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 第七十三講 制方法則(含服法)

北京中醫藥大學
王洪圖教授


【理論闡釋】

教材257頁,《至真要大論》,各種治法的原應用舉隅的【理論闡釋】。這一節【理論闡釋】提出來的問題是治法逆從的問題。治法逆從是包括逆治法和從治法。也就是《至真要大論》原文所說的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其實無論逆之和從之,它們的用藥要從藥物來說,它們的用藥的性質,都和疾病的本質是相逆的,是相反的。但是“從治法”是有從其現象而治的這個含義。因為甚者從之,就是疾病嚴重了,出現假象了,是從其假象而治,1其實質還是針對疾病的本質而治的。所以說有“微者逆之”,病輕微的,沒有假象的時候,就明顯的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如果病情嚴重了,出現假相的時候,那可以從其現象而治,從其假象而治。所以照原文上說,

其始則同,其終則異。

就是開始的時候,看來藥物的性質和疾病的現象是一致了、相同了。但其終則異,其實最後還是藥物的性質和疾病的選擇是相異的、相不一致的。所以叫相異。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因此在利用、使用治法的時候,特別是從治法的時候,那真是要看到疾病是有假象存在。所以要認真的進行辨證。我們在這段【理論闡釋】當中,特別提到的是比如“陰極似陽“陽極似陰”,“大實有羸狀”,“至虛有盛候”,明明是陽熱之氣過盛,但是表現出來可有四肢厥冷,所謂陽盛格陰,明明是陰寒之氣過盛的疾病,但是他可以出現面色潮紅。或者病人煩躁。這是所謂“陰極似陽”,或講“陰盛格陽”。格拒,把陽氣格拒於外,還有呢,陰盛之病,面色潮紅,說面色如妝,就好像化妝一樣。粉紅色出來了,這叫戴陽證。好像戴帽子一樣。把這個陽氣戴到頭上來了。其實那都是虛陽上越的一種現象。其實質疾病還是陰寒之證。正是因為他有假熱的現象出現,我們在治療的時候當然是用熱藥,以熱藥和熱像來說,它是相從的。其實實質還是針對他的陰寒之證去治療。所以我們在治法逆從,這個【理論闡釋】當中,提到了這樣一些問題。這是臨床上必須要注意的。不要被假象所迷惑,“至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這都是臨床家常說得話。也是提示臨床醫生們在臨床看病的時候,要認真仔細辨證的這樣的話。當然這是從理論上來講。

【臨證指要】

提到關於反治法的運用問題。主要是引證了幾條《傷寒論》的條文,來說明治法問題,反治法的運用問題。比如,

1 熱因熱用

引《傷寒論》317條,

少陰病,下利清穀,裡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其實張仲景在這辨了證了,是裡寒外熱,有下利清榖的症狀,還有手足厥逆,手足發涼,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但是這個病人不惡寒。其人...,也就是說這個身熱面赤,說明是陽假虛,假陽,虛陽,實際病證還是陰盛。講就是所謂陰盛格陽,這時候用藥當然還是用熱藥。不要看到這個病人,有面色赤,這個現象,即使有面色赤,是熱的現象,它是假象,也有過程我所說的,象戴陽的現象出現。這是第一條,有熱象而用熱藥。

2 寒因寒用

疾病出現寒的現象,而用寒涼之藥。其實是說疾病本質是熱,而又假象出現,有一個陽盛格陰的問題。陽盛於裡,格陰於外。所以外邊看出是涼的。引《傷寒論》350條,說

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白虎湯主之。

厥就是手足厥冷,手足厥冷,手足冰涼了,但是要注意,他有脈滑,所以說明是“裡有熱”,用一個“脈滑”,滑脈是實證。屬於實象的脈。分類脈陰陽的話,滑脈一個是歸到陽的一類。《傷寒》注家有的講過,說“大、浮、數、動、滑,陽脈;沉、澀、弱、弦、微,陰脈”,那是陽盛格陰,所以內有熱而手足涼。“厥”是手足厥冷。白虎湯主之,也就是用白虎湯這個辛寒之藥,來治療這個實熱。而且藥性是涼的和假象(手足厥、厥冷)是相似,相從的。所以也是屬於從,從其假象而治,所謂“反治法”。

3. 塞因塞用

引《傷寒論》273條的條文,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

治以理中湯之類。雖然是食不下,但是仍然給他用補藥,用補法。塞因塞用是這樣一條條文。

4. 通因通用

引《傷寒論》321條的條文,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氣湯。

這就是所謂的熱結旁流。熱邪與燥實結在腸中了。可是呢,瀉出來得還是清水。這是很通的現象,結果我們在治療的時候,張仲景提出來,治療的時候還用大承氣湯急下之。所謂的通因通用。本來他下利清水,還是要用通。為什麼?其實實熱結滯在腸中了。應該急下之,急下存陰。不然的話,大熱在內要把少陰之陰津都給耗竭了。所以《傷寒論》有幾個急下,這就是一個。三急下,這就是一個急下之證。屬於通因通用這一類。從治法上來考慮。

這是【臨證指要】上提到的一些關於反治法的運用問題。舉例言之。因為這一段原文就是舉例言之。我們在臨床運用更只能是舉例言之。因為作為治法,應用面很廣。我們也從這舉例當中看出來,張仲景在對《內經》的治法,應用得非常靈活,我也講課當中談到,張仲景《傷寒論》的治法這些法則,在《內經》上都可以找得到。甚至於基本上都可以在《陰陽應相大論》那段,因勢利導這個治則這一段裡頭,找得到根據,也提示,作為醫生研究《內經》的理論,深入理解《內經》的理論,用之於臨床是何等的重要。醫聖張仲景確實給我們做出了很好的典範。這一段前面就講完了。

制方法則

下面看258頁,《至真要大論》的第二段,我們在這一節所選的第二段原文,這一段原文是講的制方法則。就是怎麼制藥方?配製藥方有什麼法則問題。制方法則。

帝曰:善。方制君臣何謂也?
歧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
歧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也,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小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這個第一行到第二行零三個字,這樣一句話在《至真要大論》原文上,它是在我們下邊那段的後邊的原文,而且後邊還是隔起來一段的原文。我們在教材編寫的時候,反正是節選,能從理解方面比較順,所以把這樣一行零三個字,調到前面來了。特別要加以說明。也就是說,這樣雖然看來是我們把它擺在一起了,其實不是《至真要大論》原文同一段的文字。前面的內容我們擺在教材裡頭,前面這一行多字在原文當中,實際上是在後邊的,特別說明一下。

方制君臣何謂也?方制就是制方,怎麼樣組成中藥的方劑?藥方是怎麼製成的?而且制方當中是要有君、有臣,這樣一些關係的。“方”也就是藥方,把幾味藥組成在一起去治療病證的,這個就叫“藥方”。所以這個“方”就是“藥方”。“制:就是配製,組織。怎麼樣組織、配製藥方呢?藥方三說有君、有臣是怎麼回事呢?

歧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歧伯回答說,主病之謂君,主病,就是針對疾病主要證候的那個藥,在藥方當中,它就叫君藥。就是對證之主藥,也就是叫君藥,對證之主藥叫君藥,佐君之謂臣,輔佐君藥的這個藥,來繼續的對疾病進行治療,輔佐治療主證的那個藥物。對疾病進行治療。這個藥物叫做“臣藥”。“應臣之謂使”,使藥是順應臣藥、順從臣藥的藥,後世解釋說,所謂“引經報使”,就是引導著這個藥物到達於病所,或者到達於某一經,引導著藥物到達於某一經。你看教材注釋一,引證的張介賓的解釋,《類經》上對這句話注釋,“主病者,對證之要藥也,故謂之君,君者,味數少而分量重”,在組方當中,君藥在《內經》說來,君藥也就是一個藥,兩個藥,一個方當中,一個藥為君,個別的是有兩個藥味君,所以他說味數要少,但是分量要重。對證之主藥。“賴之以為主也”。依賴著君藥作為治療疾病的主藥。“佐君者謂之臣,味數稍多而分量稍輕,是以匡君之不迨也。”“應臣者謂之使,數可出入而分量更輕,所以備通行向導之使也”,通行向導,是引經的向導藥,這是君、臣、使,後來我們在方劑學上,有個君臣佐使之說,分成四類。在這裡看來就是三類。因為他把“佐君之謂臣”,作為一類藥來說。

下面具體的就是藥方的分類。我們後來也把它叫做說是方劑的分類。下邊這樣一段。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

這個氣,因為《至真要大論》是講的五運六氣的,所以這個“氣有多少”實際上說五運六氣的六氣,三陰三陽之氣,三陰三陽之氣就有多有少,有太過有不及,這運氣有太過有不及,當然也有平氣,三陰三陽又有多少之別,所以叫“氣有多少”。“病有盛衰”,這個病是和五運六氣相關的,有實有虛,因此在治療的時候,就有緩有急,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講《標本病傳》所講的,標本緩急治法的問題。因為治法上有標本緩急,因此在制方在,藥方上,組織藥方上,就有大方,有小方。當然,大方、小方,其實就包括下邊所說的這幾類方子。用大小方來代稱其餘的幾類方子。就跟我們“喜怒傷氣、寒暑傷形”一樣,那個“喜怒”是代指七情。“寒暑”是代表六淫之氣。這個大方小方也是代指下邊那個藥方的分類。因為治療有緩急,疾病有盛衰,所以方子也有大方小方。“願聞其約”,想聽聽它這個要領是什麼?或者說,制方的準則是什麼?“約”,要領、準則、概要。

“歧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

這個氣有高下的氣,是人身臟腑之氣,臟氣。有高下之不同,臟腑之氣有的高、有的下,病位有的高,有的下,由於病位有高有下,所以在治療上方子就應該不一樣。所以“氣有高下”,這個氣是說臟腑之氣。有位高,有位下這樣的區別。“病有遠近”,因為臟有高下,病就有遠近。高,就是病位近,下,就是病位遠。當然也有淺深問題。遠近也含有淺深之意。淺的就病位近,病位深的就是所謂遠。所以“病有遠近”。

“證有中外,治有輕重”

好,全部《內經》就此處提出個證候的“證”來,病證的證。證有中外。所以研究證研究證,上《內經》裡找去,你就找到這就夠了。就這個談到“證”。因為證是證候,病證的證候,有在裡,有在表的不同。治療上有的需要輕,有的需要重。治有輕重。說來說太複雜了,有高下,有遠近,有中外,治療上前面說方“治有緩急”,這說治又有“輕重”。太複雜的問題。 不管多麼複雜,最後告訴我們一條原則。

“適其至所為故也。”

適,就是適宜,就是適合。就是根據病位的高下、遠近、表裡,用藥採取相應的藥物。或者輕,或者重。總之,是要求藥的氣味要達到病所。這是最根本的要求,或者說是準則。叫“適其至所為故也”。使藥物能夠到達於病所為準則。適合這個病。對,還有適合這個病。到達病所,適宜這個病情。“適其至所”為準則。

“《大要》曰”,大要,我們前面講過,就是古醫經,比《至真要大論》要以前的醫經。我們在講病機十九條那一段的時候,也有“《大要》曰”。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一味君藥,兩味臣藥,組成三個藥,用三個藥來組成的方劑,這叫“奇方”。因為是單位數組成的方。所以叫“奇方”,奇數。

“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兩味君藥,四味臣藥,一共是六味藥組成的藥方,六味是偶數,所以這樣的方劑,這樣的藥法,叫“偶方”。談到兩個方了。一個“奇方”,一個“偶方”。

“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君二臣六,偶之制也”,這是八味藥組成的方是偶方,所以叫“偶之制也”。看來這兩句話,講的是“奇方”和“偶方”,是從藥味的數來說的。同時我們在這也可以看到,君臣佐使組方裡邊,君藥可以是一味,也可以是兩味,至於臣藥,佐藥,相對的數量就可以多一些。

“故曰:近者奇也,遠者偶之”,“奇方”和“偶方”它的治療特點是什麼呢?說“近者奇也”,病位近,病所近,在表,病位淺。可以用奇方,還有病在上,病在上、病在近、病在淺,用奇方。反之,“遠者偶之”,用偶方。用雙數藥組成的方劑來治療。

“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汗者,應當是指淺表之病,對不對?用前邊的話說“近者奇也”,應該說“汗者不以奇”,應當是汗者用奇法。所以這個有注釋,你看注釋6,“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張琦疑“奇”“偶”二字誤倒了。因為這樣一句話,和前面“近者奇也,遠者偶之”意思不同。不但兩句話意思不同,從我們體會來說它也不同。偶方是比較遠,奇方式比較輕輕的,易於發散,單數藥,陽數,對不對?奇是陽數,偶是陰數。所以易於發散那是陽的特點,所以“近者奇之”“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如果這樣倒下來,看來意思就更準確。所以張琦的注釋還是可從的。同時,王冰在注這句話的時候,雖然我們現在用的就是王冰的本子,但是王冰在注這句話的時候,他也是這麼注的,“汗藥不以偶方”,那不等於是說“汗者,不以偶”嗎?咱們印的是“汗者不以奇”,所以從王冰的注,以及其他醫學家的見解來看,這兩個字應該是互倒。可能是傳抄之誤。“偶”“奇”兩個字互倒了。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上部之病,用補法或者用散法,用其他方法,總之是治上部之病適合用緩方。“上”,其實也等於病位病所近,病位淺。所以可以用緩方,就可以發揮作用了。如果是病位遠,病位深,在下,用奇方,可以用藥力很快到達於病所,免得經過中間那個部位的時候,藥力被緩解下來,藥力被減弱。所以要用奇方。迅速地讓那個藥到達於病所。看來這就是“緩方”和“急方”。又有兩類藥方了。補上治上用緩方,補下治下用急方。也就談到了用藥物的,緩味藥組成的,氣味和緩,功用和緩的藥組成的方,緩方。可以治上部之病,治輕淺之病。藥物的作用劇烈,急,作用急的方子,可以治療病所遠,病位深的,病在下的疾病。這是治療上的“緩方”和“急方”的不同。

“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急方是用氣味厚的藥物組成的,所以作用猛烈,用氣味薄的藥來組方做成緩方,以治上部、輕淺部位的疾病。這就是“緩方”和“急方”的組成特點。用氣味厚製成急方,用氣味薄製成緩方,來治療病在上和病在下不同的病。這又出現兩類方子,一類是急方,一類是緩方。它們組成的藥物特點以及治療作用的特點。

“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這句話是說服藥的方法問題,在服藥的時候,前後是說的飯前和飯後,如果是病位淺,這個時候的病,用藥應該是在飯後服,病在上焦,病位淺,應該飯後服。如果是病位深,病所遠,這個時候服藥應該飯前服。免得吃過飯之後,再吃藥,藥力不容易到達於下部。中道氣味之者,在中間道路上就被飲食之氣給阻隔住了。所以這句話是談到的是吃藥的時間問題,跟飲食的關係問題。我們現在治病臨床上也是這樣,病人也會問大夫,大夫也應該有所依據,說我在病是飯前服還是飯後服,吃這個藥,服這個藥,對不對?那你總得告訴清楚,說“病所遠”,部位比較遠。避免藥物的氣味在中道而受到阻滯。受到什麼阻滯?受到飲食之氣的阻滯。所以“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那是說先吃藥,後吃飲食。“無越其制度也”,這也是一個制度。不能超越,不能越出這個常規。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平氣,就是平調氣血的規則。平,是平調,氣,這裡就指的氣血。道,就是規則,準則,治則。治療原則。平調氣血的準則,平調氣血的規則。是什麼呢?“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病所近的,無論你是用奇方還是用偶方,都要“制小其服”。

“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病所遠,儘管是說,病所遠,用偶方,但是病所遠有時候也可以用奇方,有時候,病所遠,不論你用奇方還是用偶方,都要“制大其服”。“制大其服”“制小其服”是什麼呢?這底下說了。

“大則數少”,這個“大”是說用量大,不是說上邊所說的那個大方。大方是什麼?是藥味多組成的方劑。叫“大方”。是藥味少組成的方劑叫“小方”。但是這裡所說的“大”,是說用量大。每一味藥的用量大,不是藥味多。所以說“大則數少”,用量大,但是藥味的數量要少,藥味數量少而重量大是什麼特點呢?是作用可以可以利專,專一。所以量大,數量少,它就藥力專一。不會被分散。

“小則數多”,小方,所謂“小”,上面所說的“制小其服”的小,就和這個正好是相反了。用量小但是藥味比較多。這是適合用於病所近的疾病。病位比較輕淺,病位在上焦,你反而可以多用一些個藥物,輕淺,當然是數量多而份量輕。作用分散一點,反正病在上,病在表,散開一點,沒什麼關係。如果病所深的話,你也用數量很多的藥,每味藥量也不大,結果反而達不到病所。

“多則九之,小則二之”,數量多可以用到九味藥。數量小,也不能小於兩味藥。單味藥那不叫方子,那不叫制方了。所謂方,就是幾味藥組合一起,來起治療作用的那叫藥方。單味藥其實原則上說,不叫做方。當然咱們在習慣上也有個獨參湯。獨參湯其實不叫做什麼藥方嘛。它就是單味藥。所以說“多則九之,小則二之”。是,九味藥的方子已經不小了,你看《傷寒論》的方子,超過九味的就很少了。但是少則二之,最少也得二味藥。那才叫做方。當然我們現在的臨床大夫不一樣,有的大夫現在用藥也不會超過九味,極少超過九味。一般都四五味,五六味,但也有的醫生開方子,現在也不一樣了,開多大的都有,開二十味,三十味,四十味,一個方子開五十味的都有,當然他把這個方子給病人開的時候,告訴你一付藥吃三天,他是怎麼個吃法。那就組成的數量太多了。

“奇之不去則偶之”,有時候用奇方治病效果不好的話,可以用偶方。或者說把偶方也加到奇方裡邊去。那就不是一個方,這樣的方劑,當然數量就相對大了。

“是謂重方”,把奇方,偶方合起來一起用,這叫重方。也就是後世所說的“複方”。兩類方子擱在一起重複起來使用,所以叫重方,後世叫複方。我們現在也還有這個複方,那個複方。也是從那來的。從《內經》時代起的這樣一個名字。

“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奇方不去,用偶方配合起來,用複方治療。複方治療的時候效果還是不太好,這個時候就要考慮到,病情很複雜。病情複雜的時候,就可以用一些反佐的方法。所以叫“反佐以取之”。比如說在你用寒藥治療熱病的時候,效果不好,本來是熱病,用寒藥效果不好,可用一些反佐的藥,加上少量的熱性的藥,用熱藥治寒證,在大隊的熱藥之中少加點寒涼之藥。作為反佐。這樣的話,就避免格拒。因為藥和病的性質完全相反,病勢很重,你用完全相反的藥對過去,它可產生格拒,用點相從的藥,反佐藥跟這個病的性質相同的藥,不是現象相同,跟那性質相同的藥,佐一下,這樣的話,就避免格拒。引導它一下。不要強著來。順從它的性質治療,它就容易接受了。這也是一個治病的思路。我們處理很多事情,其實有時候都需要這種方法。說就是跟你意見不一致,你就跟他硬頂,這有時候解決不了問題,順從他一點,結果他還跟著你走了。處理疾病的時候有這種方法,叫“反佐以取之”。

“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這句話,這個“反佐”之意,就是所說的無論用寒熱溫涼之藥,它都是反而從其病,這不是從其假象,這是從的數量比較少,在大隊的熱藥當中,擱點涼藥,大隊的涼藥之中擱點熱藥,沒關係,不影響這個方子的本意。反而起到好的治療效果。避免了藥與病相格拒。

這一段就是講了這樣的內容。特別在治方的法則方面,有奇方,有偶方,有大方,有小方,但是這裡頭沒有具體講大方、小方。大方、小方我剛才說了一下,也是根據後世注家們的見解。

大、小、緩、急、奇、偶、重七方。所謂《內經》所說的“七方”。就是這段。《內經》講方劑分成七方,有人說是方劑的分類,最早的分類。那就是這七方。大、小、緩、急、奇、偶、重。這一段我們就講完了。

【兩類闡釋】

1. 制方法則

制方法則第一個自然段講了兩個內容,一個是制方當中,藥方當中有不同的成分,君、臣、佐、使。是按它的作用來分的。是根據作用而分主次的。

這一段的第二個內容是說因病而制方。根據病情來制定什麼方。病所遠,用什麼藥,用什麼藥組成的方。病所近,應該用什麼藥物組成的方。是根據病來制方,來選藥,還有用量。病所遠,那你用量就應該多,但是藥味數就應該少。這才能達到病所。相反的,病所近的,就可以適當的藥味數量多一點,每味藥的藥量都反而要小了。所以這第一個問題制方法則,實際談兩個內容。(1)根據藥物的作用來分主次。來分君、臣、佐、使。(2)因病制方。這個制方包括選藥以及用量。每味藥的用量。

2. 方劑分類

方劑分類,《內經》根據君、臣、佐、使,各類藥物的味數與用量,將方劑分為大、小、緩、急、奇、偶、重七類。大方和小方式根據藥味數的多少而分的。奇方和偶方,是根據藥味的奇數和偶數分的。緩方和急方,是根據藥味組成方劑的藥物的氣味厚薄來風的緩急。當然,它們主要也有不同。重方,就是兩個方子複合在一起的,叫重方。

至此,我們就把第七章,治則這一章講完了。

小結

260頁。我們把這樣章進行了一個總結。治則,又概括說了一下治則。是包括針對疾病的寒熱、虛實的治則,疾病的病位,是表裡上下內外的治則。針對疾病的先發後發的,還有先發後發的治則,什麼病先治,什麼病後治。疾病的輕重,有輕重,微甚的治則。所謂“微者逆之,甚者從之”。還有邪正的關係的問題,當然治療正的話,是要補,我·這裡特別是要溫,“勞者溫之”、“損者溫之”。

邪氣的治則,包括比如說有劫法,有削法,這不都提到了嗎?本篇講的“堅者削之”、“薄之劫之”,所以有邪正的治則。氣機的聚散治則,比如說“逸者行之”,這不氣聚嗎?“散者收之”,這不是逸、散的治則。都在本章裡都談到了。此外,還有標本先後,也屬於治則的範疇。特別在《標本病傳》那一篇選下那一大段,都是講的標本治則問題。原則上先發之病要先治,後發之病藥後治。這第一個段落除了第一行之外,這第一段,那是講的治則問題。

第二段講關於治法問題。治法除了五方不同的治法。“東方之域,其治宜砭石”,“西方之域,其治宜毒藥”,“南方之域,其治宜微針”,“北方之域,其治宜灸焫”,“中央,宜導引蹺”,除了五方治法之外,在藥物療法當中,又有解表法,消導法,攻下法,以及補氣、溫陽、滋陰等等方法。涵蓋了後世的汗、吐、下、和、溫、清、補、消,這樣的八法。特別又提出來,又闡發了正治,反治法,陰虛,陽虛,生寒,生熱的治法。這是要特別注意的。這個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也是考試經常考的問題。就是所謂“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寒者取之陽”的病機、治法。特別包括王冰那兩句話的注釋,“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等等兩句話注釋。還有,有時候還建議你提出個方劑來。病人六味地黃丸,金匱腎氣丸。應用於什麼情況下?

下邊又談到正治法,反治法的問題,還有陰虛、陽虛、寒熱的治療,那就藥辨別真假虛實,不要誤治。不要根據假象去認為是本質了。

最後又說到綜合運用,“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治法很多的,但是在臨床上用什麼?是根據病情來選擇,因此需要醫生們,認真的學習各種治療技術,來適合臨床疾病,複雜的基本情況。不要說我就會這一個。不管什麼病,我都使這一招。有的時候行,有的時候不行。疾病換了,你還使這個,那就恐怕不行了。所以要多學習,要精益求精,提高自己的醫療技術。這才是《內經》的基本思想。博採眾方,張仲景就是這麼做下來的。這一章就講到這裡。

[完/46:22]