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老中醫余瀛鰲經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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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論醫話

一、從“通治方”治病談起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我遇見了一位老病友。他早年參加革命,10多年前在艱苦的環境中得了類風濕性關節炎,兩膝關節及手指關節經常腫痛。最近幾年關節變得有些畸形,行動屈伸受到一定的影響,尤其是每當陰天或下雨之前,膝關節就沉重發麻,相當痛苦。解放後,經過多種方法治療,效果都不太理想。去年冬天,有一位中醫大夫告訴他一個所謂“屢用有效”的治療關節炎的“通治方”。他如獲至寶地加以配製成丸劑,連續服用,至今已有4個多月,非但關節腫痛麻木沒有減輕,而且還新添了鼻衄、目脹、口乾、舌麻、大便燥結等病狀。
這張處方是:生草烏一兩二錢,五靈脂一兩,官桂四錢,地龍(炙)六錢,木鱉子六錢,當歸一兩,細辛三錢,麝香一錢(另研)。
上藥共研細末,米粉糊丸如梧桐子大,每服4丸,一日二次,溫水送下。

看了這張處方後,恍然大悟,原來這是一張治療寒邪偏勝的“痛痹”方,可以說是古方“一粒金丹”的加減變方,其中的草烏辛熱有大毒,而官桂、細辛、麝香又都是辛溫香竄的藥物,對於患者這樣久病體虛、濕邪偏勝的“著痹”當然是不相宜的,所以就產生了不良的副作用,使病情反而更加複雜了。我再仔細琢磨一下,這張處方實際上並不是什麼“通方”。

“通治方”即通用方,臨床應用,至少應該具備藥性平和及照顧全面兩個特點,它應該是中醫辨證施治理論基礎上的產物。我們仍以關節炎做例子,這種病中醫統稱為“痹證”,大多由於風、寒、濕三種邪氣的侵襲而形成。如果是風邪偏勝的,關節以遊走性竄痛為主,叫“行痹”;如果寒邪偏勝,疼痛就比較劇烈,局部用熱敷可以緩解,名為“痛痹”;若濕邪偏勝,則多表現為關節重著腫痛,稱之為“著痹”。治療這三類比較多見的痹證,有不少專門方劑可以斟酌使用。但古人考慮到痹證的致病因素雖然有風、寒、濕等多種邪氣,臨床症狀卻往往錯綜難分,因此可以研究用一個處方加減治療三種不同痹證。於是在辨證施治原則的指導下,遂有像“三痹湯”(見喻嘉言《醫門法律》)這樣一個既能祛除邪氣又能補益氣血、滋養肝腎、正邪兼顧的方劑,廣泛運用於臨床。因為“三痹湯”加減確實可以治療不同類型的痹證,所以後世就把它列為治療痹證的常用“通方”之一。

若干年來,對於各種疾病所慣用的有效“通方”已經不少,那麼究竟應該如何用“通治方”呢?我認為首先應該掌握“通治方”所主治的各種疾病和病理機制以及病情發展變化的規律,而且要把八綱的屬性辨識清楚,然後才能擬定使用“通治方”。對於每一個“通治方”的性質和適應證,應該心中有數,不可毫無根據地任意使用;更不能不假思索,輕率地將一些劇毒藥和刺激性強烈以及性質極偏的藥物,隨便加入一般“通治方”中,這樣才能避免產生某些意外的反應。

二、“常法”治病失效之後

對於各種常見多發性疾患,不論中醫、西醫都有一套常用的防治方法,可以稱之為“常法”。

一個醫生在診療方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熟習“常法”。但光是熟悉“常法”難以應付複雜多變的證情,因此還需要學習、掌握一些靈活變通、更能契合具體情況的治法,這種方法簡稱為“變法”。掌握“常法”與“變法”的多少及其運用的精確熟練程度,是厘定一個醫生診治水準高低的尺規。

最近我翻閱了清初張石頑先生的一個治案,案中謂:“癸卯元夕,周、徐二子過石頑齋頭縱欲,次日皆病酒不能起,欲得葛花湯解酲。餘曰:東垣葛花解酲湯,雖為傷酒專劑,然人稟氣各有不同,周子縱飲則面熱多渴,此酒氣皆行陽明肌肉之分,多渴知熱傷胃氣,豈可重令開泄以耗津液,與四君子湯去甘草加藿香、木香、煨葛根、澤瀉,下嚥即蘇;徐子久患精滑,飲則面色愈青,此素常肝膽用事,腎氣並傷,酒氣皆行筋骨,所以不上潮于面,葛花胃藥,用之何益,與五苓散加人參倍肉桂,服後食頃,溲便如皂角汁而安。”(《張氏醫通·卷二》)凡是學過中醫的都很清楚葛花解酲湯是治療傷酒的“常法”,而張石頑能“因人制方”,以“變法”取效。通過這個病案,使我聯想到數年前自己的一個治例。1961年春,我出差去包頭市搞中醫教學,同時也承擔一些治療任務,有一位遷延性肝炎患者,症見右脅下痛脹,胸中痞悶、身疲肢倦,心中苦,善太息,大便燥結,小便微黃,食納尚可,苔薄邊紅,脈象弦細。肝大肋緣下2 cm,並無黃疸,肝功能有三項不正常。我認為系“肝鬱夾熱”,遂以丹梔逍遙散加減,並以越鞠丸9克入煎,服數劑後,患者覺脅痛輕減,其它症狀也有所好轉,我就守住原法繼續治療,久而久之,逐漸失效,原有症狀複現,少腹有拘急疼痛,我覺得有些棘手,後寫信向業師秦伯未老大夫請教。秦老復函略謂:“據述症情,可考慮用‘玉璜治肝燥脅痛法’。”我懂得了是讓我試用清代魏玉璜先生的“一貫煎”方。按陸以《冷廬醫話》稱此方主治肝燥脅痛、胃脘痛、疝瘕等症,方藥為沙參、麥冬、地黃、枸杞子、川楝子、當歸身,結合輕治患者口中苦燥,于原方中加入酒炒黃連,服後數日,脅痛頓減,以此方增損連服,諸症悉緩。2個月後肝功能恢復正常,肝在肋緣下已不能觸及,最後以柔肝健脾法收功。

從這個治例給我不少啟發,我起先用的丹梔逍遙散、越鞠丸是治療“肝鬱夾熱”的“常法”,但方中有一些香燥劫耗肝陰的藥,對經治的這位具有肝燥脅痛的患者是不相宜的。由此使我進一步體會到讀書、臨證均不可少,治病時心思須活潑細緻。古代有不少名醫能在其他人所用方內加上一味藥即能奏效,如元代《傷寒金鏡錄》作者杜清碧病“腦疽”,自己開了防風通聖散,但連服無效,當時另一名醫朱震亨替他診治後說:“你何不將防風通聖散用酒制一下。”後來按朱氏的方法治療,果然痊癒。又如明代的繆仲淳曾治一王姓遺精患者,病情相當重,甚至只要聽到婦女的聲音就會遺精,身體瘦弱已極,眼看不久于人世,一般醫生都說沒有辦法了,繆仲淳的一個學生處了一方,以遠志為君藥,蓮鬚、蓮子為臣藥,龍齒、茯神、潼蒺藜、牡蠣為佐使藥,配了一料丸藥,患者服後感到病狀緩解一些,但遺精還是沒有斷,繆仲淳診治後,認為學生這張方子配伍不錯,于原方中另外加入鰾膠一味,按前法服用,一料丸劑尚未服完,病就好了。

因此,我想到作為一個醫生,當用“常法”治病失效之後,應該一方面自己翻閱有關文獻,從中求取借鑒,啟發診治思路;一方面向前輩師長虛心請教,必要時採取會診或病案討論的形式,千方百計,集思廣益。總之,為了病人的健康,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這樣做。

三、中醫診療中的法治與意治

中醫臨證,要求在辨病和辨證的基礎上“立法處方”。所謂“法治”,一般是在“辨證”之後,“論治”、處方之前必當確立的治療原則和方法。試以便秘而言,如症見陽明胃實、燥渴譫語,屬實閉,立法宜瀉實通腑;老弱之人精血匱乏或產婦氣血不足,以致腸胃失潤之便秘為虛閉,當以養血潤腸為法;口燥唇焦,舌苔黃,小便黃赤,喜冷惡熱為熱閉,立法宜清熱導滯;唇淡口和,舌苔白,小便清,喜熱惡寒,此屬冷閉,治當以溫潤為法。掌握辨證和立法,是作為一個臨床醫生所必備的基本素質。

所謂“意治”,亦即在診療中體現“醫者意也”之真諦。求“意”的關鍵是“在人思慮”,亦即辨證和考慮問題的細緻全面,求取治療之意理、掌握變通治法。所以說“醫者意也”是指醫生在精細分析因證前提下,經過認真思辨而獲得的證治概念和處治活法。今仍以便秘為例談一治案。

宋代權奸蔡京苦於便秘,請國醫多人治療均無效,蔡某又不願服大黃通下,更使國醫束手,史載之往診,切脈後,囑以二十文錢購買紫菀,研末沖服,“須臾大便遂通,元長(即蔡京)驚異,問其故。曰:‘大腸,肺之傳道,今之秘結無它,以肺氣濁耳。紫菀能清肺氣,是以通也。’自此醫名大進,元長深敬服之”。這種便秘治法,可謂靈變,屬於“意治”的範疇,突出了醫者在診療上的活法巧治。又以腰痛為例,一般醫生根據“腰為腎之府”的理論,多從益腎施治,或據外感風、寒、濕等情況予以祛邪。而《醫學廣筆記》載述繆仲淳治李夫人因亡女,忽患腰痛,艱於轉側,甚則影響張口授食。前醫或從腎虛論治,或從濕痰論治,均無效。繆氏細詢因證指出非腎虛所致。

處方以白芍、制香附、橘紅、白芷、肉桂、炙草、乳香、沒藥,加燈芯共研細末,“一劑腰痛脫然,覺通體痛,再煎滓服,立起。尋駭問故?仲淳曰:此在《素問》‘木郁則達之’,故諸君不識耳”,此例腰痛治法,與通常醫籍所載迥異,同樣說明繆氏長於“意治”、治法通權達變的特點。

但我們從事臨床的同志,又不能一味地去追摹“意治”。重要的是,須有堅實的學術、臨床基礎,須運用科學、辯證的思維方法,並應理解“法治”與“意治”的密切關聯。即“意治”不能脫離“法治”;“法治”在一定的辨證條件下,須以“意治”來加以體現,明·馮嘉會指出:“夫天下意與法原自相持,意緣法以行,而後馭之精;法傳意以出,而後垂之永。”這是對“意治”與“法治”關係的精闢見解。

上述的“意治”案例,還啟發醫生在辨證中不可忽視“審因”。蔡京之便秘,因於肺氣濁;李夫人之腰痛,因於亡女,肝木抑鬱。故前者清肺氣之濁而用紫菀末;後者達肝木之鬱,故著重用疏鬱緩痛治法。明代名醫盧之頤指出醫生于臨證中宜防止“審因者略證,局證者昧因;知常而不及變,循變而反舍常”之偏向。意謂醫生在辨證中須注意審因,審因中又當具體辨析臨床所表現之不同證候。在治法上,既應“知常”(這是對醫生診療的基本要求),又能“循變”(對醫生在證治方面的較高要求),而所謂“循變”並非唾手可得,它是在熟悉常法、思慮精審的基礎上產生的。

四、活法巧治

嘗讀清代醫家俞震《古今醫案按·原序》謂:“孟子言‘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巧者何?變通之謂也。巧固不能使人,其實不出規矩,人可即規矩以求巧。……病不依規矩以為患,醫第循規矩以為治,常者生焉,變者死矣!轉恨醫之法未備也。不知法豈能備?要在乎用法之巧耳。……聞之名醫能審一病之變與數病之變,而曲折以赴之。操縱于規矩之中,神明於規矩之外,靡不隨手而應。始信法有盡而用法之巧無盡之也。”這段名言,對醫者診治病證有很大的啟發。

清·趙濂《醫門補要·自序》亦謂:“……法貴乎活,治貴乎巧……”這是因為通常醫者治病,大多熟悉常法,但欲更好地提高效應,尤當辨證精審,須識變法,掌握巧治,才能逐漸達到“操縱于規矩之中,神明於規矩之外”的境界。如果僅僅滿足于慣用方藥,則常常不免釀致誤弊。茲舉數例古代名醫在辨證治療中識變、巧治的驗案,以為臨床者鑒。

五、“冬蟲夏草”題外談

生物界有些現象常常是異乎常理地奇怪。瞭解這些奇怪的現象,不但能夠開拓知識境界,而且有時還能從中得到不少啟發,“冬蟲夏草”就是一例。

“冬蟲夏草”是一味比較常用的中藥,簡稱“蟲草”。相傳,都說它“冬在土中,身活如老蠶,有毛能動,至夏則毛出土上,連身俱化為草,若不取,至冬俱化為蟲”(清·吳儀洛《本草從新》)。

對於這種說法,從前我一直是不相信的。因為我讀過幾本《生物學入門》一類的書,知道生物進化的歷史漫長得驚人,知道從動物到植物,又從植物到動物這麼來回折騰,漫說一年,就是千百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碰到有人說起“冬蟲夏草”,我常是在心底暗笑別人的無知,毫不懷疑地認定那是“無稽之談”。

最近讀了一些科學著作,誰知無知的竟是我,而不是被我暗笑的別人。

根據近代生藥學的研究,“蟲草”是一種“蟲菌複合體”。在冬季,一種屬於真菌類子囊菌綱的菌絲侵入寄生於某些鱗翅目昆蟲的幼體中,菌絲為了生長繁育,就吸取這種蟲體內的養料,直到幼蟲整個體腔都為菌絲所充填而死。春季,細菌長出棒狀菌座(即子實體),穿出幼蟲的頭部,並伸出於泥土之外。到了夏天,這種草苗長約3 cm左右。怎想到,“無稽之談”竟是有根有據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二千多年前孔老夫子這句話是說得高明極了。但是,在紛紜複雜的具體事物面前,人們常常不容易知道自己究竟是“知”呢還是“不知”。我們總是比較容易過高地估價自己對於客觀事物的瞭解,容易相信自己主觀上的聰明、知識和經驗,因此也就容易不自覺地“強不知以為知”,總以為自己對,而別人不對。我過去認為“冬蟲夏草”之說是“無稽之談”,就是一個例子。

然而,話還得說回來,“冬蟲夏草”之說,本來也自有它不夠科學的地方。例如說它“連身俱化為草”,好端端的一隻蟲會變成一株草,這麼離奇,有一點科學知識的人,自然很不容易相信。

實際上,在長出“草苗”以後,蟲體還存在,是寄生的菌絲吸取了蟲體內的養分和長滿了蟲的軀體,把蟲漲死了。這時蟲體外形像老蠶,呈淡棕色或黃褐色,背部有多數橫皺,胸部有足四對。

只不過有些地方采“蟲草”是在春季積雪未化之前,當時只有“草苗”露在雪面,看不見蟲體罷了。就是這些說得不很妥切的地方使我長時期不相信。

在別的問題上,類似這樣的情況,常常也正是我們容易自以為是的地方。對於顯然是正確的意見,一般說來,我們是容易接受的。對於一些很明顯的使人覺得不容易判斷是非的意見,我們也常常會謹慎從事,下功夫去弄清楚。獨獨對於那些貌似荒誕,實際上卻包含著真理或部分真理的意見,我們卻容易憑著自己的一知半解,輕易地否定它———把正確的和不正確的部分,一古腦兒地都否定了。

達爾文說過:“多少年來,我守著一條戒律,就是凡所見所聞與我得之結論略有不同的,必記載之。據我的經驗,我最容易忘記的東西,就是這些東西。”達爾文在這裡說的是對待不同意見的態度,我看是很好的一句話。不同的意見,特別是那些貌似錯誤的不同意見,常常正是我們最容易忘記,最容易輕易否定的東西。怎麼辦呢?首先還是思想上要謙虛些再謙虛些,方法上多作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