,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心所、心不相應行等法,包括心所的善惡(煩惱)等法自相、及相互間的關係,如何生起、如何修滅等。至於[心王],則了八識之體,諸識各自之體、相、用如何,以及其間互動之條件及本源。如是一一法皆明瞭者,乃得稱為真[明心]者,故六祖惠能大師說:[明心號菩薩。][見性]者,即是見自本性,亦是見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此見性,常修道位,亦即[分證覺],即于六十位修證過程中,分分斷無明,即得分分見;是故大般涅盤經中說:[十住菩薩猶見不了了。]意謂:十住菩薩雖有見性,但仍不能了了全見,是故,於此位中,尚非現量境界,而仍屬比量智。
  3. 證悟——此即[究竟覺],亦是證道位,即為現量智。是故當知,所謂[悟]者,絕非[神秘]、籠統的概念,而是有具體之悟境、物件、及內容的。且悟前與悟後,其人之三業,必然轉變,有所不同;其轉變即:越加清淨、壯嚴、不貪染、有智慧。而且當然不會因為悟了,而言行乖異、反常、狂妄、貪愛世間、恣行雜染(若如此者,則決非悟了,而是著魔—然末世眾生愚妄不知,常以著魔為大悟!)

2、持心戒(初行)

持心戒者,即是持佛戒。如佛在本經中說:[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一般的戒,都是指身口戒,不是心戒;而[佛戒]是心戒,故說:[攝心為戒],以攝心、攝念,令噁心、惡念不起,名為心戒,是為如來戒。因為既要修[佛定],而不能光持凡夫、小乘[身、口]之戒——持此戒者,於其持犯,即不能說要具多少緣,且其事成就——如[前人命斷](殺生)、[離本處](偷盜)、[入胡麻許](邪淫)、[前人領解](妄語)、[咽咽得罪](飲酒)等——方結罪,只要起心動念有惡念,噁心生起,即是有犯,是故名為心戒。故欲修佛定者,須持佛心戒,持心令無殺心、無盜心、無淫心、無妄語心,才有資格修習佛定。至於持佛心戒,於本經中則包含兩大單元:

  1. 四種清淨明誨(詳見經文卷六)
    其心不殺——不起殺心
    其心不盜——不起盜心
    其心不淫——不起淫心
    其心不妄語——不起妄語心
  2. 三種漸次(詳見經文卷七)
    除其助因——除五辛
    刳其正性——斷除酒肉、淫欲(包括正淫)
    違其現業——不緣六塵,旋元自歸
    如是持佛戒,身語意三業清淨,資糧具足,堪修大定。

3、修大定(正行)

    此即所謂[全體起修]。所言[體]者,真如本體也,以悟得本體故,故得依此本體為[本修因](即[如來密因]),而進修首楞嚴大定。其次弟為:
  1. 具信解——信解正法、無上法,尤其是真如法;如前說。
  2. 持淨戒——除在家者五戒、八戒,出家者沙彌戒、比丘、比丘尼戒之外,尚須依循四種清淨明誨、三種漸次,此則僧俗共遵者,如前說。
  3. 嚴道場——包括擇地、掘地、淨地、建壇、灑淨、結界、壯嚴道場(含如法安奉佛菩薩像、法器、供具、壯嚴具,如幢、幡等)。
  4. 持心咒——先持大咒以為結界,再持咒心,以為攝心入定。
  5. 修大定——以持佛心咒,得與佛心相應,入佛總持,三密與佛相應,得佛三密加持,速入大定。
  6. 破五陰——入大定後,以大定之定慧力,破五十種陰魔;陰魔破故,即破五陰(五十陰魔即五陰各各有十境,五乘十為五十,故五陰總共有五十境);五陰破故,得度[五濁](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
  7. 證三昧——五陰魔破,即身證得三昧,究竟、堅固、不動。
  8. 證圓通——證三昧故,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複歸一精明,無複根隔,內外圓通,諸根互用,身心無礙,理事無礙,是名圓通。

【楞嚴經的精要】

楞嚴法門之精要,一言以蔽之,即是首楞嚴三昧。雖然其他經典也有講種種三昧,甚至三昧的修法,然而最完整、圓滿的,莫過於本經所開示的首楞嚴三昧。何以故?本經從開始修定前的信、解、悟、入之資糧位,到正行的修行、證果,整個過程,其間修行者會碰到的種種困難、岔道(例如三界七趣)、以及困難的排除、岔道的避免,一一詳細解說,令你不會為內外障難所困,不受邪魔留難,亦不墮為凡、外、邪、小,而一路直趨無上菩提妙壯嚴路。

又,首楞嚴三昧,以密教言之,在本經中即是[本尊三昧],以是本尊所入之三昧故。行者若依法修習而入此三昧,即得本尊加持。

【楞嚴經的注解】

經文注解此經的注解,在唐有三家,一、慧振《疏》十卷、《科》一卷,二、惟?《玄贊》六卷(一作二十卷),三、弘沇《資中疏》,卷數未詳。此三疏早已失傳。現今所存的都是宋以後的著作,大半是屬於賢首、天臺、禪宗三家的。此經所以受到台、賢、禪者的重視,是因為此經所說常住真心性清淨體,與台、賢二家圓教宗旨相合。又所說七處徵心、八還辨見,對於禪宗的參究可以有很大的幫助和啟發。五陰魔的說明,也給禪修者以警策。

總之此經是詳細說明了圓頓禪的途徑,特別是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更為禪、淨學人所接近。至於譯筆的華美也成為文學之士所愛好。自宋元以後,楞嚴咒成為叢林早課之一,於是此經的流傳和講習就更普遍了。現存的注解約有四十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