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 第四十八講 《素問•熱論》

北京中醫藥大學
王洪圖教授


第五章 病證

現在講第五章,教材171頁,病證。所謂病,是指人體在生理和心理,也就是形於神兩方面,無論哪方面的失常,兩方面的失常,都叫做病。那就是說,生理的失常就是病理,其實就是病,有病理才可以出現病。嚴格地說,《內經》把什麼叫做病?其實它把氣血陰陽失調就叫做病。更簡單地說,就是陰陽失調就叫病。這是關於疾病的概念問題。最概括的說法就是陰陽失調就叫做病,最經典,最概括,而且應該說是從中醫理論,從中國傳統的角度考慮,那是最準確的概括,其他的概括都沒有這個更概括、更準確。

心理和生理,本教材上說的生理和心理,這無非是說疾病,它包括生理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不管生理方面的、心理方面的,它總是陰陽失調了。因為什麼呢?因為說陰陽失調了,就不是正常的生理現象,或者說不是正常的生理狀態了。那就叫病。當然教材說法也不錯,是指人體在生理和心理,應該說在生理或心理,也就是形與神,神或形失常。《內經》說“病”,有的時候說病,有的時候說“疾”,有時候說是“候”,而稱“證”字的時候比較少。《內經》稱“證”字時候比較少。只有一個。在《素問。至真要大論》上,有一個“證”字。出現“證有中外”,有內有外,有內證,有外證。再有,病上裡頭加這個“正”字,所謂“症”字晚出,不見於經,在《內經》裡頭沒有這個“症”,沒有這個字。所以我們現在中醫寫辨證論治,辨證論治都不寫這個“症”,而寫這個“證”。這個“症”只是寫症狀的時候寫這個“症”,寫證候的時候就寫這個“證”。寫辨證的時候還是寫的這個“證”。“證”者,證也,就是證據。這好像是在中醫界已經約定俗成了。

又講“證”與“候”同義,“證”與“候”在中醫學裡頭有的時候是相同的。所以後人就把“證”、“候”合稱了。合稱為證候。當然,“候”字本身具有時間性在內,時候,什麼時候呢?鳥類有候鳥,冬天往南方飛,夏天往北方飛。那叫“候”,有時間的概念。這個“候”,是多長時間叫做“一候”呢?在《內經》裡頭,在《六節臟相論》裡頭說了,叫“五日謂之候”。五天就叫做一候。“三候謂之氣”,三五一十五天,就是一個節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時”就是季節。四時就是四季,就是一年。歲就是一年。所以“候”五日謂之候,《內經》裡定成五個日謂之“候”。後來的溫病學派裡頭,他們常常把七天叫做“一候”。那好像又和西洋的文化傳入,是不是有關係?七日成候。那是後世溫病學派有這樣一個觀點。但是在《內經》裡定的“候”,那不是醫學的問題,是整個中國文化就這麼稱呼的。一個“候”就是指五天。所以我們中醫所說的“證候”,“證候”,它應該包含有時間的概念。是動態的觀察疾病的一個結果。時間就是個動態的,不是個定死的。是在什麼疾病發展到什麼什麼階段,什麼什麼時候,疾病的本質。

《內經》有關病證的內容極為豐富。所載病證多達350餘種。涵蓋了臨床各科,對許多疾病還辟專篇,進行了系統深入的闡述。《內經》中多採用臟腑分證,經絡分證和病因分證等方法。對證候予以分類。成為辨證體系的雛形。就在《內經》裡頭,雖然沒有“辨證”這個詞,但是有辨證體系的雛形存在。

我們教材第五章,病證這一章,選了《內經》中八篇。專門論述疾病的原文。涉及到外感類,外感熱病類的疾病,外感風邪所致的疾病,咳嗽類,疼痛類,痺證類,痿證類。以及水腫、膚脹、癥瘕類等。涉及到七十餘個病。選了八篇文章,涉及到70餘個病證。這些病名,除了反映《內經》關於疾病的命名規律,命名規律問題,我們在前面講到“因處定名”的問題時候,參加概括地說過一下。命名規律。疾病的命名規律,疾病的分類和諸病的臨床表現之外。還涉及到疾病的演變。也是涉及到一些傳變問題。因為《內經》的文章,它不是說這一篇,我們講病證不講別的,不講病因,不可能。不講治法,也常常講了病還講治法。它是一篇一篇的,都是相對獨立的。所以這裡也涉及到疾病的演變,甚至是傳變。疾病的診斷和鑑別診斷;以及對疾病的預後、治療、護理。雖然是講的病證,但是它往往在說一個病,它是以什麼什麼為主,接著就談了其他的,比如說談了治療,雖然不是主要的,但是它涉及到治法。所以以及對疾病的預後、治療、護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識。這一章就選了這樣八篇文章。

第一節 《素問。熱論》

因為這一篇是專門討論熱病的問題,所以就叫《熱論》,篇名沒有更多的研究的。但是話說回來,在《內經》裡頭,研究熱病的文章,可是相當的不少。特別是外感熱病。有的叫寒熱病,有的叫熱病,有的叫平熱病等等。很多關於外感熱病的文章。也就反映到《內經》時代,對於外感熱病是非常重視的。人們得外感熱病是相當多的。在發病上是非常廣泛的。所以從《內經》的162篇文章裡頭,我們看了若干篇,還有《水熱穴論》等等,涉及到熱論的那個有關熱病的記載。當然從現代醫學,從西醫學對發熱這個問題,同樣是很重視的。所以也作為專題討論。就是現在的《內科學》。它也專門討論熱,發熱的問題。現在的病理學也專門設有發熱、休克。作為一個專題討論。

我們看第一段,171頁,《熱論》的第一段, 是外感熱病,皆屬於傷寒。也就是說,傷寒的概念比較大,它涵蓋著熱病在裡邊。籠統地來說,所有外感病,它都叫傷寒,包括熱病。我先讀一遍。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歧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今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你看這一句話,不就是說了,籠統說外感病都叫傷寒,現在《內經》時代所說的今天,說的熱病,那屬於傷寒一類的病。關於傷寒一類的病的問題,教材注釋提到了,注釋一,傷寒是外感熱病的總稱。將來我們在談到這一段的具體討論的時候,引了《難經。五十八難》的話,172頁,在【理論闡釋】的正文第四行中間後面一點,“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那不都屬於傷寒之類嗎?這五個都屬於傷寒之類。本篇所說的“今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那當然是熱病屬於傷寒。籠統來說,傷寒是所有外感病都叫傷寒。連傷暑都屬於傷寒。那“寒”是泛指外邪而言。

或愈或死,但是外感熱病,有的痊癒,有的會死亡,

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六七日之間就可以死亡。但是,

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要痊癒可就六七日痊癒不了,要十日以上才能痊癒。在《內經》時代的見解。

不知其解,願聞其故,說為什麼呀?但是第一段並沒有全面回答這個問題。只是原則地說了一下。說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巨陽就是太陽,具體來說,是指主太陰膀胱經,諸陽之屬,也就是說它全身的陽氣,都可以說屬於太陽。主太陽經,太陽主一身之表,所以叫“太”,所以叫做“巨”,太也是大,巨也是大,就說明足太陽膀胱經的經脈,它的經氣很巨大。它的陽氣非常重要。全身的陽氣,特別是表陽。一身之表,都和足太陽膀胱經有關。因此又說“足太陽,主一身之表”。足太陽的經脈,它連絡著督脈,督脈叫“總督一身之陽”。足太陽經就連於督脈。而“主一身之表陽”。所以說“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屬就是聯繫,聯屬。統主一身之表,統主一身之表陽。這是巨陽、太陽的功能。

其脈連於風府,風府就是督脈的穴位,在髮際上一寸半。項後正中央,髮際上宛宛中。窩裡頭那就是風府穴脈,屬於督脈。因為是這樣,因為督脈是總督一身之陽,太陽主統一身之表。太陽經由連於督脈,所以說

故為諸陽主氣也,誰為諸陽主氣?太陽為諸陽主氣。也就是主持一身之陽氣。是各個陽經,各個陽經之氣都由足太陽膀胱經主。所以為一身之陽氣。你看,它主一身之陽氣,可沒說離開督脈。它得連於風府,連於督脈。才有巨大的作用。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人之傷於寒是從外受的,所以它必須是要首先影響到足太陽膀胱經。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傷於寒,傷於外邪,往往成為熱病。因為太陽是主一身之陽,邪氣侵犯了,它也成為熱病。哪怕是寒邪,它也成為熱病,也要發熱。

熱雖甚不死,但是熱病如果發熱很甚的話,一般的說,預後良好。為什麼呢?發熱甚說明陽氣未絕,陽氣沒有斷絕,陽氣沒有耗盡,所以才發熱。因此對於傷寒病,後世有人總結說,“有一分陽氣,就有一分生機”。有一分陽氣,就是說還有一分熱。都涼了,傷寒病好不了。它和後世發展起來的溫病學說不一樣。溫病,要保存一分津液,才有一分生機。這個傷寒是有一分陽氣,才有一分生機。熱雖甚,熱很甚,說明陽氣未絕,並不虛,所以熱雖甚不死。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兩感於寒,後邊要講到了,是指表裡兩經同時受病,太陽於少陰相表裡,表裡兩經;陽明與太陰相表裡,表裡兩經;少陽與厥陰相表裡,表裡兩經;表裡兩經同時受病的時候,必不免於死。這是由於邪氣過盛,更主要的是,由於人體陽氣大虛,才至於表裡兩經同時受病,張仲景的《傷寒論》上,《金匱要略》上提到的“直中”,邪氣不是有直中三陰嗎?從表仲景就到裡頭了。那個病也是危重的病。同樣是由於人體的陽氣大虛,正氣大衰,所以才從表直接就到三陰,那也是難治的病。這裡所提到的表裡兩經,道理是相同。也就是說人體正氣很虛了,所以寒邪從表一下就入裡,表裡兩經同時受病,你看,邪氣很盛,正氣大虛,所以說“必不免於死”,難治。《內經》所說死證,是說病很難治。倒不見得是一定活不了,說它難治。那是說難治是不錯的。邪氣很盛,正氣大虛,當然是難治了。也可能是死。真的就是死,治不了,就死亡了。

所以這一段是講了這樣個熱病,總的來說是說的熱病屬於傷寒的問題。“今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道理也是很重要的。當然話不多了。

【理論闡釋】

教材上【理論闡釋】當中,又把“今夫熱病,皆傷寒”,這就出了個“者”字,對,原文上本來是應該有個“者”字,也就是說我們教材的171頁原文,“黃帝問曰:今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教材上丟了一個“者”字。

1. 狹義傷寒和廣義傷寒

關於傷寒問題,也就是說狹義傷寒和廣義傷寒,廣義傷寒就包括熱病、溫病、風溫、濕溫,這都叫廣義傷寒。所以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這是廣義傷寒。狹義傷寒呢,那不是裡頭講,“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那個傷寒就是說狹義傷寒。要真是寒邪,《傷寒論》所說的麻黃湯證,傷寒。廣義的傷寒,那連濕溫、熱病、溫病,都屬於廣義傷寒。這是關於傷寒的問題,分狹義、廣義,但是一般來說,都是由於外感邪氣引起的。都與發熱的症狀,也就是後來所說叫熱病。

2. 熱病的預後

關於熱病的預後問題,預後問題,“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者,必不免於死”。這個道理,剛才我已經談到了。“熱雖甚”什麼陽氣未絕,所以儘管發熱很高,預後良好,而“兩感於寒,必不免於死”的,那是陽氣大衰,邪氣太甚。因此,表裡兩經同時受病,治療起來就是比較難了。這是關於預後的問題。而且是我們在教材裡頭也談到了, 所以“雖熱甚不死”,那是寒邪導致的發熱,衛氣不得散越,鬱而發熱。所以像《生氣通天論》裡說的,“體若燔炭,汗出而散”,出出汗,把寒邪氣發散出去了,就不燒了,病就好了。這是這個第一段。

二. 六經熱病的症狀

第二段是講六經熱病的症狀,治法,與飲食護理。讀一遍。

帝曰:願聞其狀。
歧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痛而鼻乾,不得臥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藏不通,則死矣。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帝曰:治之奈何?歧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脈,病日衰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已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歧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搏,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善。治遺奈何?
歧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歧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這一段就是講了六經熱病症狀,以及治療的法則。同時,又提到了飲食護理的問題。不能強給他多吃。發熱的時候,一般說不要給他吃肉。難於消化。這不又談到了飲食護理嗎?其六經的病呢,

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感受寒邪,感受外邪,“一日”是疾病的第一個階段,不是指哪二十四小時那一天。作為次第言者,只是說個次序。疾病的第一個階段。叫“巨陽受之”,巨陽受之這第一個階段,主要症狀是什麼呢?

故頭項痛,腰脊強”,腰脊僵硬。其實這個六經病的症狀,主要是根據經脈所過,以及各個經的基本陰陽性質,所出現的症狀。頭項痛,足太陽膀胱經走於頭項,從目內眥開始,上升於頭,從頭如何到行於項,行於背,如何行於足,下直到足。所以太陽經受邪的時候,經脈之氣不通暢,因此就頭痛、項痛,腰背也僵硬,這都是經脈所過。可以知道,肯定還有發熱。只是沒說發熱。就說出幾個主要症狀而已。也很可能有惡寒。但是也沒說。就是強調了一個太陽階段的病證的特點。特點的症狀是頭項痛、腰脊強。所以我說肯定是有發熱,也可以肯定一般地說,還有一些惡寒,要真的是寒邪的話,內經肯定惡寒。即使是風熱,也難免有一個輕微的惡寒。這是第一個階段。

二日陽明受之”,第二個階段是陽明受之。所以這“一日”“二日”剛才我說的是言次第而已。並非機械的就是一天、兩天。第二個階段就是陽明受之。

陽明主肉”,陽明主肌肉。

其脈俠鼻絡於目”,陽明經俠鼻絡於目。

故身熱”,所以就身熱,前面這個頭項痛,腰脊強,有發熱,而這個叫“身熱”,是肉熱。熱勢要比在太陽的時候還深、還高。發熱程度還有高。陽明是主肉,太陽是主表。熱勢不就深了嗎?同時,

目痛而鼻乾,不得臥也”,由於經脈所過的關係,所以有目痛而鼻乾,不得臥也。陽明有邪氣,就睡不好覺,胃不和,臥不安。這個理論我們講過多遍了。講《營衛生會》篇的時候也講了,營氣運行它得通過陽明經才能入於陰,從陽經過蹺脈才入於陰。所以陽明經阻滯,陽明經邪氣盛,他不得臥,睡不著覺。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教材有注釋,根據陽明主肉來說,少陽不是主膽,少陽陰作“主骨”。教材注釋說,《甲乙經》《太素》均作“骨”。《靈樞。經脈》也說“膽,足少陽之脈”,是主骨所生病者。因為陽明主肉,它沒說陽明主胃,要說“陽明主胃”下邊就“少陽主膽”。這是從文字體例來說就合了。因為上邊是講的主肉,這裡是從文字體例上來說,應該考慮按《甲乙》和《太素》,作“主骨”。

其脈循脅絡於耳”,這是經脈所過。

故胸脅痛而耳聾”,所以少陽病的時候,就有胸脅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到第三個階段,不是太陽,陽明,少陽都受病了嗎?

而未入於藏者”,這三陽雖然都受病,但是並沒入於裡,並沒有入於陰,叫未入於藏者。

故可汗而已”,所以可以用發散的方法。使邪氣從表出。因為邪氣尚未深入,尚在陽經,在表。所以可以散。從治療的因勢利導的思路,邪氣在陽,邪氣在表,可以用汗法。

四日太陰受之”,四日,第四個階段,太陰受之,邪氣就傳入到太陰了,太陰經脈。

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嗌解釋咽,絡於咽,太陰脈所過。而且太陰是主腹,足太陰脾經,脾主大腹。所以受邪氣之後,可以有

故腹滿而嗌乾”,腹滿,由於經脈所過,所以可以出現有咽乾。這是第四階段。先到太陰。

五日少陰受之”,然後第五階段,這就到少陰了,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少陰,屬於腎經,腎經受熱邪 ,陰精不足,因此可以出現口渴、口燥、舌乾的問題。舌乾就是由於經脈繫於舌。

六日厥陰受之”,那是六經病的最後一個階段。厥陰受之,

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循陰器,所以陰囊收縮。而出現煩滿,看來也是胸脅滿悶的意思。厥陰經脈和少陽經脈是相互聯繫的。肝經其實也是佈兩脅,所以也可以出現胸脅滿悶。男子是囊縮,有的注家說,女子是“乳頭內縮”,男子陰囊內縮。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如果是三陰三陽沒有治好,三陰經,三陽經病都傳遍了。也沒有治好。導致了表裡都受傷了。

榮衛不行,五藏不通,則死矣”,五臟六腑都受病了,以致於營衛不能運行。五臟之氣也不能通暢,五臟之氣機不暢,則死矣,也可以引起死亡。雖然說六經之病可以不死,一般的話,不至於死亡。但是如果治療不當,或者誤治,或者失治。沒有治,或者治錯了,正氣在衰,當然如果正確充足的話,也有的不治也不見得都死。因為它這個病不是十分的嚴重。但是如果正氣大衰,治療失當,或者治誤,或者失治,都有可能使得五臟受病,營衛不通,臟器氣機紊亂,也可以引起死亡。這是熱病。這個熱病的傳變是太陽、陽明、少陽,一陽、二陽、三陽的順序。到裡呢,是太陰、少陰、厥陰。是三陰、二陰、一陰的順序。足太陰者,三陰也。我們在講《太陰陽明論》的時候,不 是涉及到這個問題嗎?它是一二三,三二一,從陽是一二三,到陰是三二一。這樣的順序傳變。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如果上邊說這個順序,上邊本來就說的不是“兩感於寒”的。一般地說,到第七天,巨陽病衰。太陽病,邪氣就衰了。

頭痛少愈”,病情就可以減輕,也可能病愈。但是說“少愈”,它病不徹底痊癒。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腹不再脹滿了,就像正常平時那樣。說“腹減如故”。

則思飲食”,剛剛看前面講太陰病的時候,他也不想飲食,脾胃有毛病,當然不思飲食,所以說前面症狀裡沒提,可以看到太陰病的時候,也有不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口渴止了,還不滿,但是你看教材注釋8,《甲乙經》《傷寒例》沒有”不滿“二字,上文不言腹滿,此必衍文。所以丹波元簡認為“不滿”二字可能是衍文,是多餘出來的。可供參考。還有

舌乾已而嚏”,因為津液已經可以恢復了,邪氣基本去掉了,津液可以恢復。所以舌乾也去除了。嚏,可以打噴嚏,“陰陽和利,滿於心,出於鼻,謂之嚏”,也就是在《內經》的解釋,噴嚏是怎麼打成的。說是陰陽和利,滿於心,出於鼻,就打出噴嚏來了。所以這也是陰陽和利。是一種好的現象。十一日少陰病衰,才有這種好的現象。也就是說病,病了一段時間之後,打噴嚏了,這是陽氣恢復的現象,是好現象。當然你說我剛一感冒,我就打噴嚏,就是好現象,那是兩回事。是說這病一段時間之後,突然打噴嚏了,是陽氣也恢復了。陰陽和利了。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少腹也不拘急了,在厥陰病的時候,雖然沒有說少腹拘急,看來應該有少腹拘急,少腹也是肝經所過,所以這回“少腹微下”,不再拘急了。

大氣皆去”,大邪之氣,邪氣。

病日已矣”,這個病,逐漸地就好了。那不是講了嗎?其愈皆在十日以上嗎?這不是到十二日才說到,“大氣皆去,病日已矣”,其愈皆在十日以上。其死在六七日之間。上文講的,五臟六腑都傳遍了,臟氣不通暢了則死。所以其死在六七日之間。其愈皆在十日以上。

帝曰:治之奈何?”黃帝說,上面那些情況怎麼治療呢?

歧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脈”,岐伯回答說,各通其臟脈。因為三陽病也好,三陰病也好,都是屬於實熱證。在《熱論》裡頭說的,都是屬於實熱證。和《傷寒論》不同,張仲景的《傷寒論》,雖然是在《內經》理論的基礎上,但是他所說的三陽病是實熱證,三陰病可多半是虛寒證。從病證上,不一樣。《素問。熱論》所說的,三陽三陰都是實熱,儘管有在表,在裡的區別,但它都是實熱,這是要明確的。所以“治之各通其藏脈”。都要疏通,調治,那虛證就談不上是通了,這是調治、疏通。還是治療實證的一個基本方法。所以要通其藏脈,疏通其各臟腑的經脈,疏通、調暢臟腑經脈。

病日衰已矣”,病就可以逐漸地衰去了。就可以好了。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再有呢?總的原則是,病還沒有滿三天,沒有滿三天的時候,病在三陽,太陽,少陽,陽明,在陽屬表,所以可以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在表嘛,可以用汗法。

其已滿三日者,可泄而已”,已經滿了三日了,那就到第四個階段,就入三陰了,三陰就是入裡了,表為陽,裡為陰,所以治療上就“可泄而已”,可以用泄熱的方法治療。在表可以汗,在裡可以泄。教材特別注釋說,這個“泄”可不是承氣湯那類的攻下。腹瀉那個瀉。還是泄熱的方法。清熱的方法。針刺也可以泄熱。吃藥也可以泄熱,這個“泄”是指泄其熱,要特別注意。這是說在陽可以用汗法,宣散其邪,在裡可以用泄法,清泄其熱。

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下面又說,熱病已愈,時有所遺,所謂“熱病已愈,時有所遺”,有的時候,沒有徹底痊癒,時有,就是有時候,有所遺留,就是痊癒的,有的是徹底痊癒了,有的病人是看著是痊癒了,其實還有一些遺留症狀,並沒有真的徹底痊癒,這個時候是為什麼呢?他為什麼不能徹底痊癒呢?而把熱遺留下來呢?

歧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岐伯回答說,諸遺者,熱甚而強食(飼)之,飼,勉強給他吃。因為勉強給這個病人吃東西,所以可以出現“有所遺”。其實,熱有所遺,就是遺留還有熱。這病證老是不乾淨。

若此者”,像這樣的病人是怎麼回事啊?

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大多是“病已衰”,看著病比較輕了,逐漸衰退了。而“熱有所藏”,已衰並沒有全衰。還有熱,還有所藏。

因其穀氣相搏”,這個時候你強飼之,給他吃多了,榖氣就是熱,榖氣就能助長陽熱之氣,這個遺留之熱,與榖氣,水穀精微之氣相互搏,這個“搏”也是這個“薄”,結合在一起,相搏,相搏鬥、相結合。

兩熱相合”,說遺留之熱,或者水穀之氣所化之熱,相互結合了,

故有所遺也”。因此,治療對於熱病,發熱的病人,要吃些好消化的,不要勉強多食,這是護理的一個重要問題。

帝曰:善。治遺奈何?”怎麼樣治療遺熱不去呢?

歧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岐伯回答說,觀察病人虛實情況,要調其逆從,這個逆從,又是偏義複詞。是偏於逆,所以調其逆,使其從。

可使必已矣”,這樣的話,就可以把熱遺治好了。千萬不要再給“強飼”。強著吃飲食了。這個是護理當中的一個問題。因為確實有一些人,說這個人有病了,熱勢剛退,說是好點了,這回可想吃點飯吃了,趕緊吃好的,加營養,往往是起了一種壞作用。因為他機能還沒有真的很好恢復,陽氣沒有真的很好恢復,你再給他加一些不好消化的,他就克化不了。反而是和遺留之熱相結合在一起。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那麼說是飲食不當了,可以導致的熱遺,那麼在發熱的時候,對於熱病的病人,應當禁忌些什麼呢?當然禁忌東西很多,這裡只提出了飲食禁忌。說

歧伯曰:病熱少愈”,在熱病看來已經減輕的時候,

食肉則復”,給他肉吃,很難消化,肉更助長內熱。又難消化,又助長熱。所以食肉則復。復,復法,反復發作,這個“復”。《傷寒論》也有“食復”,這個病快好了,突然又復發了。由於飲食不當導致的食復。當然勞累也可以勞復。《熱論》本身只提到了飲食,“病熱少愈,食肉則復”。

多食則遺”,不吃肉也可以發,多食了,吃多了,肉吃多了。固然是可以熱遺, 即使水穀吃多了,也可以使熱勢遺留。因為前面說了嘛,榖氣與邪氣相搏,兩熱相合。

此其禁也”,所以熱病時候要特別注意飲食護理。當然不要吃肉,不要多吃,並沒有說不許吃。如果熱病拖的時間比較長了,正氣很虛了,適當的用一些肉,也不見得不可以。適當、適量,要注意好消化。

所以,這一段是講的,六經熱病的症狀,傳變的次序,治療的基本法則,它的症狀主要是經脈所過,和相關臟腑的基本功能。你比如說脾經,它就有腹脹,或者說飲食食慾不振,那就是功能問題。“太陽病,頭項痛,腰脊強”,那就是經脈所過,經脈之氣不通利的問題。經脈之氣不利了。所以主要是經脈所過。和這經脈相關的臟腑功能失調。

治療之法,也很概括,未滿三日者,病在陽,就可以用發汗的方法,已滿三日者,病入於陰,就可以用泄熱的方法,特別注意,泄熱不是攻瀉大便,是指清泄內熱。用清法,用針刺法都可以泄其熱。關於“熱遺”,也就是說的熱病的飲食護理,“熱病少愈”當高熱的時候,他也不能吃。所以人們也難說“強食”,熱病少愈,有點食慾的時候,也不要過多地吃飲食。更不要吃肉食。難於消化,而且助熱。使得熱勢遺留。甚至於“復發”。再開始熱起來。不單是遺留不去,輕微的熱遺留不去,而是可以再高熱起來。所以這一段是很重要的理論。所以我們選在病證的時候,把它擱在第一篇。

[完/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